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讨论一下,习总会不会去旧金山参加APEC -- 湍流VII
五七干校是“文革”进入“斗、批、改”阶段所催生出的特殊学校。1968年,根据毛泽东“广大干部下放劳动很有必要”的《五七指示》,全国掀起了在偏远农村新建五七干校的热潮——18个省区共创办了一百余所“五七干校”,先后下放十余万干部、3万家属和5000名知识青年。此外,各省市地县还办起了数以万计的基层五七干校。 1969年春节刚过,中央、省直各单位陆续来到沙洋创办“五七干校”。一些原准备将干校建在东北的中直机关,因1969年3月珍宝岛事件爆发,中苏关系紧张,出于备战的安全考虑也转移到了沙洋。当时,在沙洋创办“五七干校”的中央国家机关及部委有:全国人大、政协、八大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主义学院、中华职工教育社、统战部、外交部、财政部、二机部、
三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为了防止您眼睛出现问题,我这里给您加重了啊)
农林部、石油部、铁道部、中央民族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024部队(总参)、274(总后)等。湖北省直单位有:省革命委员会机关、省公检法、粮食厅、水利厅、林业厅、文联、长办、武锅、大桥工程局、武汉大学、湖北工学院、冶金学院、华中农学院等。
下放到沙洋“五七干校”的干部及家属有2万余人。其中不乏政坛要人、文学巨匠、社会名流: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社会学家费孝通,全国政协副主席经叔平,中央统战部部长张执一,原外交部部长乔冠华,副部长章含之、杨文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火星、江文,公安部副部长胡之光,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克木,财政部部长项怀诚,财政部常务副部长吴波,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原国家农发办主任韩连贵,原青海省委书记扎西旺徐,作家冰心、冯亦代,画家周绍华,数学家罗声雄,社会活动家吴文藻,驻英国大使查培新,驻芬兰大使张直鉴,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李宗仁先生的最后一位夫人胡友松,中国藏学研究奠基人于道泉,中国著名的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崔敏,中国藏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王尧,财政部研究所所长贾康、财政部行政法规司司长李林池,中国建设银行执行董事俞二牛,原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旺午、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蒙美璐等同志都到沙洋“五七干校”劳动锻炼、学习生活过。 干校的组建一般首先来先遣小组,经过洽谈、选址、建校等前期筹备后,学员们才身背行李,拖家带口,分期分批来到沙洋,户口、工资、粮油及其他物资供应关系也一律转到“五七干校”。各干校的学员、家属、子女不管年龄差异、性别不同,都按解放军一样要求,按连、排、班建制统一编队。
1972年底,中央国家机关及各部委在沙洋创办的“五七干校”开始陆续解散,但到1979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沙洋“五七干校”才全部撤销,学员被安置,“五七干校”的财产移交、带走或变卖给沙洋农场和当地人民公社,沙洋“五七干校”结束。
经历了短则3年、长达7年多劳动锻炼和农村生活的干校学员陆续回到北京和武汉。(这块肯定是瞎说了,干校从来不是一直在干校而不回单位的,不过,没关系,后面继续说)
五月七日到了,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1966年5月7日毛主席发出了著名的“五、七”指示,此后全国响应,“五、七”干校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全国各地。对于“五、七”指示和“五、七”干校,在有过这段经历的人们中间认识是很不相同,甚至是完全对立的。有人将干校比作“牛棚”,恨之切切;有人则觉得住干校收获多多,是一段难得且值得回顾的生活经历。作为曾经的干校学员,我曾写过一篇回顾文字发表在中国政法大学离退休处办的内刊《夕阳红》上,现重新发表于此,说说我对干校生活的一些点点滴滴的感受,并用以纪念五月七日这个很值得纪念的日子。
往事回顾
——忆北京政法学院五七干校
任中杰
看了庚红同志的两篇《安徽“五七干校”的那些趣闻轶事》和程滔的“引言”,也勾起了我回顾五十年前那段“干校”生活的兴趣。庚红用“趣闻逸事”作标题,透着一种对当时生活的愉快回顾(至少说不上痛苦),很不同于某名人大学问家的《牛棚杂记》。我没有读过《牛棚杂记》,无权评说这本书的内容,不过我知道“牛棚”,“文革”初期是指红卫兵关押“牛鬼蛇神”的地方,把“五七干校”比作牛棚,可见作者对住干校不是一般的不满,而是恨之切切!不过当年各单位干校的学员可不是什么“牛鬼蛇神”,应当说当时大多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高校教职员(毛主席的女儿也在其中)都住过五七干校。看来将住干校感觉如住“牛棚”的人并不多。我们学校这些干部教师,从五十年代后期起,就没有间断过参加工农业劳动,去广西、四川、河北搞“四清”,访贫问苦、扎根串连,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其艰苦程度要远超过五七干校,恐怕很少有人有干校生活苦不堪言的感觉。
