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2:管夷吾——民受其赐 -- 桥上
管夷吾就是管仲,管家来到齐国时间不长,又属于姬“姓”,而齐国国君和齐国主要的上层家族则属于姜“姓”,因此,管家原不属于齐国的上层。但是管家的人丁相当兴旺,即便管仲流亡在外时,他们家还有一位管至父为齐国统兵出征。
其实管仲的“仲”意味着他是家里的老二,所以后世又加上他的谥、尊称他为管敬仲,甚至他父亲管山也是老二,所以被尊称为管庄仲。因为是老二家的老二,管仲早年才比较穷困,和孔家的老二仲尼差不多。也因此,他才被派去追随公子纠流亡到了鲁国,我感觉,甚至作公子纠家臣这个机会,也是因为管仲很能干才给了他。当然,管家这种做法也是出于中国的大家族多边压宝的传统。
然后就是著名的“射鉤”之事了:公元前六八五年(鲁庄公九年,周庄王十二年,齐桓公元年),内乱之后,齐国国君之位空悬,齐国流亡在外的两位公子,流亡在莒国的公子小白与流亡在鲁国的公子纠,竞争谁能首先进入齐国都城,抢到君位。三十一岁的管仲被公子纠派去拦截公子小白,他一箭射中了公子小白的带钩,公子小白佯装被射中,骗得管仲离开,这才在这场竞争中拔得头筹,成了后来的齐桓公。
其实以上“射鉤”这事的情节《左传》中并无记载,《左传》只是记载了四十九年后晋国的寺人披曾对晋文公提起:“齐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僖二十四年传》(p 0414)(05240104))(038)
当然,其后管仲的经历还是有点惊险的,“夏,公(鲁庄公)伐齐,纳子纠。桓公(小白)自莒先入。”(《庄九年传》(p 0179)(03090301))(029),然后是齐国的鲍叔陈兵于鲁国城下,连唬带骗,把管仲从鲁国弄回了齐国,管仲的族长(不是“管”家的族长)公子纠被杀,他的上司召忽也自杀了,而管仲则被鲍叔推荐,成了齐桓公的主要辅佐,从此开始了齐桓公与管仲四十年的合作。
《左传》中还有两处有后人提到齐桓公与管仲的关系,《僖三十三年传》臼季(胥臣):“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p 0501)(05330603))(049);《昭十一年传》申无宇(芋尹):“齐桓公城穀而置管仲焉,至于今赖之。”((p 1327)(10111001))(108、109)。他们都认为管仲是齐桓公的主要辅佐,他的作用泽被后世。
不过考察《左传》中的叙述,在管仲掌政齐国的四十年间,齐国也并不是如后来《吕氏春秋》所云“齐桓公良车三百乘,教卒万人,以为兵首,横行海内,天下莫之能禁”,而是有胜有败。例如:庄十年长勺之战,齐国就败给了鲁国,这是碰到了曹刿;庄十七年又有齐人歼于遂,这是在吞并小国时吃了大亏;僖四年那次与楚-屈完盟于召陵,也是拿楚人没办法了。显然,在他掌政期间,在各个方向上,齐人都曾经大大吃瘪。那么,管仲为何还有那么高的声望呢?
那就不能不看看管仲去世九十一年后才出生的仲尼-孔子的说法。这位仲尼-孔子对管仲的评价可说是自相矛盾的,《论语》中提到管仲的共有四处,在第一处那里孔子(子)对管仲很不以为然: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八佾第三》)
其实孔子认为管仲的行为中不合于“礼”的地方还有不少,例如下面这一组《春秋经》和《左传》,也应该是对管仲的批评: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庄三十一年经》(p 0249)(03310004))(029)
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庄三十一年传》(p 0249)(03310101))(029)
但在《论语》中另外三处提到管仲的地方,孔子却对管仲赞誉有加:
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问管仲。曰:“(仁)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第十四》)。桥案:这里对管仲的评价“人也”之前据认为或脱一“仁”字,已在括号中补上。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论语宪问第十四》)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第十四》)
另外,在《礼记》中,还有一条孔子对管仲的评价,还拉上了晏子做对比: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礼记杂记下第二一》)
要知道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第十二》),这管仲却“不知礼”而“仁”,也不知道是“礼”出了问题,还是“仁”出了问题。
不过在我看来,孔子的这些话最关键的就是“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这一句,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关系到当时的历史趋势,所谓“民到于今受其赐”,这一点孔子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尽管管仲有各种各样的缺点,孔子还是认为管仲“仁”而且“贤”。
孔子所言“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是指:在公元前六六*四年(鲁庄公三十年,周惠王十三年,齐桓公二十二年)到公元前六五八年(鲁僖公二年,周惠王十九年,齐桓公二十八年)期间,管仲执政的齐国曾经站出来履行霸主的责任,领导同属“诸夏”的各家诸侯对抗狄人。当时属于“诸夏”的卫国和邢国都几乎被狄人攻灭,是齐人率领各家诸侯帮助他们重建了国和家,“邢迁如归,卫国忘亡”,而最重要的是就此遏制了狄人的势头。
按管仲的说法:“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暱,不可弃也。”也就可以理解孔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的感慨,这完全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而经过这一段的斗争站住脚跟以后,“诸夏”终于逐渐压倒了“戎狄”,流传下来的就是我们现在这个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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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的话,如孔子所言,齐国霸业的特点是所谓“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但“九合”的“九”估计只是泛指多数,实际上,据我统计,十几合是有的: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庄十五年经》(p 0199)(03150001))(029)
十五年春,复会焉,齐始霸也。(《庄十五年传》(p 0200)(03150101))(029)
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庄十六年经》(p 0201)(03160004))(029)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庄二十七年经》(p 0235)(03270002))(029)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僖五年经》(p 0301)(05050004))(041)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僖五年经》(p 0301)(05050005))(041)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宁母。(《僖七年经》(p 0315)(05070004))(041)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郑伯乞盟。(《僖八年经》(p 0320)(05080001))(041)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僖九年经》(p 0324)(05090002))(041)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僖九年经》(p 0324)(05090004))(042)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鹹。(《僖十三年经》(p 0343)(05130003))(041)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候、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僖十五年经》(p 0349)(05150003))(039)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僖十六年经》(p 0368)(05160005))(041)
在我看来,所谓霸主,其实是要有形式上的条件的,这个实际的形式之一,就是要在众多诸侯参加的盟会上主盟。多说一句,也许研究春秋五霸还可以从这个角度探讨。而齐国这么多次主盟,大概是春秋时期一位诸侯主盟最多的,则反映在当时齐国确实是“诸夏”的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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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管仲掌政齐国的四十年间,齐国也不是吃素的,他们还是抓住机会扩张领土,吞并了几个小国的,例如: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庄十年经》(p 0182)(03100006))(029)
夏六月,齐人灭遂。(《庄十三年经》(p 0193)(03130002))(029)
秋七月,齐人降鄣。(《庄三十年经》(p 0246)(03300003))(008)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闵二年经》(p 0261)(04020001))(029)
下面是管仲掌政齐国期间吞并小国的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图中两个“阳”应该分别是迁前与迁后的位置:
在此期间,齐国也在消化那些被征服的小国还有戎狄,改变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釜底抽薪,按管仲的说法就是“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僖七年传》(p 0317)(05070302))(041),与后来孔子所言“既来之,则安之”、孟子所言“教民稼穑”异曲同工。关于这一方面,我在另外两个帖子里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有兴趣请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教民稼穑 上、牧神农神》和《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教民稼穑 下、两个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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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生于公元前七一六年(鲁隐公七年,周桓王四年,齐僖公十五年,据王京龙《管仲生年考》 ),死于公元前六*四五年(鲁僖公十五年,周襄王八年,齐桓公四十一年),享年七十一岁。他死后没多久,齐桓公也去世了,齐国陷入动乱,就此衰落,继起的霸主就是著名的晋文公。
管仲大概是春秋时期第一位执国政的陪臣,一开始他并非齐国国君直接的臣子,因为他在“管”家显然不是嫡长子,没有资格当国君的臣子,只好去当了公子纠的家臣。同时,“管”家也显然不是齐国传统的卿族。在管仲实际掌政齐国二十三年后,公元前六六二年(鲁庄公三十二年,周惠王十五年,齐桓公二十四年),齐国才为他“城小穀”,使他有了自己的采邑。而在管仲实际掌政齐国三十七年后,公元前六*四八年(鲁僖公十二年,周襄王五年,齐桓公三十八年),他代表齐国去朝见周王室,当时周王室刚刚靠这位“管夷吾(管仲)平戎于王”,免于动乱,但管仲还是得说:“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僖十二年传》(p 0341)(05120402))(041),就是说,当时在名义上,齐国传统卿族“国”家和“高”家的族长还是位在管仲之上。
但在孔子看来,管仲还是逾越了本分:
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第十六》)
《论语》中的这段话充分反映了孔子的理想,而管仲的存在却显然体现了理想与现实的落差:
首先,齐国作为霸主多次主持天下诸侯的盟会,实际领导了“诸夏”对“戎狄”的斗争,这显然不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而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齐桓的继承者晋文想要掩饰一下,于是请“天王狩于河阳”(《僖二十八年经》(p 0450)(05280016))(045),“以诸侯见”(《僖二十八年传》(p 0473)(05280901))(045),借此宣扬周天子才是诸侯的领导者。但孔子仍然不满意,于是在讲解“天王狩于河阳”这一段《春秋经》时说:“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僖二十八年传》(p 0473)(05280901))(045)。
至于“陪臣执国命”,孔子当然更加不满意,所以才会对管仲横挑鼻子竖挑眼,总觉得“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孔子的主张当然有其道理,远古以来各部族乃至那时的周家一开始是以家族为组织形式的,在实践中也运转良好,后人有总结说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不过随着周家的扩张,要招徕各族的人共同从事农业生产,并对他们进行管理,总会需要有家族以外的人加入,加上各家族之间的人员交流,于是就有了家臣。
朱凤瀚先生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商人诸宗族中不具有血缘关系的外族人只能用作奴隶,而西周时期贵族家族中,已允许没有血缘关系的非本族成员担任身份绝非奴隶的家族官吏,从而构成家族政治中最重要的一环。所谓家臣制度(亦可称典型的家臣制度)主要即指此。”(《商周家族形态研究第二章、西周家族形态第四节、西周贵族家族内部的政治、经济形态(二)家臣制度的出现》p 314)。
