主题:我做个投票,认为成都的别车女司机该打或不该打的都来投下票 -- 芷蘅
女司机的行为再怎么造成危险,也不能成为男司机暴力惩处她的理由。
这个女司机,拿着机关枪满大街扫射,能不能暴力惩处?
女司机B,最后把A往路边行人上别,可不可以理解成企图谋杀? 这是危害公共安全。
两车有相撞那必然会留下非常明显的新鲜痕迹。
男司机一方既然懂得发行车记录上来,那没理由不把被撞的痕迹照片发上来。更没有理由不告诉警察,真有被故意碰撞的情节是可以减轻男司机罪责的,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是两回事。
当然,不排除情节继续反转的可能性,但那至少发张照片上来或者警方通报两车有刮擦啊。总不能说虽然两车有刮擦但是因为太轻微了所以没有留下痕迹吧?
这么说没冤枉你吧?
可笑的是你却指责楼主把自己带入女方视角,这么说也没有冤枉你吧?
无非是觉得自己作为女人,看到这种事情,兔死狐悲而已。还假惺惺说什么“不是为了是非对错,不为指导舆论,不为指导工作,不做批判用”。拉倒吧你。
至于说我想讨论什么?
这件二笔女加三级跟萨比男加三级狗咬狗的事情要说有什么可以讨论的那就是讨论下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减少霸王车行为,如何加大对霸王车的惩罚力度。
要是警方把这两货的驾照都终身吊销我一定鼓掌欢迎。
至于我为什么回你的帖子,因为lxbird你的帖子中一股戾气扑面而来,但煽动性的言论倒是可以鼓动人,让我仿佛看到十年前的猫扑大杂烩。可这里是西西河。
如果是采样的话,受体的个异性更重要。也就是决定在该场景下,“你是如何做的”。
所以问题设计应为:
A。碰到这种情况,你将会打
B. 碰到这种情况,你将不会打
没有C。
不过,不要期望选A的会很多。
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和键盘上的行为指导是有很大的差异的
另外,河里采样范围也太小了,同质性太高,呵呵
楼主所理解的文明也就是(反对恃强凌弱)和现实中的所谓“文明”有很大的差距,现代社会,无论是西方文明和中国特色,和我们二十万年前的老祖宗并没有本质区别,奉行的都是丛林法则。大多数人都反对,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弱者,但弱者的反对是没有用的,强者仍然我行我素,这是一个血淋淋的现实。
看看这女司机的行为吧。 旁边要有个鲁智深,会怎样? 你会对鲁智深的行为怎么评价? 请回答。
女子让人开奥迪撞水果摊:局里没有不认识我的(图)
文章来源:大河网于2015-05-07
今日16时30分,半岛晨报新媒体接到网友报料,称在16时左右,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轿车停在甘井子区七胜路华西小区公交车站,下车后与简易摊位卖水果的母女发生争执。之后,女子打电话叫来两名男子,并指使其中一名男子开动奥迪车撞击水果摊位。女子在现场叫嚣“局里没有不认识我的,一会儿让你跪下。”
半岛晨报记者随后联系了报料网友,该报料人透露,就在当事人被警察带走后,17时30分许,又有几名男子来到水果摊,挥起摊位上的草莓箱,砸中水果摊年轻女子的父亲。老人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卖水果的母亲告诉记者:“当时我和女儿刚把水果摊支好,驾驶奥迪车的女子就来到摊位前,不让我们摆摊。”母亲回忆,随后该女子叫来几名男子,其中一人驾驶奥迪撞向水果摊。警察赶到后将自己的女儿和对方男子带到派出所。
首先,"滥用"暴力总是不对的。这个说法与该不该用暴力不能等同。
按法理,普通人没有执法权,所以基本上没有合法用暴力的机会。但是,法律并不是完备的,把什么情况都考虑到的。比如在美国,有些州规定可以对正在侵入你家的人实施自卫权,但没有明确说明限度如何。有一个当年引发很大讨论的案例。一个母亲带孩子在家,有人侵入,母亲打911,问是否可以开枪击毙入侵者。911接线员沉默了会儿,回答说你是个母亲,你必须保护你的孩子。潜台词是,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讨论有没有自卫权?要讨论等你能活下来再说吧
这里可以套用这个案例。男司机也别过女司机但后来想放弃了(说算咯算咯),但之后女司机一直不依不饶,甚至不惜牵扯无辜路人想最大程度威胁男司机及其乘客,并确实造成了碰撞。所以男司机用暴力直接逼停女司机的车,终止其继续制造危险的机会。这里只能说他违章了,但不能说他一定不对。
继续讨论第二点,男人打女人是不是恃强凌弱。
男司机逼停女司机的车后,可以有几种选择:
1,以理服人
2,骂架
3,出手
第一第二最常见但显然对男司机不利。女司机显然不是讲理的人,而在路边跟年轻女孩骂架,没几个男人丢得起这人。这也是女司机说没想到他下来就打人,因为如果只是骂架她已经做好准备了根本不怕。注意,在骂架这点上,其实女性是强势而不是弱势地位。
可惜女司机遇到的这位不按常理出牌,上来直接动手。
没错,这里男的确实用了自己的强势武器直接KO女方,但女的也试图用自己的强势武器,骂架,来制造自己的优势地位。这种情况下,你能说男的一定要放弃自己的优势,迁就女的来骂架吗?即使最绅士的古代骑士决斗,也没有人主动放弃自己的优势盔甲和武器吧?
