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颤栗的产痛 --第二章 文革的种子 -- 史文恭
可以说当时大多数干部群众啥玩意不懂,国家体制科学技术社会主义等等,后来办的很多荒唐事和这个有关,不过人力资源也要相对来说,考虑历史进程。那时候他们最适合那就得了,懂的人干不了,不愿干,干坏事。那就还不如他们来干了。
另外应该是在龙空看见一个帖子说了日本在大清被西方列强第一次打败之后,一帮后来的维新豪杰诸侯,也干了大炼钢铁的事情,历史真的挺有意思的
关于李医生的“啄谣“,到目前为止,我没看到任何一篇有分量的批驳文章,戚本禹文也是在用春秋笔法辩解。
故,此处半信半疑之。
当然,圣人如翔宇者,在此点上也难说清白。
我尽力与您求一下同,我只能说尽力传播基因是雄性生理本能,英雄人物因为其个人气质以及权势地位,满足这个本能有更多优势,但也仅此而已了。
什么叫霸女?我的理解是男性违背女性意愿,强行占有女性,这叫霸女。如果并不违背女性意愿,那就不叫霸女,我看解放干部进城换老婆,新老婆如果不说全是,至少大多数是愿意的。这不能说高尚,但这肯定不违法乱纪,而且事实证明,老一代共产党人的婚恋观还真比现在开放。至于非婚关系,女的不愿意的肯定多,而且这事就算两厢情愿,党纪也是不允许的,但我相信主席不知道。不要拿生活经验去推测主席,认为发生在主席左近主席就必然得知道,主席又不是街道大妈,哪有心思和精力去注意这些事。
至于李志绥的谣言,我觉得单凭其自相矛盾和不合常理就可以否定其可信性了,我不知道您所谓“有分量的批驳文章”得是什么样的。不过您说戚本禹用春秋笔法辩解,这我倒是觉得怪了。戚本禹直接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也没听任何人说过毛泽东有‘玩弄女人’的事实”——这叫春秋笔法?还能怎么直接?
我再摆个高姿态,说一句损的啊,李志绥那本书,脏的我根本读不下去,您应该反省下自己是不是有点低级趣味。
太祖什么事什么话他都是知道,当着他的面说,他咋不上天呢?
再说这本书连半只青蛙,秦守十分之一的文笔都没有,我看了一点点就扔了
黄大将的新车为啥没有上缴?因为没有人让他上缴。
士兵在缴获战利品后,如果连长、排长没让他交出来,也没人检举,这事就算过去了。
按我的理解,所谓归公在操作上就是交给上一级。
一万元相当于此时一般工人20多年的工资总额不假,但这个金额离大老虎还很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1952年3月28日政务院第一百三十次政务会议通过 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二条 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学校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凡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国家财物,强索他人财物,收受贿赂以及其他假公济私违法取利之行为,均为贪污罪。
从这条来看工作人员强索他人财物是算得上的。
第三条 犯贪污罪者,依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惩治:
一、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处死刑。
二、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者,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三、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不满五千万元者,判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或一年至四年的劳役,或一年至二年的管制。
四、个人贪污的数额,不满人民币一千万元者,判处一年以下的徒刑、劳役或管制;或免刑予以开除、撤职、降职、降级、记过或警告的行政处分。
这里一千万是旧币,折算过来就是十万。一万只能算个入门级别的轻罪。
"中共陕西省委领导的安排"
所以史妹妹的谨慎是有道理的
旧币1万元等于1元新币。
新币1万元就是大老虎了。
都是普通人而已,能有多高尚?
各种私心数不胜数。那个陈王不就为自己是北京户口占高考便宜而沾沾自喜。左派,在别的地方,被称为左逼!装逼而已!
还真是不敢相信主席身边的人这么夸张。
按这样的算法,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者,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高智危矣。
小史说的几人,一万。
8341部队政委武健华说的
遵照毛主席的要求,从稿费中支取了那时不是一笔小数的三万多元,派人到出事各地,一一退赔并道歉,以挽回不良影响。
林克说的
毛泽东一贯反对特殊化,更不能容忍和姑息贪污、渎职行为。当他知道群众揭露的事实后,便果断决定将该同志调离中南海,另行分配工作,虽然这位同志在他身边工作多年。毛泽东还从稿费中拿出几千元派人到各地一一退赔并道歉,以挽回该同志造成的不良影响。这件事使在他身边的所有同志都深受教益。
这位同志应该就是高智了。
新车肯定不是黄大将亲自缴获的,应该是做为战利品上交到组织,例如天津军管会,由天津军管会分配给黄大将使用。至于他为什么能带走。。。。俺也不知道
然后再分
交公就是要记到组织的登记本上,不能不声不响揣起来。团级开始可能就有分配权了,当然重要的东西还是要继续上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