朱先生在这一段里没提到(不等于别处没提,我一时找不到)的是,在春秋时期,那些担任“家族官吏”的“没有血缘关系的非本族成员”其来源有很多都是别的贵族家族继位者(一般是嫡长子)以外的其它成员,包括非本“国”的贵族家族。这些人之中固然有些是流亡而来的,被家族赶出来的,但很多只是为自己另寻出路。管仲离开自己的家族去作公子纠的家臣,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要为自己另寻出路。
所以当时的制度是包含了非本族家臣的家族制度,周天子是最高等级的家族,其下是各家诸侯,再下面是大夫,每一层的家族都有其各自的家臣。大夫家族的家臣,就是孔子上面所说的“陪臣”了。严格地说,所谓“陪臣”,是指以某一族长属下家臣为族长的、下一层家族的家臣,即不是这个某一族长直接的臣子,而是他们家家臣的臣子,我猜可以理解为是“陪”着他们家的家臣站在某一族长朝廷上的。也就是说,诸侯的“陪臣”,并不是诸侯直接的臣子——“公臣”,而是隔了一层的诸侯的大夫的“家臣”。同样的,在周天子那里,诸侯的“公臣”也不是周天子直接的臣子,也是“陪臣”,前面列举的《左传》中,已经是诸侯“公臣”的管仲在周天子那里也自称“陪臣”(《僖十二年传》(p 0341)(05120402))(041)。
根据《左传》中的叙述,孔子、管仲这样的、家族中嫡长子以外的子弟,往往离开自己的家族在别的家族中作家臣,他们也没有资格作“公臣”。像管仲这样从家臣一跃而“执国命”,虽然在这个位置上他凭借自己的眼光解决了当时“诸夏”面临的重大危机,但却打破了原来一度行之有效的制度,所以孔子的纠结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孔子本人,何尝不是打破常规作到了他这种异姓臣子一般难以企及的高位。
当然,掌政齐国之后,管仲自然就成了“管”家的族长,小宗变成了大宗。也是托管仲的福,“管”家的族长后来虽不能在卿位,但“管”家的后代却能更广地开枝散叶,《左传》中也有些记载:
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嫁于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成十一年传》(p 0852)(08110301))(077、080)。此管于奚当是“管”家之支庶,犹在齐国。
冉求帅左师,管周父御,樊迟为右。(《哀十一年传》(p 1657)(12110101))(138)。此鲁、齐“郊”之战鲁方的管周父亦可能是“管”家之支庶,已在鲁国。
叶公在蔡,方城之外皆曰:“可以入矣。”子高曰:“吾闻之,以险徼幸者,其求无餍,偏重必离。”闻其杀齐-管脩也,而后入。(《哀十六年传》(p 1703)(12160504))(140)。此“齐-管脩”乃在楚国之“管”家后裔,这里反映“管”家之后裔多年后犹见重于诸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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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29齐桓始霸8节、041齐桓宁周6节、042齐桓死乱4节):
《庄八年传》:
初,襄公立,无常。鲍叔牙曰:“君使民慢,乱将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乱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来奔。((p 0176)(03080305))(029)
《庄九年经》: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p 0178)(03090002))(029)
《庄九年传》: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齐无君也。((p 0179)(03090201))(029)
我的粗译:
当初,我们的桓公十五年(公元前六九七年,周桓王二十三年,齐襄公元年),齐襄公继承了君位。但他施政混乱,没有一定之规。到我们庄公的八年(公元前六八六年,周庄王十一年,齐襄公十二年),他们齐国的大夫鲍叔牙预言说:“君使民慢,乱将作矣。(我们的主上运用“民”的时候这么随意,我们这儿马上就会发生变乱了。)”于是他奉着公子小白逃去了莒国。
下一年,我们的庄公九年(公元前六八五年,周庄王十二年,齐桓公元年),果然发生了变乱,他们齐国的管夷吾和召忽也奉着公子纠逃来我们这里。
还是这一年,我们主上和齐国的大夫在“蔇”那里举行了盟誓,《春秋经》如此记载(公及齐大夫盟),是因为当时齐国还没有国君。
一些补充:
此所言变乱是齐襄公被杀,新上来的齐国国君公孙无知后来也被杀,变乱经过几个月到齐桓公上来才平定。
杨伯峻先生注“无常”曰:
无常,谓言行无准则,使人莫知所措。《齐世家》云“初襄公之醉杀鲁桓公,通其夫人,杀诛数不当。淫于妇人,数欺大臣”,此是太史公所解无常之义。杜预注为政令无常,恐不确。说详刘文淇《疏证》及章炳麟《左传读》。
杨伯峻先生注“鲍叔牙”曰:
《国语齐语》韦《注》云:“鲍叔,齐大夫,姒姓之后,鲍敬叔之子叔牙也。”然章炳麟据《潜夫论志氏姓》“齐有鲍叔世为卿大夫”之文,谓“齐-鲍氏始于鲍叔,则得氏盖自牙始,鲍敬叔盖谱家追称耳”。说详《左传读》。
杨伯峻先生注“君使民慢”曰:
慢,松弛放纵之意。阮芝生云:“此句从上‘无常’看出。无常之人,朝暮百变,民情惶惑,而不知所从,则必相率而归于慢易。盖进退皆罪,转不如坐以听之,乃必然之情也。”说详《杜注拾遗》。
杨伯峻先生注“奉公子小白出奔莒”曰:
《荀子宥坐篇》:“孔子曰:‘昔晋-公子重耳霸心生于曹,越王句践霸心生于会稽,齐桓公-小白霸心生于莒。故居不隐者,思不远;身不佚者,志不广。’”谓重耳观脋、句践臣吴也。则小白亦为莒所不礼可知。考十年《传》,谭以不礼,而齐桓灭之,据《管子小问篇》,莒虽不灭,亦以无礼见伐矣。《左传》未载耳。说详章炳麟《左传读》。
杨伯峻先生注“乱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来奔”曰:
据《世本》,庄仲-山产敬仲-夷吾。《齐语注》亦云:“管夷吾,齐卿,姬姓之后,管严仲(严仲即庄仲,汉人避明帝讳改)之子敬仲也。”《年表》及《鲁世家》并云:“子纠来奔,与管仲俱避毋知乱。”《齐世家》云:“初襄公之醉杀鲁桓公,通其夫人,杀诛数不当,淫于妇人,数欺大臣,群弟恐祸及,故次弟纠奔鲁。——其母,鲁女也。——管仲、召忽傅之;次弟小白奔莒,鲍叔傅之。”鲍叔傅小白事,《管子大匡篇》有所记载,然未必可信。子纠为桓公兄,观《齐世家》所叙次第自明。《荀子仲尼篇》、《庄子盗跖篇》及《韩非子》、《说苑》、《越绝书》皆以子纠为兄,桓公为弟,固不误也。唯《汉书淮南厉王传》薄昭《与厉王书》曰:“齐桓杀其弟以返国。”盖其时汉文帝于淮南王为兄,故有所避而改之。说详梁履绳《左传补释》。
杨伯峻先生注“公及齐大夫盟于蔇”曰:
《春秋》书鲁公与大夫盟,大夫而不名者仅二例,此及文七年与赵盾盟是也。此则齐无君,文七年则晋灵公尚在抱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及齐大夫盟于蔇,齐无君也。”曰:
昭十三年《传》叔向论齐桓曰,“有莒、卫以为外主,有国、高以为内主”,则齐国诸大夫有小白之党,亦有子纠之党。庄公所与盟者,党于子纠之齐大夫也。
“莒”——“莒父”(杨注:莒,国名,《郑语》“曹姓邹、莒”,以莒为曹姓,恐另一莒。此莒国,春秋后五十年为楚所灭,见《楚世家》。传世彝器有中子化盘,记楚简王伐莒,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据文八年《传》及《世本》,当为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省-莒县。据《鲁语下》“晋信蛮夷”之语,则当时人以蛮夷视之。#据《山东通志》,今莒县即莒国,一云,即鲁之莒父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鲁”(杨注:鲁国-姬姓,文王子周公-旦之后。周公辅佐周王朝,成王封其子于曲阜,定四年《传》“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是也。龚景瀚谓鲁都一为曲阜,一为奄城,古奄国都也。二城相距仅三里。曲阜在东而稍北,今山东-曲阜县北三里之古城村。奄城在西而稍南,即今曲阜县治。初都曲阜,炀公迁奄城;春秋时又迁曲阜,盖在僖公时。详《澹静斋文钞鲁都考》。一九七七年曾于鲁都进行勘探发掘,测得鲁都城平面大致呈不规则横长方形,城东西最长处三点七公里,南北最宽处二点七公里,面积约十平方公里。周围有城壕,西北两面城壕利用古洙水河道。(城周长二十三点七里,面积三十九点五平方里,)今日曲阜县县城仅占鲁故城西南角之一小部分。故城城门十一座,东、西、北各三座门,南两座门。鲁宫殿在城中。在东北部城墙下与城内西北、西南部有鲁城以前之居民区,或即商奄遗址。#据《谷梁传》,中城即内城。若然,则此中城即鲁都曲阜之内城。杜《注》以此为鲁国城邑之名,云在“东海-厚丘(各本误作廩丘,今从金泽文库本、南宋小字本正)县西南”,即在今江苏-沭阳县境,为鲁边境所未达。杜《注》不可信。说详江永《考实》。定六年“城中城”与此同。#杜《注》:“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杨注:齐,国名,姜姓,太公之后,国于营丘,在今山东省-临淄废县(今为临淄镇)稍北八里。临淄-齐城包括大城、小城二部分,总面积三十余平方公里(详《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僖公九年入春秋。春秋后,田氏夺其国,是为田齐。#马宗琏《补注》引《史记田齐世家正义》谓檀台在临淄东北一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蔇”(杨注:“蔇”,《公羊》、《谷梁》俱作“暨”,蔇、暨通假字。),推测位置为:东经117.91,北纬34.95(兰陵县-车辋镇)。《汉语大字典》蔇(xì):古地名,春秋时鲁地。在今山东省-苍山县西北。《春秋庄公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蔇。”杜预注:“蔇,鲁地。琅邪-缯县北有蔇亭。”
下面是小白入于齐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庄九年经》:
夏,公伐齐,纳子纠。齐-小白入于齐。((p 0178)(03090003))(029)
《庄九年传》:
夏,公伐齐,纳子纠。桓公自莒先入。((p 0179)(03090301))(029)
《庄九年经》: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p 0178)(03090005))(029)
《庄九年传》:
秋,师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公丧戎路,传乘而归。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p 0179)(03090401))(029)
《庄九年经》: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p 0178)(03090006))(029)
《庄九年传》:
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雠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公从之。((p 0180)(03090501))(029)
我的粗译:
仍在我们的庄公九年(公元前六八五年,周庄王十二年,齐桓公元年),夏天,我们的主上(鲁庄公)统兵进攻齐国,要把子纠(公子纠)送入齐国。可是,从莒国那里来的桓公(小白)已经抢先进入了齐国。
这年秋天,我军和齐军在齐国近郊乾时开战,我军溃败,损失了我们主上的指挥战车,主上只能乘着传车回来。当时是秦子和梁子驾着我们主上的指挥战车,车上插着主上的大旗,驶上另外一条路,引走齐军,才救了主上,而他们都被杀了。
接着,鲍叔(鲍叔牙)率领部队开到我们这里,传话说:“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管仲)、召(召忽),雠也,请受而甘心焉。(子纠,是我们主上的亲族,请主上惩治他;管和召,那是我们主上的对头,请送给我们自己惩治,这样我们主上才能甘心。)”
于是我们在“生窦”那里杀掉子纠。召忽也自杀了。只有管仲要求把自己抓起来,送给鲍叔。鲍叔得到他之后返回,一到他们“堂阜”那里,就把他放了。
等回到他们的“国”之后,鲍叔向齐桓公禀报说:“管夷吾(管仲)治于高傒(高敬仲),使相可也。(管夷吾的治理能力远比高傒强,可以让他辅佐您。)”齐桓公接受了他的建议。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纳子纠”曰:
《公羊》、《谷梁》作“纳纠”,无“子”字。臧琳《经义杂记》、赵坦《异文笺》以为自汉至六朝以及隋、唐皆作“纳纠”,今《左氏》作“纳子纠”,乃为唐定本所误。然万斯大《学春秋随笔》则以为《公羊》、《谷梁》之“纳纠”而不称“子”为阙文,《左氏经》为可据。考下《经》云“齐人取子纠杀之”(《公羊》、《谷梁》俱有“子”字),若此《经左氏》原无“子”字,杜预宜有注,而今杜氏无注,则知杜所据本必有“子”字。且上年《传》云“公子纠”,而此年鲍叔之言曰,子纠亲也,则或称纠或称子纠,其实一也。如楚-公子元亦称子元,郑-世子华称子华,齐-公孙明称子明,称子不称子,非义例所系。
《齐世家》:“小白自少好善大夫高傒。及雍林人杀无知,议立君,高﹑国先阴召小白于莒。鲁闻无知死,亦发兵送公子纠,而使管仲别将兵遮莒道,射中小白带钩。小白详死,管仲使人驰报鲁。鲁送纠者行益迟,六日至齐,则小白已入,高傒立之,是为桓公。”
杨伯峻先生注“公丧戎路,传乘而归”曰:
戎路为兵车。丧戎路者,弃其所乘而逃也,与宣十二年赵旃弃车而走林相类。洪亮吉《左传诂》读传为驿传之传,则以传乘为名词,恐误。传乘之乘应是动词。《晋书舆服志》云:“追锋车去小平盖,加通幰,如軺车,驾二。追锋之名,盖取其迅速也,施于戎阵之间,是为传乘。軺车,古之军车。一马曰軺车,二马曰軺传。”传乘疑即此追锋。或云转乘他车,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曰:
秦子、梁子为鲁公戎路之御及戎右。辟同避。以公旗辟于下道者,欲以诱至齐师而使鲁公得逃。
《齐世家》:“桓公之中钩,详死以误管仲,已而载温车中驰行,亦有高﹑国内应,故得先入立,发兵距鲁。秋,与鲁战于乾时,鲁兵败走,齐兵掩绝鲁归道。”
杨伯峻先生注“管夷吾治于高傒”曰:
此谓治事之才多于高傒。傒音奚。据《唐书宰相世系表》,高氏出自姜氏,齐太公六世孙文公-赤生公子高,高傒为其孙,以王父字为氏。高傒即高敬仲,据僖十二年传“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则高氏世为齐国上卿久矣。
《黄河流域的青铜文明》p194:“……1972年白兔丘村出土一件有“高子戈”铭的铜戈(杜迺松. 1995. 东周时代齐、鲁青铜器探索. 南方文物,(2):82)。……”不知是此“高”否。
高子戈长胡三穿,直内,内中有一横穿,援基部近穿处有“高子戈”三字铭文,通长18.5、高9厘米,内长6.5、宽2.7厘米。出土于山东临淄齐故城以北12.5公里的敬仲镇白兔丘村附近,1970年为临淄区文物管理所收藏。白兔丘村南有春秋时期齐国公族大夫高傒之墓。
下面是“高子戈”的图片,出自微图《高子戈》:
杨伯峻先生注“公从之”曰:
传世有齊子中姜镈,见潘祖荫《攀古楼彝器款识》,据杨树达先生考释,乃鲍叔之孙所作,由此铭文,足与《管晏列传》“鲍叔子孙世禄于齐,有封邑者十余世”及《吕氏春秋赞能篇》“桓公先赏鲍叔”语相印证。