“五七干校”其名称来源于毛主席的“五七指示”。1966年5月7日毛主席对军委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作出批示,指出“军队应是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学政冶、学军事、学文化、又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型工厂,又能从事群众工作,参加工厂农村的四清运动,又要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这样军学、军工、军农、军民这几项都可以兼起来……这样几百万军队所起的作用就是很大的了。”紧接着毛主席又要求全国工、农、学、商各行各业都应办成这样的大学校,以一业为主,兼学别样。毛主席批示后很快从中央到地方都办起了“五七干校”。毛主席提出这一主张,是基于他对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向共产主义过渡历史阶段任务的深刻认识:要使知识分子劳动化,劳动群众知识化;要消灭工农、城乡和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三大差别;要培养一专多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要为摆脱“奴隶般的旧式分工”创造条件。虽然我们的干校离主席批示的要求似乎还是有不小差距的,这是因为作为干校领导的军宣队并没有在如何实现主席批示要求上下功夫,只是换个地方边劳动边搞运动,为最后解散做准备。我们是解散后在安徽分配,军宣队那些人其实也面临解散(转业)和分配,但他们多在北京分配。正因为这样,五七干校结束后,大家对军宣队的领导多有不满。但是尽管我们的干校有这样那样的不完美,我总觉得收获还是不小的,有这样一段经历,应当是人生的幸事。
五十年过去了,人老了,对不少往事的记忆己十分模糊,下面仅就脑海中仍留有较深印象的一些人和事做些粗略回顾。
原北京政法学院在安徽濉溪五铺农场办五七干校,从1971年春至1972夏一共持续了差不多一年半左右时间,主要干了两件事,一是参加劳动,二是搞运动。除此之外,我有印象的是还组识过几次颇受欢迎的参观活动。
这次活动收获是多方面的。当然主题是批林,除了自身思想认识的提高外,还做了宣传,可以说是双丰收。再就是与社队干部和社员群众较深入的接触弥补了因我们干校设在一个地方国营农场,接触面较窄的不足。特别是与那位大队干部一起生活,听他聊家常,讲村史,不仅受教育,而且长知识,增加了对当地风土人情的了解。特别是他讲的暂时困难那几年的一些故事,可以说使我对造成困难原因的认识更全面了。天灾的确是重要的客观原因,而“人祸”(浮夸风)也应是重要主观原因。他照顾我们生活,一日三餐都是他做饭,什么烙馍、红薯粥等很具当地特色,真得感谢他。当地上海插队知青不少,这个生产队男男女女就有十多人。虽然在农村的劳动、生活要比在上海家里艰苦得多,但他们的精神面貌是向上的,他们加入我们的批林宣讲队伍,对我们帮助很大。我曾去他们住的地方参观,他们把我当“战友”,他们说:“我们都是走的五七道路,我们都是五七战士。”我见他们宿舍堆了一大堆红薯干,他们说这是他们的劳动所得,准备春节带回上海。这种东西在当地的地位远低于米面等细粮,可到了上海,碾成面可比白面更受欢迎。与这些上海知青交往,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对我个人竟然还起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作用,因为离开干校后我先后在安徽大学和北京体院担任学生辅导员和政治课教师的工作,工作对象不少都是知青,在安大还都是些上海知青,有了这段与知青交往的经历,对我此后熟悉工作对象,无形中起了很好的作用。
我觉得还有一样值得说说的事情,就是参观。干校一共安排了三次参观活动。两次农业、一次企业。第-次去的是安徽省农业学大寨的典型──郭庄。郭庄的领头人叫郭宏杰,文革期间曾从郭庄书记升至安徽省委书记。文革后不清楚为什么倒台了。郭庄原先很穷,土地是盐碱地,后来学大寨精神,依靠集体力量艰苦奋斗,改良了土地,由穷变富,被树为安徽学大寨的典型。我们参观,现在仍留有印象的是看了大田、养殖场和还处在规化阶段的新村址。当时觉得的确搞得不错,庄稼长势很好,社员的积极性很高。唯一觉得不很好的是他们讲在最艰苦的时期曾组织社员外出乞讨。我们多数人都认为这不应作为经验宣传。随着文革被否定,郭宏杰倒台,郭庄也就没有多少人问津了,不过前不久我从网上发现,一批曾在郭庄插队的上海和合肥知青,他们仍然没忘那段在郭庄的插队生活,没有否定郭庄当年艰苦奋斗干出来的成绩。他们写回忆录并出书怀念郭庄,感恩郭庄的乡亲对他们的关怀、帮助和照顾。看来无论对郭宏杰这个人物的是是非非怎样定论,对郭庄当年的成绩都不应轻易否定,因为那是郭庄劳动人民艰苦奋斗干出来的。
我们参观的另一先进生产队的名称我记不得了,只记得那也是一个用科学方法改造盐碱地的典型,是一位老队长顶住了单干风,拖着多病的身体带领大家战天斗地,取得了成功,而他自己却倒下了,再也没有能起来。生产队的负责人领我们来到一块麦子长得非常茂盛的田边,田角处有一个十分普通的土坟头,这就是老队长的安息处。社员们深深懂得老队长的心思,让老队长看着这倾注了他心血土地上长出来的茂盛庄稼,他好安息。
