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徐纯和事件与母女在派出所“发飙” -- 孟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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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不管在哪里,公共场合或警局
就算是我,一个普通的中年男子,面对两个挥舞高跟鞋的疯女人也不会觉得自己以及身边的生命收到威胁。别说警察了
你可以把自己带入这两个场景。你会觉得自己再面对这两起事件的时候会有同样的恐惧感吗?
对我来说,面对徐,我肯定吓坏了,只想着结果了这个变态保命。
面对那两个女人,我会平静的想如何控制事态,如果我愿意,随时都可以踢他们要害两脚,他们就老实了。
千万别高高在上的讲大道理,设身处地的为其他人想
我大致是这样理解你的意思:
这事警察有处理不当的地方,几次应该控制徐,但没有做,而是放任徐,导致最终失控,开枪。为加强这个观点,引用“郑伯克段于鄢”典故。
说说我的看法。
我认为凭视频说警察处理不当缺乏依据,开始在安检处,警察隔着栏杆反扭徐一只胳膊,并没有稳定的控制徐,这里我要说一句,警察没有拿出手铐,并没有铐上徐,是你看错了。如果这时候有谁说他怎么不拿手铐铐住徐?说实话,在不能排除这时候警察身上没手铐的可能性前,不应该就这点指责警察,就我个人理解,一小地方的警察执行公务的时候,警械不全很正常,你怎么就知道身上没手铐就肯定是警察自己的责任?有没有可能手铐坏了要求更换的报告早就报上去了,但因为上级部门官僚或是经费有限等等原因新的就是没发下来,而现在就有警情要出警,没手铐就不出警了?这种情况很正常。而如果真是这个情况,这个警察和他的单位只能含糊以对,因为扯出来会把其他领导或是哪个得罪不起的部门给扯进来,傻子才会出来对媒体辩解呢。
当时的情况很明确,警察靠他自己的力量无法对徐进行无害控制,安保跑到一边躲着了,所有人都只是拿着手机摄像拍照围观,就他一个人不能躲避,下面网友说,澳大利亚警察要求都是两人一组出警,原因之一就防止出现一人无法控制嫌疑人的情况,而在这个候车室里只有李乐斌一个警察对着徐,我们不管出于经费还是其他啥原因,我就要问了,这是李乐斌的责任吗?
隔着栏杆控制徐后,徐又脱离了李的控制,之后就是徐抗拒李乐斌控制,李乐斌回屋去棍,徐一路尾随主动攻击,每一次冲突的升级都是由徐主动开始。
从始至终李乐斌都没有放弃自己的职责,用尽他的能使用的方法制止徐,而且是遵循从温和到严重逐步升级的原则,如果只拿最后开枪说“一枪毙命”,无视这个升级的过程以及冲突升级的原因,这算不算说偏理?
你对李的指责是建立在他没有在能够制止徐的时候有效的制止徐,从而导致开枪的悲剧,我真的忍不住要说,你怎么就这么肯定之前存在着李能够有效控制徐的机会?你想当然了。这不是一个可以用郑伯克段于鄢这个典故形容的事件,我认为前提不一样,庄公是可做而没做,而李乐斌就没有可做的机会。
看问题要抓主要矛盾,这件事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是在自身安全和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应该开枪,还是警察在处理手法上是否有失当?我认为前者是主要矛盾,是我们讨论这个事件的意义,而你好像认为后者是主要要关心的,我做这个判断的理由很简单,你的发言根本就没提我关心的前者,可能这在你心里真的不重要,而自己不能有“一枪毙命”的阴影更重要一些。
最后吐槽你这最后一段话,
“这个手段是不能一直用的”
谁一直用了?李乐斌吗?如果你是看了视频还说这话,只能说你讨论问题态度太不严肃了。
如果不是李乐斌,请告知你说的是谁。
“...而不是推广什么“拔枪击毙”
这位河友,请告诉我你了解了什么情况,让你做出有人要推广拔枪击毙的判断?在你能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前,我只能理解为这就是你自行脑补,自己画个靶子打,这是网络上讨论问题的大忌,只能让别人笑话你,别再这样了。
一、拦截其他旅客上车。
二、追打警察并踢警务室门。
三、拉自己母亲挡棍。
四、扔自己女儿。
在该案中,警察要控制事态,有且只有三个选项:
1、空手
2、警棍
3、枪
请问要达到你的目的,
你能明确回答一下,如果你是警察你怎么做吗?你不能指责警察,却不说警察应该怎么做吧,不能空泛说大话啊。
我表弟在政府工作,喝酒吹牛时常讲的段子就是某小警察刚参加工作,执行检查之类任务是冲撞了不认识的领导,结果给整得很掺的故事,而且他和同桌人的意思是小警察太不懂事.