下面是齊子中姜镈(素命镈)的图片及其铭文释文的图片,出自《【旧拓】(素命)镈铭文拓片》: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乾时”(杨注:乾音干。时,水名,今曰乌河,一曰耏水,又曰如水,因水色黑,一曰黑水。出临淄西南矮槐树铺,旧由桓台、博兴合小清河入海;今则不与小清河合,合澅水、系水北流,西折入桓台县,北注入麻大湖,其岐流旱则竭涸,故其地名曰乾时。鲁师战败处当在今临淄镇西南与旧桓台县城(今桓台县治已徙于旧县东北之索镇)之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2,北纬36.8(临淄镇西南与旧桓台县城之间)。
“生窦”——“笙”(杨注:窦音豆。生窦当在今山东省-菏泽县北二十余里。#“笙”,《公羊》、《谷梁》俱作“柽”,古音同假借。笙地无考,江永《考实》谓即庄九年《传》之生窦,在今山东省-曹县东北,亦只推测之辞。罗泌《路史国名纪注》以笙与成二年《传》之莘为一地,亦不可信。),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北纬35.3(菏泽北二十余里)。
“堂阜”(杨注:堂阜,据文十五年《传》“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之语,是知为齐、鲁交界处而地属齐。一至齐境,即释管仲之缚。详洪亮吉《左传诂》。堂阜在今山东-蒙阴县西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7.88,北纬35.84(南围子村)。
下面再贴一遍耏水(时水——今乌河)以及“耏外”、“乾时”、“齐”诸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庄十年经》: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p 0182)(03100006))(029)
《庄十年传》:
齐侯之出也,过谭,谭不礼焉。及其入也,诸侯皆贺,谭又不至。冬,齐师灭谭,谭无礼也。谭子奔莒,同盟故也。((p 0184)(03100401))(029)
我的粗译:
当初齐侯(齐桓公)逃离齐国之后,曾路过谭国,但谭国那些人没按规矩接待他。等这次他回到齐国,各家诸侯都来祝贺,谭国又没来。到我们庄公十年(公元前六八四年,周庄王十三年,齐桓公二年),冬十月,齐国就出兵攻灭了谭国。这是谭国不讲规矩造成的。谭子(谭国国君)逃去莒国,因为他们两家是同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齐师灭谭”曰:
文十五年《传》云:“凡胜国(杜《注》:绝其社稷,有其土地)曰灭之。”又襄十三年《传》云:“用大师焉曰灭。”此盖用后一义,详《传注》。此《春秋》书“灭国”之始。
“谭”(杨注:谭,国名,《说文》作“[覃阝]”。《诗卫风硕人》“谭公维私”,即此谭国。山东省-济南市东南旧有谭城,抗战前曾发掘出遗址,见《城子崖》一书。#《齐世家》云:“桓公二年,伐灭郯,郯子奔莒。初,桓公亡时,过郯,郯无礼,故伐之。”考郯与谭为两国。郯国故城当在今山东省-郯城县西南,与济南之谭城相去甚远。且襄公七年《经》、《传》并云“郯子来朝”,则齐桓所灭者必非郯也。《史记》之作“郯”,盖音误。又《管子小匡篇》云:“伐谭、莱而不有也,诸侯称仁焉。”此亦有据。谭处于临淄至鞌之间,为东西通道之所必经,齐国不能不加控制而存其社稷,故齐国早期货币有“谭邦之法化(货)”,称“谭邦”,与其他齐国地方货币称某邑者不同,似可以证成《管子》此说。),推测位置为:东经117.35,北纬36.73(城子崖遗址南北长530米,东西宽430米,墙基宽12.113米,总面积22,36万平方米,位于章丘市-龙山镇东略北,西倚小青河支流巨野河,东北距汉代-齐国国都平陵古城2公里,北距商代-谭国早期都城0.5公里,系武源河畔一隆起的台地)。
《庄十一年经》:
冬,王姬归于齐。((p 0186)(03110004))(029)
《庄十一年传》:
冬,齐侯来逆共姬。((p 0189)(03110301))(029)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庄公十一年(公元前六八三年,周庄王十四年,齐桓公三年),冬天,齐侯(齐桓公)亲自来我们这里迎娶共姬(王姬)。
一些补充:
“王姬归于齐”,所谓“归”,在当时就是出嫁的意思,例如,《周易》有卦“归妹”,乃少女出嫁之意,《诗经》屡言“之子于归”,皆意为女子出嫁。而王姬则是周天王的女儿。鲁国在周代地位特殊,其表现之一就是常常替周天子嫁女。
杨伯峻先生注“王姬归于齐”曰:
《传》云:“齐侯来逆共姬。”则鲁代周王为婚主可知。《公羊》、《谷梁》并云“过我”,非。
高士奇《纪事本末》注“齐侯来逆共姬”云:“鲁主王姬之嫁旧矣,故桓公之娶王姬,亦逆于鲁,盖鲁为王室懿亲也。”
“周”(杨注:宣三年《传》王孙满之言曰:“成王定鼎于郏鄏。”据《尚书》,武王亦无经营雒邑之事。成王之营雒邑,先卜其地,则迁鼎恐亦非武王事。一九六二年出土何尊为成王五年器,云:“唯王初迁宅于成周。”又云:“唯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帥-巾+立/(亏-二)]民。”似武王早有迁筑王城意,成王不过秉承父命而行。昭二十八年《传》言:“昔武王克商,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古人常以成王事归武王。雒邑即成周,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南。京相璠云:“郏,山名;鄏,地邑也。”《太平寰宇记》谓邙山即郏山之别名。#郏音夹,以郏山得名(郏山即北邙山),即郏鄏,又曰王城,今河南省-洛阳市。#今河南省-洛阳旧城西部即王城故址。自平王东迁至景王,十一世皆居此。敬王迁成周,王城废。至王赧复居之。详顾栋高《春秋大事表》。#郏鄏即桓七年《传》之郏,周之王城,汉之河南,在今洛阳市。《楚世家索隐》云:“按《周书》,郏,雒北山名,音甲。(鄏谓田厚鄏,故以名焉。)”#沈钦韩《补注》云:“《续志》:‘河南县东城门名鼎门。’《唐六典》:‘东都城南面三门,中曰定鼎。’韩愈《送郑十校理序》:‘席定鼎门门外。’是古人犹以成王定鼎之事名城门也。”#王城在今洛阳市西北隅。#沈钦韩《补注》云:“周宗言周室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2,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庄十三年经》: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p 0193)(03130001))(029)
《庄十三年经》:
夏六月,齐人灭遂。((p 0193)(03130002))(029)
《庄十三年传》:
十三年春,会于北杏,以平宋乱。遂人不至。夏,齐人灭遂而戍之。((p 0194)(03130101))(029)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庄公十三年(公元前六八一年,周僖王元年,齐桓公五年,宋桓公元年,陈宣公十二年,蔡哀侯十四年),春天,各家诸侯在北杏集会,商讨平息宋国的动乱。但请了遂人他们却不来,于是这年夏天,齐人攻灭遂国,在那里派了驻军。
一些补充:
上面第一条《春秋经》中罗列了参加此次北杏之会五家诸侯的名称,则在其下相应的《左传》中就省略了。
“宋”——“商丘”(杨注:宋,国名,子姓,成汤之后裔。及周武王灭纣,封其子武庚。武庚企图恢复殷商王室,与管叔、蔡叔联络举兵,而为周公-旦所败,改封纣父帝乙之长子微子启为宋公。或称殷,或称商,皆仍其旧称。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传至穆公七年,即鲁隐公元年。昭公-得之元年,即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止于此年。自昭公传六世,一百七十年,据《史记宋世家》及《汉书地理志下》,为齐、魏、楚三国所灭。但吴师道注《战国策》曾疑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则直云“灭于齐”。#阏伯相传为高辛氏之苗裔,详昭元年《传》并《注》。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卷五有《商丘叔簠》,盖以地名为氏。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今河南-商丘市西南有商丘,周三百步,世称阏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邾”——“郰”(杨注:郰,鲁邑,今山东-曲阜县东南约四十余里。#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 《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5,北纬35.56(近鲁地,后曾由孔子之父管理。文十二年前是邾都)。
“北杏”(杨注:北杏,齐地,当在今山东省-东阿县境。),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4,北纬36.41(茌平县-乐平铺镇-教场铺村西北约50米教场铺遗址)。
“遂”(杨注:据昭三年及八年《传》。遂为虞舜之后,《世本》亦云“遂,妫姓。”其地当在今山东省-宁阳县西北,与肥城县接界。传世器有遂[户攵]諆鼎。(然)《齐世家》云:“(桓公)五年伐鲁,鲁将师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与《左传》(有)异。),推测位置为:东经116.77,北纬36.07(安临站)。
《庄十三年经》: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p 0193)(03130004))(029)
《庄十三年传》:
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p 0194)(03130201))(029)
我的粗译:
也在这年冬天,我们的主上与齐侯(齐桓公)在“柯”那里举行了盟誓,这是齐侯继位之后我们终于和齐国讲和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曰:
庄十年败齐师于长勺;齐、宋联军,又败宋师于乘丘,此时方与齐言和。柯之盟及曹刿事,《公羊》、《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与《齐世家》所述,与《左传》不同。《齐世家》云:“(桓公)五年,伐鲁,鲁将师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鲁将盟,曹沬以匕首劫桓公于坛上,曰:‘反鲁之侵地!’桓公许之。于是遂与曹沬三败所亡地于鲁。”《左传》此年既无齐伐鲁之事,且长勺之役,鲁胜齐败,更无曹刿之三败。然而《史记》所述,颇流行于战国。《战国策》屡言曹沫劫桓公,《齐策六》载鲁仲连《遗燕将书》且举此事以劝燕将;《荀子王制篇》又云“桓公劫于鲁庄”,复与《管子大匡篇》及《吕氏春秋贵信篇》所述相合。然而诸书所言,无不有破绽可寻。遂为齐所灭,则《史记》所言“献遂邑以平”者误也。春秋无关内侯之称,则《管子》及《吕氏春秋》所言“鲁请比关内侯”者误也。汶阳之田至成十年鞌之战齐始归鲁,不但载之《春秋经》与《左传》,《史记》亦载之于《年表》与《世家》,则《公羊传》诸书所言“请汶阳之田”者误也。叶適《习学记言序目》卷十曰:“是时东迁未百年,人材虽陋,未至便为刺客。”卢文弨《钟山札记》谓曹沫劫桓公事出于战国之人所撰造,但以耳目所见,施之上世,而不知其有不合,诚哉是言也。司马迁不取《左传》曹刿论战,而取其劫齐桓,已载之《年表》与《齐世家》、《鲁世家》,复为之作《刺客列传》,盖亦好奇之过。汉-武梁祠画像因有曹沫劫桓公图象。
“柯”(杨注:柯,齐邑。今山东省-阳谷县东北五十里有阿城镇,当是故城所在。),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2,北纬36.18(东王庄村西,残东南角)。
《庄十三年传》:
宋人背北杏之会。((p 0195)(03130301))(029)
《庄十四年经》: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p 0195)(03140001))(029)
夏,单伯会伐宋。((p 0195)(03140002))(029)
《庄十四年传》:
十四年春,诸侯伐宋。齐请师于周。夏,单伯会之。取成于宋而还。((p 0196)(03140101))(029)
《僖十五年经》:
冬,宋人伐曹。((p 0350)(05150010))(029)
《僖十五年传》:
冬,宋人伐曹,讨旧怨也。((p 0366)(05150601))(029)
我的粗译:
可没过几天,宋人就背弃了北杏之会的盟约。
下一年,我们的庄公十四年(公元前六八〇年,周僖王二年,齐桓公六年,宋桓公二年,陈宣公十三年,蔡哀侯十五年),春天,各家诸侯就去攻打宋国。
齐国还向周天子请求派兵,到夏天,单伯领着周天子的部队会合了各家诸侯。最终宋国屈服,达成新的和约,各家诸侯这才撤兵。
但是到再下一年,我们的庄公十五年(公元前六七九年,周僖王三年,齐桓公七年,宋桓公三年,曹庄公二十三年),宋人进攻了曹国,这是要报复去年曹国参与了各家诸侯对宋国的进攻。
一些补充: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北杏”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4,北纬36.41(茌平县-乐平铺镇-教场铺村西北约50米教场铺遗址)。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曹”(杨注:曹,国名,姬姓,武王封其弟叔振铎于曹,都陶丘,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定陶县西南七里。说见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四。鲁哀公八年,为宋所灭。《史记》有《曹世家》。曹本地名或国名,卜辞已见。如《殷虚书契前编》二、五“在[(東東)/口],贞”,《后编》上十五“猷伐[東東],其[栽-木]”。[(東東)/口]、[東東]皆曹字,《说文》作“[(東東)/日]”。但不知其地是否在陶丘。#曹都今山东省-定陶县,卫都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东六十余里。#杜《注》:“陶叔,司徒。”陶叔疑即曹叔振铎。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此说是也。(亦犹战国时魏之称梁,韩之称郑。)#杜《注》:“以伯爵居甸服。”然桓二年《传》言“晋,甸侯也”,此又以晋、曹相比,而谓曹在甸服,似两“甸”字义有不同。晋甸侯之甸已详桓二年《传注》。《周礼大行人》:“邦畿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以地望言之,曹在今山东-定陶县,距周初王畿较远,与《大行人》甸服合。)。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单”(杨注:单音善,天子畿内地名。单伯,天子之卿,世仕三朝,比及文公之世皆称单伯,成公以下常称单子。《单伯之为周人,而非鲁大夫,于此得确证。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金文说扬簋跋》。又据宋-吕大临《考古图》,黄河岸崩,曾于河清(今河南-孟县西南五十里)得彝器十数物,皆曰“单作从彝”。郭沫若《金文余醳之余壴卣》因云,“单乃成周畿内采邑”,亦即此单。),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6,北纬34.9(洛阳-吉利区)。