所以。停车后,男的确实是恃强凌弱了。但如果他不这么做的话,女的会反过来恃强凌弱,用骂架来赢得这场战争。
亲爱的楼主,如果你不幸被卷入一场战争了(相信您在这么多年的生活中,一定避免不了几场冲突),你是尽量用自己的优势来取胜呢,还是迁就对手的优势呢?换句话说,您会恃强凌弱吗?
男方人马没有发车子照片,可以是各种原因,比如车被警方扣押啥的;在现场,男方先是忙于打人,然后是忙于对付群众,估计没时间拍。时间长了,就很难拍出“新鲜”痕迹了。
估计撞车,是因为视频中最终俩车靠近男方说“来来来”的时候,有一个不正常的咚的一声,而且男人声音立刻提高了8度,显然此时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很可能是被撞后杠。
退一步讲,女方这样不依不饶的再次追上来还要再次挑战男方,即使没有撞车,也已经对男方车上3个人构成足够的安全威胁,也就足以构成应该予以武力制止的理由了。
当他她说主席是腊肉制品的时候,一众河友怒不可遏义愤填膺义正辞严。
顾老师说,你们怎么这样,偶是女孩子啦。。。
于是河友们纷纷转口:你早说啊,妹子萌,妹子乖,妹子说的顶呱呱,妹子继续说,你们一帮大男人围攻一弱女子好意思不?妹子别理他们喝口茶……
一些人的是非观是这样的。
人的行为,不管男女基本被两条线控制:理性与感性(情绪)。
考虑该不该打,是不是因为对方是女性就宽松一点,等等,都是在被理性主导下的行为。
一旦暴怒了,切换到情绪主导了,对不起,是否合理、对方什么性别、身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lz的调查没有任何意义。大多数人选择至少是“欠揍”。难道就说明人们不尊重女性了?只不过是lz将一个错误的命题放到了不适合的场景中罢了。
这个其实给爱作的女性一个提醒:男性在情绪失控时,是不可能考虑那么多的。如果代入我自己,即使对方是个女婴儿在驾驶,也毫不犹豫一脚踢飞 :)
原因很简单,犯法的是人又不是车,扣车干什么,财产保存么?
而且扣车手续麻烦,扣下车也不是警察直接开走,要让其他人来开走,还会提醒车主把车上个人物品拿走。这整套手续下来时间可不短。
还是那句话,能够把行车记录仪视频发上来说明男方至少把行车记录仪里面的内存拔走了。有这功夫难道连拍张照片的时间都没有?或者警察允许你拔走内存却不允许你给汽车拍照?
至于新鲜的痕迹,汽车撞痕的新鲜跟鱼肉的新鲜是两回事。比如说保险公司规定发生车祸后要在48小时内报险,这足以说明48小时内车祸痕迹都是‘新鲜’的。
车祸痕迹是很难抹去的,这个痕迹哪怕过去很久,只要双方车辆都在对一下就可以马上知道两车是否曾经刮擦。
最后,你所说的“女方这样不依不饶的再次追上来还要再次挑战男方”的说法很值得商榷。
综合两段视频可以看出当时双方是在快速互相追逐,狗咬狗就是。要说对“车上3个人构成足够的安全威胁”,那这个安全威胁也是男女司机双方共同造成的。考虑到男方父亲和丈夫的身份,这个“造成安全威胁”的板子更多的应该打在男方身上。
偏下头眼角余光就可以看到右侧有没有车影了。
关于行车安全可以看看河友七月群山的帖子。我变道转头的习惯好像就是在看了他的帖子后有意识的养成的。
在一定时间里,把所有的“玻璃界面”都扫视一遍。频率根据交通状况而定。
其实这很容易做到,关键是您得知道要看什么,不能视而不见。可以说这是很常识的。心不慌气不躁,相信您肯定能做到。要是您真的感觉“都顾不上”了,基本上就是您太“快”了。行车时不能及时摄取足够的信息,是危险的,所以不如开慢些。其他的,楼上楼下都说得挺清楚了。
不知道对您有没有帮助
吵架完如果女司机没占便宜也没挨打也没召唤警察,各自上车后,会发生什么情况?你也可以认定她会就此收手。而我觉得,以女司机的驾驶习惯,很大概率会继续上去别车,两车继续斗气,最终发生事故。
自己下车还是被拉下车,跟放弃不放弃“继续犯罪意图”(借用),没有直接关系。甚至可以进一步说,被拉下车后,如果只是吵架而不是打架,双方上车之后,女司机更可能会认为自己被拉下车是受到了侵犯,于是“继续犯罪意图”更是高涨。
就不懂得你们到底在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