再一个参观点是淮北煤矿。这对我来说是一次很不错的体验。我去过多地的农村,也参观过不少工厂,却偏偏没有下过矿井。下井前先得换上井下工人的全部行头,带上连着有矿灯的头盔,俨然一副井下矿工的样子,下到井底后,经过很宽敞整洁的主坑道,再到分支坑道,然后进到采煤的掌子面,一路上矿上派来陪我们参观的人都给我们介绍情况,讲解坑道里的设备、仪表等的用处,讲得最多的是确保安全。可以看得出,当时煤矿对安全生产还是十分注意并高度重视的。当然井下再怎么注意通风,煤粉也少不了,所以在井下差不多每个人都是一脸黑。“煤黑子”这个词大概就是这么来的。不过从井下上来的人员第一道程序就是洗浴更衣,井上看不到有人一脸黑。矿工辛苦 ,所以那时矿工的工资一般也比较高,吃得也较好。我们参观结束后曾在在矿上的食堂就餐,伙食非常好,种类多,味道美。这次参观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
江文:我与江青在特别法庭上交锋(上)
余 玮
2015年11月09日10: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968年12月,在谢富治的授意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军代表、内务部军代表和公安部领导小组联合提出《关于撤销高检院、内务部、内务办三个单位,公安部、高法院留下少数人的请示报告》。
1969年春节刚过,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厅长的江文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中央国家机关及部委的干部被“一锅端”,下放到湖北沙洋“五七干校”。
直到1972年底,中央国家机关及各部委在沙洋创办的“五七干校”才开始陆续解散。
1973年,江文回到北京,被分配到冶金部钢铁研究院任党委书记。
吴波
北来的大雁,一群群飞来沙洋,飞得越来越优雅,叫声也越来越响亮。北京传来巨大喜讯,周恩来宣布,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中央由中组部负责落实省委以上干部政策;国务院由总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副部长以上干部政策;军队由总政治部负责,落实正军级以上干部政策。
在不长的时间内,有175位将军相继获得平反。
吴波和沙洋劳动改造的同志,感到群群大雁带来了大地的春天,他们的春天也快到了。
两年后,上面来了指示,沙洋农场劳动改造的所有人,结束监管改造,回京等待分配工作。离开干校回北京前一夜,吴波几乎没有困意,深夜了,他想了很多。
在沙洋,转眼六年了。时光匆匆,自己也年过五十。虽然逝去了为财政做很多事的时间,想来还有后面的岁月,尽管后面的岁月也不多了,但还可以做很多事。
第二天清早,离开沙洋的车子已到,虽然车在等,而吴波却到鱼塘又喂了最后一次鱼,到树林看了看从树苗长成的参天大树,也深情地仰望了许久沙洋天地,情绪深沉地上车了。这已经是1972年的冬天了,虽已临春,北京仍然飘着雪花,寒风飕飕,吴波回到了北京。
没关系,沙洋中国最高法院干校,1972年,这个地方确认了,资料迟早会查到,咱们俩就继续壳。嘿嘿。
这只是改开后不用政治问题约束平民,而用刑事等案件名义约束人民,比如严打就是很明显。
抢劫几毛钱,因为动刀了就算死刑,按照这种处理方式,今天多少孩子得判死刑呢?
这是一块,还有你看看干校,就知道,下放干校也被算进冤假错案的。这个居然能够被说成高院不工作的证据,这不是开玩笑吗?
其实道理大家都看到了,都明白了,差不多就得了。
他围绕着高院只不过是自己心虚的虚假借口罢了。
没问题,湖北沙洋最高法干校,咱们可以继续找资料,看看他说的那些谎言能不能作为证据。嘿嘿。
还有啊,严打时期的乱搞入刑、死刑算不算冤案,他心里真没一点数?我是不信的,没办法,就是人品有问题。
重要的是逻辑与事实是否正确。
你咋就忘了,83严打是你提出来的,我认为是跑题,见这里我的回应:83严打是跑题了
你洋洋洒洒写那么多,就是没有任何实质的内容证明文革期间最高法院正常工作,你甚至在其他帖子给我送弹药,这里:你这个算什么证明?逻辑链接的上么?,说某人在文革后”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主持恢复和重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批判“砸烂公检法”的错误口号;“,
当年公检法都砸烂了,你还能说啥?
1968年12月,在谢富治的授意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军代表、内务部军代表和公安部领导小组联合提出《关于撤销高检院、内务部、内务办三个单位,公安部、高法院留下少数人的请示报告》。
1969年春节刚过,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厅长的江文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中央国家机关及部委的干部被“一锅端”,下放到湖北沙洋“五七干校”。
你我都没有否认下放到干校这个史实,我们的争议在于当年最高法院是否正常工作,从你提供的材料来看, "高法院留下少数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中央国家机关及部委的干部被“一锅端”",这种描述,不恰恰说明无法正常工作了吗?