“周”——“王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2,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庄十四年经》: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p 0195)(03140004))(029)
《庄十四年传》:
冬,会于鄄,宋服故也。((p 0199)(03140401))(029)
《庄十五年经》: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p 0199)(03150001))(029)
《庄十五年传》:
十五年春,复会焉,齐始霸也。((p 0200)(03150101))(029)
我的粗译:
在我们庄公十四年(公元前六八〇年,周僖王二年,齐桓公六年,宋桓公二年,陈宣公十三年,郑子仪十四年,卫惠公二十年)的时候,各家诸侯还曾在“鄄”那里集会,因为要确认宋国的归服。
而到下一年,我们的庄公十五年(公元前六七九年,周僖王三年,齐桓公七年,宋桓公三年,陈宣公十四年,郑厉公二十二年,卫惠公二十一年),春天,各家诸侯又一次在“鄄”那里集会,这回则是齐国首次当上了霸主。
一些补充:
虽然成为诸侯盟会上的盟主可能是称霸的必要条件之一,但这里的“齐始霸也”反映,必要条件似乎不仅如此,齐桓公即位后齐国已经参加了不止一次多家诸侯的盟会,见于《春秋经》和《左传》的有两次: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庄十三年经》(p 0193)(03130001))(029)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庄十四年经》(p 0195)(03140004))(029)
十四年春,诸侯伐宋。齐请师于周。夏,单伯会之。取成于宋而还。(《庄十四年传》(p 0196)(03140101))(029)
冬,会于鄄,宋服故也。(《庄十四年传》(p 0199)(03140401))(029)
单伯是周王室的卿,上面那次“鄄”之会或者是单伯为盟主,但“北杏”之会按《春秋经》的体例似乎应是齐侯为盟主。则在此第二次“鄄”之会上或者周天子正式任命了齐桓公为“侯伯”。就是说,成为霸主的必要条件还包括要由周天子正式任命为“侯伯”。不知是否如此。
“卫”——“殷虚”——“朝歌”(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邶、鄘、卫,本三国,所谓三监,三监叛周,周公平定之,后并入于卫,故季札只言卫。邶在今河南-汤阴县东南约三十里。鄘在今河南-新乡市西南约三十里。卫国都城即今河南-淇县,故朝歌。此三国之地本是殷纣王畿。其地域与分合可参陈启源《毛诗稽古篇》卷四及孙诒让《籀[亭-丁+冋]述林》卷一《邶鄘卫考》、卷九《康侯鼎拓本跋》。#朝歌,今河南-淇县。#杜《注》:“《康诰》,《周书》。殷虚,朝歌也。”今河南-淇县治。濬县出土沬司徒[匕/矢/辶]簋铭:“王来伐商邑,(诞)令康叔鄙于卫”,可证殷虚之封。),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郑”(杨注: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矦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鄄”(杨注:鄄音绢。至今鄄城县人仍读绢;又音真。卫地,后为卫司寇齐豹之邑,见昭二十年《传》。故城当在今山东省-鄄城县西北。亦即河南-濮城镇(旧濮县治)之东,但隔黄河耳。#鄄,齐豹之邑,在今山东-鄄城县西北。#鄄本卫邑,此时已入于齐;盖卫庄公为国人所逐,乃出走齐也。卫此时都帝丘,在今濮阳县西南,鄄在濮城镇东二十里,相距不远,晋师退,庄公又入,但须渡黄河耳。),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1,北纬35.67( 鄄城县-旧城镇,俗称王堌堆)。
晋楚齐秦鲁……
也是一种角度吧,也容易搞明白一些问题,为我自己。
《庄十五年经》: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p 0200)(03150003))(029)
郑人侵宋。((p 0200)(03150004))(029)
《庄十五年传》:
秋,诸侯为宋伐郳。郑人间之而侵宋。((p 0200)(03150201))(029)
《庄十六年经》: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p 0201)(03160002))(029)
《庄十六年传》:
十六年夏,诸侯伐郑,宋故也。((p 0202)(03160101))(029)
《庄十六年经》:
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p 0201)(03160004))(029)
《庄十六年传》:
冬,同盟于幽,郑成也。((p 0203)(03160401))(029)
《庄十七年经》: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p 0204)(03170001))(029)
《庄十七年传》:
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p 0205)(03170101))(029)
《庄十七年经》:
秋,郑詹自齐逃来。((p 0204)(03170003))(029)
我的粗译:
这年秋天,各家诸侯为宋国进攻了郳国。而郑人趁此机会攻击了宋国。
下一年,我们的庄公十六年(公元前六七八年,周僖王四年,齐桓公八年,宋桓公四年,陈宣公十五年,郑厉公二十三年,卫惠公二十二年),夏天,各家诸侯又为宋国进攻了郑国。
到冬天,各家诸侯在“幽”那里集会,这回是郑国归服了。
再下一年,我们的庄公十七年(公元前六七七年,周僖王五年,齐桓公九年,宋桓公五年,陈宣公十六年,郑厉公二十四年,卫惠公二十三年),春天,齐人扣住了郑詹(叔詹,公子詹),因为郑伯不去齐国朝见。
一些补充:
上面《春秋经》中罗列了“伐郳”、“伐郑”以及“同盟于幽”的各家诸侯,《左传》作者就未再开列。\n而被齐人扣住的郑詹,在当年秋天就逃去了鲁国。
杨伯峻先生注“齐人执郑詹”曰:
“詹”,《公羊》作“瞻”,音同,字通。僖七年《传》云:“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杜预以此郑詹即叔詹,故《注》云:“詹为郑执政大臣,诣齐见执。”又据《郑世家》,叔詹为郑文公弟,即厉公之子也。而《公羊》、《谷梁》则以为郑-詹为郑之卑微者,因佞被执,与《左氏》义异。
杨伯峻先生注“郑不朝也”曰:
不朝,杜《注》以为不朝齐。于鬯《香草校书》以为不朝周。据僖五年《传》“郑伯惧其不朝于齐也”,杜《注》是。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邾”——“郰”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5,北纬35.56(近鲁地,后曾由孔子之父管理。文十二年前是邾都)。
“郳”——“小邾”(杨注:“郳”,《公羊》作“倪”;“犁”,《谷梁》作“黎”。郳与倪,犁与黎,字均得通假。据《潜夫论志氏姓》、孔《疏》所引《世本》及杜预《世族谱》,郳为附庸国,其先世出于邾。邾君名颜字夷父者,有小子曰肥(《世族谱》作“友”,今有邾友父鬲,当即此人),邾颜封之于郳。犁来,肥之曾孙也。其后附从齐桓公以尊周室,周室命之为小邾子。穆公之孙惠公以下春秋后六世,而楚灭之。郳与小邾一地两名。郳,据顾栋高《大事表》,当在今山东省-滕县东六里。然据《太平寰宇记沂州承县》条,则当在今山东-嶧城镇西北一里。两者相距百余里,未详孰是。卜辞两见“兒白(伯)”,一见《铁云藏龟》,一见《殷虚书契后编》,或云即此“郳国”,不确。又有“郳[女白]鬲”。方濬益《缀遗斋彝器考释》卷二十七云:“郳[女白]当是郳之夫人,[女白]姓之女。”#“郳”,《公羊》作“兒”。或云另是一郳,其地已不可考。说参吕大圭《春秋或问》及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未详孰是。#小邾子即郳犁来,详庄五年《经》、《传》并《注》。此时已得王命,故来朝书爵。#郳,小邾。),推测位置为:东经117.44,北纬34.95(西集镇-东集河北村东,郳故城遗址,梁王台,庄五年之前郳犁来迁来)。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许”——“旧许”(杨注:许,姜姓国,周武王封文叔于许,故城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六里。鲁成十五年,许灵公迁于叶,即今河南省-叶县南稍西三十里。昭公九年,许悼公迁夷,实城父,今安徽省-亳县东南七十里之城父集。一九六二年在安徽-宿县-许村公社-芦古城孜发现许国-诸俞之器。许国君葬于许村,离城父集固不甚远。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峡县。定公四年,许男-斯迁容城,容城故城在今鲁山县南稍东约三十里。传世器有许子钟、许子妝簠等。“许”皆作“鄦”,与《说文》同。自文叔至庄公十一世,始见于《春秋》。战国初灭于魏。详《汉书地理志》“颍川郡-许”王先谦《补注》。#旧许有二说,一为隐八年《传》“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之许邑,一为隐十一年《经》“郑伯入许”之许国。许国于鲁成公十五年迁于叶,地入于郑,故称旧许,在今许昌市东三十六里。主张后说者较多,其实二地亦相近。昭十二年《传》楚灵王谓“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此旧许亦是旧许国。#旧许即许国,今河南-许昌市,后迁于叶,又迁于夷,故其地为郑所得,谓之旧许。),推测位置为:东经114.03,北纬34.00(张潘镇-古城村,成十五年迁于叶)。
“滑”——“费滑”(杨注:“滑”,《公羊》、《谷梁》皆作“郎”。滑,郑国地名,当在今河南省-睢县西北。同时另有滑国,则当今之河南省-偃师县之缑氏镇。东西相距甚远,鲁庄公无由到此。毛奇龄《春秋传》混而一之,误。#滑,姬姓,国于费,故一名费滑,见成十三年、襄十八年《传》,故城当在今河南省-偃师县之缑氏镇。僖三十三年灭于秦,旋入晋,复又属周。余详钱大昕《潜研堂文集答问》。#滑,国名,详庄十六年《经注》,秦于僖三十三年灭之。此次郑师入滑,不久又即卫,见二十四年《传》。滑地近郑,于郑在所必争。说详顾栋高《大事表》四。#费为滑国都城,费滑即滑国。#费滑,今偃师县南之緱氏镇,余详庄十六年《经》。胥靡在今偃师县东。献于,杜《注》谓郑邑,而未详其地。于鬯《校书》谓即成十七年《传》之虚,则是晋邑,但以偃师县境言之,或此时属郑亦未可知。姑录以存参。雍,江永《考实》谓即雍氏,在今禹县东北。梁即汉之梁县,本周之小邑,在今临汝县东。顾栋高《大事表》以雍梁为一地,即三十年《传》之雍梁,便在今禹县东北。顾说较胜。),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85,北纬34.59(府店村北一公里偏东。春秋滑国故城遗址位于河南省-偃师市-府店镇-滑城河村,府店与滑城村之间,遗址南北长约为2.25公里,北端宽约为1.5公里,南端宽为0.5公里。春秋至汉)。
“滕”(杨注:滕,国名,周文王子错叔-绣,武王封之,居滕,今山东省-滕县西南十四里有古滕城,即滕国也。此滕侯不知其名与谥。自叔绣至滕宣公十七世,乃见于《春秋》;滕隐公卒于鲁哀公之十一年,滕隐公以后,尚有六世为君,孟轲犹得见滕文公。《战国策宋策》谓宋康王灭滕。孔《疏》引《世族谱》谓齐灭滕。金正炜《战国策补释》主宋灭滕说。彝器有滕侯[魚木]簋、滕虎簋。“滕”字并从舟从火作“[腾-月+舟-马+火]”。《魏三体石经左传残石》则作“縢”。一九八〇年于滕县-庄里西村发现一套青铜乐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幽”(杨先生未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6,北纬34.6(疑在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中,即在后来“宋”、“郑”间的“隙地”中)。
《庄十七年经》:
夏,齐人歼于遂。((p 0204)(03170002))(029)
《庄十七年传》: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饗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p 0205)(03170201))(029)
《庄二十年经》:
夏,齐大災。((p 0213)(03200002))(029)
我的粗译:
还在这一年,夏天,遂国的因家、颌家、工娄家、须遂家(杨注:因氏等四族,遂之强家。)设宴招待齐国在他们那里的驻防部队,把齐人灌醉了,然后全部杀掉。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齐大災”曰:
宣十六年《传》云:“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许慎《说文》亦以此为災之本义,遍考《春秋》之言災者,皆火災也。桓十四年之“御廩災”,僖二十年之“西宫災”,宣十六年之“成周-宣榭災”,成三年之“新宫災”,定二年之“雉门及两观災”,哀三年之“桓宫、僖宫災”,四年之“亳社災”,其为火災,固无论矣。即襄九年及三十年之“宋災”,昭九年之“陈災”,十八年之“宋、卫、陈、郑災”,以《传》文观之,亦皆火災。即昭六年《传》之“郑災”,亦火災也。足知此之齐大災,亦犹言齐大火。襄三十年之宋災,亦大火也,而《经》不书大,此言大者,齐来告以大也。
桥案:此“齐大災”《左传》作者或认为与“齐人歼于遂”有关。
“遂”推测位置为:东经116.77,北纬36.07(安临站)。
《庄二十七年经》: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p 0235)(03270002))(029)
《庄二十七年传》:
夏,同盟于幽,陈、郑服也。((p 0236)(03270201))(029)
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p 0237)(03270601))(033、029)
《庄二十七年经》:
公会齐侯于城濮。((p 0235)(03270007))(029)
我的粗译:
十年以后,我们的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六六七年,周惠王十年,齐桓公十九年,陈宣公二十六年,宋桓公十五年,郑文公六年,卫懿公二年),夏六月,各家诸侯在“幽”那里举行了盟誓,这是为了确认陈国和郑国的归服。
“王”(周惠王)派了召伯-廖来向齐侯(齐桓公)颁赐荣誉称号,同时请求齐侯主持进攻卫国,因为卫国先前和现在这位“王”作对,支持“子颓”当“王”。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曰:
廖音聊。召伯-廖,王卿士,召康公之后。今山西省-垣曲县东有邵亭,或是召公东迁以后之食邑。互详文五年《经注》。《周本纪》云:“惠王十年,赐齐桓公为伯。”《年表》:“惠王十年,赐齐侯命。”则赐命即赐为侯伯也。章炳麟《左传读》云:“据《齐语》,赏服大辂、龙旗九旒等在葵丘之会,彼时命为方伯,则此时命为州牧也,特已摄方伯之任耳。”《史记》不可尽据,章说亦近臆测。九命以下皆曰赐命,元年追锡桓公命、襄二十四(十四?)年使刘定公赐齐侯命可证。此次赐命是否与僖二十八年赐命晋侯为侯伯同,则不可知。
