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李昌平:危险的中国农业及原因 -- 审度
直接说现状,农村毫无吸引力,逐渐走空,涌向城市。在人口走向老龄化之后,产业增长点也不明显。
以我在东部一些乡村所见,农民有明显的年代特点。六七十年代是很符合吃苦耐劳这几个字的,八十年代后的不见得比城里人勤快。
我个人非常反感赢家通吃或动不动就高喊私有化效率高等等。但我觉得现在的理论家们似乎在如何解决农民问题方面并没有太好的办法。例如温铁军先生分析问题做得挺好,但他提的方案我不看好,甚至觉得很危险。
金融手段在扩张期极有效,前些年以房地产带动的城市发展就是如此。可在相对收缩的年代还是慎重为好。
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应该一退了之,只是后续的产品产业要自己把握。我们不能再容忍血汗工厂,但以劳取酬永远是正道。
现象和结论都非常认同。
但服务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的信用社没行过。
相对公平柔和一些,这是国人传统中的历史文化和热泪同情心自然的情感导致的。
当年大春家和喜儿家之间的互助,这是自然而然的,而一般不带有商业利益目标(高利贷),但是这个被商人认为不符合商业市场逻辑额被改开禁止,改开的要求是要有利润,否这个金融机构很可能不能继续存在。
所以被市场自然的淘汰了。
不是农信社不可信,不行。而是改开要求这种所谓的低利润机构必须消失。
到目前来说,进展不大。
要加大农村投入,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村劳动力不足,年轻人都想法设法离开土地,剩下都是老人,如果要大开发,就需要把这几亿农村老年人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农村合作社被解散之后,农民已经彻底失去了话语权,农民基本上没有被收买的价值,用土地换取补贴,中央政府是不愿意给的。
要等到60年代左右的这批婴儿潮去世,等土地自动剩余出来,才会开展大规模的农村开发,而这基本上要再等10-20年,要再等一代人,这时间太长了。
个人看法,要想现在就开始开发农村,直接发基础粮油,部分生活费,基本上就可以将土地收回。
善财难舍。。
从农行代管,到人行代管,到组建省联社,从未没有存在你说的状态。
10年前后广东某地和浙江某地因强推村改居同时被中央点名批评略收敛。12年后又重温。
20年来土地流转应该是受到较大的抵制。
另,关于“善财难舍”,我去年清明后发过贴子,说新农村建设和农田补贴问题,其中提到土地承包者以900一亩承包收1500一亩的补贴,承包后胡乱种些东西就不管了。应该说财是出去了,包括发给农民的种粮补贴,传说中的效果事实上没出现。
印象中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过类似的小规模经济互助。说起来农村信用社就是就这种经济互助的扩大化,经济专家们推崇的浙江标会(是叫这个名字吗?)就是大家凑钱做生意,后来发展成声名鹊起的温州财团。
八,九十年代农村基层干部碰到一个困境:想发展地方经济,搞农村特色种殖,无论怎么做,最终都失败,最后只能让位于私人资本来搞。当然,这个现象都归咎于官员不懂经济,呵呵呵。
学的是老美的套路,问题是中国的农业资本根本就没有起来,这种补贴落入和官员勾结的个体手上。
直接给农民发补贴,保证基本粮油,然后成立大型农业集团公司,大规模的开发农村土地才是正途。
用补贴吸引私营部门开发农业,等开发好了就停掉补贴,想的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没有政府背书安抚农民,不解决土地属性,想靠商业手段解决农业问题,根本就不现实。而国家属性决定了不能轻易改变土地归属,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出面,组织国有公司开发,而这又涉及到巨大的投入,所以我说是善财难施。
省联社属于省政府机构,但县联社不是县政府的机构,改制成农商行的县联社更不是,它们都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省联社的主要经费来源于向各县联社收取的管理费,并拥有监管、考核、县联社领导班子人事任命的权力。人员是单向流动,省联社可以下派人员担任县联社领导,可县联社人员交流到省联社工作属于借用,不入编,工资还是由原机构发放。
而在组建省联社之前,乡(镇)一级便是独立法人,自负盈亏。
实际情况并不能套入你那套宏大叙事里。
首先,我认为上文写的很好。
政策永远是管一时的。看到当时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效率低),设计一个解决方法(包产),用一个或几个指标衡量(粮食产量)。达到目的了,那结论就是政策是好的,需要坚持。哪怕是蒙的,历史反正也不能从来,这个结论也就这么下了。
将来的后遗症,那当然由将来的人负责。环境变了,形式变了,政策的条件没有了,一味坚持只能最后搞砸。 所以什么政策,对错都不可怕,不许变最可怕。
回到这个问题,其实也容易。要想要效率,学学西方特别美国的工业化农业;要想作为一种社会保障,看看日韩。都想要,就都有一点又都学不好,差不多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搞农村集体经济的最大困难就是农民出去打工挣钱比种地高太多。除非农产品价格极高,否则对农民而言打工就是最好的增收办法。东北的农民都坐飞机去珠三角打工了,谁跟你集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