第一,您提及的“错案的比例”问题,以及“可争议的是量刑标准,不是案件的性质”:
1997年《刑法》修改后取消了流氓罪。而在1983年“严打”斗争被拘捕的人犯中,流氓犯罪的最多。用今天的标准来看,90%的人都不构成犯罪。当时对没有领结婚证而同居的,一般都按流氓罪处理。
安徽省第一战役第一仗打击的主要都是哪些人呢?杀人犯305,抢劫犯2190,强奸犯4706(里面有很多属通奸——笔者)
不领证结婚而同居算流氓---当时既然有“流氓罪”,也就罢了。可通奸与强奸,那可就涉及到“案件的性质”问题了。
第二、关于“打完之后有好转,我认为这才是没什么舆情说需要翻转的缘故”
数据却恰恰相反。
83年“严打”,自1983年起一直持续到1987年1月。严打之后,1984年全国立案数回落到51万起。而严打结束后的数据(全国立案数)
1988年:82.7万
1989年:197.1万
1990年:221.6万
1991年:236.5万
用亲历者之一的说法就是:
2004年7月,《公安研究》发表云南省公安厅长江普生的文章,他写道:“综观20多年严打整治斗争的历程,出现了这样一个怪圈,即:发案多,破案多,抓人多;发案更多,破案更多,抓人更多。简而言之,就是‘打不胜打,防不胜防’。”
第三、刑事案如果通过这种“运动式”的严打,特别是当时的口号是“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这可不是什么“司法体系的一个非常重大转变“。文革最被人诟病的就是“无法无天”,问题是,邓公搞的严打,就是延续无法无天嘛,1980年1月1日施行的《刑事诉讼法》,连抹布都不是了 ---- 亲历者如是说:
这不是“依法办案”,更不是“办案按程序进行”。公安局预审股对犯罪嫌疑人预审后认为有罪,需要判多少年徒刑,就直接移送起诉,检察院只要按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照葫芦画瓢,写一个《起诉书》,然后法院写一个《判决书》,把这些东西放到犯人档案中,案子就办好了。公安局既负责侦查,又负责起诉、审判,检察院、法院完全跟着公安走,盖上两家公章了事。这和大跃进年代实行的“一长代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一员顶三员(侦查员、检察员、审判员),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是一路货色。
感觉这里的讨论成了一个悖论了:
1、这种“严打”,从方式上看就是延续“大跃进”到”文革“的“运动式”的搞法,如果认为“严打”是有民意的且有效果的的,“舆情不需要翻转”,既然“民意”、“舆情”那么重要,那么当然不必翻案,而且还该继续下去;
2、从”大跃进“到”文革“,一开始也是群众热情非常高,”舆情“支持高,既然“民意”、“舆情”那么重要,那么当然也不必翻案了
也就是说,是否有“民意”、“舆情”支持,比是”运动式“还是”法治化“,要重要得多了。
当然了,邓公会说:哦,“大跃进”的搞法啊,那个我熟啊~~
玩笑玩笑。这个话题已经讨论充分了。谢谢兄台的回复。
我给的这份文件只能证明下放回家、回单位之前有过大下放,仅此而已。
你总是习惯自作多情,虚假混淆事实。
严打有冤假错案,和你一直提到有冤假错案导致高院不工作怎么没关系,你讲了啥逻辑?
不是你提1975年江华在高院处理冤假错案所以高院不工作的吗?
你连自己的话都不承认有意思吗?
1、我不否认83严打会有一定比例的冤假错案,我强调的是错案的比例,并没有大到需要最高法院召开全国司法会议来纠错的程度,这个对比应该是很明显的。
我只能基于事实判断,如果有很多平反的案例,尤其是国家领导人的平反,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之前错判?如果之前错了,那么说“使国家重新回到法治轨道”是否就是一个合理的说法?
我还可以给个官网的说法: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33681.html
十年内乱波及全国,遭迫害的人上至国家主席、开国元勋,下至普通老百姓,新中国的法治之路遭受重创。十年间积累的大量冤假错案,亟待纠正错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复查和纠正文化大革命前后产生的冤假错案,让百姓重拾对国家和法治的信心。
1978年4月24日至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会议。《会议纪要》提出了按照“全错的全平、部分错的部分平、不错的不平”原则,处理刑事申诉案件,纠正冤假错案。
请问:如果最高法院文革中正常运作的话,文革后还需要开这个会吗?
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推翻我引用的这个说法:“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毕竟,如果这个说法是真的,核准死刑这锅,不能甩到最高法院去吧?
请留意,我引用的材料来自中国法院网,刊于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有名有姓叫陈永辉,多少算是有点分量的吧?
你要推翻这个说法,原本也不难,就看你能不能找到一些资料,说明文革年代,最高法院一切工作有条不紊,正常运行,这就足够推翻我引用的说法了。
但是你自己看看你复制黏贴的材料,哪一条能够证明"最高法院一切工作有条不紊,正常运行",哪一条能推翻我引用的说法吗?
