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讨论一下,习总会不会去旧金山参加APEC -- 湍流VII
1、新任公安部长,是邓公秘书出身,被邓公象儿子一样训,一声不敢吭
2、邓公亲口说过:用“运动式”严打
3、邓公亲口定性:这是人民民主专政
4、邓公讲话后,政治局、全国人大立即通知决定,上升到党国高度
5、全国各地党委一把手立即行动,作为全党全国的任务。
谁敢平反?活得不耐烦了罢。
主席为什么说邓公“人才难得”?
周总理为什么说“ 你比我强得多”?
真当邓公是小白兔呢。法治在他眼里,连块抹布都不是。
“ 严打期间到底有多少人被判死刑,至今未见公布。目前仅见的公开数字,1984 年10月31日,《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役总结和第二战役部署的报告》说,在第一战役中,法院判处861000人, 其中判处死刑的 24000人,“这是1950年镇反运动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击。”
仅安徽一省,“ 仅1983年8月22日、23日两天晚上,就拘捕了25760人”
7月19日,邓小平在北戴河召见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在座的有党中央负责领导政法工作的彭真。
邓小平拿着公安部的报告,对刘复之说:“ 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不得人心”;
“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 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
“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包括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在劳改劳教中继续传授犯罪技术的惯犯,以及人贩子、老鸨儿等,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还要长期关起来”;
“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才能治得住。搞得不痛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 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根据邓小平的讲话精神,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做出了《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于是,一场波澜壮阔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不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职能,而是全党的任务。
党委一把手亲自坐阵指挥,抽调各行各业的人参加,调配人力、物力;公、检、法、司打破界限,联合办公,对大要案犯的处理,集体做决定,然后分别办理手续。 这样就把刚刚颁布不久的《刑事诉讼法》扔到了一边,完全不按诉讼程序办事,监督制约机制完全丧失,是文化大革命后对法治建设的一次大倒退。
被平反的文革时期的冤假错案,很多指的是政治上的专案,所谓平反就是组织上给一个新的结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刑事案件,不归公检法管而归组织部。而83年严打中的冤案,则指的是刑事案件。
这难道不是全西西河的共识吗?
美国的政治选举充满了虚伪,才能让特朗普这样的人渣当选。
如果 @亮子 对此不信服,请多读读过去初中的政治课本。
他说的不是高院,是张志新吧?任仲夷比陈永辉权威吧?
到现在你连个真假都不敢说,你是不是心虚呀?嘿嘿。
然后你装模作样说名存实亡你不恶心么?嘿嘿嘿。
说到高院工作没工作,哈哈哈,你说正在整理冤假错案,所以不工作。
你这是啥逻辑呢?按你的说法,只要高院正在平反冤假错案就等于高院不工作了吗?你这叫啥以我之矛哈哈哈,你这个逻辑也太弱了。
什么叫砸烂,邓小平说的,他说啥就是啥呗?!!这有啥奇怪的呢。
所以现在就是邓路线下大家不敢说不能说呗。
所以你就说没人要求平反就没有冤假错案?哈哈哈,你也是笑死人了,就这逻辑,也好意思吹牛皮?没意思。
因此他大言不惭的说高院不工作嘛。
名存实亡哦。
在这里说的就是邓小平的势,也就是说习近平要反的这个势,反了这个势,才好进入习时代。
有任何关系吗?
当年早期,中央调粟裕支持刘邓我承认啊,你说那时中原刘邓指挥粟裕我承认啊,你这个想说明什么呢?围济打援吗?
你不能总我说东你说西,然后断章取义吧?你总拿一个片段试图解释永远,全局,不合适吧?在你笨狼看来,你笨狼似乎就没有过分的事情,对不对啊,你昨天回了我两贴,包括这个,和围济打援的全过程有啥关系?一封电报,哪怕很长,就能代表全部了?
你的许世友违背了中央围济打援的事实,你能否定吗?
你骂星宿派把我带上,我一辩解,你就说不包括我,是我有病,还是你有病?敢情你一遍遍在我的帖子里骂我,我还得忍着是吗?
你我换帖,就是针对你我,你一遍遍骂我你啥意思?要脸么?你要骂别人,去别人的帖子说事!你在我帖子里嘚瑟啥?