桥案:
前面《庄十五年传》有:“十五年春,复会焉,齐始霸也。”((p 0200)(03150101))(029),则彼时齐侯当已为侯伯。
但据《左传》,当时之“赐命”可以不止一次:
反自箕,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曰:“举郤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缺为卿,复与之冀,亦未有军行。(《僖三十三年传》(p 0501)(05330603))(049)杨伯峻先生于此注云:
春秋诸侯之卿,有“一命”、“再命”、“三命”之别,以命数多为贵,车服之制亦随之。
公会晋师于上鄍。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成二年传》(p 0799)(08020310))(069)杨伯峻先生于此注云:
古代于卿大夫有“三命”、“再命”、“一命”之别,命多则尊贵,车服亦随之华丽。据《左传》,卿大夫最高不过“三命”。互详僖三十三年《传》并《注》。
晋侯先归。公享晋六卿于蒲圃,赐之三命之服;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皆受一命之服;贿荀偃束锦,加璧,乘马,先吴寿梦之鼎。(《襄十九年传》(p 1045)(09190103))(101)
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赐子产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襄二十六年传》(p 1114)(09260401))(097)
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兹益共,故其鼎铭云:‘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饘于是,鬻于是,以餬余口。’其共也如是。(《昭七年传》(p 1294)(10071201))(124)杨伯峻先生于此注云:
兹同滋,滋益,同义词连用。刘师培《左盦集古用复词考》可参阅。共同恭。杜《注》:“三命,上卿也。言位高益共。”
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叔仲子欲構二家,谓平子曰:“三命踰父兄,非礼也。”(《昭十二年传》(p 1335)(10121002))(091、117)杨伯峻先生在此段中有两处注:
据十年《经》,鲁之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皆率师伐莒,不过季平子为主帅而已。昭子虽未与师,其四分公室所得之师必出,或由叔弓率之,故亦以功受三命。杜《注》云“昭子不伐莒,亦以例加为三命”,可商。
父兄指父辈兄辈,古代礼制,一命之官于乡里中依年龄大小为次,二命之官于父辈中论年龄大小,三命之官则不论年龄,其官大,可以在父辈兄辈之先。《周礼地官党正》所谓“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文亦见《礼记祭义》)是也。叔仲子此言盖以为昭子伐莒未参加,不得有三命。
桥案:准此,诸侯如齐桓者之被“赐命”亦当不止一次,其次数或高于卿,则此段《左传》中之“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不知为第几命。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幽”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6,北纬34.6(疑在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中,即在后来“宋”、“郑”间的“隙地”中)。
“周”——“王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2,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城濮”(杨注:城濮,卫地,今山东省旧濮县(一九五六年已并入范县)南七十里有临濮城,当即古城濮地。#莘北,当即城濮。),推测位置为:东经115.37,北纬35.47(临濮乡)。
《庄二十八年经》: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p 0237)(03280001))(029)
《庄二十八年传》:
二十八年春,齐侯伐卫。战,败卫师。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p 0238)(03280101))(033、029)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六六六年,周惠王十一年,齐桓公二十年,卫懿公三年),春天,三月甲寅那天(杨注:三月无甲寅。),齐侯(齐桓公)率兵进攻卫国。经过战斗,打败卫军,以“王”(周惠王)的名义训斥了他们,再接纳他们献上的宝物,然后收兵回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及齐人战”曰:
《春秋》书某及某战,若鲁与人战,以鲁为主,桓十七年“及齐师战于奚”、成二年“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鞌”之属是也。若晋与秦、楚战,则先晋而后秦或楚,韩(僖十五年)、彭衙(文二年)、令狐(文七年)、河曲(文十二年)、城濮(僖二十八年)、邲(宣十二年)、鄢陵(成十六年)诸役皆是也。若宋与楚战(僖二十二年泓之役)、蔡与楚战(定四年柏举之役)、齐与吴战(哀十一年艾陵之役),皆是先中原诸国而后楚或吴,所谓先诸夏而后夷狄也。若宋与齐、郑战,则先宋而后齐或郑,僖十八年“宋师及齐师战于甗”,宣二年“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是也。即卫、齐相战,亦先卫而后齐,成二年新筑之役是也。楚、吴相战,又先楚而后吴,昭十七年“楚人及吴战于长岸”是也。《公羊传》谓伐人者为客,见伐者为主,此是卫见伐,故是卫主之,按之《经》例,未必然。
《庄三十年经》: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p 0246)(03300006))(029)
《庄三十年传》:
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p 0247)(03300301))(029)
《庄三十年经》:
齐人伐山戎。((p 0246)(03300007))(029)
《庄三十一年经》: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p 0249)(03310004))(029)
《庄三十一年传》:
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p 0249)(03310101))(029)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两年,我们的庄公三十年(公元前六六*四年,周惠王十三年,齐桓公二十二年),冬天,主上和齐侯(齐桓公)在“鲁济”相见,商议如何对付山戎,因为山戎的袭扰让燕国很头疼。
下一年,我们的庄公三十一年(公元前六六三年,周惠王十四年,齐桓公二十三年),齐侯(齐桓公)打败戎人来向我们献捷,这不合规矩。
各家诸侯要是在四夷那里打了胜仗,应该向周家的天王献捷,天王以此来震慑那些夷人。如果是在中国范围之内打了胜仗,则不需要献捷。各家诸侯也不应互相馈赠俘获。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齐侯来献戎捷”曰:
《周礼天官玉府》郑《注》云:“古者致物于人,尊之则曰献,通行曰馈。《春秋》曰:‘齐侯来献戎捷。’尊鲁也。”战胜而有所获,献其所获曰献捷,亦曰献功。据传云“诸侯不相遗俘”,则此是献俘。若襄二十五年郑-子产之献捷于晋,以郑之入陈,司徒致民,司空致地,则无俘囚可献,盖献所获宝器耳。然据《说苑权谋篇》,此所献者亦以山戎之宝器献于周公之庙,盖《说苑》所载乃战国、秦、汉间之传说,未必合史实。
杨伯峻先生注“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曰:
成二年《传》云:“晋侯使巩朔献齐捷于周,王弗见,使单襄公辞焉,曰:‘蛮夷戎狄,不式王命,淫湎毁常,王命伐之,则有献捷。王亲受而劳之,所以惩不敬,劝有功也。兄弟甥舅,侵败王略,王命伐之,告事而已,不献其功,所以敬亲暱、禁淫慝也。’”可与此文互证。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鲁济”杨注:(春秋时济水经曹、卫、齐、鲁之界,在齐界者为齐济,在鲁界者为鲁济。盖流经今山东省-巨野县、废寿张县、东平县之间,穿曹-鲁之境者为鲁济,其流在今东阿县以下穿齐、卫之境者,则齐济也。),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2,北纬36.15(会于鲁济之处)。
下面是“鲁济”地图,割自《春秋左传注》初版附《郑宋卫》地图:
“山戎”——“北戎”——“戎”(杨注:据《史记匈奴传》,北戎即庄三十年之山戎,详庄三十年《经》、《传》并《注》。#《齐语》云:“桓公曰:‘吾欲北伐,何主?’管子對曰:‘以燕為主。’遂北伐山戎,刜令支、斬孤竹而南歸。”《晋语二》亦云:“夫齊侯好示,務施與力而不務德,是以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葵丘之会)也。”令支故城在今河北省-迁安县西,孤竹当在卢龙、滦县一带,则山戎所在之处亦当距此不远。《左传》之伐山戎,与《齐语》之刜令支、斬孤竹,当是同年之役,故《齐语》分为三事,而《晋语》仍以伐山戎包之。《齐世家》引齐桓之言曰:“寡人北伐山戎、离支、孤竹”,亦以为一时事。齐伐孤竹事又见《管子小问篇》、《韩非子说林上》。#《齐世家》云:“桓公二十三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还。燕庄公遂送桓公入齐境。桓公曰:‘非天子,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无礼于燕。’于是分沟割燕君所至与燕,命燕君复修召公之政,纳贡于周,如成、康之时。诸侯闻之,皆从齐。”《年表》云:“桓公二十三年,伐山戎,为燕故也。”《燕世家》与《年表》并叙此事。又《匈奴列传》:“当是之时,秦襄公伐戎至岐,始列为诸侯。是后六十有五年,而山戎越燕而伐齐,齐釐公与战于齐郊。其后四十四年,而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北伐山戎,山戎走。”齐釐公与战于齐郊事,即桓六年之“北戎伐齐”,或曰北戎,或曰山戎,其实一也。据《文物》一九七三年三期唐兰文,从河北-芦龙至辽宁-喀左正是孤竹国范围。#北戎,山戎也。),我估计其中心位置为:东经119,北纬40(卢龙东北)。
“燕”(杨注:此燕是北燕,召公-奭之后,穆侯七年入春秋,春秋后二百四十六年,燕王-喜三十三年为秦所灭。都蓟,今北京市西南。彝器有匽侯鼎、匽公匜、匽侯旨鼎、 [匽攴]侯载戈。“燕”作“匽”或“ [匽攴]”。称侯,亦称公。战国时期称王,而字作郾,传世有郾王戈、郾王戟、郾王大事剑。#北燕,即姬姓之燕,《史记》有《燕召公世家》。都蓟,即今北京市。北京-琉璃河-西周墓出土大量青铜器,据铭文,足证北燕初封,其都在今琉璃河-董家林古城。#燕是北燕,都于今北京市,已为解放后考古发掘所证实。由北京往北,经承德、凌源、宁城、喀左,再沿大凌河至朝阳、北票,通向辽阔之东北地区,此一带为周初由燕去肃慎之重要通道,又多有商、周遗物出土。旧以黑龙江-宁安县以北直至混同江南北岸之地为肃慎国(混同江为松花江会黑龙江以下之水域名),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五则又以为肃慎之地即今宁古塔,恐皆不确。#此燕不知是南燕否。若是,则南燕尚存。然自桓十三年以后,南燕已不见于《经》;自庄十九、二十年后,亦不见于《传》,恐此是北燕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6,北纬39.61(北燕,董家林古城,董家林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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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三十二年经》: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穀。((p 0250)(03320001))(029)
《庄三十二年传》:
三十二年春,城小穀,为管仲也。((p 0251)(03320101))(029)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庄公三十二年(公元前六六二年,周惠王十五年,齐桓公二十四年,宋桓公二十年,楚成王十年,郑文公十一年),春天,齐国为“小穀”加筑城墙,给管仲作采邑。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三十二年春,城小穀,为管仲也”曰:
昭十一年《传》述申无宇之言云:“齐桓公城穀而置管仲焉。”《传》文本此。顾炎武《日知录》四、《山东考古录》疑之,无据。事亦见《晏子春秋外上篇》。据《管子大匡篇》,吴人伐穀,齐桓公因城穀,遂为管仲采邑。
“小穀”——“穀”——“谷”——“小谷”(杨注:穀(谷),齐地,今山东省-东阿县旧治东阿镇。#《公羊传》徐彦《疏》云:“二《传》作“小”字,与《左氏》异。”孙祖志《读书脞录》、刘文淇《旧注疏证》、章炳麟《左传读》等因谓《左氏》本作“城穀(谷)”。但案之《水经济水篇》“济水侧岸有尹卯垒,南去鱼山四十余里,是穀城县界,故春秋之小穀城也,齐桓公以鲁庄公二十三年(当作三十二年,杨守敬《注疏》已订正)城之,邑管仲焉。城内有夷吾井”云云,则是郦道元所据《左传》已有“小”字矣,孙等之说恐非。小穀即穀,齐邑,今山东省-东阿县治,顾炎武《杜解补正》据《谷梁》范宁《注》、孙复《尊王发微》谓小穀为鲁邑,曲阜西北有小穀城,不合传意。#昭十一年《传》述申无宇之言云:“齐桓公城穀而置管仲焉。”《传》文本此。顾炎武《日知录》四、《山东考古录》疑之,无据。事亦见《晏子春秋外上篇》。据《管子大匡篇》,吴人伐穀,齐桓公因城穀,遂为管仲采邑。#庄三十二年《传》云:“城小穀(谷),为管仲也。”则此穀即小穀,亦即庄七年之穀,在今山东-东阿县新治东南之东阿镇。#穀见庄七年《经注》,即今山东-东阿县南之东阿镇。本东阿旧治。穀亦齐地,师过本境而民不知,言其整肃。),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8,北纬36.17(平阴县-东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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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三十二年经》: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p 0250)(03320002))(029)
《庄三十二年传》:
齐侯为楚伐郑之故,请会于诸侯。宋公请先见于齐侯。夏,遇于梁丘。((p 0251)(03320201))(029)
我的粗译:
