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我做个投票,认为成都的别车女司机该打或不该打的都来投下票 -- 芷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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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小心。逻辑和感性和语不惊人死不休是矛盾的。。霍霍。
家园 问题是不能危害其他人

制止犯罪时伤了路人也是要吃官司。

你看那男的自己的行车记录,真是"英勇",带着老婆孩子,超车无数,带着老婆孩子跟人别车。。。那女的是个混子,或许该打,但也不该由这个近乎"疯子"的人来打。。。

家园 有这么歪曲别人意思的吗?

我的意思是这男的"没资格打"!!!因为这男的跟那女司机一样疯,甚至更疯,带着老婆孩子开快车,别车。。。我想正常头脑人不会带着老婆孩子这么干的。

家园 难道是女人非人?
家园 这就是很多人认知不清的地方

最后,你所说的“女方这样不依不饶的再次追上来还要再次挑战男方”的说法很值得商榷。

综合两段视频可以看出当时双方是在快速互相追逐,狗咬狗就是。要说对“车上3个人构成足够的安全威胁”,那这个安全威胁也是男女司机双方共同造成的。考虑到男方父亲和丈夫的身份,这个“造成安全威胁”的板子更多的应该打在男方身上。

在讨论男司机最终时刻该不该“施暴”的时候,这些场景是要分开计算的。

简单来说,就是女司机在花费47秒钟完成最后一次追逐时,是谁在构成对男司机及其家人甚至公众安全的威胁?当然是女司机,然后引发的问题就是男司机该不该能不能用暴力结束这个威胁。

你说的那些谁引起的谁应该负更多责任等等,是法庭在综合考虑如何加以量刑或赔偿时,才需要考量的事情。

这才是这里的逻辑关系。

家园 当然是升级重要

当然是升级重要,否则任何人把芝麻蒜皮大的事情升级成恶性刑事案件,都有理了? 不要忘记,该事件中,是升级者将双方,包括路人,无辜者置于更大的危险中。

如果起因是无意的,而升级者是有意的,那当然升级者也更恶劣。

〉不要忘了,“用追车,别车来报复的一方”同样适用于女司机。

所以我没有说女司机没有错,但是我说男司机没有资格打,因为就是排除打人一事,男司机也更恶劣。

> "但是谁都可能在超车的时候不小心造成后车需要刹车的情况." 这话也对,但不是谁都会像这个女司机一样强行换线。

你这就是没有逻辑了,“不小心造成后车需要刹车的情况”,不就是强行换线么。

家园 凭啥?

为什么要遵纪守法的我们去为这些渣渣的危险驾驶行为买单呢?

对这类行为就是要严格立法,从严打击,绝不姑息!

家园 关键是驾驶考试是否严格要求,不能靠司机的自发经验

在安大略省,一般司机参加路考平均要2。5次才能顺利通过,就是说第一次路考基本都要被废,第二次也悬,而中国来的司机就更难一次通过,要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才能通过,主要就是折在变线看盲区,转弯看来车等观察动作不到位上。

龙眼第一次考路是折在路口右转弯,加并线上,当时并过线后,后面的来车做了一个减速动作,为了给我让出空档,结果我就不及格了。第二次考试碰巧又是这个地点的同样问题,我就找准空档,一脚油轰上去,加进了空档,后面的来车没有任何减速,我就通过了。这就是说在加拿大的道路上非常看重'路权'的问题,正常行驶的汽车和保持方向的汽车是有最大'路权'的,别人做任何动作,并线也好,拐弯也好,必须首先保障有'路权'的车辆与你没有冲突,人家如果让你则是情份,如果不让你则是本份,责任完全由你承担。

另外,从龙眼比较熟悉的人机工学角度讲,长期积累的安全问题不能依靠司机自发的经验来解决,而必须要养成条件反射式的习惯,而这种习惯不是在开车上路以后才慢慢凭经验养成的,那样就晚了,必须在上路以前由驾驶教练和路考考官共同培养而成,如果有大批的司机发生并线不看盲区而造成交通事故的问题,那么责任首先不在司机的所谓素质,而是首先在教练和考官,以及更重要的是培训和考试的规范和要求。

家园 既然检察官坦诚此假设与本案无关

本律师倒是可以探讨一下。

警察抓人是有法律授权的,是否过度,与是否合法是两回事。

作为普通公民,某甲采用暴力制服某乙,在有些情况下是合法的,有些情况则是违法的。这个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不具体分析,律师怎么挣钱?

家园 安全带那个

有可能是女司机被逼停后,原本也准备下来撕扯,自己解开的。依她的背景资料,估计也是横贯了,没想到被暴打就是了。。。。。

如果我要是真害怕了,估计会锁车门报警。

家园 俩确实都是人渣,尤其是男的,有孩子在车上,还他妈

斗气。从整个河友的反映看,国内法制建设还是任重道远啊。

家园 谁都没资格打,但这个女的就是该打

对这个女的来说,有什么合法手段制止她的行为吗?