有条不紊在这里:
苏铁山: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
3、1974年至1975年初,沈阳大北监狱将张志新作为从严处理的典型(因张新的“现行”言行)上报至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又将张案上报至沈阳市法院,沈阳市法院建议改判张志新死刑上报至沈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沈阳市法院院长张铁汉在沈阳市委常委会上汇报了张志新案,沈阳市委常委会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市委副书记宋光代表市委签字确认,张案又上报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院长陈一光代表省高院签字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
5、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复审,最后于1975年4月3日以江华院长的名义,核准了张志新的死刑。
十年内乱波及全国,遭迫害的人上至国家主席、开国元勋,下至普通老百姓,新中国的法治之路遭受重创。
十年间积累的大量冤假错案,亟待纠正错误。
现在咱俩就这句话较个真,你正面回答一下到底处理冤假错案能不能导致高院不工作。
你这个能不能给我正面一个回应让大家看看,要不然,你跳来跳去,没意思,装傻不好玩。
老家是个小县城,在俺上初三的时候(88-89年),遇到一位语文老师。刚开学时,听说这位老师的语文教学水平很高,俺还比较期待。等正式上课时,大失所望。正式讲课时,他的口才确实不错,能把课文讲的很精彩,但是慢慢越来越敷衍,明显没有认真备课。特别作文课尤其过分。
当时的规矩,每周有一堂作文课,一般都是某个下午的第一、第二节课两堂。正常情况,老师会在第一节课给大家分析优秀例文,或讲解上次作文课大家的优劣得失,然后布置题目,给大家留出足够时间写作。
俺从小学就头疼写作文,每逢作文课就如便秘一般难受,拿到题目总是没有思路,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就是理不清楚,写出的东西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没头没脑的不成文章。一到上作文课就压力山大,越紧张越是写不好,越写不好越不愿意写,成了恶行循环。
幸亏初一初二时遇到一位优秀的语文老师,他对俺这样的作文差生很有耐心。一方面安排我们每天记日记,他要定期检查,写的再烂都可以,就时不能不写,硬硬的把俺的笔头磨开了,至少不再害怕写作文。另外为了解决大家写作文空洞套话的毛病,他强调要朴实地写出自己所见所思所想,不要卖弄辞藻。有一次上作文课时,他带我们全部骑自行车去河边春游,回来让大家写游记。在这位老师的帮助下,俺的作文进步很大,至少是敢写、能写了。
但是初三新换的这位语文老师太奇葩了。上学期还装装样子,出个题目让同学们写作文,但是从来不批改,也没有点评。开始两次还发下来让同学之间互改,后来就时收上/发下了事,啥都没有变化。到了下学期就更过分了,一上作文课就请假,基本就成自习课了,整整初三下学期,大家没有写过一篇作文!这点俺记得特别清楚。
俺最后的中考成绩全班第二名,但是语文不及格:120分满分,俺只得了64分。印象深刻到几十年后俺还能记得,上高中第一次语文课,新的语文老师就点俺的名字,拿俺的作文点评一通,让俺现了一个大眼。要知道,当时刚开学,有很多外校的同学考进来,其中就有俺一见钟情的“初恋”(单相思)。
俺的初中、高中都是在本校上的,上高中后就没有见到过初三时的语文老师,听老同学们议论,他调动工作了。对了,据说他的一个侄子就是俺的初中同学(只是听说,俺没有和这位同学本人确认过)。当时大家都议论,这位老师应该是为了跑自己调动工作的事情,整整耽误了大家一年的学习。从此这位老师的风评在俺们这些同学之间变得很臭。
后来俺上了大学,暑假期间到县里的邮电局打工。大概是93-94年的时期,电信邮政还没有分家,当时正是装电话的热潮,俺经亲戚介绍进了电话班当临时工,每天有装电话的任务,就有一位正式工师傅带1-2位俺这样的临时工去施工。师傅负责接线等技术性工作,俺们就负责扶梯子、拉线等辅助工作。有一天接到一个活是给县法院装电话,俺很意外地遇到了初三的语文老师。他居然还能记得俺这个学生,和俺聊了几句,让俺知道他调动到法院办公室工作了。俺内心还是很厌恶这位老师,没怎么搭理,干完活就走了。
现在看了方平大佬的文章,俺才明白,90年代有这个潮流(机会),公检法大量从中学教师队伍里抽调人才。当时教师是很清贫的职业,师范类学校往往招生不满,而公检法开始强势。能从老师调动到法院,借了这股“东风”,也还需要自己的钻营。
不敢违背而已,所以大家深缄其口而已。
这个事情,从民间到高层,其实都有议论,只不过我们日常听不到你么这些高层的议论罢了。
我奇怪的是身在海外的懒厨河友居然听不见、看不见,也是有意思。愣梗着脖子说没有人有看法。这也算是西西河一个奇景吧。
你也别说没用,严打之后死刑犯数量还是有所下降的嘛!!!!!每次严打之后,死刑犯都会随着严打结束而减少,嘿嘿!
