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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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目的就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啊

如果“如春风般的法官”王佳佳的判决经不起推敲,那就要考虑怎么挽回民心、怎么避免模仿犯,那篇火上浇油的文章怎么出台的也得有个说法。

那你说说,不公开的目的是什么?反正人民群众也是八秒钟记忆,熬到下个热点,就屁事没有了?民心可欺是吧?

家园 恭喜你,终于学会深入思考了 -- 有补充

我只是感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除了张义敏法官之外,还有李慧杰、唐瑞丽、韩闯、蔡桂花、鲁芳芳、高源、李军、刘迎鸽和张昊等这么多优秀的法官。他们自2022年10月26日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都至少有一个优秀案例。

既然你都搜到了这么多优秀法官的姓名,为何不再继续深入思考下为什么他们都比王法官优秀呢?

设有内设机构8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非内设机构1个:监察室。派出法庭3个:龙塔人民法庭、孟庙人民法庭、新店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在职干警99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65人,事业编制人员3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69人,占总人数的 69.7%,其中研究生学历13人。员额法官人数27人,占总人数的27.27%。

员额法官就有27人,你这列出来的才10人。李慧杰(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23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唐瑞丽张昊(新店法庭庭长)郑聪聪被漯河中院评为办案标兵;蔡桂花2011年就是立案庭庭长,是王法官的前辈领导;李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慧杰、李炎钊、高源2020年被漯河市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最美政法人”。这些人大都是庭长,哪个都比王法官这个副庭长优秀吧?

至于王,我已经多次说过了,她履职是有瑕疵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法官的职责是定争止纷维护公平正义,一个简单的交通肇事全责赔偿的问题,经过她的审判反而导致增加了一个故意杀人案,引起了负面的社会舆情,不但没定争止纷,反而激化了矛盾,就说明她对此案的审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责任落不到其他人身上吧?

而她这个案子反而普通民事案未审结又多出了一个刑事案,显然是更差的了。回到女法官本身,从她法官的身份来讲,履职是有瑕疵的。

领导、组织把她放到那个岗位上,不是让她制造争端的,而是解决争端,定分止争。所以最后的评价也没人敢说她业务工作多么优秀。

她业务精湛,多年来,深受当事人和律师好评,从参加工作至今,从未因为廉洁问题、作风纪律问题被当事人投诉

注意黑体字的部分,这是很多人都看不懂的。

再看看她本院的优秀法官,领导是怎么评价的

   郾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军说:“鲁芳芳审结的案件无一差错、无一投诉举报,很了不得,是当之无愧的法官楷模。”

一个只能评价没有廉洁问题作风问题,一个评价审结的案件无一差错、无一投诉举报,谁是业务优秀不是显而易见吗?

再说一个连自己家庭都维护不好的人,不可能把工作做好,这点不是对离婚的有偏见,而是个人体会。试问她如果把做口红唇膏、喂养流浪猫的精力多放到自己家庭建设上,家庭也不会解体吧。当然也许男方是个渣男,但这也说明她当初找对象的眼界有问题。本人当年就经历过这种人,一个基层干部认识个女孩子,认识2月就结婚,一个月后发现女方有精神病,又离婚了,后来二婚找了个中委的侄女,通过那个中委打招呼想进我的部门,被我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原因就是我认为一个人连自己婚姻大事都糊涂的人,不可能干好工作,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根本不可能对工作负责。后来这个人进了别的部门,果然干什么也干不明白,差点出大事,又被调离了。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没改完就被花出来了,再补充几句 -- 补充帖

很多人和事上的评价,其实就是看曲笔,也就是细节能看出很多东西。举例来说,就如河里,评价方平,大家都是说思维缜密、分析透彻、论据可靠,这是完全正面的评价。而到了某人,只能突出性别用巾帼英雄去评价,那无疑是文章没法评价了;至于实在没地方可夸的了,就只会说句老河友了。其实都是一样的道理,无非人情世故罢了。

见前补充 5008651
家园 你故意忽略了全责肇事这一条件

你不是主要责任以上的,和故意伤害有什么关系?归谬辩论法不是这样用的。

匿名 寄兄这张嘴呐,有理也被说成无情了,划不来嘛

这栋楼里,单论对法院业务的梳理,无人能超过寄兄。尤其是《这篇》,将判决书上网流程,尤其是撤销程序 -- 不是内行人,很难讲得如此明白。在下受益匪浅,由衷感谢。

再说对事件本身的调查能力,这栋楼里也无人能赶得上寄兄。譬如这个回复里提到的王法官的几位前同事,若不是舍得真花功夫,是绝不会找到“鲁芳芳”这个相关名字的。

咱们来河里,愿意花点功夫码字,本不是为卖弄,更不是为斗气。充其量就是说点理给明白人看 -- 还要看对方是谁,值不值得说理,“诗向会人吟”嘛。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说理,除了“理”本身,还要讲究一个说理的方式方法。河里形形色色,从社会阅历到立场屁股,各不相同。所以,想把理说通,并不是一个容易的事,需要我们耐心,更需要一点静气

