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辩论的基本规矩:希金斯剃刀、萨根标准和罗素的茶杯 -- 钛坪樽逾
在哲学上,“剃刀”(razor)是指一种原则或者经验之谈,在试图诠释某种现象时,用于剔除那些不太可能的解释,也可以用于避免不必要的行动,所以称为剃刀。我们平时大概都听说过的“奥卡姆剃刀”,就是这样一种经验之谈。
在研究《基辛格报告》时,浏览了一下维基对《审判基辛格》一书作者克里斯托弗-希金斯的介绍,看到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希金斯剃刀”(Hitchens' razor),其表述简单直接:“否定无证据的断言无需证据”(What can be asserted without evidence can be dismissed without evidence)。
希金斯的这柄剃刀很有力,用大白话差不多就是“没证据别瞎说”。
“萨根标准”(Sagan standard)也是一种剃刀。美国天文学家卡尔-萨根在一九八零年一个电视节目中,针对外星人来过地球这一说法,提出:“非同寻常的论断需要非同寻常的证据”(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 extraordinary evidence),可以缩写为ECREE。萨根标准的一个弱点在于如何确定“非同寻常”,换言之,这个标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罗素的茶杯”(Russell's teapot),这是由英国哲学家罗素提出的一个哲学上的比喻,以质疑上帝是否存在:“很多上帝的信徒面对质疑时,他们不觉得自己有责任证明上帝存在,反而要求质疑者去证明不存在。这当然是不对的。假设我毫无根据地断言,在地球和火星的环日轨道之间,有一个小到从地球上看不见的茶杯在围绕太阳旋转。不会有人仅仅因为他无法证明茶杯不存在而相信我”。
“罗素的茶杯”对于讨论的意义在于:“作断言者须自证为真,不可要求他人证伪”。
在这个例子里,“有一个环绕太阳的茶杯”这一论断是“肯定性论述”,罗素作为假想的断言者,需要自己证明这一论断为真。后来有学者提出,做否定性论述者也需要自证,进而把“罗素的茶杯”简化推广为,“断言者须自证”。
举个例子。“某事故致死三人”是一个肯定性论述,做出这个论述者需要提供三人死于该事故的证据。而“某事故无人死亡”是一个否定性论述,做出这个论述者要么必须证明该事故的性质不可能致人死亡(比如,事故发生在无人地带),要么必须证明该事故发生的时间与空间范围内不存在人员死亡(比如,事故鉴定报告陈述无人因事故死亡)。
在辩论中,罗素的茶杯和希金斯剃刀明确了甲、乙双方的举证责任。如果甲方提出一个论断,其负有证明该论断的责任,不可把证实或者证否的责任转嫁于乙方。如果甲方的论断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乙方可以直接否定该论断而不必辩驳。
要注意,所谓“举证”,即要提供证据,也要建立证据与论点之间的逻辑联系。
萨根标准则加重了举证一方的责任,如果该方提出的论断非同寻常,其相应的证据也必须非同寻常。
如果我们把辩论当作写议论文,对比议论文三要素,那么做论断就是给出论点,举证就是给出论据和论证。一篇议论文,只有论点、论据和论证三要素齐全,才能算完成。
在辩论中,确定举证责任不仅仅是为了明确辩论的规则,也是划出了辩论双方要遵守的“辩德”。
下面我们看看如何运用这项规则。假设在辩论的某回合,甲提出,“丙虐狗”。如果乙不想讨论,可以援引希金斯剃刀,做一击必杀,“没证据别瞎说”。该回合辩论结束,乙胜。
乙也可以援引罗素的茶杯,回应,“证据呢”?辩论继续,甲须举证。
甲可能有四种应对。其一,甲面对质疑,反过来说,“如果你找不到丙没虐狗的证据,那他必定是虐了”。我们可以判定甲不讲辩德,坏了“断言者须自证”这个规矩。该回合辩论结束,乙胜。
其二,甲说,“我看见丙把老王家的狗撵开了”。乙可以援引萨根标准,指出这个证据不足以构成“虐待”的指控,要求甲提供“更有力度”的证据。辩论继续,甲仍须举证。
其三,甲提供了丙虐打某狗的录像,完成了举证。如果乙接受该录像作为足够证据,该回合辩论结束,甲胜。如果乙质疑该录像的真实性,辩论进入下一回合,现在乙是断言者,须举证证明该录像为假。
其四,甲说,“没证据。我就看着丙像虐狗的”。乙可以援引希金斯的剃刀,简单明了地回应,“没证据别瞎说”,该回合辩论结束,乙胜。
我们在春秋战国时期,曾有过百家争鸣,不知道那时的诸子百家是怎么辩论的。墨家经典《墨经》纪录了墨家对逻辑思想的初步总结,提出了一些辩论方法,包括类比、因果、类推,等等,但是好像没有对辩论规则做出论述。
可惜不能。
现在西方坏了规矩,拿着捏造的证据当事实,试图仗着自己掌握话语权,强行搞有罪推定。吵着要来调查,这是准备跳过法庭辩论阶段,直接进入认罪后的犯罪现场回放了。
所以中国现在的应对是要把事态限定在国际舆论这个辩论场上,尽管我们没有话语权,也要把观众(甚至可以说是陪审)争取到我们这一边来。观众不仅仅包括友好国家,也包括不友好国家里有良知的那部分人。除了我们自己说,还要把正直的人,无论其是什么国籍,请到新疆、武汉实地看一看,让事实说话。怎么选正直的人?就像选择陪审员时,要保证不带偏见,看完后不能编瞎话儿。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不接受“有罪推定的所谓调查团”。
