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师傅他爹 -- 清水涧
如施救者在船上、岸或边上,无其它就便器材,恐怕只能用手抓溺者头发了。
抓头发动作要求施救者的身体要高一些,如从水下打捞溺者,可以考虑采用。
应注意此动作可能对颈椎造成一定影响,如不确定 溺者颈椎是否受伤,最好不要采用抓头发技术 。
一定是巢县之误。
还真是不怕!
冬泳他没练过,主要是受场地限制,不是哪儿都有,他经常出差不方便。
冷水浴,条件是有,可他不练那个。
他老先生是每天“泡”冷水澡。
所以那天他跳冰窟窿,跟他每天进浴缸泡冷水的区别不是太大。事后他也只是说那天可是累坏了,没提冷的事。
他掉进去了,他不急。底下有儿子托着,上边的救援行动得听他指挥。习惯了!
进了派出所,辣椒水儿的没有,姜汤伺候!
等老爷子刚暖和过来,记者们也赶来了。毕竟有人掉进冰窟窿算是件事儿了,再搭上事主还是一九十岁的老汉。然而直到现在他们还不知道那老汉还是个戎马半生的老将军。
老爷子把事情的经过向片儿警们交待了一遍,大伙一听都乐了。原来,老爷子干事情讲究雷厉风行,看儿子半天没系好鞋带儿,早就等不及了,决定自己单独行动。没想到还没痛快两下,就阴沟里翻了大船。
周围的人打趣地问:“老爷子,以后还敢不敢来滑冰来了?”
老爷子哈哈大笑,“没感冒的话,过两天还来!”
事隔多年,现在一想觉得有点奇怪,当初老人被救上来后为什么不是直接送进医院而是进了派出所,冬天落水容易低体温哪,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可咋办!
一般来说,在八、九十岁这个年纪上的人能保持耳聪目明、腿脚利索已经很不容易了。这周老爷子的腿脚还不是一般的利索,还能骑自行车哪!有那么一个夏天,师傅白天上班去了,家里就老爷子一人。老人家闲不住呀,骑了辆破二八自行车就从甘家口奔了四季青了。路过一个养鱼塘,有不少人在钓鱼,老爷子凑过去满有兴致地看了起来。看够了,肚子也有点饿了,骑车就往家返。老爷子进门的时候,俺师傅已经回到家了。看老爷子推着自行车,
师傅问:“您推的这是谁的车?”
老爷子回:“不是你的吗?”
师傅说:“我的是辆破车,你推的可是辆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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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头发动作要求施救者的身体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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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 本人第一次救人, 我7岁, 落水者8~9 岁, 比我高。 我还记得, 他母亲得知后, 光顾着打他屁股, 连颗糖也没给我。
家兄12~13岁时救过一个15~16岁的混混, 也比他高。
救人者抓落水者的头发时, 两人的位置像“后”字边的一撇一竖。 救人者头下脚上, 像横撇, 落水者头上脚下, 像竖撇。 交接点就是手和头发。
抓头发要用力, 不必很用力, 快速一提即可, 目的是抱胸。 不是靠抓头发提落水者出水。抱胸后即可松抓头发的手。
家兄救那个混混时, 混混极为神勇,家兄抓混混头发时, 混混双脚还能猛踢。 家兄接着猛扯混混头发, 混混就老实了, 皆大欢喜。
猛抓头发很痛, 若猛抓头发还没反应, 溺者多半不会折腾
用抱胸法, 救人者落水者头部同时出水。
如溺者无头发, 用"九阴白骨爪"抓溺者脑壳也可. 掐耳朵(耳垂)亦可. 注意: 不是扯耳朵,耳朵比较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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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者颈椎是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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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家兄本人救的人现在都好好得活着, 没听说过有什么毛病。 应该是头皮承受了大部拉扯, 颈椎反倒不受力。 这一点水里和陆上不一样, 尤其是溺者乱挣时。 你试试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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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头部未出水,较难将溺者在水中放平,即使放平,上托阻力也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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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碰"将溺者放平, 用头顶溺者腰部, 双手上托, 径直顶出水面。" 是小孩救大人的法子. 不必全平, 上半身略平即可. 抱胸不太现实, 一只膀子都不一定挂得住. 以本人经验, 只有这种办法让小孩将大人顶出水面
当然, 有什么教材会教小孩救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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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抱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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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所以说是权宜之计。 是为显示落水者位置。
在流水或大水域, 现示落水者的确切位置与尽快上浮一样重要。 一露出水面, 其他人就可合力救人。 毕竟刻舟求剑没用。 救人者体力是否持久也是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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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球运动员水中负重与机动能力比游泳运动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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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考。 游泳运动员少不了水中负重训练。
我认得的游泳运动员都会水球。 水球一是游泳运动员的迅练调剂, 二是游泳运动员之间了结恩怨的场所。
游泳队不许打架, 只好就着水球来些“合理冲撞”。
专门的水球运动员大约比较皮实, 比较挨得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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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双手卡、托溺者腰侧上举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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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个故事: 一个刚学会游泳的girl(7~8岁)队友死活不肯游到深水区, 教练拿一朔料脸盆, 答应全程潜水跟着. girl到了深水区还真慌, 顿时不会游, 溺水了.