否则,很容易着了一些打横炮、看笑话、挑拨离间的ID的道 -- 寄兄对主席、对ID的态度,这么多文字看下来,我个人非常了解。但若是通过一通得理不饶人的文字批判下来,搞得很多人以为寄兄是在为ID辩护,划不来嘛,何苦来哉。

寄兄既然在这栋楼里说了那么多道理,无非两个目的:(1)把道理说通,(2)让更多的人接受。尤其是第2点:总不能只图自己花了偌多功夫,只图自己说完了就拉倒,完全不顾及对方的接受能力、尤其是接受心理罢,那岂不是明珠暗投嘛。

回到寄兄提及的王法官的业务能力本身。若不是对政法系统有所了解,一般人看到诸如

“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十佳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全区先进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的王佳佳法官

谁又会多想一层字面下的未必提及的问题:

是哪一级的先进个人?

三八红旗手?(单位里一共才有几个女法官?)

“十佳办案能手”是国家级、省级、还是市级?

这些常识性问题,寄兄若是都推给对政法系统评优规则缺乏基本概念的河友自己去“深入思考”,那肯定对河友受众,要求过高了嘛。

那么,有没有办法,将寄兄熟悉、在下能看懂的道理,说得更加明白呢?譬如,寄兄已经做过调研的王法官的同事“鲁芳芳”,同为女性法官,将两者的评优经历对比一下:

(也是今年的报道)2024-03-06

春节前夕,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鲁芳芳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近年来,她先后被郾城区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十佳办案能手”,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称号,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通过上述文字,“先进个人”、“十佳办案能手”,就是郾城区人民法院级别的嘛 -- 再加上兄台调研出来的该区法院“员额法官人数27人”,那么,王法官生前业务能力,不就很清楚了嘛。

再往前推一步,这不已经解释了为什么王法官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所获不多的原因了嘛。

讲到这里,寄兄的这么多回复,讲清道理 、教育河友,两重目的不就达到了嘛:

1、并不是所有裁判文书都自动上网,而是有复杂的审批流程

2、王法官自身的业务能力,与同单位的先进同事相比,大致处于一个什么位置

其实,兄台本篇最想梳理的问题是:从最高法到河南省高法、漯河市中法、郾城区法,究竟有没有人值得为一个法官的意外死亡,搞这么大的动静甚至违反程序去删撤网上文书?

就为控制舆情?也没看到宣传系统有任何配合嘛。

真正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都清楚此次事件的几个事实:

(1)作为法院,既然走同样的程序,将表现业务能力的、无瑕疵的文书上网,才不至于浪费时间,更能彰显本单位业务水平

(2)包括王法官的任何一个法官,之前能放到网上的判决文书,不是说完全没有瑕疵,至少有明显纰漏的很难能越过那么多审批手续“自动上网” -- 如果值得事后全部或者大部分删除,除非组织上已经认定王法官之前的判决一贯“草菅人命、胡批乱判”,这可能嘛?

(3)王法官作为一个区法的普通基层法官,手上并没有太多的特权。像这种上限1万8、下限9千的民事案件,更如蚊子腿一般,又能“榨出”多少油水?

最后,多嘴劝寄兄一句:毛主席为什么说:“要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进行批判斗争时...不要侮辱" -- “温言一句三冬暖”嘛。

通宝推:和平共处,
家园 人家要是不是为了教育呢?否则玩这么多花活干吗呢?

他都不是为了炫耀自己,嘿嘿嘿。

人设是很可怕的事情,自己的作为不能离开人设。

就它在重更新设立一个新ID之后展现你歌颂的智商和逻辑下,就它洋洋自得的所展现的智慧下,呵呵呵。

它能看不懂你的逻辑?它每次回应啥、回避啥,大家谁心里没数啊?