也在这一年,齐侯(齐桓公)提出要商讨如何应对楚国对郑国的进攻,邀请各家诸侯集会。宋公(宋桓公)则请求先与齐侯会面。这年夏天,两位在“梁丘”那里见了面。
一些补充: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梁丘”(杨注:梁丘,宋邑,在今山东省-成武县东北三十里,其地今有梁丘山。《谷梁传》云:“梁丘在曹、邾之间,去齐八百里,”#《通志氏族略》三云:“梁丘氏,齐大夫,食采梁丘。”然据庄三十二年《经》“宋公、齐侯遇梁丘”,《通志》以梁丘为宋邑,距齐都八百里,中间又隔鲁国,此时未必入于齐,郑樵此说未必可信。),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5,北纬35.06(成武县-安济河南范庄村对岸梁王庙)。
“楚”——“湫”——“椒”——“湫郢”(杨注:湫音剿。《清一统志》谓湫在湖北省-钟祥县北,《春秋大事表》谓在湖北省-宜城县东南,其实一也。湫,楚灵王时为伍举采邑,《国语》有湫举(子)、湫鸣。今本“湫”或作“椒”。#椒举即伍举,伍举见襄二十六年《传》。《通志氏族略》谓“伍参食邑于椒,故其后为椒氏”,虽伍举之子亦称为椒鸣(《楚语下》作湫举、湫鸣,湫与椒古音可通转),但其后尚有伍尚、伍员等,仍以伍为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64,北纬31.30(钟祥-洋梓镇北,湫郢,庄七至庄十六,庄三十至庄三十二)。
“楚”(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呵呵,厉害啊
《庄三十二年经》:
狄伐邢。((p 0251)(03320007))(029)
《闵元年经》:
齐人救邢。((p 0255)(04010002))(029)
《闵元年传》:
狄人伐邢。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暱(nì),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wù)相恤(xù)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救邢。((p 0256)(04010201))(029)
《闵二年经》: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p 0261)(04020001))(029)
《闵二年传》:
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p 0273)(04020901))(034、029)
我的粗译:
一年以后,我们的闵公元年(公元前六六一年,周惠王十六年,齐桓公二十五年,卫懿公八年),狄人进攻了邢国。接到邢人求救的“简书”,管敬仲(管仲)向齐侯(齐桓公)建议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暱,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戎狄”都是豺狼,不能让他们得逞;“诸夏”都和我们亲近,也绝不能看着不管。安逸舒适,那就是毒药,可不能太贪恋了,《诗》里说:“很想把家回,就怕简书催。”这“简书”,就是让我们有了灾难能互相帮助。请主上下令援救邢国,响应这个“简书”。)”
于是齐人前去援救了邢国。
过了两年,在我们的僖公元年(公元前六五九年,周惠王十八年,齐桓公二十七年,卫文公元年),齐桓公把邢国迁到了“夷仪”。下一年,到我们的僖公二年(公元前六五八年,周惠王十九年,齐桓公二十八年,卫文公二年),又把卫国重新封在了“楚丘”。
邢人迁移以后在新地方非常习惯,就像回到老地方一样。而卫人到了新的“国”(城)里,也从原来亡国的惨痛中恢复了过来。
一些补充:
狄人不是第一次进攻邢国,上面的《春秋经》中就有另外一条提到上一年的“狄伐邢”,《左传》作者应该是在此一节中作为背景引用这条《春秋经》的。
上面那两句《诗》出自《诗小雅鹿鸣之什出车四章》:“昔我往矣,黍稷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塗。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30))
杨伯峻先生注“畏此简书”曰:
简书,书于一片竹简之文字,此指告急文书。沈钦韩《补注》云:“国有急难,不暇连简为策,单执简往告,犹今之羽檄矣。”
杨伯峻先生注“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曰:
告急文书,意义在于一国有恶,他国亦同以为恶,是同恶也;一国有急难,他国同以为忧而往救之,是相恤也。恤,忧也,救也。此释简书之意义与作用。
据张三夕先生:
竹简形制与书写内容有关,六经、律令皆汉尺二尺四寸,故《论衡谢短》说:“二尺四寸,圣人文语。”《后汉书周磐传》:“编二尺四寸简,写《尧典》一篇。”武威磨咀子出土《仪礼》木简,长55.5—56厘米,约为汉尺二尺四寸。《盐铁论诏圣》说:“二尺四寸律,古今一也。”均可证。《史记酷吏列传》:“不三尺法循,专以人主之意旨为狱。”按《论衡正说》说:“周以八寸为尺。”周“三尺法”,即汉尺二尺四寸。《孝经》一尺二寸。诏书一尺一寸,故称“尺一诏”或“尺诏”;诸子一尺,《论衡书解》说:“诸子尺书,文编俱在。”《论语》八寸,见郑玄《论语序》。但实际并不很严格。如湖北睡虎地十号墓出土《秦律》竹简仅为汉尺一尺二寸,而临沂银雀山二号墓出土《汉武帝元光元年历谱》,长达3尺。最短的竹简仅为5寸。(《中国古典文献学》)。桥:现在一般的书高20厘米左右。
如此,则上面《左传》中所言“简书”我估计应该是由一到两片竹简或木简组成,竹简宽一厘米左右,长不到三十厘米,其上内容不到一百字,但外面还应有包裹的木片或竹片,捆扎的绳索,以及封泥。《襄二十九年传》有“玺书追而与之”((p 1155)(09290401))(087),“玺”是动词,即封泥之事。记得在河里见过一篇关于玺印的帖子,可惜我没找到。
下面是一级文物秦封泥“右丞相印”的图片,出自《瞧,这些封泥不少是秦始皇拆启的(图)》:
下面是模拟的简策封泥样式(捆绳已切断,绳结当在封泥之下)的图片,出自互动百科《封泥》条:
杨伯峻先生注“二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初七戊子冬至,建子,有闰月。
“狄”杨伯峻先生于多处有注,录其部分如下:
狄,赤狄,详顾栋高《大事表》与梁履绳《补释》。
杜预《后序》引《纪年》云“卫懿公及赤狄战于洞(当为“泂”)泽”,则狄即赤狄也。
《经》于狄,或单言狄,或称狄人。盖由于行文之便。此《经》文二十年“齐人,狄人盟于邢”、僖二十四年“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以狄与他国或他邑并举,他国皆不单称,则于狄亦不得不从同。若惟狄而已,则不称人,此年“狄救齐”、二十一年“狄侵卫”是也。说本宋-赵鹏飞《春秋经荃》及顾炎武《日知录》。
狄自入春秋以来,俱只书“狄”。僖三十三年《传》箕之役始见“白狄子”之称,而“赤狄”之称自此见。自此《经》凡赤狄四见、白狄三见。潞氏、甲氏、留吁、铎辰,此赤狄也。其通言“狄”者,钟文烝《谷梁补注》云:“以《左传》、《国语》、《吕氏春秋》、杜氏《后序》引《汲冢纪年》考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僖三十三年晋人败狄于箕,皆白狄也。闵二年狄入卫、僖二十四年狄伐郑、文七年狄侵我西鄙,皆赤狄也。”顾栋高《大事表》三九据成三年《传》“伐廧咎如,讨赤狄之余焉”,因谓“是年赤狄之种尽绝。”又云:“故中国直名白狄为狄,不复别之。”未审确否。
杜《注》:“赤狄-潞氏最强,故服役众狄。”
潞,国名,赤狄之别种,曰潞氏者,盖当时所谓夷狄之国,或尚在氏族社会,故其国名带以氏字,如甲氏、皋落氏及此潞氏是也。其国当在今山西-潞城县东北四十里。《西清续鑑甲编》有路公舖,不知是此潞氏器否。
杜《注》:“甲氏、留吁,赤狄别种。晋既灭潞氏,今又并尽其余党。”甲氏,顾栋高《大事表五》以为在今河北省-鸡泽县境,不知其所据,未必可信。徐文清《管城硕记》卷十一谓据《水经注》,今祁县有侯甲,侯甲水发源于侯甲山,山在今武乡县。据此,甲氏或在今屯留北百里内外。留吁,晋灭之后,改为纯留,襄十八年《传》晋人“执孙蒯于纯留”是也,在今山西省-屯留县南十里。
赤狄部落甚多,如潞氏、甲氏、留吁、铎辰之属,先后皆为晋所灭,所余唯啬咎如,故云“讨赤狄之余”。
江永《考实》谓“此年狄伐晋,白狄也。白狄在西河,渡河而伐晋,箕地当近河。成十三年《传》云秦‘入我河县,焚我箕、郜’,是近河有箕。”
白狄子,白狄之首领。白狄为狄之别种。成十三年《传》吕相绝秦云,“白狄及君同州”,是与秦同在雍州也。僖二十四年《传》晋文云,“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则白狄之地南至渭水。江永《考实》谓“其地在西河之西”是也。今陕西省-延安、安塞、延川、延长、宜川、黄龙以及清涧诸县皆曰白狄之境。据《左传》,狄为隗姓。《世本》谓白狄-釐姓,《潜夫论》谓白狄-姮姓,王国维据秦有隗状,汉有隗嚣,魏有隗僖,谓赤、白二狄皆隗姓,是也。说详其《鬼方昆夷玁狁考》。
狄有赤狄、白狄与长狄,长狄为狄之一种。
狄自入春秋以来,俱只书“狄”。僖三十三年《传》箕之役始见“白狄子”之称,而“赤狄”之称自此见。自此《经》凡赤狄四见、白狄三见。潞氏、甲氏、留吁、铎辰,此赤狄也。其通言“狄”者,钟文烝《谷梁补注》云:“以《左传》、《国语》、《吕氏春秋》、杜氏《后序》引《汲冢纪年》考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僖三十三年晋人败狄于箕,皆白狄也。闵二年狄入卫、僖二十四年狄伐郑、文七年狄侵我西鄙,皆赤狄也。”顾栋高《大事表》三九据成三年《传》“伐廧咎如,讨赤狄之余焉”,因谓“是年赤狄之种尽绝。”又云:“故中国直名白狄为狄,不复别之。”未审确否。
顾栋高《大事表》三十九云:“众狄系白狄之种类,若鲜虞-肥、鼓之属是也。”
鲜虞,白狄别种之国,今河北-正定县北四十里新城铺即其国都所在。战国时为中山国。
鼓,国名,姬姓,白狄之别种,时属鲜虞。国境即今河北-晋县。
桥案:“狄”有“白狄”、“赤狄”,大多属于游牧族。如杨先生所注,此处之“狄”乃“白狄”也。“白狄”之分布,西起陕西,甚至更西,东达河北,甚至山东,北依内蒙,南抵河南。我大致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河北为中心,多与卫国和齐国接触;一部分以陕西为中心,多与晋国和秦国接触;每一部分中显然又有甚多分支,各有其经常活动的区域。大体上此时农耕族与游牧族杂居,未必有明确的疆界。
“邢”(杨注:《卫世家》云:“迎桓公弟晋于邢而立之。”以公子晋为卫桓公之弟,当另有所据。此时或正避乱而在邢。邢,国名,姬姓。《通志氏族略》二云:“周公之第四子受封于邢。”传世有邢侯彝,彝为周天子册命邢侯时所作,铭末曰“作周公彝”,足证其为周公之胤,故僖二十四年《传》云云。金文常见“井侯”、“井伯”,刘节《古史考存古[井阝,jǐng]国考》谓井即邢。今河北省-邢台市境有襄国故城,即古邢国。《太平寰宇记》卷五十九邢州-龙冈县引《北史》,谓齐-武平初掘古冢,得铜鼎,有铭邢侯夫人姜氏墓,足证邢在今邢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4.52,北纬37.01(百泉村南襄国故城)。
“邢”——“夷仪”(杨注:夷仪,据马宗琏《补注》、沈钦韩《地名补注》,当在今山东省-聊城县西十二里。或谓在河北省-邢台市西,误。#夷仪见闵二年《传》。《公羊》作“陈仪”,夷、陈古音微、真对转,相近。说详赵坦《春秋异文笺》。#夷仪本邢国地,僖元年《经》“邢迁于夷仪”是也。卫灭邢,而为卫邑。今晋迫卫分此邑以居衎。夷仪,今山东-聊城县西南十二里,互参闵二年《传》并《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9,北纬35.4(聊城西南,夷仪,邢,僖元年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阳”(杨注:阳,国名,据顾栋高《大事表》,姬姓,而洪亮吉《左传诂》云偃姓。《路史国名纪四》又云御姓。《周金文存》卷二页五九有鼎铭云:“叔姬作阳伯旅鼎,永用。”若此叔姬为阳伯之女,则阳为姬姓。阳故城在今山东省-沂水县西南。此盖齐人逼徙其民而取其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8.56,北纬36.69(青州东偏南,南阳河北)。东经118.47,北纬35.40(沂南县-砖埠镇-孙家黄疃、任家庄一带,有遗址)。我意两地前者是迁前地,后者是迁后地。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楚丘”——“卫”(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楚丘,卫地,在今河南省-滑县东。齐召南《左传注疏考证》曰:“《传》有追叙,有预叙,此类则预叙也。”《吕氏春秋简选篇》:“齐桓公良车三百乘,教卒万人,以为兵首,横行海内,天下莫之能禦。南至石梁,西至酆郭,北至令支。中山亡邢,狄人灭卫。桓公更立邢于夷仪,更立卫于楚丘。”#此用上年《传》所述狐偃之谋。曹都今山东省-定陶县,卫都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东六十余里。曹在卫之东,故晋假道。),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桥案:闵二年(前660)与僖二年(前658)之间这两年,“卫”在“曹”(此曹非曹国之曹)。
“曹”(杨注:曹,卫邑,当即今河南省-滑县西南之白马故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4.71,北纬35.53(漕,滑县-留固镇-白马墙村)。
《僖元年经》: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p 0276)(05010002))(029)
《僖元年传》:
诸侯救邢。邢人溃,出奔师。师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迁之,师无私焉。((p 0278)(05010201))(029)
《僖元年经》: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p 0276)(05010003))(029)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p 0276)(05010004))(029)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p 0276)(05010007))(029)
《僖元年传》:
夏,邢迁于夷仪,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災、讨罪,礼也。((p 0278)(05010301))(029)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僖公元年(公元前六五九年,周惠王十八年,齐桓公二十七年,卫文公元年),各家诸侯的部队前往救援邢国,当时邢人完全溃散了,都出城向各家诸侯的部队逃来。随后,各家诸侯的部队赶走了狄人,收拾了邢国的器用全部迁往新地方,部队一点都没私吞。
到了夏天,邢国迁到了“夷仪”安定下来,各家诸侯的部队为他们筑了新城。这是履行“救患”的义务。
如果是“侯伯”,那就有义务要“救患”、“分災”、“讨罪”,这是规矩。
一些补充:
“邢迁于夷仪”两个月后各家诸侯又“会于柽”,就在“城邢”完成后不久,我怀疑各家诸侯恐怕还没来得及回国,何况“柽”还远在南面。
杨伯峻先生注“邢迁于夷仪”曰:
夷仪见闵二年《传》。《公羊》作“陈仪”,夷、陈古音微、真对转,相近。说详赵坦《春秋异文笺》。刘师培《春秋左氏传答问》云:“《春秋》之例,自迁弗书(案:指晋迁新田、楚迁鄀、邾迁绎,《经》皆不书。),《经》书所迁,均逼外势者也。许四迁,三由楚命(容城弗见《传》);蔡迁迫于吴;邢、卫之迁迫于狄。”
杨伯峻先生注“夏,邢迁于夷仪,诸侯城之,救患也”曰:
《齐语》云:“狄人攻邢,桓公筑夷仪以封之。男女不淫,牛马选具。”《管子大匡篇》云:“狄人伐邢,邢君出,致于齐,桓公筑夷仪以封之,予车百乘,卒千人。”
杨伯峻先生注“侯伯”曰:
《郑语》韦《注》云:“侯伯,诸侯之伯。”此指齐桓,《晋语四》所谓“管仲贼桓公而卒以为侯伯”者是也。
桥案:此“侯伯”即所谓霸主也,“伯”即霸。
杨伯峻先生注“救患、分災”曰:
诸侯有天災,分谷帛之属以赈之,分读如成二年《传》“吾以分谤也”之分,分担之意。高本汉《左传注释》说与此同。
《周礼大宗伯》贾《疏》“讨罪”云:“诸侯无故相伐,是罪人也。霸者会诸侯共讨之,是讨罪也。”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聂”——“摄”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7,北纬36.54(荏平县-郭摄庄)。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邾”——“郰”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5,北纬35.56(近鲁地,后曾由孔子之父管理。文十二年前是邾都)。
“柽”——“荦”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8,北纬33.8(淮阳县西北)。
下面是邢迁于夷仪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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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狄”与“诸夏”各国当时处于杂居状态,生产生活方式不同,且互相妨碍,那么随着人口增加,生存压力增大,总是会爆发冲突的。这一段就是狄人趁着“诸夏”一时衰落在进行反击。虽说这里轻描淡写,但有两家诸侯几乎被攻灭,这在当时“诸夏”之人看来还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不是齐国站出来担负起领导责任,并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自家的军队,那历史还真可能改写。
《僖五年经》: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p 0301)(05050004))(041)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p 0301)(05050005))(041)
郑伯逃归不盟。((p 0301)(05050006))(041)
《僖五年传》:
会于首止,会王大子-郑,谋宁周也。((p 0305)(05050401))(041)
秋,诸侯盟。王使周公召郑伯,曰:“吾抚女以从楚,辅之以晋,可以少安。”郑伯喜于王命,而惧其不朝于齐也,故逃归不盟。孔叔止之,曰:“国君不可以轻,轻则失亲;失亲,患必至。病而乞盟,所丧多矣。君必悔之。”弗听,逃其师而归。((p 0306)(05050601))(041)
我的粗译:
在我们僖公五年(公元前六五五年,周惠王二十二年,齐桓公三十一年,宋桓公二十七年,陈宣公三十八年,卫文公五年,郑文公十八年,许僖公元年,楚成王十七年,晋献公二十二年),各家诸侯在首止集会,会见王大子-郑,谋划如何安定周王室。
到秋天,各家诸侯准备举行盟誓。
“王”(周惠王)派周公把郑伯(郑文公)召了去,告诉他说:“吾抚女以从楚,辅之以晋,可以少安。(我支持你靠拢楚国,再加上晋国,应该没问题。)”
郑伯很高兴有了“王”的支持,也害怕因过去长时间没去齐国朝见被追究,就想要溜走不参加盟誓。郑国的大夫孔叔劝他说:“国君不可以轻,轻则失亲;失亲,患必至。病而乞盟,所丧多矣。君必悔之。(一国的国君不可以太随便,太随便了就会失去支持者,无人支持一定会有灾祸。等遭了灾祸再请求帮助,那代价就太大了。主上一定会后悔。)”
郑伯不听他的,把扈从部队扔下溜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下注云:
夏会,秋盟,会、盟异月,僖九年之葵丘,襄二十七年之宋等是也;异月又异地者,襄二十五年之夏会于夷仪,秋八月同盟于重丘是也。会、盟异月必书地,以见其同地或异地,会、盟异月,其间有他事,则称诸侯,如葵丘之会与盟,其中有“伯姬卒”,故九月戊辰又书“诸侯盟于葵丘”;若其间无他事,则不重书诸侯,如昭十三年会于平丘,又书“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此期间无他事而仍书诸侯者,以表示王世子之来(未?)与盟也。
杨伯峻先生注“会于首止,会王大子-郑,谋宁周也”曰:
《经》书“王世子”,《传》作“王大子”,亦犹申生《经》书“世子”,《传》书“大子”。世、大古音极近,故通用,无论王或诸侯,其定为嗣位者皆为世子或太子,并无不同。《白虎通》谓“天子之子太子,诸侯之子世子”,此乃汉制,不足用以释《经》。二十四年《传》载襄王告难之辞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弟”当作“氏”)之宠子带”,则襄王-郑亦惠后所生(《周本纪》谓“襄王母蚤死,后母曰惠后”,孔颖达《疏》已驳其误)。惠后嫁于庄十八年,即惠王元年,距今二十二年,则王太子-郑此时二十岁左右。惠后宠少子带,惠王有废太子之意,故齐桓公作首止之会,尊王太子-郑以安定之。此会固非惠王之意,故惠王间郑,使之逃盟。
杨伯峻先生注“逃其师而归”曰:
定四年《传》云:“君行,师从;卿行,旅从。”则郑伯赴盟,有师随之。郑伯弃其师,只身逃逸,故曰“逃其师”。离师潜逃,惧被截留也。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卫”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许”——“旧许”推测位置为:东经114.03,北纬34.00(张潘镇-古城村,成十五年迁于叶)。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周”——“王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2,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首止”(杨注:首止,卫地,近于郑。当在今河南省-睢县东南。#“首止”,《公羊》、《谷梁》作“首戴”,戴、止古音相近,或得通假。首止,卫地,见桓十八年《传》并《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1,北纬34.4(今睢县城东南5公里)。
“楚”(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晋”——“绛”——“故绛”(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奠/皿],据唐兰《晋公午[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绛本晋国都城,在今翼城县东南十五里,详隐五年《传注》,而《年表》云:“晋献公九年,始城绛都。”似绛都本无城郭者,恐太史公误会《传》意。《传》意仅谓士蒍为高其宫而城绛,则所谓城者,加高加大而已。自成六年徙新田后,谓之故绛。#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僖六年经》: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p 0312)(05060002))(041)
《僖六年传》:
夏,诸侯伐郑,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围新密,郑所以不时城也。((p 0313)(05060201))(041)
秋,楚子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乃还。((p 0313)(05060301))(039、041)
《僖六年经》:
冬,公至自伐郑。((p 0313)(05060004))(041)
《僖七年经》:
曹伯-班卒。((p 0315)(05070005))(041)
冬,葬曹昭公。((p 0315)(05070007))(041)
我的粗译:
到我们僖公的六年(公元前六五四年,周惠王二十三年,齐桓公三十二年,宋桓公二十八年,陈宣公三十九年,卫文公六年,郑文公十九年,许僖公二年,楚成王十八年,晋献公二十三年),夏天,各家诸侯进攻了郑国,因为郑伯溜号不肯参加首止之盟。部队包围了新密,所以郑国才不顾节令赶着加筑城墙。
这年秋天,楚子(楚成王)率兵包围许国以救郑,等各家诸侯前去援救许国,他就撤了回去。
一些补充:
“公至自伐郑”之“公”即鲁僖公。曹伯-班即曹昭公,亦即参加伐郑的曹伯。
杨伯峻先生注“围新密,郑所以不时城也”曰:
此句释《经》之“新城”。新城即新密,《经》谓之新城,以郑新筑之者。不时谓非土功之时,郑以非土功之时筑城者,自是因己之逃盟,防诸侯之伐。说本顾炎武《补正》。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新城”——“新密”(杨注:新城,据《方舆纪要》,在今河南省-密县东南三十里。杨守敬《水经洧水注疏》谓即今密县。此句释《经》之“新城”。新城即新密,《经》谓之新城,以郑新筑之者。),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9,北纬34.45(大隗寨)。
下面是“诸侯伐郑”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僖七年经》:
七年春,齐人伐郑。((p 0315)(05070001))(041)
《僖七年传》:
七年春,齐人伐郑。孔叔言于郑伯曰:“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姑少待我。”对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p 0315)(05070101))(040、041)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僖公七年(公元前六五三年,周惠王二十四年,齐桓公三十三年,宋桓公二十九年,陈宣公四十年,卫文公七年,郑文公二十年,许僖公三年,楚成王十九年,晋献公二十四年),春天,齐人来攻打郑国,郑国的大夫孔叔对郑伯(郑文公)建议说:“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有谚语是这么说的:“心胸要是小,面子怎么要?”现在我们既无法强硬对抗,又不肯示弱服软,这样会得到最糟的结果。我们的“国”已经危险了,主上还是赶紧向齐国屈服,好挽救我们的“国”。)”那位“公”告诉他:“吾知其所由来矣,姑少待我。(我已经知道他们为什么来的了,就请等我几天吧。)”孔叔急了:“朝不及夕,何以待君?(早上都等不到晚上,还怎么等您?)”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七年春”曰:
(此年)正月二十五日乙丑冬至,建子,有闰。
杨伯峻先生注“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曰:
则作假设连词,若也;《风俗通十反篇》作“心苟不竞”,尤可证。竞,强也;病指屈辱,意谓心志不强,何怕屈辱。《周书乐逊传》载其上疏作“德则不竞,何惮于病”。
杨伯峻先生注“朝不及夕,何以待君?”曰:
朝不及夕状情况危急,犹朝露之不及夕也。北周书-贺拔岳传云:“尔朱荣谋入匡朝廷,谓岳曰:‘计将安出?’岳对曰:‘古人云,朝谋不及夕,言发不俟驾,此之谓矣。’”虽用《传》语,却自生新解,非《传》文本意。
桥案:襄十六年叔孙豹“敝邑之急,朝不及夕”(09160501),襄三十一年仲孙羯“朝不及夕,将安用树?”(09310101),昭元年赵武“朝夕不相及,谁能待五。”(10010803),都是用的这个意象,恐怕也反映了当时人的时间观念:一日已经是很短了。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僖七年经》: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宁母。((p 0315)(05070004))(041)
《僖七年传》:
秋,盟于宁母,谋郑故也。((p 0317)(05070301))(041)
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p 0317)(05070302))(041)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君若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姦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姦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揔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姦,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姦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p 0317)(05070303))(041)
冬,郑伯使请盟于齐。((p 0319)(05070401))(041)
我的粗译:
这年秋天,各家诸侯在“宁母”盟会,商议如何对付郑国。
在这里,管仲向齐侯(齐桓公)建议说:“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臣下听说,招揽背离者要靠讲规矩,让远方的人动心要靠施恩惠,既讲规矩,又施恩惠,那就人人都会向着你了。)”
于是齐国按规矩善待各家诸侯,让各家诸侯只需要按惯例贡献本地的特产。
郑伯(郑文公)派了大子华到盟会上听从各家诸侯的吩咐,大子华却对齐侯提出:“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君若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我们对抗主上,完全是洩家、孔家、子人家这三族主持的。主上要把这三家搞掉,我会让郑国成为主上的内臣,主上在各方向的行动也会更加顺畅。)”
齐侯准备答应他,但是管仲反对说:“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姦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姦莫大焉。(主上以讲规矩和守承诺的名义召集了诸侯,却以奸诈来收场,恐怕不行吧?儿子不能和父亲对着干,这就是讲规矩;遵从命令、按时完成,这就是守承诺,要不能讲规矩、守承诺,那就没有比这更奸诈的了。)”
那位“公”(齐桓公)就问:“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我们各家诸侯来向郑国问罪。眼下还没达到目的,现在他们内部可能分裂,我们利用一下,不亦可乎?)”
