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6亿超低收入和地摊经济,社会经济高敏度感应器 -- 海上金流彩云乱
读经济学的硕士和博士都是在职读的,团中央工作的那段时间,所以,咳咳咳
我一亲戚家旁边,一环以内,早市沿路摆一公里长,卖啥的都有,就俩要求:一是上班高峰前要收摊儿,不能影响交通;二是自己要负责收拾好卫生,不能乱扔垃圾。
科长的讲话我看只有负面影响,大概乱扔垃圾控制不住了,刚刚微博上看到,大连一摆地摊的地方因为垃圾太多给暂停了。
再多说一句,要说摆地摊,还得当年棺材大下岗的时候,从北陵西门顺着黄河大街一直摆到三台子长途汽车站,那才叫壮观。
污言秽语不用事实说话肯定要举报!
崔英杰我反复看了报道的。事情发生在2006年,放在今天他肯定不会是死缓!
在中国没人不清楚舞厅是什么样的存在,给舞厅看场子的都是什么人。
至于你说我诋毁底层人民诋毁劳动人民我不认可。我心里的劳动人民是工薪阶层。流氓无产者算不上劳动人民。
而且北京中关村那是什么所在?那里的摊贩是你想做就能做的吗?不信的话你去中关村摆个摊试试?
最搞笑的就是社会上一些普通百姓同情摊贩,算了吧。摊贩的收入是你们远远比不了的。人家也根本看不起你们。随便说个事情,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郊区的燕山石化工地,那里的一个摊贩晚上在大街上摆摊卖啤酒毛豆花生的一晚上能赚600块。我一个月工资才3000块。
机械电器五金塑料纺织制衣刀碗盘瓢都要大量人手。
又要吃饭,只能有什么活干什么了,
这次控制疫情的力度,估计导致失业人数是指数级别的增长。因为受影响最大就是低端服务业(餐饮、旅游、交通以及相关行业等等),而中低端就业人口的收入就指着这个。
看起来是病急乱投医,但毕竟是救急,上面必须给姿态:给你个门路去讨生活。不指望完全解决,但路子给你了,你不去做那是你的事儿了。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厉以宁家族暴富风波调查
2007-03-24 00:22:5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进入厉以宁贴吧 共 80 条 黑马推荐
1999年,史实明第一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厉以宁家族暴富和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直至今年,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公开“炮轰”四经济学家,史实明亦发表《就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案的再次声明》,风波就此升级。背后的真相到底如何,或许答案不久后即将揭晓
·编者按·
对于这场“跨世纪风波”,我们暂时无法做出判断,至少在厉伟先生突破“不自证清白”和“保守隐私”两底限之前。
1999年,史实明第一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厉以宁家族暴富和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厉伟即被卷入其中。直至今年,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公开“炮轰”四经济学家,史实明亦发表《就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案的再次声明》,风波就此升级。
史实明,何其人也?何致于如此仇视厉家?厉伟自言心知肚明。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史实为自己公司一员工,因其违反公司纪律而被除名,故怀恨在心、横造事端。
记者倾力联系史文章中所列“关联人物”,刘大华(化名)先生认为,厉伟的第一桶金源自合法 股票投资。
而对于自己的“暴富”,厉伟认为,个人财产及其来源信息属于隐私,除非有法律规定要求强制披露,否则“没有人需要自证清白”,因为他不希望未来有人再受到同样待遇。
正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或许答案不久后即将揭晓。
“厉以宁家族暴富”成为一场跨世纪的风波。自史实明自1999年第一次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厉以宁家族暴富和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后,至今已经7年有余。
但是过去,举报者史实明表示,仍有三大遗憾无法释怀:一是国内竟无人有勇气对真相进行调查核实;二是有关部门似乎对此案件视若无睹;三是举报中涉及的厉以宁本人至今没有对如此重大的“诽谤”进行追究。
史实明似乎也有欣慰之处,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曾在“两会”上公开“炮轰”著名经济经学家厉以宁,这至少让他认识到“民主是个好东西,且已经有愈来愈多的人不再保持沉默!”