教练尊照诺言, 把脸盆往下塞, 结果girl一脚凭空(水)踢穿脸盆. 没练过任何功夫(7~8岁)的girl
溺者频死时激发的潜能不可以常理计. 那种踢法, 没几个人受得了. 窃以为, 以双手卡、托溺者腰侧上举还是太险.
最关键的是: 游泳健将多半不会想象得到溺者会有那种力道.
这就是为什么"善泳者易溺".
合理救生技术的原则是“安全、有效、准确、迅速”
救生技术的使用,本无绝对限制。应根据施救者能力、现场水情、器材状况、溺者状态等实际情况合理采用。
由施救者直接跳入水中救生称为直接赴救,直接赴救包括入水、接近、控制(解脱)、拖带、上岸等技术环节。
如能间接赴救就不要直接赴救。
采用抓发动作,拎溺者后还要做控制动作,不如双手托腰或腋下可直接控制;抓发手如被溺者抓住还要做解脱动作,对施救者造成危险;上拎动作对溺者可能造成一定伤害,对溺者不够安全。
负重踩水是水球运动员基本功,游泳运动员基本不练,无助于提高游速。(个别蛙泳运动员可能会练,但踩水技术不同)
游泳运动员可能都玩儿过水球,但严格来讲,现今的游泳运动员都不“会”水球。没基本技、战术概念。
游泳运动员打水球容易受伤,只在赛后调整和恢复训练阶段偶尔为之。
要指望通过打水球来了结恩怨,好多人都得怨死,因现在专业游泳运动员打水球机会太少。
不只游泳队不许打架,我估计哪个项目队也不会允许运动员打架。
既然游泳运动员有借着水球打架的可能,想来教练安排水球活动的机会就更小。
正面水下接近不推荐使用,宜侧、后方水下接近并实施控制。(可参见本人其它贴)
你要习惯一种救法, 接着用就是了.
抓发法是直接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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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抓发动作,拎溺者后还要做控制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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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产生安全. 后控动作简洁明了自然而然. 本人第一次救人之前也没练过救人, 知道而已, 照做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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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双手托腰或腋下可直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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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 施救者不一定挨得起溺者频死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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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发手如被溺者抓住还要做解脱动作,对施救者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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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少有要做解脱动作, 一般一抓头发, 溺者就老实了. 那个混混被抓头发后还能踢的例子罕见.
除了那位健将自作聪明用托腰的办法救人, 当年的队友皆用抓头发法, 每人手上少说救过2~3人, 现都好好活着.
可能理论上双手托腰或腋下的办法好, 从个人经验, I am NOT going to take the risk. 坚决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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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拎动作对溺者可能造成一定伤害,对溺者不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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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 20多年了, 也没听过溺者抱怨什么伤害. 也没听过意外, 没法提供统计数字
这一点有点吹毛求疵了: 上拎动作幅度很小.你试试就知道了。
当然, 在美国这种诉讼满天飞的地方, 你还得担心溺者抱怨头皮痛. 如果没有救生员证, 不按所谓的"规范救法", 在美国, 救不如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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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游泳运动员有借着水球打架的可能,想来教练安排水球活动的机会就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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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平衡吧.
不让人发泄, 只可能闹翻天. 一般教练作裁判, 会有所掌控.
当年的队友都是少年人, 整天同吃同住同训, 彼此之间能有什么生死仇恨? 你想多了.
小孩心性, 不让人玩, 谁干?!
另一方面, 一个游泳运动员呛水是一件很丢人的事. 借这种刺激, 教练可让运动员主动提高水性.
打水球于游泳发力不同, 平衡一下, 对提高成绩有邦助.
当年的队友都是义务救生员, 游泳队也靠着这点在当地推广. 碰上需要合作救人, 在水上眼观六路, 耳听八方技能就能用上, 练水球有现实意义. 20 多年前的老事了.
看来梦兄以前也练过游泳?
无论是托腰还是腋下,都是背后接近为宜。后踹动作可是不容易做。
救生本来就是立足于“防”的,如能事先发现事故苗头,就有可能及时施救。施救者对将要采用技术的特点应有相当的了解和熟练掌握。
救生技术的确定与推广,主要是建立在实践经验与理论相结合的基础之上。
很多技术是多年流传下来的,也有很多技术逐渐被淘汰。
建议或介绍别人采用的技术,应考虑到其可行性和安全性等。
目前,不只是在美国,即使在国内,就算是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如果在施救过程中使用技术不当造成溺者伤害的,也都要负相应的责任。
这也是施救者在实施救援之前所应所应考虑到的。
国内目前在推广这种理念:如不会救生技术,最好不要亲自施救,代为呼救或协助施救较好。
当然,如无其它懂救生技术的在人遇溺现场,也只能酌情处理了。
这也是我们要普及救生知识的一个主要目的。
澳大利亚的做法很好,他们对国民救生与自救的观念与技术,从小就开始培养,学会游泳以后就要学救生。他们的救生工作开展得相当规范、有效。
游泳运动员打水球确有提高水性的作用。
不过目前国内从业余体校到专业队,有水球的都不多,就更别提安排打水球活动了。
都被锦标主义压得死死的,一级有一级的任务。
现在国内的孩子们,有多少时间可玩儿了?
打不赢是人之常情。
不过淮南根据地从民情、基础、地理来讲都不适合我军作战,粟裕当年就反对以苏中主力出击淮南,软拖硬顶把外线出击任务给免了。于是就有了苏中的七战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