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是支持代孕的 -- 陈王奋起
中国血荒,很大程度上就是义务献血制度造成的。而美国可以卖血,所以成为世界血制品出口的最大国家。
现在的大数据技术,可以避免之前的血头卖血,共用针头情况。
顺便说一句,我先后献血15次,全国献血铜奖,对现在的献血环节比较熟悉,一般来说,不仅当场有检验,而且过三四天后还有一个检查结果返回是否可用。应该说,现在献血制度,是完全可以避免艾滋病之类的血液传播的。
还是那句话:个人卖血合法化之前,谈有偿代孕,有偿转让器官,都为时尚早。
这个癌细胞的转移和交流,不是基因层面的。
也就是说,婴儿除了基因承继自生殖细胞的卵细胞外,其他的系统是和孕育他/她的母体之间是互相交流和继承一部分孕育母体的特质的。
单独的卵细胞或受精卵,并不是出生的婴儿身体的全部。不知道这个发现对于那些认为只要有受精卵,体外就能孕育健康正常婴儿的设想,会有什么冲击。
我也找了一些有关surrogatemotherhood的论文,有时间会读一读。
不管是卖血,P2P,黄,赌,毒,包括这里代孕,每一种合法化放开决策的后面,都蕴含着各种不同乃至冲突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也包含着不同的收益和风险,同时也需要相应的管理手段与成本。对某个问题的立场都不能直接推到另一个问题上的立场。
如果只是发表意见,而没有论据,或者现有论据在遇到新的质证时无法提进一步的充实应对,对于问题的思考似无益。
----------原文如下--------------
富不过三代,一个富人每代生5个孩子,3代后就有125个孩子。即使他身家10亿,子孙不肖的话,一死后只能分到税前遗产800万, 在北上广深也就一套普通的二室二厅,勉强算一个平民,到了第四代就要回复屌丝生活,不复为富人了。
----------具体操作-------------
颁布法律:《推恩令》
-----------我的观点------------
如同楼下“梓童”一般,我也是多数情况支持陈王的观点。但在代孕这个事情上,陈王支持代孕的“论点”,涉及到太多立法/量刑/执行问题。
如:
1、代孕机构/监管机构的设置、姓国姓民、权利范围等等;
2、代孕者的个人权利保护(健康评估、精神状态、过程中是否自愿、中途反悔怎么办)等等;
3、代孕需求方个人权利的保护(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找代孕/需求方中途反悔怎么办/需求方在代孕者怀孕期间,因意外导致失联/死亡怎么办);
4、其他相关机构的权责范围划定(如医院、民政、公安);
----------------结论-------------
由于“代孕”这个行业基本属于新兴行业,而且在公序良俗上争议极大。在已有科技手段已经大幅缓解(试管婴儿)不孕不育的症状后,因疾病导致的“代孕”潜在需求已经极大减少。
而在此基础上,如果要批准“代孕”这一新兴行业的诞生,牵涉到从立法到量刑,从机构设置到具体执行等一大批具体步骤,所以“代孕”行业正规化在短时间内不可能。
只有美国那种“哎呀自由就够了要什么口罩/哎呀不纳税的穷人我们警察才不要管”的神奇国度,才会诞生有组织的代孕工厂。
--------------说句题外话-------------
顺便问问在海外的河友,海外的“女权组织”对郑爽的那个代孕事件,没啥反应么?
忘了从哪里看的,我觉得人造子宫可能真的是未来的方向。
------------文章大意------------
文章大意是其他哺乳动物的幼崽,生下来最多几天就能爬能走,只有人类幼崽不行。
结论是人类为了直立行走,代价之一就是只能十月怀胎,因为时间再长,母亲就受不了了。
而理想状态下,人类应该24月怀胎,孩子生下来没几天就是爬能走。(生下来没几天就能爬能走,多少孩子爸妈的喜讯)
-----------------不知-------------
有没有生物学方面的大佬,从这个可能性上帮忙把把脉?
跟欧美某些地区有一拼:
如何解决违法贩毒/吸毒问题?
低剂量贩毒非罪化,毒品注射公共化,毒品产业合法化。
------------------拐卖孩子现象的减少------------
如楼下所说,和技术的提高有关。
你就算代孕合法了,技术不提上去,由于拐卖成本更低(拐卖肯定比怀胎十月的成本要低得多的多),所以无法根本上杜绝拐卖,甚至愈演愈烈(技术和制度不跟上,假怀孕真拐卖是迟早的事)。
----------由此,我认为阁下-----------
“拐卖孩子少多了,因为代孕发展起来了“
这个逻辑是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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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楼下方恨少同学提出的反对意见“为啥强奸少多了,(难道说是)因为卖淫发展起来了 ?”,在回答阁下的问题上,显然更加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