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问问自己的良心(瑞典旅店事件的看法) -- Diver
私人财产,到酒店就是与到人家里一样,赶不走是可以找警察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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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赖是要进局子的!
春秋五霸能如此高看爱吱声的酸腐秀才,您太客气了。
假如大王您再言一句:秀才,那是知识分子啊,那伙人更得感激涕零了。
幸好大王您也没再秀才/知识分子前面再加上公众二字。
啥也不说了,谢谢啊。
然后瑞典报纸采访路人的时候得到了路人拍摄的视频,就是曾先生摔倒大哭那段
有钱没钱都是相对的。旅客对旅馆要比房客对房东相对弱势的多
大使先生不懂?桂从友大使就瑞典警察粗暴对待中国游客事接受瑞典《晚报》记者专访
答:酒店里发生了什么,你可以继续向酒店了解。我们的公民没有违反瑞典法律,为什么被瑞典警察这样粗暴对待,扔到荒郊野外的坟场?瑞典警方为什么不通知我们使馆,迄今也不回应我们使馆的见面要求?如果你要采访瑞典警方,请你代向瑞典警方提出我的问题。
就拿你引用的文章说吧:
(二)遇有领馆辖区内有派遣国国民受逮捕或监禁或羁押候审、或受任何其他方式之拘禁之情事,经其本人请求时,接受国主管当局应迅即通知派遣国领馆。受逮捕、监禁、羁押或拘禁之人致领馆之信件亦应由该当局迅予递交。该当局应将本款规定之权利迅即告知当事人。
受任何其他方式之拘禁之情事,你看到了吗?
不知道曾先生有没有及时“请求”,但警方应该有告知的义务。
待杀人犯和难民如亲人,对待旅游者却如仇家,什么玩意儿?!
这两个推特油管账号的视频
目前我最新的信息是这里来的,以下是转帖
当然了,是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IOie5eFASafxZ0K6ntQAcg
还有 中国反邪教 官方微博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286344154190422&sudaref=lkong.cn&display=0&retcode=6102&sudaref=passport.weibo.com
内容大概是敏感词太多了,贴不出来,自己看吧....
一句话总结: 实锤 这波节奏是 由 轮子带起来的......
具体的网站标题和 youtube 最初发布人都给了,简单就可以找到出处
维也纳公约是“公约”,是所有签字国都须遵守的,你上面劈里啪啦一大段不是单独约束中国的。虽然我不赞成慕洋犬的说法,但对中间类比的意思是认同的。国与国除了相互承认主权原则,也就是中国人到瑞典要守瑞典法,还有对等原则;既然瑞典要中国放人干涉中国主权,做了初一,那么我们就是要求治外法权,不过是十五,起码逻辑上如此。人家说你慕羊犬,大概是说你洋人做得,中国做不得这种非常人的思维,非常人不等于否定人格,奇葩了点,但人兽还是有分别的,这一点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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