就这种环境你让警察怎么做到正气禀然
一个把简单的拦门事件处理成最后要靠击毙当事人了结的警察,是非常强大的警察。希望你出门多碰到这种警察。我不愿意碰到这种警察,更不愿意中国全是这种警察!谁愿意谁去给这种警察捧场吧,希望这种警察一辈子不要做恶梦才好!
如果这就是法制,那我祝愿这种法制长命百岁,留芳万年。同时也希望这种法制下的人民一定要当顺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等待你的就是徐同样的下场!
为警察不可侵犯的思想高呼万岁!希望在下次法律修订时,你们一定要向人大提相关议案,祝愿你们的议案顺利通过。万岁!
那我想普通人基本就没有活路了。
普通人是可能碰到无赖流氓的机会多,还是犯法被警察杀掉的机会多,这不需要证明吧。
但和流氓没打过一次交道。我想正常人都会是这样,不知道你和警察打交道多还是和流氓打交道多?
中国持枪的警察可是远多过中国持枪的流氓。正常人和持抢警察打交道的次数即使以概率看都远多过持抢的流氓。你和警察可能冲突的机会远大于你可能和流氓冲突的机会。更何冲,你生活在中国,有太多的事是扰不过警察。当然了,也许你和持枪流氓打交道的机会多过和警察打交道的机会,谁知道呢!
作奸犯科的人,确实犯法被警察杀掉的机会多。
此地无银三百两,我真的不是说yaho138,请不要投诉我。。。。
作奸犯科的人的确有多机会,但我不想让那个不多的机会落在不作奸犯科的人身上,
警察的基数可是非常庞大的,正常人一生要和警察打交道的机会远多过和作奸犯科的人打交道的机会。哪怕比作奸犯科的人更少机会被警察杀掉,我也不想要这个更少的机会。你很想得到这个更少的机会是吗!
跟警察打交道 = 挑衅警察???
在辩论上,这种手法叫偷换概念,一般来说,是很不懂逻辑或初学者的手法,会被对手鄙视的。。。。。
不过,我倒是很肯定,作奸犯科的人,跟警察打交道,等于挑衅警察的机会倒是很大。
强调一下,我没有明示或暗示你是作奸犯科的人。
打交道多,自然冲突的机会更多。你觉得你和流氓发生冲突的机会多过和警察可能发生冲突的机会更多?
另外,你觉得职业罪犯,会去故意和警察冲突?和警察冲突更多的是一般民众吧,他们认为警察为他们服务的,认为警察烂权,刁难,才可能和他们起冲突吧。职业罪犯,躲还躲不赢,还主动和警察起冲突,你的逻辑没混乱吧!
当然了,以你看来,只要和警察起冲突,那就是罪犯!只能呵呵一下了!
从我个人来说,我从没想过挑衅警察,所以我从来没有被警察枪杀的恐惧。我也从不惧怕和警察打交道,我有事寻过帮助时肯定想到警察。
而即使我没有碰到过一个流氓,我也从来不想和任何一个流氓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