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这个视频很好的解答了唐山流氓打人案里陈王为什么被反对 -- 大胖子
一个男的正在骚扰她,还殴打她,你恐怕有拿刀杀了他的心。另外一个法律常识,酒瓶子是当时喝酒时的必备品,是现场随手抄的,跟拿把刀伤人性质不一样。
假如性骚扰就可以用酒瓶砸后脑勺的话,
那么清华腚姐在刚感知到屁股被摸时就有权反手把路过的那个小男生砸死了,
正当防卫嘛,
至于错过时机等到监控录像反转么,
再发展下去,口头性骚扰也是性骚扰啊,
虽然连毛都没碰着,压强轻到没有,但性质上仍然是性骚扰,
那小两口一方心情不好,另一方想来调个情逗逗乐,心情不好的那方就可以用性骚扰作为正当防卫的理由砸死对方?
正当防卫只可能适用于强奸,杀人,持刀,持枪,抢劫等这类迫在眉睫并且定性上几乎不会有争议的危险,并且法律来不及赶到现场才允许正当防卫,性骚扰这类行为的定性不可能允许你当场就作出,并作为依据进行反杀的,
就算起诉到法院,法院都要审个一年半载才能定性的!会允许你现场自说自话是性骚扰就直接自行执法?
不管啥事都允许当事人凭感觉当场做出判决并自行执法的话,那就不需要法院了,人人都是法官,人人都可以执法,那谁都可以乱来了,现在的女拳分子已经开始瞟一眼就算性骚扰了,叫什么什么父权凝视?男性凝视?
1.因为法律不支持我在这类非迫在眉睫的危险上,自行判决,自行执法!
法律给你的是在法律无法及时赶到现场阻止伤害发生时的防卫权!
法律并没有给你报复权!
法律并没有给你判决权和执法权!
防卫权和报复权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防卫权和执法权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2.法律常识是,随手拿现场的东西作为武器叫做临时起意,定性上可能会比备好武器去现场要轻不少,但并不会就把临时起意定性为合法权利!
真这样的话,我在预设战场备好武器然后到了现场挑起冲突再现场拿武器就成合法的了?
或者我考察预设战场有哪些东西适合作为武器,然后我到现场再拿?
或者我考察哪些现场有适合作为武器的东西,就把人引到那个现场,然后我到现场再拿?
反正只要现场拿嘛!哪个现场还没点能搞死人的东西?实在不行,把人往墙上砸,往地上砸,往水里扔,从楼顶往外推,掐住口鼻,都不是随身带武器啊,所以都合法?
3.唐山案的判决现在已经出来了,我是没高兴去看判决细节,但就从新闻标题就知道,把首犯所有与烧烤店无关的罪名都集中起来也就判了24年,在现场劝架的人都判了,连不在现场的人都判了,很明显是为了应对舆论拼命往提高刑期上找理由,也算尽力了,但其中烧烤店那事究竟贡献了几年我也不知道,
所以法律其实并没办法支持烧烤店现场开头那点事就正当防卫砸死,还得找黑社会团伙的理由往重了凑也才凑到24年,你觉得那俩女流氓真有权现场就往死里砸人?
你就不怕哪天女流氓说你眼睛瞟了她一下性骚扰了,就现场捡起砖头砸你后脑勺?
你就不要胡搅蛮缠了
要远远远大于你被路边埋头吃饭的女顾客骚扰的概率。人不是活在自己胡搅蛮缠的所谓逻辑概念里,而是活着现实中。逻辑上任何可能都有 ,但现实中概率有高有低。
抄起酒瓶就往死里砸
你把性骚扰的认定权裁判权给到了现场,
那清华腚姐当然有权以路过男生对她流氓非礼为依据往死里砸,
因为清华腚姐有这个你给她的认定权裁判权,裁定发生了流氓非礼,所以要当场防卫啊!
清华腚姐实际上是被无意触碰那是事后查监控录像才发现的?
但你给的是现场立刻马上的正当防卫权,那腚姐当然有权只要觉得自己被性骚扰了就当场防卫!难道还能在这种紧急场景下要求先查监控再防卫?
另外谁能保证任何地方都有监控?谁能保证所有事情都能监控到?
没有监控的话,那腚姐就不会被事后翻案了,是不是当时如果砸死也就砸死了?
其实即使有监控,当时如果砸死也就砸死了,大不了说句搞错了,但程序正义,程序上是合你的法的,所以腚姐也不用负错砸砸死的责任!
说实话,腚姐也是心虚了,所以才认了监控,要真是女拳师,监控拍到的无意触碰,也可以解释为假装出来的无意,有监控也没用!
既然你认为概率这么高,那你要早早做好思想准备,真到时候到底要不要按你所说当场把男流氓杀了,
按你所说你肯定会当场就杀,不过我是善意的劝你再想想!再多想想!趁现在还来得及!
我就等有媳妇以后再操心这事儿了!不过即使有媳妇了,我也不敢在仅仅骚扰的时候就动手杀流氓,不是害怕流氓,是怕到时候法律想制裁的是我!
制止流氓非礼
不配有媳妇. 因为你只想你自己的神逻辑,不具普遍意义。
要没有监控,各说各的,让人自证清白还是心证你有罪?稀泥和一下还是好一些的
这是现行法律,
你想违法直接去违法,我管不着,关我屁事,说实话还有点喜闻乐见!
你缠着我撒气既体现不了你的英雄气概,
也没有用,因为我又不是立法者,你就算杀我的心都有了我也改不了现行法律,
这边支持你不要怂,说到做到,遇到性骚扰就杀人!
按照你授予我的权力,我是有权把你杀掉的,
你愿意以身作则,为你臆想的法律添加一个色彩浓烈的注脚么?
不过你放心,我是不敢执行你臆想出来的法律杀你的,
可是不杀你又藐视了你臆想出来的法律,好像对你也不太尊重?
这让我很难办呐!
要不,你亲自动手,自杀?这样我既没有动手不用违现行法律,你也伏了你臆想的法了,我们双方都摆脱了困境,皆大欢喜!双赢!
后续:真特么不知道该找谁说理去,
@龙眼
持续性骚扰我媳妇,还辱骂我不配有媳妇,亲口承认他的性骚扰,以此为理由逼我砸酒瓶子砸死他,我因为多次表达不敢杀不敢杀,不敢违法不敢违法,结果被他给屏蔽了,这也忒冤了,真是林子大了啥都有啊,
他会不会是因为本来就想死,但不想自己动手,又想顺便诈我一点杀人赔偿金,就来忽悠我?
虽然我太冰雪没中计,但我还是有点担心他离开我也就索性自己对自己动手了。
好歹是一条命啊,虽然比较嘴炮,但毕竟没害过人,估计还娶了媳妇,能救还是救一下吧,不为他,也要为他媳妇啊,有没有人知道什么心理干预服务的?!
唉,有些想不开的人真是没办法!
如果你是女的,欢迎你打酒瓶子
请懂一点法律常识
临时起意的解释我说过了,反正你也不看,我就不重复了
杀人跟有没有凶器无关,没有凶器也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