7000人大会时间,我记错了,我也承认记错了,你还要怎样?怎么就是我承认了,你有病吗?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从来不知道自己说什么啊,我说的有什么问题吗?你指责我不承认记错了,你想说明什么?
正如我上贴质疑质问你的,你看了我的帖子了吗?你回应我的帖子了吗,你的这两个帖子,哪里回应了我关于围济打援的质问啊?你给我说说,会不会?你也好意思舔脸说别人水平差,你连个正面回应都没有,你还美个啥?难道就没觉得不好意思?
你敢和我叫板打赌我不是曲桑吗?你敢吗?!!!
你给我讲讲,你这封1947年的电报和中央布置的围济打援有一毛钱关系吗?你能讲出个道理吗?围济打援,肯定不是一两封电报可以解决的事情,我都列出来了,文章内容也有,直到今天都一周了,你从来没说任何你的回应和解读,你还指责我一贯撒谎,你凭什么啊?凭你不要脸吗?
你在这里贴一个827,再贴个1947年电报,你这个1947年电报和围济打援有哪怕一毛钱关系吗?
你这又叫什么水平,说你弱智你还不服?!!!!!!!!!!!!!!!!!!!!!!!!!!!!!!!!!
这里列举一些我所了解的事实,补充兄台提出的观点:即军队对公安的长期深远影响。
1、改革开放后,湖北省厅厅长张思卿(后来的最高检检察长;去年走的时候,习总等常委送行)想学西方的建筑美学,在厅机关苏式办公楼外砍树,兴建美式大草坪。老厅长张国武拄着拐杖踱步到老树下,用拐杖杵着地说:“老子当年种的树,看哪个敢砍”。遂作罢。那三棵参天大树至今参天。
这其中体现的,就是公安内部对老领导、老军人的尊重。
张国武多老的资格啊,新四军时代的老人,文革时期的公安厅长。著名的包围主席梅岭的7·20事件中,那支“闹事”的8201部队(即湖北省军区独立师)的第一政委。当然啊,当年具体领导该部的是政委蔡炳臣(32年老红军、四野师政委、公安师政委、55年少将)、总队长牛怀龙,整个事件与张国武无关。7·20事件之所以爆发,起因之一就是因为蔡政委对周总理的换防不满(将负责警卫的8201部队换成中央警卫团)。
2、公安内部,脱警服换军装,脱军装换警服,是家常便饭。
我父亲当年之所以离开预审,就是奉命参与省武警总队组建,用他自己的话说,“30几岁了还拉去当兵”,任省武警某支队(团)副政委,后调省武警总部任某处处长。父亲其实是适应不了军队环境(我每次看他举枪打靶的站姿照就好笑,他也笑,经常50发一发不中)。虽然老领导(当时的省厅党组成员、省武警总队政委)非常欣赏,多次谈话要他留部队长干,结果父亲还是不愿意。最后老领导生了气,让他脱下军装回公安厅,但还是给安排好了重要岗位(即参与组建省公安专科学院)。这也是我小时候仅小学就转学三次的原因。
话说当年公安系统的孩子们读书普遍不大行(我那一届,偌大的几千家属的省厅大院,正经考上本科的只有2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父辈们工作调动过于频繁,孩子们从小既缺乏管教,也缺乏稳定的学习环境。当年每到周六,武警、消警等现役部队的军官们回到家里,第一件事不是跟老婆亲热,而是打孩子 ---- 一番此起彼落的鬼哭狼嚎之后,接下来的科目就是各家的孩子们在阳台上罚跪(有跪姿要求),也是周末大院一景。
3、公安系统历来是军人退伍、转业的一大选择
我小时候接触的军人数不胜数:
(1)常听父母说,小时候抱我最多的,是一位老红军,长寿,活了一百多岁。
大院里各种解放前的老红军、老八路、新四军,有延安时代的排长(应该是边保或政保)。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复员军人更多
(2)父亲的司机之一是复员的老汽车兵,所以在乡村土路上追逃时敢开出240公里的“生死时速”,我父亲也怕了,后来换了司机。另一位司机虽不是军人,但其父是四野老人(后来是省财政厅副厅长),所以名字中有“赤军”两字
(3)每年转业到厅的干部很多。有一年仅正团职转业干部即达8人之多。因为多是老边防(西藏、新疆),戍边有功,额外照顾,分配给我父亲部门的达4人,父亲对他们格外照顾,从职务安排(多安排为副处职而非只是副处级)到住房到配车,都是超标待遇,这也是公安系统尊重军人的传统