家园 你这篇态度还算诚恳

那我就多说几句吧。

第一,我确实是法律外行,能发现并提出问题已经相当不错了。你要求我在司法业务相关事务上进行深入思考是不是有点苛刻了。我是搞数理逻辑的,如果在逻辑方面挑你的语病,是件很容易的事。但是我也就点到为止,不会苛刻地要求你每一句话都要说的无逻辑错误。

第二,对王佳佳的宣传和她本人的实际表现之间是存在不一致的。这种不一致会导致各种违和感,这个《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上网案例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第三,你也是快到退休年龄的人了,在网上说话不要这么有攻击性,尤其是在西西河里,这样是没有办法正常交流的。当然,如果你上网本来就是以攻击为乐,那就当我没说。

家园 事故和犯罪最关键的区别就是有没有主观故意

交通事故也并不是没有肇事罪,比如酒驾毒驾闯红灯肇事逃逸等等除了民事赔偿外一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往往是机动车没有明显违反交规的情况下,比如疏于观察,紧急情况处置不当这一类的情况才会只追究民事损害责任。

你说这个的时候恐怕忘记了在乡村道路,城市的老城区有多少道路没有明确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划分,有多少没有斑马线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的路口

匿名 一个巴掌拍不响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来西西河是交流,不是交战。

真离老哥是河里老人了。老话说,不痴不聋、不作家翁。得宽人处,且宽三分。

家园 法院必然是强者

法院与谁有矛盾,谁就是弱者。

不然如何保证国家机器的意志?再多说一句,打官司输的那方,大多跟法院有矛盾,请问有谁心甘情愿,服服帖帖的?

现在的问题是关于矛盾的事实尚未弄清楚,这栋楼挺考验大伙的思辨功力的,我就等公布真相那天,回头看看有多少河友说对说错了。。。。😄😄

家园 我真不是老人,也是新手,只是觉得大家确实应该谈事

但是有一些河友目的已经不纯啦。

好吧,我也继续做个家翁,哈哈哈。

西西河老河友,那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说法,应该是荣誉称号吧。我才来几年,可不敢自称。

👍你!!!

家园 兄所说甚是

不过过于抬爱,受之有愧啊。

我进河里,是奔着有趣有益互惠互利这个原则来学知识的,所谓跟有趣人谈有趣事,所以也跟很多河友学到了很多有趣的知识。之所以跟部分河友有论争,是本着讨论的过程去伪存真的,通过讨论的过程筛选出有思想的多交流,如你这般温润如玉的君子,自然是以探讨为主。

咱们来河里,愿意花点功夫码字,本不是为卖弄,更不是为斗气。充其量就是说点理给明白人看 -- 还要看对方是谁,值不值得说理,“诗向会人吟”嘛。

这句话,我深以为然。

说到话语的攻击性,自然是有的,无非是三种人:颠倒黑白故意歪曲事实的;有意挑事无端搞人身攻击的;语无伦次为了杠而杠的;对这些人自然是直来直去,因为这些人根本不是想跟你正常讨论问题的,真没有兴趣跟他们浪费时间精力。

点看全图

比如这次的辩论,我最初是对阴霾河友说法官判案截图这些文件都被删了回复,说不要人云亦云拿网上的文章当证据,之后清风河友直接说我胡搅蛮缠瞎扯淡,我才回击他是杠精;

与此同时唐河友回复我“西西河有一个好的传统就是较真 ”,虽然这句话是有内涵的,不过我没回复他,而是对大胖子河友找到被杀案的裁判文书的回复进行的回答;

唐河友又一次回复我,并用上了脑补法盲等带引号的词、提出了王法官的各种荣誉,此后才是我俩互相的讨论。

来而不往非礼也,也才有了我说“你虽然说出了西西河有一个好的传统就是较真,但从你的回复上看,却没有做到身体力行”以及后面的答复。

这是大概的过程,言语上自然有激烈的地方,有让大家不适的地方,见谅了。

回到讨论的事情本身,其实本没有这么复杂,稍微有点辨析能力或者能够听别人解释,都能明白。就如du河友其实解释了很多,说的也很明白了,还有人在装糊涂,就不是讨论了,而是抬杠。其实法官被杀这个事,根本闹不到现在的程度,完全是猪队友的胡操作,人为搞成了舆情事件。

其一,法官被杀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刑事案件,法院完全可以不发通报的,要是发顶多简单说一句我院法官王某于某日在小区停车场被害,嫌疑人为其曾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就行了,这样网民看了也就是一个法官被杀案件,不会有太多的关注。但法院却用了春秋笔法,详细描述了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情况,本意是为法官开脱,但却引火烧身;

其二,人民网记者的春风文。本意是借机宣扬下法官,但小资思维下描述的一些生活情节反而更让网民诟病。其实文章里面也写了大量法官工作的情形,但大多数人包括河里一些讨论者,根本都没看过,完全都是通过网上的文章被引导情绪。

2013年,王佳佳在郾城区人民法院新店法庭工作。一起离婚案件分到了她手上,案件中的女当事人身体有病,肝腹水比较严重,肚大如鼓。“我记得特别清楚,佳佳看见那位当事人行动不方便,就眼睛红红的,她当即就去找庭长汇报,看能不能上门办案,让当事人尽量轻松一点。”梁天胜说,随后,王佳佳跟随同事驱车二十多里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