家园 这个是普通常识了

“不小心造成后车需要刹车的情况”

将换未换之际,也会造成后车刹车鸣笛警告,在这种情况,我一般会退回原线,这种情况并非强行换线,没有不合逻辑。

像视频中那位女士的换线方法,我绝对没有试过,无他,我不会拿自己的生命来赌。我也相信大部分有经验的司机也不会这么换线。

这样的Reckless Driving,不算是芝麻蒜皮吧,如果算的话,你能否明天上马路试一下,发个视频给河友瞧瞧?

升级嘛,双方各一次,互打50大板,没有异议吧?

最后,我也没说男司机有资格打人,但我理解他的做法。

家园 也许是女律师?
家园 说说我的看法

在笑话帖回复,结果激起千堆雪,呵呵,这2天特意不上网,因为我知道我的度量其实没自己以为的那么大,特别是面临性别问题的时候。我很高兴地看到,女同胞们,包括芷蘅MM,也没那么大的度量。

首先,我旗帜鲜明地说一句,这个事件以及前后的事件,还真关乎性别。

这个世界其实充满了浑事,在面对这些浑事时,大部分人心里都会憋屈,甚至产生“揍这家伙一顿”的想法。

这个想法会不会付诸实践?一般来说,女性不会。因为在面对男混蛋时,绝大多数女人的体力是不占优势的(我甚至觉得可能所有女性在面对男性时体力都是不占优势的,除非有其他助力),所以女性大多认为这些浑事应该以法律或道德来规范。

如果女性面对女混蛋时,大多数时候会选择口水仗。小部分时候是拉扯头发,看着热闹,其实杀伤力不大。

男性会不会付诸实践呢?看对方是谁!如果对方也是男性,那么除非是真正孔武有力且平时一向身恃暴力,大多数男性也不会付诸武力,所以我们看到的街头暴力远没有我们心中的不平多——如果按照那70%叫好声的力度,这个世界本应充斥着“找打”者被教训的例子、充斥着“长记性”的拳头和血污,但我们看到的不是这样,因为这些有资格用拳头让别人长记性的男人,碰到了也有拳头让自己不被长记性的男人。

什么情况下男性会付诸实践?当对方是女性的时候!如果对方是个女混蛋,那么选择暴力的男性会大幅增加,因为他们赢面大!

所以,这真的是个关乎正义的问题吗?否,这其实是一个关乎“我有没有能力用拳头维护我自己的‘正义’”的问题。

当对方也有拳头时,我躲他让他忍他。当对方没有拳头时,我就“替天行道”。哈哈。所谓的正义不过如此。

所以这些男人在面对混账世事时会忍,在面对职业倾轧和街头暴力时会忍,但当自家的“浑家”或者其他女性“犯浑”时,则是一刻也不能忍了,是一定要让她长点记性的。

所以,问题不在于女司机的作为是不是够混蛋,问题在于这个女司机是能够用拳头让她“长记性”的对象。于是一帮在面对真正强梁时忍气吞声的“大老爷们”,为终于有人给一个不知好歹、不知强弱的女混蛋“长记性”的男混蛋叫好——终于有人“主持正义”了,让这些叫好者在其他男性倾轧下积攒的怒气释放了,虽然释放的对象和他们的愤怒无关。

再次声明,我质疑的是那些叫好声!

有人问我是不是对性别太敏感了,是不是认为女性是特权阶级,是不是认为女性顶着弱者的桂冠就可以胡作非为了?

当然不是。我质疑的是某些人认为“弱者就应该让强者帮着长记性”的声音。因为我害怕一个恃强凌弱的世界在等级制度再次到来后,成为某些人的政治正确。

当大部分人认为对强梁忍气吞声是正确的(很多人在帖子里教训我,告诉我弱者就应该明白自己的位置),当大部分人认为欺软怕硬是理智、是“明事理”的时候,我惊恐地发现,鲁迅笔下的中国又复活了——这是一个阿Q只敢挑衅王胡,挑衅不成后只敢摸尼姑脑袋,却对赵太爷、假洋鬼子毕恭毕敬的中国;这是一个面对外族侵略手足无措,然后让女性守贞的中国;这是一个面对强国时屈膝,然后大叫着要声讨四方的中国。

按照这个逻辑,刘茜拒绝黄克功的求婚并被黄克功枪杀是活该,因为她让他不舒服了,她居然挑战甚至挑衅了一个有武器的男人,活该被枪杀。

不过毛泽东的答案是不一样的。

我害怕前面说的中国,想念的是面对强梁敢反抗,面对弱者不恃强的毛泽东的中国。即便这个弱者是个混蛋,也不恃强。

PS:一个等级化的社会,必然会导致女性生存环境恶化,因为一个承认等级制度的社会,必然会欺软怕硬,必然会让很多无能男人将自己受到的“鸟气”发泄到他肯定能征服的女性身上。所以我们现在经常看到“女司机”这样的说法,而不会强调男司机,即便现在国内男女司机的数量可能已经差不多了;我们也经常看到女贪官的说法,同时伴随着对于女贪官怎么上位的想象,而男贪官的花絮,除了和女性有关的花絮外,少得可怜。

这是个混蛋的世界,然后我听到了更加混蛋的叫好声,所以我才暴起。

通宝推:十月湖上,泥忆云,Starts,马哥,虎王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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