(4)军转干部,即使“犯了事”,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公安内部都是尽量维护。譬如上述4人中一名老西藏(20年的汽车兵、团长),某次被某级反贪局不打招呼即抓了去。不知他老兄怎么想的办法,居然在其间拨通了我父亲的电话,就四个字:“X总,救我”。我父亲立即动用省纪委的关系,保了出来。后来查明确实没有什么大事,最后是副厅级待遇退休。另一名新疆的老边防团长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父亲后来跟我说过:“我保过,保不出来,犯的事有点大“,最后判了四年。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父亲的追悼会上。人还是念旧、讲感情的。
说了这么多,就是证明兄台的观点:“公安脱胎于军队,军队编制、作风、影响乃是中国公安一大特色”。若不了解这一点,则很难深刻体会中国公安体制在解放后,从文革到改革后的一路变迁,及为什么要变迁。
习总这些年除了对公安严厉高压反腐之外,在制度上确实作了很多具有深刻现实意义的探索与改革。毕竟国家发展到这个高度了,“祖宗不足法”,必须与时俱进。
前两次派发三百元红包都是体彩,这次就仍买体彩。
前两次是随心随意随机买,这次多少是有心刻意买。
排列三组选两注数字各打两倍,中了就是三百多元。
晚请示时上报号码:467、567,就是有心刻意请老人家从那边给点最高提示,让这边NPC们继续讨论研究一下国之大事。
晚上九点出来结果,这次没有中。
开出号码是846,排五号码更是84654。
第一感觉是四代很强啊!小强吗?
7代呢?
"沟通"失败了吗?
2023.12.17
两三四个月后,下放杀人权三个月。
似乎不是为了彻底摧毁而针对刘邓司令部所作的权宜之举,毕竟几员刘阵营大将如彭真、薄一波都没死。
当然,也许是因为党内"健康力量"的强大或官僚机器的惯性强大,"该死"的反而各种情况没能速死,最底下的虾兵蟹将尤其是群众却反而因此太多几乎滥杀无辜而乱套失控,所以,又急忙回收了。
可能和训练模式有关系。
改开后,我父母单位,自然出了一些技术干部,应该承认对技术管理还是可以的,但是干不过人事干部,被呼噜呼噜,就呼噜下去了,沉沦了。
那么怎么办呢?军转干部上来了,带着我家老爷子和几个人上去了。搞了一个技术项目三下两下,结束后,弄了个当时的国家科技二等奖。
他对技术有啥了解,就是一个大兵,但是管理水平就是到位。
建国30、40十年,有一些制度偏向军人,还是合理的。
所以那年代,军人虽然有周总理的意图渗透,但是能力是没啥问题的,外行其实也没事。处理事还是到位的。军代表模式当年还是可靠的。
7·20事件之所以爆发,起因之一就是因为蔡政委对周总理的换防不满(将负责警卫的8201部队换成中央警卫团)。
1、我不否认83严打会有一定比例的冤假错案,我强调的是错案的比例,并没有大到需要最高法院召开全国司法会议来纠错的程度,这个对比应该是很明显的。
2、当年严打,是有民意基础的,治安确实恶劣,打完之后有好转,我认为这才是没什么舆情说需要翻转的缘故。
3、最重要的差别是案件的性质,83严打,打的是刑事案,可争议的是量刑标准,不是案件的性质,我也不会否认量刑过重,这个是特殊背景的特殊产物。对比文革中的案件,需要翻案,平反,纠错的,大多是政治案件,可争议的地方就多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是司法体系的一个非常重大转变:从政治性质来判案,转变成从刑事性质来判案。
4. 其实方兄在这篇帖子已经把答案讲明白了:如寄意兄所述:这是历史形成的,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建设,不外乎钱与人,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来完善,整个过程有起伏,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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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是真离老兄提出来的话题,见:简单吗,冤假错案谁来确认?改开派吗?什么叫那么多你咋定义的?