所谓打击罪犯的舆情都是邓制造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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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国家治安差的确是事实,可是方大说“83严打”的冤假错案多也是一个事实,摸女孩辫子被枪毙的事情绝对不是个例。“83严打”可以说只是稻公治国粗糙其中的一个明显败笔。
我本人小时候就参加过很多次公审大会,到现在还记得我们那里有一个人因为偷了卖菜农民几颗葱就被判刑几年,男女青年偷偷搞舞会被重判流氓罪的例子。当时就觉得好笑,但是并不明白其中的意涵。如果说解放初期,法制尚不健全,加之各地国民党特务土匪横行,在剿匪过程中出现一些冤假错案并不稀奇。可是教员有没有因为十万大山土匪多,就要把那里与土匪有瓜葛的百姓通通杀掉?可是已经到了80年代,还执行“严打”这样的做法以及所谓“从重从快”口号的提出,其实不过就是稻公大跃进的一贯做法。
请问在当时的气氛之下,普通人怎么去对抗国家机器?现今四十年过去了,当年这些“罪犯”家属还在不在世都不好说,而且到现在为止由于稻公的徒子徒孙众多,有多少严肃学者敢于去研究反思当年的政策、做法?
不顾事实,仅仅以没有“舆情”来为稻公开脱,实在是有点可笑了。
您说
在资本主义体制下,百姓和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共同的,尤其在民族国家民族身份这些概念愈发深入人心的今天。
这句话我不赞同,百姓和资产阶级的利益恰恰就是最尖锐的矛盾,根本不是共同的。
您说
(我相信人类社会的未来会超越这个“民族”观念的阶段,但现在还早。)
是的,这就是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因之一。
之所以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是因为无产阶级即使取得了政权,还需要在其他领域克服资产阶级法权的影响。要通过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民主和集中各自的优点,依靠毛主席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指导实践。
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不是横空而出的,它是继承了马列恩斯对于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成绩总结出来的。即社会主义建设后,无产阶级专政初步建设后,我们需要不断地进行阶级斗争,不断和资产阶级法权做斗争,逐步消除三大差别,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机器,民主与专政都会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而渐渐消去,社会主义便是这样的一个过程,他是在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机器后继续革命逐步过度到共产主义的一个政体,当
今的马列毛主义革命者必须坚持继续革命理论提出的创造性建树,加上自己的斗争经验,进行无产阶级革命。
我在Telegram上经常看到有左派去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专政”必要性,这是对的,但一些“左派”会走极端,把阶级的专政产生的“果实”即阶级的民主,看成是次要的甚至非必要的,并把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延伸变为一个永远存在、不断加强巩固的、不会消亡的时期,到最后只会为了专政而专政,纵容党内资产阶级法权的扩张,活生生把无产阶级专政修正成了官僚资产阶级独裁统治机器,变成了专无产阶级的政。
马克思对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有过基本的定义:
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了无产阶级只有解放整个社会,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从而决定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马恩选集》第3卷21页)
(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 (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恩选集》第4卷332-333页)
“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马克思: 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
可见,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它是因历史的、现实的、客观的阶级斗争的必然发展,来源于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发展。在这里,可以清晰的看到马克思是明确指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形成与使命即它的经济基础和
政治态度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消灭阶级而这基本定义就决定了,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带着消灭阶级的使命而消亡的过程。短期看无产阶级专政 (国家统治机器或者说党 )会加强自己的专政统治能力的。但长期来看是维持一定的水平基础不断消亡的。开始由政治国家向非政治国家过度。绝不是某些修正主义者所说的是一个永远存在、不断巩固加强的官僚独裁专政,所以从这里看所谓的“历史无限轮回”和“历史周期律”就知道有多么可笑了。
同时面对这消亡的问题也有类似的走极端,就是把无产阶级专政消亡过程机械化,认为这无产阶级专政能力任何情况下不应该加强应该是不断不停的消亡才对。这显然是无政府主义的倾向作祟。
我们都清楚,无产阶级政权诞生是伴随着剧烈的、残酷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这个道理列宁论述过无数遍并且历史事实俄国的十月革命已经告诉我们这是必然的:
“在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这样的事情——统治阶级和压迫阶级会自愿放弃自已统治的权利、压迫的权利以及从被奴役的农民和工人身上榨取成于上万的收入的权利。"
《列宁全集》第12卷261页)
资产阶级不会对无产阶级实行和平的让步,一到决定关头,他们就会用暴力保卫自己的特权,这不但是很可能的,甚至是极其可能的。那时,工人阶级要实现自己的目的,除了革命就别无出路。”
