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对人口结构的一点思考 -- 明心灵竹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否则你就心虚了,怕人家用纳粹手段对付你?
“太君,我是良民,大大的” 。
分家之后李泽楷的名下资产不到哥哥李泽钜的1/20。
不过 貌似李嘉诚亦表示会全力帮助李泽楷收购心仪的公司,全力支持他发展自己的事业,而提供的资助金额,将会是其现有资产的“以倍数计算”
但是李泽钜的财产远远多于李泽楷应该没问题
他们自己都一头雾水。
无非是工作(读博),被逼婚,结婚生子,逼着娃重复以上过程。
大部分人逃不开这种循环
脑残、心虚的人和纳粹才会考虑“跪求“还是不”跪求“的问题。西西河里面的某些人吃多了民族主义春药,一方面鼓吹中医,要重新定义科学。一方面又鼓吹中国人是异种人。社会上还有人嗷嗷的反对转基因,修核电站的时候还要请道士辟邪,这和满清士人认为火车和电线坏风水一样,都是中国人留下的历史笑柄。
最早的玉璧是在贝加尔湖西岸发现的,距今两万多年。南西伯利亚地区的玉器在距今两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很发达,而且绵延不绝直至铁器时代。内蒙和黑龙江距今一万年左右的玉器不是孤立的现象,其来有自。研究玉文化的起源,不能以国界自限视野。
我在下面这篇文章里介绍过前苏联和俄国学者在南西伯利亚的考古发现。
如果不考虑经济因素,是不是没啥严格界限。玉器发现和当地石材资源有关。石器时代都用石头做工具,正好这里有这种石头(玉)好使就用上了。
就旅游景点观察,似乎德国,英国的日耳曼人金发碧眼并不多,不比俄罗斯的斯拉夫人比例更高。
大概都是成都的强盗小偷,靠民族政策保护抓了放,放了抓。后来去云南旅游发现他们的生活境遇,真的是很悲惨。大概是和纳西族打仗输了,平地都是纳西人,他们彝族住在山上,没有耕地只能打猎和犯罪,要不就饿死。大概是05年,彝族人自带马匹走三个小时山路到纳西人经营的旅游点,牵马送游客上山,往返一次三小时,得到10块钱。而游客给旅游点似乎是100或者300块钱(记不清了)。
跟我说这事的是一个纳西族大学生,放假回家牵马。他和彝族人待遇一样,不过省去每天路上六小时。我问他为什么不去当老板,什么都不干就拿走大部分利润。他说那都是黑社会,少数民族杀人不偿命,所以真杀人的,他不想死。“两少一宽”作为少民的他是最大受害者。
所以要我说,少数民族的落后,是历史、地理和政策原因,而不是什么种族原因。
有类似经历。当时被出租司机带到一个旅游点。然后牵马人带到的似乎不是地方,没有雪,我抱怨说雪山为啥没雪,他说冬天就有雪了。我心说冬天我家阳台都有雪。不过估计一下实力打不过人家,就忍了。我那个牵马的一路讲了很多游客扎刺,结果被打断腿之类的话吓唬我。
收录的研究里,O3含量最高的是缅甸山区的那加人(100%, n=15该族群也生活在印度那加兰邦和阿萨姆邦)。其次僜人(94%,n=109中印边界察隅)。西南苗瑶语系O3比例似乎都较高。不同区域汉族多在40-60%之间,只有西安、兰州的汉族比例较低(40-%)。而韩国人,藏族人也都是40+%左右。
从这个数据看,O3是汉族标志物很勉强。唯一可以依赖的证据是考古发现黄河中下游考古发现O3而其他地方未发现。但是这有个概率问题,那就是在什么年代,东亚东南亚地区一共检测了多少古尸,各处分别多大比例是O3?
玉和石还是有区分的。矿物学上的“真玉类”矿物就两类:闪玉(nephrite)和辉玉(jadeite)。蛇纹石(serpentine)在矿物成分上与所谓“真玉”不同,但其外观与闪玉极难区分,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蛇纹玉也属于玉。其他的矿物就不能说是玉。
南西伯利亚地区的玉器发达确实与萨彦岭的玉矿有直接关系。当地旧石器时代的古人也用玉制作玉斧和玉铲等工具。但也存在非工具类的玉器,比如“精细打磨,中间穿孔的圆碟状物”(前苏联考古学家的描述语),显然是玉璧,还有璇玑状玉璧,玉环等等,这些器物就与当时的宗教观念有关。
一下找不到资料,凭记忆说一下。
封建法规定长子继承爵位和不动产,而动产可以平分。封建法的核心是土地即不动产。
首先,土地分封时是整块的,不可分割,也不能随便合并。这就是为什么英女王有这么一长串头衔的原因。
其次,封建法下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权利并不是出于随意,而是由传统和成文法确定的。只要他履行义务,就相应领有权利,不容剥夺。也就是说,长子继承爵位和土地,是传统和法律的规定,不是出于父亲的随意赐与,当然也不容他任意剥夺。除非长子不能履行义务,或者叛教,或者谋逆。也就是说,只要你手足完全,老老实实,老豆再瞧你不顺眼,也不能取消你对爵位和土地的权利。所谓继承权,不只是针对其他顺位继承人,也是针对被继承人的。老豆至多只能把动产留给其他儿子,爵位和土地则不是他能指定的。更确切地说,爵位和土地也不是老豆完全占有的,而是代表列祖列宗占有的,他真正拥有的只是受益权,所谓继嗣权,就是后嗣(不一定是长子)的,这不是他能改变的。而他的义务,就是完整地保留土地,并把它传下去。
第三,老豆如果无正当理由,剥夺长子继承权,教会和其他贵族都会反对,甚至长子也可以拿起武器来对抗老豆。比如,教会可以宣传附庸们对非法继承人的效忠无效,抗捐抗税,其他贵族也可以武装干预。继承权引发的战争可真不少,这叫维护正当权利。
当然,我的话有点漏洞,应当是合法继承人的权利不容老豆剥夺。诺曼底公爵入侵英格兰就是一例。英格兰国王哈罗德一世传位于哈罗德二世,但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自认为是哈罗德一世的继承人(自认为长子),权利不容老豆侵犯,于是跨过了英吉利海峡。威廉一世征服英格兰以后,把诺曼底留给长子罗贝尔二世,而把英格兰给了次子威廉二世。但罗贝尔就以长子继承权为由发动叛乱并造成其父死亡。所以你看,否认长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再举个例子,《唐顿庄园》的整个故事就是建立在继嗣权基础上的。伯爵生了三个女儿,因此他的爵位和庄园只能留给从美国来的大表哥,他自已压根就没法干涉,毫无个人意志可言。当然这是男丁继嗣,但是长子继嗣也是一样的,被继承人没有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