回答:“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揔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姦,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姦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主上要是靠恩惠笼络,并且加以训导,不行再率领各家诸侯问罪,那时候,郑国保命都来不及,还敢不怕我们吗?要是我们扶持了他们的罪人,靠这个罪人控制他们,那郑人就有了反对的根据了,还有什么害怕的?而且召集了诸侯,那是要展示自家所施恩惠的,要是让这种奸诈的人在盟会上和诸侯并列,那还拿什么给我们的后代展示?诸侯的盟会,会上展示的恩惠、惩罚、规矩、名义,各国都会记录下来。要是记录里头记录下这种奸诈的人竟能在盟会上有位置,那主上主持的盟誓就没意义了。要是举行了盟会却不能记录下来,也就不能说是对诸侯有大恩大德。所以主上一定不能答应此人的请求!我看郑国肯定会接受盟会的要求,那个子华既为大子,却想要依靠大国削弱自己的“国”,也肯定没好下场。而郑国有叔詹、堵叔、师叔这三个贤明的人主政,眼下还无法分裂他们。)”
于是齐侯拒绝了子华的提议,子华由是得罪于郑(杨注:十六年,郑杀子华。)。
到这年冬天,郑伯(郑文公)派了人来请求与齐国举行盟誓。
一些补充:
《說文》注“姦”字云“一曰詐也,淫也”,正与“信”与“礼”是反义词。
杨伯峻先生注“诸侯官受方物”曰:
《禹贡》任土作贡,各贡其土地所生,方物指此。观十一年、十二年《传》之“黄人不归楚贡”、“不共楚职”,则当时诸侯固供职贡于霸主。晋灭虞,亦归其职贡于王,则诸侯犹有供职贡于王者。诸侯官受方物者,谓于诸侯之中,齐使官司受其所贡之土产且以献于天子。说本朱彬《经传考证》。俞樾《茶香室经说》解物为职事,谓“诸侯官受方物者,言诸侯官司各于齐受其方所当为之职事”,似无据。若据《晋语二》“齐侯好示,轻致诸侯而重遣之,使至者劝而叛者慕”,则此句亦可解为诸侯之有司接受齐国之方物,所谓“重遣之”也。二说不同,朱彬近是。
杨伯峻先生注“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曰:
洩氏,隐五年洩驾、僖二十年洩堵寇是也。孔氏,孔叔是也。子人氏,郑厉公弟,桓十四年名语者是也。三族,三个氏族。说详成十五年《传注》。实违君命,指逃盟而从楚。
杨伯峻先生注“守命共时之谓信”曰:
宣十五年《传》云:“臣能承命为信。”此守命与承命同义。共同恭,此句犹言见机行事以完成君命。亦可读为供,为依时供给贡品。
杨伯峻先生注“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曰:
旧读“加之以训辞”为句,今从武亿《经读考异》,辞字自为一句。意谓绥之以德,加之以训,郑仍不受,然后帅诸侯讨伐之。
杨伯峻先生注“会而列姦”曰:
会即上文之合诸侯。列,位也,多指君位,十五年《传》“入而未定列”,定列犹定君位;昭四年《传》“姬在列者”,言姬姓之在君位者。然则诸“列”字作名词,此作动词。姦即姦人,指子华。若许子华,是受子华为内臣,奉子华为郑君,使姦人而在君位也,故云“列姦”,说本惠栋《补注》。
杨伯峻先生注“记姦之位”曰:
奉姦人在君位而记之,是“记姦之位”也。
杨伯峻先生注“作而不记”曰:
不记犹言不可记,说见顾炎武《补正》。
杨伯峻先生注“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曰:
庄十七年有郑詹,僖二十三年有叔詹,相距四十年,或仍为一人。僖二十年有堵寇,即二十四年之堵俞弥,堵叔当即此人。楚-潘尫字师叔,此师叔亦当是字,或即孔叔。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宁母”(杨注:宁母当系鲁地,在今山东省-鱼台县境。),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6,北纬35.05(鱼台县-王鲁镇附近)。
《僖七年传》:
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大叔带之难,惧不立,不发丧,而告难于齐。((p 0319)(05070501))(041)
《僖八年经》: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郑伯乞盟。((p 0320)(05080001))(041)
《僖八年传》:
八年春,盟于洮,谋王室也。郑伯乞盟,请服也。襄王定位而后发丧。((p 0321)(05080101))(041)
《僖八年经》: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p 0321)(05080004))(041)
《僖八年传》:
冬,王人来告丧,难故也,是以缓。((p 0323)(05080401))(041)
我的粗译:
这年闰月里,惠王驾崩了。襄王因为害怕亲弟弟大叔带会作乱,自己站不住脚,所以没发丧,而是先向齐国通报了此事。
下年,我们的僖公八年(公元前六五二年,周襄王元年,齐桓公三十四年,宋桓公三十年,卫文公八年,许僖公四年,陈宣公四十一年,曹共公元年),春王正月(杨注:正月六日庚午冬至,建子。),各家诸侯在“洮”那里盟会,商议如何安定王室。在郑伯(郑文公)请求下,各家诸侯也和他举行了盟誓,表示他已经归服。等到襄王的地位稳固以后,这才为惠王发丧。
到这年冬天,冬十有二月丁未那天(杨注:丁未,十八日。若是去年闰月之丁未,则为十二日。),王人才来告丧。因为发生动乱,告丧的时间就晚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闰月”曰:
《经》、《传》于岁尾书闰月者,闰十二月也。文元年《传》谓“先王之正时也,归余于终”,故置闰多在岁末。然亦有岁中置闰者,昭二十年《传》“闰月戊辰,杀宣姜”,是闰八月,其明证也。
杜《注》“天王崩”云:“实以前年(去年)闰月崩,以今年十二月丁未告。”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周”——“王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2,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许”——“旧许”推测位置为:东经114.03,北纬34.00(张潘镇-古城村,成十五年迁于叶)。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洮”(杨注:洮,地名,其北属鲁,其南属曹,三十一年《传》“分曹地,自洮以南,东傅于济,尽曹地也”者是也。此则曹地,据《水经注》,当在今山东省-鄄城县西南。#杜《注》:“洮,曹地。”马宗琏《补注》云:“郦元曰:‘今甄城西南五十里有桃城,或谓之洮。’”余详僖八年《经注》。#此时卫都帝丘,即今河南-濮阳县西南之颛顼城,距洮不过五十余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5.21,北纬35.52(濮阳县-徐镇)。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僖九年经》: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p 0324)(05090002))(041)
《僖九年传》:
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p 0326)(05090201))(041)
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p 0326)(05090202))(041)
我的粗译:
又下一年,我们僖公九年(公元前六五一年,周襄王二年,齐桓公三十五年,宋桓公三十一年,卫文公九年,郑文公二十二年,许僖公五年,曹共公二年),夏天,各家诸侯在“葵丘”那里聚会,重申上次的盟约,并且巩固相互的关系,这是“礼”的要求。
我们的“王”还指令来参加聚会的宰孔(孔,宰周公)向齐侯(齐桓公,小白)颁赐祭肉,此人在会上宣布:“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天子去祭祀了文王和武王,然后派“孔”给“伯舅”颁赐祭肉。)”齐侯正准备走到堂下,向上拜谢,“孔”又发话说:“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还有命令——天子让“孔”告诉您:“因为伯舅年纪大了,更要额外的慰问,就给伯舅多加一个品级,而且不用下拜了!”)”这时,齐侯(小白)马上回答说:“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上天的威严就在我眼前,咫尺之间,“小白”,我怎么敢有了天子的命令就僭越,而不下拜了呢?——我害怕自己会在下面马上摔个大跟头,也让天子的面子难看,又怎敢不下拜?)”
于是他走下堂去,向上拜谢,登堂再拜,然后接受了赐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
二十四年《传》云:“宋,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是二王之后礼得赐胙,今齐侯亦赐胙,故杜《注》谓“尊之比二王后”。胙即膰,祭庙肉。但许宗彦《鉴止水斋集文武世室考》云:“宗庙胙肉,止分同姓,此赐齐侯者,宗庙孝先,一王之私祭,惟同姓共此大宗者得以分胙。祖功宗德,天下之公祭,虽在异姓,被功德者同得赐胙也。《史记周本纪》显王九年致文、武胙于秦孝公;三十五年致文、武胙于秦惠王及此《传》皆为祖宗之祭,故惟言‘文、武’。”其实此致胙于齐桓,其后致胙于秦-孝、惠,皆以其强大,足以令诸侯,非被功德。秦且灭周,于周又何功何德?
杨伯峻先生注“使孔赐伯舅胙”曰:
天子谓同姓诸侯曰伯父或叔父,谓异姓诸侯为伯舅。襄十四年《传》云:“王使刘定公赐齐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云云,是周王于齐屡称伯舅。至于同姓诸侯,于鲁、卫皆称叔父,于晋自唐叔以迄文公、景公皆称叔父,然昭九年、三十二年《传》,于平公、定公反改称伯父,且并惠公亦以伯父称之,由此观之,《觐礼》所谓“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同姓小邦则曰叔父”,未必然也。
杨伯峻先生注“以伯舅耋老”曰:
耋老,同义连绵词,老年也,不必七十、八十。齐襄公初立,齐桓公已成人,读庄公八年《传》可知。至此又四十六年,则齐桓实老矣。
杨伯峻先生注“下,拜;登,受”曰:
先降于两阶之间,再拜稽首,然后升堂,又再拜稽首,然后受赐。登即觐礼之“升堂拜”,此当时习惯,不言可知,故以“登受”二字概括之。《齐语》、《管子小匡篇》及《齐世家》皆叙此事,且谓齐侯下拜出管仲之谋。
桥案:两阶,宾阶与阼阶也,其所在请看下面两图,图中黄色的是墙,上图中淡紫色的是屋檐边缘,上图中的圆圈以及下图中粉色的是柱子,西楹和东楹是此建筑的两根主要的大柱(顶梁柱),此两柱所在空间是正堂,正堂前面没有墙,是敞开的,所以在两阶之间所做动作在堂上可以直接看到:
“葵丘”(杨注:葵丘,其地有四。庄八年《传》“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齐地也。据《传》“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之言,则此葵丘非齐地可知。《水经汾水注》引贾逵说,汾阴方泽中有方丘,即鄈丘,则为晋地。然据宰孔道逢晋献公且劝其“无勤于行”,亦非晋地可知。全祖望《经史问答》主此说,考之不精也。《水经泗水注》又谓“黄沟自城南东迳葵丘下,春秋-僖公九年齐桓公会诸侯于葵丘”,《元和志》谓在考城县东南,《考城县志》谓葵丘东南有盟台,其地名盟台乡。则当在今河南省-兰考县东。《水经浊漳水注》又引《春秋古地名》(当是《土地名》之讹)云“葵丘,今邺西三台是也”,则当在今河北省-临漳县西。以上两地皆在齐之西,均与《传》合。杨守敬《水经注疏》主在考城说,是也。临漳三台则曹操-铜爵台遗址。),推测位置为:东经115.32,北纬34.67(民权县-林七乡-会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