正是在这剧烈的阶级斗争的背景下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是必然是——暴力居于首位、一党制垄断权力、集权专政。而面对失去政权的资产阶级与国际资产阶级走狗的反扑,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必须集中于革命先锋队的领导用强有力的铁腕对资产阶级进行强有力的暴力专政,来捍卫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在这个阶段专政统治能力是加强集中的,并不是就立刻消亡,它仍然加强执行着政治国家的统治职能。但即使在革命时期和专政巩固时期也存在民主红线来检测先锋队是否腐化。
在历史上,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实践巴黎公社给后人留下了很多经验教训:
在给多梅拉纽文胡斯的一封信中(1881年2月22日),他重申公社不过是”在特殊条件下的一个城市的起义,而且公社中的大多数人根本不是社会主义者,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22页)
尽管公社不是一次社会主义革命,但马克思仍强调指出它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82页)
在马克思看来,决不应把公社看作是教条主义的模式或未来革命政府的方案,公社是一个高度灵活的政治形式,而一切旧有的政府形式在本质上都是压迫性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8页)
公社“本来应该立刻向凡尔赛进军的。由于讲良心而把时机放过了。他们不愿意开始内战,好像那邪恶的保儒梯也尔在企图解除巴黎武装时还没有开始内战似的!第二个错误是中央委员会过早地放弃了自己的权力,而把它交给了公社。这又是出于过分诚实的考虑!”(《马恩选集》第四卷393页)
毛主席在《纪念巴黎公社的重要意义》中也写道:
巴黎公社存在不过七十二天,何以失败这样快呢?(一)没有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有纪律的党作指挥——我们欲革命成功,必须势力集中行动一致,所以有赖于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党来发号施令。当时巴黎公社,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党,以致内部意见纷歧,势力分散,而予敌人以可乘之,这是失败的第一个原因。 (二)对敌人太妥协太仁慈——我们对敌人仁慈,便是对同志残忍。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十四年[4]国民政府打倒杨、刘[5]肃清反革命派的胜利,全赖对于敌人取绝对严厉的手段,不丝毫妥协,因为我们不用严厉的手段对付敌人敌人便要用极残酷的手段对付我们了。巴黎公社,对于敌人不取严厉处置还容许敌人占住金融机关,调集军队,所以终被敌人覆灭了。各同志要鉴往知来,惩前毖后,千万不要忘记“我们不给敌人以致命的打击,敌人便给我们以致命的打击”这句话。我们要革命,便要从此学得革命的方法。这是纪念巴黎公社应注意的第四点。
可见,这种出于对国家统治机器的盲目极端厌恶立刻取缔了无产阶级利用国家统治机器进行专政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集中力量有效的阻止和消灭反动的凡尔赛政府和国际资产阶级的联合反扑。也就不能有效的保障它那光辉的无产阶级民主的存在。
那种对无产阶级专政立即进行消亡的不切实际幻想显然是没有吸取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
但在批判这两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歪曲的基础之上,我认为更是要重点指出批判其中的“无产阶级专政不消亡论”这种更具迷惑性的官僚资产阶级、权贵资产阶级独裁专政的走狗们的谬论。他们表面上借取巴黎公社的教训和批判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实际上是来为自己的不断巩固的独裁专政做辩护,美名其曰“真正彻底的无产阶级专政”,但其实只不过是换了一张皮的另类“历史周期律”。
比如,在面对官僚特权不断扩大技术人员的物质刺激,加强军官等级制度,将经济待遇与政治等级挂钩,实际上是向着新的阶层推进,是产生资产阶级复辟的土壤的批判时,他们能偷换概念辩解道:”这是抽象的官僚阶级论!你要放弃无产阶级专政!你有何居心?”
显然他们将受巴黎公社原则制约的人民民主专政即“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可以随时撤换”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升官不发财,罢官不破财”单纯在执行职能工作的官僚,偷换成他们的官僚独裁专政为他们党内权贵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做辩护来反对人民的监督来反对无产阶级大民主。革命革到党头上就革不下去了也就不奇怪了。
再比如,他们总是把人民群众不会当家作主当做不实行无产阶级民主的理由来剥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当家作主的自由权利,实行党的全面包办代替,好行他们的剥削压迫之便 。剥夺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反过来说人民不会当家作主,还要说群众愚昧又短视,真是卑鄙无耻至极!
所以这种“无产阶级专政不消亡论”实际上是反对消灭阶级差别的,是主张维持有阶级和剥削的存在,无非就是和资产阶级的独裁专政一个性质鼓吹维持千秋万代的剥削制度,把党当成了一个凌驾于无产阶级的存在,默许了一个超脱于历史与社会之外的至高存在,否认专政和民主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否认无产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是有物质基础的,是另一种形式的历史周期律和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和反辩证唯物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法西斯专政学说。
无产阶级专政与资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会消亡是自主的有意识的消亡。无产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是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建立和人民群众充分利用无产阶级民主参与到阶级斗争和管理生产和政治等各领域中不断的消亡的,而这些就是它的掘墓人,他们的使命就是葬送这人类最后一个野蛮的阶段——即无产阶级专政和阶级社会!
谨以此文,纪念“改开”45周年!
2023年12月18日
当时大量教师下放,农村老师的数量增加。
这本来是个好事,虽然说吧,质量肯定有所下降,因为学制也缩短了,但是呢,这确实只是农村上学的当时的最好的道路。
可以这么说,没有知青下乡,城市教师下放,农村是根本不可能凑够老师数量的。这个靠国家金钱支持是根本达不到目的的。
不是钱的问题,同样的钱工资,选择城市还是农村呢?可想而知,谁会不喜欢城市的生活呢?