风波起源
1999年,网上突现《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一文。自此,有关全国人大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及其家人的敛财暴富传闻开始广为人知。
该文列举了厉以宁家庭成员的工作履历,按时间先后顺序披露了厉以宁之子厉伟“耐人寻味”的工作时间表,列示了厉伟及其夫人崔京涛投资参股的公司名单,以及这些公司的有关工商注册资料。
更为详细的是,文章还公开列明了对厉伟的敛财活动比较了解甚至直接参与的关联人物名单,分别是:罗飞、肖朝君、刘晖、李丽、孙景明、岑池明、张新华、张鸿健、贺德华。
此后,经香港某杂志、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以及韩德强发表公开批评厉以宁经济学观点的文章——《从“厉股份”到“厉暴富”》,此场风波逐渐转为公开,而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依此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对厉以宁教授公开批评,批评包括厉以宁在内的四大经济学家股市圈钱,把这一风波推至巅峰。
此后,厉以宁和厉伟在媒体上进行回应,并公布了香港高等法院对转载“厉以宁家族暴富”内容的诽谤裁定,以及报道此事的国内《瞭望东方周刊》的公开致歉声明。
但风波并没有就此平息。2007年3月13日,史实明再次发表《就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案的再次声明》,声称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2001年1月21日就民事案件2000年第4430宗所作出的赔偿金评估“裁决”,提请厉伟的律师不要将其冒充成“终审裁定”,而刻意隐瞒此案的正式裁决。
他在此文中认为,厉以宁家族有意选择将已经离开某刊物的刘某作为被诉人,从而让被诉方无人出庭,导致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此案时并未能对“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文中的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控辩,法院只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举证作出了裁决,所以该裁决不能证明厉以宁家族的清白。
谁是史实明?
记者了解到,史实明留下的联系地址是深圳市深南中路73号。经调查,该地址是一栋办公楼,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居民住宅,无法确定史实明真实身份。记者虽努力通过多个渠道联络,但截至发稿,始终没有联系到他本人,至于其手中是否真的掌握了具体证据,无从得知。
据知情人介绍,史实明是化名,化名史实明的这个人为男性,现年60余岁,曾经和厉伟有过同事经历,由于工作矛盾与厉伟发生冲突。
该知情人介绍,两年前在深圳一家超市时碰到疑似史实明的人,当时这个人欲联络知情人一起状告厉伟,该知情人没有答应他的请求。
史实明的《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罗列了厉以宁家庭成员的工作履历, 相关公司的工商注册变更资料,并没有具体说明厉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进行过敛财活动,以及敛财的具体数目和经过,但该文列示了对厉伟的敛财活动比较了解甚至直接参与的关联人物名单,为记者调查提供了一丝线索。
经多方努力,记者终于发现了部分关联名单中人物的下落,其中李丽、孙景明目前已移民海外,罗飞、肖朝君、刘晖、岑池明、张新华、张鸿健、贺德华等人目前均在国内工作生活,罗飞、刘晖、岑池明三人在事业上仍与厉伟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在和这些人初次联络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后经沟通,部分人员表示愿意接受采访。
调查结果
由于厉伟始终坚持不自证清白和保守隐私的两个底线,在没有法律强制要求披露的情况下,调查无法知道厉伟“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与厉伟在事业上有过合作经历的刘大华(化名)先生认为,厉伟的第一桶金源自合法股票投资。
2002年就已离职的原延宁实业员工卢小东先生表示,延宁实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证券投资,还有一部分是股权投资收益。他们当时投资完全依靠前瞻性研究,内部实行团队决策的投资制度,从来不听外部消息炒股。他认为,延宁实业公司快速增值依靠的是智慧的头脑,来源于合法的证券投资。
过去曾经是厉伟在宝安集团同事的张鸿健、贺德华两人认为,厉伟没有给宝安集团造成重大损失。曾任龙舟股份副董事长的贺德华明确表示,厉伟没有到厦门检察院营救罗飞。
厉伟的同事认为, 厉以宁是著名经济学家,对厉伟所在公司的实际工作不会有太大影响。
厉伟夫人崔京涛在深圳市工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的上司陈惠彬介绍,当时的崔京涛在其营业部只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既不和钱财打交道,也不具备和外界联络的便利,当时她除了工资收入,别无其他来源。他还表示,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非常严格,任何人都不可能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立新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厉以宁是经济学家,不是政府官员,现在没有法律规定要求经济学家申报个人财产和子女财产情况。至于厉伟是否涉嫌利用权力和不对称信息牟利的问题,他表示,仅从厉以宁身份判断,他不属于法律界定的内幕人。
对于史实明提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的“终审裁定”,以及法院只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片面举证作出裁决的说法,王立新认为,香港高等法院作出所有裁决都是终审裁定,只要这个裁定没有被新的证据所推翻,这个裁决就会一直生效。
他认为,史实明的逻辑不是法律思维。被诉方出庭与否只是法律程序的问题,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没有关系。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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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责任就说啥事都定于一尊。对,中国不是美国,不是联邦制。事情定音归一尊,干活不就是归他?一尊有叫他让六亿人收入不足一亿元?一尊有叫他不去扶贫?一尊说要做大做强国企,他听命令了吗?
尼玛,自己没干好内政,逼得一尊亲自上,放在东亚四国的行政体制下,他非但能力差,还不忠呢,上负一尊,下负黎民!
怎么还有脸得瑟!!!
崔怎么了 你言下之意就是不是好鸟,流氓无产阶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