观点的真伪,可以用客观的科学方法检验。辩论中,只要双方认可所适用的科学方法的客观性,就可以对检验结果达成共识,完成辩论。
而观点的对错,是主观意识基于立场对客观事物做出的评判,这不是客观的科学方法可以检验的。在辩论中,只要双方立场不能统一,就无法对同一观点的对错达成共识。这样的辩论,要想继续下去,只能先转化为对另外某个观点的真伪检验。这个另外的观点,往往是双方立场之一的基础。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辩论的主题是“实行计划生育可以降低人口增长速度”。只要辩论双方认可人口统计方法,就可以用人口统计数字来检验这一观点的真伪。
把辩论的主题换成“实行计划生育降低人口增长速度,是对还是错”呢?如果一方相信人多力量大,另一方认为过多人口是负担,双方如何进行辩论?可以想象,这个辩论要想进行下去,要么先检验“过多人口是负担”,要么先检验“人多力量大”。如果后面这两个真伪检验之一出了结果,得到双方认可,其实就是统一了立场,那么主题的对错就不言自明了。注意,这个对错是建立在统一之后的立场上的。如果出现持第三种立场的一方加入辩论,主题的“对与错”又成为待解悬案了。
所以,辩论是为了明真伪。
完全违背了这里的规矩。
如果河友都遵守这些规矩,西西河的复兴,指日可待
人类的几乎一切暴露的阴谋都是由于有好奇心人的猜测。
没有根据不足的猜测,就不会有人类的进步。
如果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阴谋,这个人内心黑暗。如果一个人以为世界完全没有阴谋,这个人太天真。
送你一首打油诗吧。
江浙沪皖算楚地,
强制流产两亿七,
三餐无需两千卡,
日本不是法西斯,
一切为了反老邓,
拿着主席当画皮。
但是,之所以这些猜测成为了重大发现,是因为有人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才成为了重大发现。
那些数不胜数的,没有提供证据的猜测,最终就被淘汰掉了。
阴谋论类似,谁都可以提出对方有阴谋,但是,必须有证据支持,不守这个规则的话,辩论双方都可以轻易指责对方有阴谋,沦为口水仗,毫无意义。
男士对未知的领域充满了好奇,有探索的欲望。
这设计不了解的,总喜欢亲手动一动,摸一摸。
掰开了扯碎了仔细研究。
这样一来,是不是政治又不正确了?
社会舆论说某人受贿,你有证据吗?说某人性骚扰你有证据吗?
如果每样事情都要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说话,我们几乎不能公开讨论任何问题了。
英美法系在拘押罪人的时候证据也是不充足的,仅仅是“表面证据”,比如当事人一方的声明。以德特里克堡为例,有基地工作人员的爆料,已经足够成为表面证据。
另一方面,若干蛛丝马迹连在一起,可以合理推导出的一个结论,也等同于表面证据。
现在我如果在网上发阴谋论,没有详细的内在逻辑和一系列表面证据,根本没有人看,别人会把我当成智商不正常的人。
因此一概排斥阴谋论,就好像鸵鸟把头埋在沙子里面,说我不看!我不看!
没有小心求证的猜测一文不值,胡说八道捕风捉影散布谣言的只是卑鄙小人,你这样欺软怕硬又极端的只会撕裂这个国家。
群体多数人认为是对的,就是对的。多数人认为是错的,就是错的。对与错的变化,依据于群体认知的变化。
所谓的辩论规则,逻辑方法,不过是人制定的规则罢了。所谓的科学原理客观事实,无非是人类实践活动反馈在到认知的结果。
所以,某个规则不是人人都必须尊守。贴中所谓辩论的基本规则,只能是某些人的规则,是不是所谓的客观真理呢?显然不是。比如说神的存在,对某些人来说,这个要证明么?有病。——这是他们的辩论规则,而不是什么茶杯。
要搞一堆名词,就是争个规则制定权。
一群人在自嗨。这类论坛不少。
创新必然会破坏原来的规矩,这是我的观点。创新和进步没有必然的联系。
既然是猜,是假说,那么提出的理论就肯定和某些事实不符。
哥白尼的日心说模型,推算出来的数据和实际观察的也不完全吻合。
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元素排序和当时测出来的原子量也不符。
但是,哥白尼和门捷列夫,都是在已经熟悉了他们所处时期可以掌握的所有材料之后,才开始猜的。
阴谋论者则相反,是先有一个观点,然后去找那么a piece of evidence,然后再把两者联系起来
但是,之所以这些猜测成为了重大发现,是因为有人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才成为了重大发现。
那些数不胜数的,没有提供证据的猜测,最终就被淘汰掉了。
何况社会那么大,怎可能没有阴私谋算。
说没有阴谋论的人,大多是指某些对象特定没有阴谋,并不是说世界上不存在阴谋。所以我觉得陈王你可能搞错目标了,应该是某些特定对象有没有阴谋,比如美国人,而不是世界上有没有阴谋,人家看中国政府,倒是啥都是阴谋,反个腐都是阴谋,是为了清除异己。
第一点是关于这段话:
这一类的指责,当然需要过硬的证据,否则每次没有证据的指控都要调查,社会成本太高,天下大乱矣。
第二点,我会坚持这个原则,“非同寻常的论断需要非同寻常的证据”,逻辑是第一关,接下来还要有事实验证第二关要过。至于你说的:“若干蛛丝马迹连在一起,可以合理推导出的一个结论”,你是否同意,这个结论,从逻辑上讲,只是多个可能的结论之一?
天下阴谋论之多,如果少了逻辑与事实的验证,怕是会累死人啊。。。。
非严肃的当然要放开随便说,不要爆粗口就行。
严肃的话题,就应该严格遵守辩论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