楼上有人(七天河友?)说靠钱,我个人觉得在当时,这是靠钱都解决不了的,因为钱增加,城镇老师也不是那么有意愿下乡支持农村教育的。
我给大家说一个数据,我记得是3%的教育经费,这个比例相当大了,粉碎后,教育经费比例是下降的。
这意味着什么啊?意味着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加大了,因为大家可以看到城市重点学校取消了,老师下放了,虽然数量也有增加,但是不如农村增加的疯狂,因为城市人口
肯定不如农村学生数量啊?所以呢,应该可以认为农村教师待遇还可以。
假日河友他们埋怨的教师工资不高,恰恰是改开后农村教育收缩的必然结果嘛。当年有个著名的影片《凤凰琴》,李保田主演的,说的就是这个事情啊,很真实,甚至遭到了打压哦,因为描写太真实,给当时抹黑了啊。
当时转公,是那么艰难啊,而且不说这个,就是教育经费都极其艰难到位啊。海边似乎很艰难,但是山区更艰难。
这个图表也是有意思,弄了这么多,就不来个历年图表,肯定是80年代、90年代比例下降了嘛。
俺是70后,算是懵懵懂懂渡过了80年代,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一刀切”的作风很盛,其实和文革中的极左作风一脉相承。
这个话题,河里以前讨论过,不过政争争辩中散落其中。为武警干啥的,河里噼里啪啦批判一通帖子不少。近30年有余民国剧,军警宪特出境频繁,各种特工剧直接刷“军”标签。《悬崖》、《北平无战事》、《隐秘而伟大》.....军统与穿黑皮警察谁跟谁呀,很大因素抗战后唐纵中将出任内政部次长兼警察总署署长,主持全国警政。题外话,中统,这个党国一体政府(文官)管辖特工机构,变身党通局后并入司法部旗下(FBI翻版)。老百姓没少看电视剧,即使现在新一代喜看穿越、修仙题材,也难免刷到谍战。“军警不分家”,看剧老百姓是有一定认知的,深入研究就不多。
蓝红两党一个师傅出家,没啥稀奇。
公安部,名来自东洋。近代东洋对汉语词源影响,暂切不聊。第一任公安部长是军方罗瑞卿大将,标签军方、特工、政保。一看公安大哥是谁,都知道怎么和军方脱得了干系。共和国为啥如此?妥妥的抄作业。抄苏联作业;苏联内务部下属内务军(前身是国家内卫部队、内务部队和全俄肃反委员会的部队)。公安军,横空出世。后面,不是“跟着走的”苏式干部又上台,武警又回来了。苏联解体后成立的俄罗斯,俄罗斯内务部延续下属有内务部队Внутренние войска, ВВ(即俄罗斯内卫部队,又译内卫军);按照俄罗斯总统普京批准的201 0年前俄内卫部队改革计划,到2005年前,内卫部队将改编成国民近卫军,2016年7月3日普京正式签署法律文件授权建立俄罗斯“国民近卫军”。欧洲警务体制分类中,东欧模式典型。
主席,一个很传统的华夏人,怎么能让一个临时清剿散兵、土匪、特务、地主土司反叛武装的公安部队干完活赖着不走,到点裁撤正常得不能再正常啦。
军警不分家,大的变化缘由来。军人转业多去公安等政法系统原因。
是不是,只有苏联内务部特殊下辖部队呢?不是。法国内务部一样下辖,名叫法国国家宪兵Gendarmerie nationale(1190年,法国卡佩王朝的第七位国王菲利普•奥古斯特成立高级骑兵组成的私人重骑兵卫队演变而来),警务负责乡村和小城镇区域,它有时依据决议转到国防部门下,典型军警一家单位。还有的如意大利宪兵部队、希腊宪兵警察。英国在1971年成立英国国防部警察(英文是Ministry of Defense Police,缩写为MDP),依据为《国防部警察法(1987)》,是具有宪兵特性的执法单位;MDP属于民事警察范畴,但其作用及职责却不同于其他民事警察(MDP的职责范围主要是武装警卫和反恐,治安巡逻,犯罪调查,国防部社区治安,以及国际警务等五个方面)。
习总上台,继续回归传统,军警分家理清军与政隶属。防止地方掌控兵权。
------------补军转干部话题----------
文人为啥歧视军转干部,阻止排挤人家抢文举独大以来文人霸占当官、文官坐大地盘。
为啥叫干部,打破了开科举(文武举)以来官吏分明壁垒,恢复隋唐之前,不但吏也能当官、任何身份的人都能当官,非读书人中选拔。不拘一格降人才。
干部,本来就是管理人。管理人的能力才是干部评价标准,非职业。
是军管一部分,来源除了军方,还有地下党城工部、留用旧警察、苏联代培训人员。2018改革前,武警不是国务院领导,是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改后,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立于1982年,前身为1949年建立的中国人民公安中央总队。后历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等多次名称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