“为了给人家省点事儿,佳佳这闺女前前后后跑过去三四次。”梁天胜回忆,最后一次开庭时,王佳佳听街坊说当事人生病后没有经济来源,平时都是靠邻居接济,买饼充饥。“临走时,佳佳从口袋里掏出仅有的零钱,又从车里搜罗半天,把找到的钱全部拿给了当事人。我当时就觉得,这闺女真是善良,咱郾城法院能有这样的法官,真是老百姓的福气。”

十一年后,梁天胜依然记得与王佳佳一起工作时的点滴。“佳佳心眼好,能吃苦,为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我们当时还是用原始方式送达传票。开警车到村里去,村民戒心很重,谁也不说当事人家在哪。后来她干脆开自己车去,有时候送一张传票都得跑三四趟,她从来没发过一句牢骚。”

你把群众当贴心人,群众自然会视你如亲人。人民陪审员田俊超回忆,之前他以陪审员身份参与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原告是一对60多岁的老两口。当时定在6楼的审判庭开庭,楼里没有电梯,王佳佳询问后,发现老两口也没有亲友陪同,她就搀扶老两口上楼。

“当时她手里还抱着厚厚一摞卷宗,我就赶紧上去帮忙,一路上她耐心细心照料老两口,用了20多分钟才走到法庭。”田俊超说,“当时老两口很感动,一个劲儿地感谢。”

这起交通事故案,交警部门认定原、被告双方承担同等责任。老两口不理解为啥自己也要承担责任,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王佳佳不厌其烦地给老人释法说理,最终说服了老人履行义务。

“闺女,你这么贴心,怕我们磕着绊着,不嫌弃我们走得慢,扶着我们一路上楼,我知道,你肯定是个好法官,你说的我信,我认这判决。”当事人动情地说。

庭审结束后,王佳佳又一路搀扶老人下楼梯。“我当时看着这一幕很感动,她是一个心里有爱的法官。”田俊超说。

法官助理张如还记得一件事,王佳佳曾给他们讲过一个案件,丈夫开车带妻子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妻子受伤。夫妻二人作为共同原告到法院起诉,案件结束后,丈夫单独领取了赔偿款,把本该用来治疗妻子的钱据为己有,导致妻子得不到有效治疗。

这件事对王佳佳触动很大,在后续审理类似案件时,她总会要求夫妻二人都到场领取赔偿款。如果一方来不了,另一方必须拿着委托书才能把钱领走。刚开始,有律师甚至有同事不理解,王佳佳就把这个案子拿出来举例。

“办案子不是机械完成任务,我们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的糟心事能在法院有个公平的裁判,所以必须慎之又慎。”这是王佳佳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其三,对网上以偏概全文章的无脑相信,缺乏辨析。比如删文书说、参加保险会议说、豪车说,包括河里的最高法雄文说。前面也解释了,人民网只是人民日报社下属的上市公司,代码603000,其有官方背景,但不等于官方,里面的记者不过就是企业员工而已。包括这篇春风的文章,其实不过是套用了之前的类似纪念法官的文章而已。年均办案160多件,这位“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走了

那个宁可站着开庭,也不失约于当事人的好法官,走了……

其实无论是法院还是人民网的文章,都是正常的人情,没什么可过多非议的。换成河里任何人是法院领导,下属被害了,难道能不说几句好听的安慰的话?正常人的正常逻辑,也是说死者平时各方面都好。哪怕是个恶人,人死为大,总不能有人说是早就知道会这样吧?

家园 现在那些荣誉都快成笑话了

刚曝出南京某所大学亲日副科长也是荣誉拿的手软,人家一边拿各种荣誉一边在网上公开发表诋毁中国亲日话语长达十多年😂😂😂😂

家园 请问寄意寒星先生如何理解副将的作为,嘿嘿嘿,它是您说的哪种

大浪淘沙 复:阿部规秀可能有点浪得虚名,但是影响还是不算小的

7时前

🙂真离,你妈妈现在还卖淫吗? 还在卖淫啊。你要知道感恩啊

要知道,如果不是你妈妈天天卖淫挣钱,你真离会有钱上学读书吗?

人,要学会感恩。你妈妈这辈子不容易,真离。

话说得真漂亮,对不对?

说到话语的攻击性,自然是有的,无非是三种人:

颠倒黑白故意歪曲事实的;有意挑事无端搞人身攻击的;

语无伦次为了杠而杠的;

对这些人自然是直来直去,因为这些人根本不是想跟你正常讨论问题的,真没有兴趣跟他们浪费时间精力。

别人都是无脑,就你这条狗不是无脑,你是这个意思吗?

家园 就冲你这回复就知道

人家说的没错,只不过没说全

你就是个狗娘养的,所以见谁都说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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