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看到国内行动起来了:“广州读书会八青年司法纠纷关注团” -- 霹雳菩萨
公安机关已经没有管辖权了。
那此案已经侦查终结,这刑罪名真是可轻可重,如果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话,那这四名网上追逃的青年还是早日归案好些。
上文许多内容本该引用下八青年的声明原文来对他们在监所里的具体情形加以说明。怕如此行文有过度引申八青年观点声明而起激发矛盾之嫌。现把河友的一篇八青年事件全记录帖出供大家参考吧。
知己:“广州读书会八青年”事件全记录,大家可以看下,了解多一些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公检法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我觉得孙婷婷他们符合第四条。关了29天,快到期了,公安机关只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从这点看,派出所还是没有纰漏的。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你的分析方法不适用于社会演变。你所谓的科学方法论目前而言只适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实际上严格而言,只适用于牛顿空间的研究,即便是涉及到当代物理也已经不实用了,比如不确定性问题。
逻辑只是一个抽象思维工具,是你在客体认知抽象过程中一个提高认知效率的工具,跟科学没什么关系。或者说,你认知的是你在实验室里面的研究对象的性状,你要应用的也是这个。逻辑只是你在认知研究对象性状过程中进行提高抽象思维效率的工具,以逻辑推理来判断对错,而不是以事务自身的实际特性来判断,这是掉进了波普尔的坑里面,波普尔那一套东西是错的。
关于你举沙子的那个例子,这是个很经典的还原论的例证。整体只是无差异的局部的堆砌,将这个例子套到社会演变上,那就是建国前某些人对中国社会的经典评价,“一盘散沙”。
辩证唯物主义的本体是实践,其现实表现即社会成员的行为,不同社会成员的在工作生活中的行为是不同的,这些不同的行为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社会的整体。如果套用你的堆沙子的理论来说,那就是不同沙粒之间的结合方式是不同的,而且每一粒多与很多粒沙相结合,与周围这些沙粒的结合往往会出现冲突,这些冲突在木某一粒沙上表现出来即矛盾。
而你的例子中实际是忽略了沙粒之间的结合方式的,只是认为他们是无差别的堆积到一起,这在社会研究中被称作静态的人性假设,这种理论是错的。当结合方式不同的时候,沙粒的行为运动就受到周围结合方式的影响,这被称作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你这个例子无论如何修订都是没有意义的,剥削是个社会问题,不是单一企业问题,除非这个企业就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已经实现了完全的计划生产,而这正是经典理论中社会发展的目标。
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的企业都是要盈利的,但是要判断一个社会是不是存在剥削,还要看企业的盈利如何处理,比如向国内这样将企业盈利用于社会发展(国内有很长一段时间国企是要上缴利润的),例如基础建设、医疗卫生的发展等等,这仍然是谈不上剥削,因为劳动的剩余仍然被用于劳动者,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
但是以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生产的盈利是被企业所有者无偿占有的,也即在扣除了用于民生工程的之处之外,仍然有大部分劳动剩余被企业所有者无偿占用了,所以他们是剥削的。
至于剥削程度的计算,经典理论里面曾经明确指出了工资的三大构成,即劳动者的生活成本,教育成本以及抚养子女的成本,也即劳动力的维持发展和再生产的成本。按照这个标准来对社会的价格水平进行统计,是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剥削程度的。
最后再讲一点,经典理论里面讲的社会的发展,与个人的收入关系并不是很大,而是更加注重社会公共设施的发展,比如国内的公共交通,公共通信等方便民众生活的物质设备的完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人的精神的丰富。比如国内的基层民众的收入与美国相比差别很大,但是在生活设施的便捷性上却并不差,很多鸟不拉屎的偏僻小村庄照样是手机信号满格的。
你在自相矛盾么?
是谁在一直在顾左右而言他?我一直在问,倡议书认定八青年无辜、派出所违法办案的依据是什么?做了什么样的调查?
你回答过么?李教授回答过么?新注册的、在河里披露此事的霹雳菩萨回答过么?
有一个回答过么?
这只是在论坛里讨论,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你们没有一个有正面的回答,这算不算顾左右而言其他呢?
另外,及时公布案情,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公安部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什么样的案子需要及时公布案情?怎么才算及时?
白银连环凶杀案听说过么?从八八年开始发生凶杀案,十一条人命,一直没破案,怎么不见你出来这么慷慨陈词要及时公布案情呢?那个案子和这个八青年的案子孰轻孰重?怎么没有人出来倡议出来关注?这些所谓的教授专家、海内外各界人士,包括你,怎么没有出来义愤填膺?难道那十一条人命不如宣传马列主义重要?
你说气场,没得笑掉我的大牙。“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几根的”,这气场大吧?但后来脸打的痛吧?
没人期望你把某个人群想象的浓眉大眼,那个一味删帖、作鸵鸟状的群体其实很粗俗很霸气很不让人喜欢,但是因为有他们,在这个不民主的国家,可以半夜一个人放心的走在大路上不用害怕,可以你打110的时候几分钟内出现,可以在大家慌乱的时候面对暴徒和你逆向而行,可以被所谓的群众殴打下跪而不是像民主的美国那样直接拔枪击毙。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你”是指我个人还是指某个群体。我是这个体制中的一员,但我不是警察,我只是在论坛里发表一下我自己的意见而已。
有时难免心浮气躁,对李教授之流又有些先入为主的鄙视,说的过分了。
有自主权的人会为自己的理想献身
做稳了奴隶的人不要拿奴隶那套来揣摩有自主权的人,完全没有可比性。
我来靠得住的猜一下
在这个事件中八青年是一体的。现在抓了四个,跑了四个。派出所没把跑了的四个抓回来之前是没法结案的。
可是羁押期限快到了,派出所没办法,只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现在什么情况呢?由于警方不通报案情,大伙儿也没辙。没有足够的信息说什么批捕,抓逃,起诉的具体情况。你这个检察院批捕就是造谣。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看这个案子要等到啥时候了结吧。
深表赞同。都大年三十了,这4青年还在外面耗着,感觉警方那边也很被动。
刚才看上文刑拘条款。取保候审是需要继续侦查。应该不是到检察院那一步。
不然这案都有一半的人未到案,应该是侦结不了。
我们俩都是在以置疑对置疑,扯了这么多,只是各自倾向性不同。都没实锤的问答就先放一边吧。另外我那浓眉可不是泛指。引申就没意思了。那案我还真才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