我之前强调过,他想用83严打来证明他的观点,是使用了错误的方法,见这:那就接着说两点
结果他觉得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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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引用的材料声称:
当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部分法官被下放“五七干校”,只剩几个留守人员时,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
你所引用的材料并没有针对这点进行反驳,例如: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员当年没有下放干校,所有人员都在岗,死刑审核流程正常运作等等。
你总不能胡乱塞一些材料过来就声称推倒了辩论对手的说法吧?
虽然wg后平反的很多是政治上的,但前面谈的还是刑事案件,否则不会一直围绕高法去谈
结论,呵呵呵。
第一,陈永辉,你没有证实他的权威性,你的原话我也不说了,但是,你起码也不怎么自信。
我用的是你说陈永辉权威,凭啥呢?他不是啥著名权威人物,这是显然的,百度都查不到他的简历。他也不是法律界大拿。
我用了陈禹山的报告,这点你一再回避,呵呵呵,因为陈禹山是改开基于张志新树立的人物,任仲夷背书的,这点你是不能否认的,因为,很显然,他俩是共同造假,呵呵呵。
第二,你说法院网或者审判文书网权威真实。这点我也驳斥了,陈禹山的报道是国家媒体背书的,当然是造假,其实你心里清楚这点,不是吗,所以你一再没有回应。呵呵呵。
第三点,你认为陈永辉说了就是说了,就是结论、证据,可是你也知道陈永辉根本就没有论述,就是强行结论啊。
你这叫啥证据呢?你没有回应,但是你指责我没有反驳和证据。
高院的下放资料,网上我没找到,你如果有可以通知我,很显然,根据我的资料,邓小平换上了江华代替之前的高法负责人,进行所谓整顿,这点和高院有没有工作,没有一毛钱关系。当然了,你用了所谓平反冤假错案,就证明高院没工作,我觉得你是在炫耀你的愚蠢吗?高院不工作,怎么平反冤假错案?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显然是粉碎后高院进行平反多于1975年啊,简直不能理解你的辩论逻辑在哪里,想起来就胡说八道么?
在这里你试图用所谓严打后冤假错案不多来证明高院在工作就是自相矛盾了,呵呵。
当然了,你也一直试图证明下放了,高院没人了,或者说没几个人了,所以高院不工作,你也证明不了,你所指出的也只是高院文革初期下放,但是后来回来了啊。这点你当然装无视了。
我是不能提供,但是我有地方高院的回来工作的资料和信息,来自地方志,地址我也给你了,你选择了无视,对吧?你可以指出我的资料不存在啊或者不是地方志啊,或者你认为不能证明,逻辑在哪里啊,你没有吧,对不对?
你不恶心吗?装瞎不是恶心吗?
高院下放,我估计总能找到地方,没关系,可以慢慢找,你的意思是江华一个人在高院高平反,是这个意思吗,这是我对你的思路的推测,不对,你请直接说问题在哪里。
呵呵呵。
我是用严打证明的改开的冤假错案也不少,足够证明你的结论有冤假错案说明高院不工作是不成立的。
你的这段话有啥意义?
3、最重要的差别是案件的性质,83严打,打的是刑事案,可争议的是量刑标准,不是案件的性质,我也不会否认量刑过重,这个是特殊背景的特殊产物。对比文革中的案件,需要翻案,平反,纠错的,大多是政治案件,可争议的地方就多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是司法体系的一个非常重大转变:从政治性质来判案,转变成从刑事性质来判案。
可不可争议的和高院工作不工作有毛关系吗?这能证明啥?你不要脸吗?谁告诉严打就没有争议?海外反对的大把,你是小吗?没听过吗?曾经也是海外民运揪的小辫子,正如方平说杀人判刑太多了,完全不可思议。
不敢说都是冤案,起码从量刑来说大多超出正常范围,严重超出。文革武斗是不少,改开黑社会斗殴也不少,你是眼瞎看不到吗?
还是你在澳大利亚根本不了解中国啊,你自称在广东,广东火车站抢劫你没看见过吗?不了解吗?
你来比较比较啊?
就你说严打应该打,死得好,你就牛皮了?这是你的辩论逻辑吗?
过去的事情,可以不提,但是装傻,你有意思吗?你这是对那些抢了几毛钱就判死刑的人和家属的牛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