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挑战】写一篇千字文批驳公知的观点 -- 孟词宗
公知们一向善于用看似引经据典,数据严密的文字来颠覆各种理念甚至历史。最近看到这么一篇文章。
原文太长就不转贴了。大家有兴趣可以顺着链接去看。这篇文章看似又臭又长,引经据典。但实际批驳用不了一千字。现在向各位河友提出挑战,看谁能以一千字左右批驳这篇公知文章。
下面摘要其主要论点如下:
经过上面的介绍和分析,我们至少可以明白以下几点:第一点,无比残酷的法国大革命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史学中所描述的那样,是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走上阶级巅峰的戏剧化事件;第二点,并不是有钱就等于资产阶级,如果我们把扩大工业生产、促进商业贸易、推进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模式视作是资产阶级的特征,那么那些通过投资土地、国债甚至是政府职位的富人们都难以算是资产阶级的一员。真正的早期资产阶级人士是稀少的,至少十八世纪的法国不是孕育他们的良好土壤。
当然,作者一点也没忘了塞更多的私货,给腐败无能的北洋时代正名:
“在这段时间里,沿海城市中的现代企业快速增长,“从1912年到1920年,现代工业的增长率达到13.8%。(这样迅速的增长率只是到1953年至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才再度遇到。)首屈一指的例子是绵纱。全国的锭数从1919年的658748增到1922年的1506634,其中63%属于中国厂主。1928年所登记的120家纱厂中,有47家是在1920年到1922年这段时间里建立的。自1917年至1922年,开办了26家面粉厂,还购进了一些原来由外商拥有的榨油厂,证明了食品工业的增长。烟草和卷烟工业也有相当大的发展。……从1914至1919年,纺纱厂每支纱的利润增加了70%,而钱庄的利润增加了74%。一些最重要的公司的利润增加了20倍,有些甚至50倍。红利达到30—40%,有时甚至90%。……伴随着经济繁荣而来的是加速的都市化。城市人口的年增长率似乎比全人口的增长率要大得多。这一现象在上海特别明显,华界人口在10年中增长3倍”。⑲
最后也没忘了指桑骂槐:
这里出道题目给西西河的新老河友,怎样在1000字以内有力得批驳这个公知观点。
现在中国法律还是相对保护劳动者,不买社保、签订就业合同,劳动局直接罚款且劳动者获得至少一个月赔款。
2008年以后上海就产生过劳动者钻法律空子"坑“企业案例,去企业上班后,天天加班,干满三个月后拿着打卡记录去劳动局索求赔偿。上海市劳动局对待这种情况也是严厉罚款该企业。
现在问题出在内地官僚集团,房地产暂且不谈,包括本地招商引资企业(一般是官员招商引资政绩)拖欠工资、辞退工人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不遵守劳动法。更恶劣情况,招商引资财政税务只满足体制公务员工资发放,反过来体制内与底层劳动者对立,帮助官僚集团打压劳动者。
目前国家治理思想很正确,内地财政亏空,这些官僚集团不拥抱人民群众,只有一条路:被推翻。
但我不相信官僚集团会自我倒台。
没有去看原文。就你所引用的文字看来,这个作者在如何定义”资产阶级“这个关系问题上有意或者无意地模糊其含义。
资产阶级是这末一个社会阶层: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他们拥有生产资料,购买劳动力,按照资本主义的原则(利润,即成本/收益原则)进行再生产,决定再生产的成果分配。
资本主义模式与封建领主经济模式相比较,领主无需考虑成本。封建特权保证了他的收益。因此领主没有再生产的概念及行为。在领土范围之内,无论是佃农,自耕农,地主还是工商业者,所有人的再生产的成果都受封建领主的独断行为支配。
资产阶级的出现和壮大是逐渐发生的。在封建社会的早期,商人阶层就出现了,形成最早的资产阶级。随着人类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文明的进化,生产和贸易行为从最简单的商业流通扩展到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等诸多领域。随着资产阶级社会阶层的社会性影响日益扩大,有封建领主加入这个阶层,成为各类产业的拥有者。所以资产阶级中包含原封建领主因素是自然而然的。
资产阶级不甘接受封建领主对其收入的独断性的占有。他们首先要求封建领主能够固定税收比例,不可独断性任意收取。其次他们要求尽量减少税收额度。在与封建权力反复冲突后,他们最终通过资产阶级革命,颠覆了封建权力,成为新社会形态的主导力量。对资产阶级利益影响最大的税收问题成为可协商,控制,解决的。
判断法国大革命是否资产阶级革命,应该从一下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运动的主要推动者的社会属性。
第二,运动所产生的政治和经济后果。
在原文中,科本发现“在大革命之前,法国经济的主要财富形式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业主式的(proprietary wealth)。这种模式体现在有产者对土地、城市地产、职位(按即买官)和公债的投资上。“ 他的发现表明,首先,在大革命前法国资产阶级在社会再生产方面已经占主导地位。其次,法国资产阶级的投资方向主要在于不动产,而不是类似英国资产阶级的工商实业。那末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代表们,自然是那些“旧制度下的官吏和律师等自由职业者”。显然,不动产的交易和运行的主要因素是法律和行政力量。为了从封建王权中解放出来,按科本所说,这些"旧制度下的官吏和律师等自由职业者"成为历次法国议会的主要推动者。他们或是资产阶级代言人,或是资产阶级的一员。
法国大革命的结果是尽人皆知的。封建王权最终消失了。政府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组成。法国大革命起源自社会各阶层对王权独断税收的极度不满,终结于资产阶级主导的议会控制了税收问题和国家其他权力。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是一场典型的资产阶级革命。
法国资产阶级有其特点。我记得列宁曾经在分析一战时期的资本主义时把法国资本主义定义为“高利贷资本主义”,即是指法国资产阶级在工商业方向投资远少于不动产方向的投资。
写的太好了,可惜非认证不能宝推,送花一朵。
不过资产阶级的定义如果是: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他们拥有生产资料,购买劳动力,按照资本主义的原则(利润,即成本/收益原则)进行再生产,决定再生产的成果分配。
那么很显然所谓的“业主”是不符合这个定义的。首先业主的确拥有生产资料(土地,房产,店铺,资金等等),但业主未必直接“购买劳动力”,也未必直接“进行再生产”。大多数的情况是收取租金或贷款收取利息。这种情况显然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地租、高利贷在各个阶级社会普遍存在。
所以如果要反驳这篇文章,应当从你的第二点出发,即在大革命之后何种生产关系成为主流并建立了相应的上层建筑。很显然,法国大革命之后,私有财产(个人拥有生产资料)得到法律保护,不可随意为领主剥夺,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成为主流,政府和法律等上层建筑为资产阶级生产而服务,这才是关键。
至于革命发动者的出身,以及革命后掌权者的出身并不是决定因素。好比朱元璋是赤贫出身,他的部下也大多出身低下,但明朝并不是农民阶级掌权的社会,相反是地主封建王朝高度成熟时期。
实物形式的地租可以看作封建地主制度的产物。
货币土地地租如果是农民直接交付,仍是封建制度产物。
货币地租如果通过承包人交付,那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房租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还有放贷/高利贷/银行及其他金融行业这些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如你所说,这些是间接“剥削”了劳动者的成果。
资本主义的根本特征是“钱生钱”。不是权力或者其他东西。
当然不可能存在”纯粹“的资本主义制度。但是”钱“之外的影响”生钱“的因素越多,这个制度距离资本主义制度就越远。
就当代中国而言,收房租的都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