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民日报:发挥新乡贤的有益力量 -- 逍遥笑清风
东北农村黑社会是不可能的,经济模式很单一,完全没有逐利空间。东北农村以年为阶段卖粮为主产业,间歇性临近山区的夏季会采点菌菇为生活黑大哥靠什么活又靠什么养小弟?村里的无所事事评价不高的二流子都是去县城讨生活的。东北农民彼此有经济冲突引发的矛盾不多,真的有是挥得起锄头动手的,又没有宗族,什么黑大哥,打不死你。黑社会化只发生在下岗期间,因为黄赌毒是几乎唯一主要的现金来源。经济发展起来之后,虽然还是地产驱动,然而连小流氓都没有了,做个装修一天三百块钱,不比棚户区小卖铺无所事事蹲一天等学生下课勒索来钱快?东北农村游走在合法违法边缘的是收购粮食的二道贩子,或者今天我们称为商人。
真还以为当代乡贤要长年呆在乡下,现代化社会不早就是”天涯若比邻。”
你都不去想一下,一个不在城里拥有资源的乡贤够称得上”乡贤”莫?
国家对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政策倾斜才是乡贤们趋之若鹜的吸引力所在。
我曾见过那种生产带电子加热层猪栏的乡村企业都有国家专项资金补贴。更别说那些大面积承包土地的农庄大户了。
真正像刘强东那样的反哺投效故乡的会有几个?
这种名利双收,偶尔宴请下政府官员到乡间别墅去体验下田园风光农家乐生活的乡贤范儿,我早些年是见多了。
三从四德,裹小脚之类的,也捡起来吧。。
我们这乡下各路乡贤人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抢土地抢的不亦乐乎。
我黄居然还鼓励乡贤回归,呜呼哀哉!!!
黄裳眼看着就要来了,一帮屁民有办法吗?没有,一边干看着罢了。
如果ZF不能提供法律和秩序这种公共服务,乡贤凭什么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
凭道德感化?凭见不得光的暴力?暴力的法律基础又是什么?
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
所谓的乡贤,其实就是乡村的废墟化。驱赶非乡贤离开农村,让使用权集中到乡贤的手中。
后面应该是一个团队,不知经费哪来
马伯庸的【怎样让大明变得透明】可以参考一下。
土地是国有的,但使用权是可以签合同转让的。
这个是要连封建王侯都不如了。还是说是要走下坡路了,势力衰退,所以缩回来防守城市。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同志们,不能用道德限制自己的想象力。
我反对
朱搞大下岗,我反对,搞管理层买断,我反对,搞下岗女工不流泪,大步踏入夜总会,我反对
乱邦搞汉族干部离开自治区,搞喇嘛、巴依老爷亲善,我反对
死不悔改的走资派,搞的一整套路线,跟这些比起来,让某些人惊恐万状的 “黄裳”,又算什么?
再说一句,以上我所有的反对,统统无效。好在政府对我宽大处理,领导骂我两句,也就是了,并不像撒切尔夫人那样,用骑兵来踩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