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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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最后回复你一次

我觉得你一定也读了不少书,包括历史书,古今中外请你找出一例政权因为司法不公而导致的政权更替。能让司法裁决的大多是两方,能影响司法判断的无非是两方谁占有的资源多,愿意花更多的资源来影响司法的裁决。不管多么无耻的政权,它的司法本身肯定是支持守法的,而执行司法的人能不能被周围的利益所影响呢?这个才是我们去讨论的空间,而本案的本身就是守法者向不法者索求受侵害的利益,而裁决者的判决使守法者感到了不公,受到了愚弄。而党老汉的做法,就是觉得法官可能受了好处,判罚不公,通过了解,也知道翻案很难,通过司法途径费时费力,也没有希望,从而走了极端。我认为从他自身来说,当然是个悲剧,但是对执法者来说是个警醒,能让执法者对执法有了敬畏之心,不敢再为所欲为。而你认为我的看法是吃人血馒头。而且毫无逻辑的提到革命什么的,甚至提到了毛泽东,他老人家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就那么一位,其他政治家只能成为政治投机分子,估计也不会再有了。所以我们的讨论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

家园 自认为到了革命阶段却不革命而同情甚至鼓动私刑才是典型的投机

就是吃人血馒头,死道友不死贫道。

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就是凭自己的判断觉得到了非革命不可的时候就投身革命,所以才叫革命而不是投机。他一辈子继续革命也没有解决取得政权后官僚集团很多还是他的战友们的堕落,他留下的这个政权虽然持续堕落但同样在跟堕落本身作斗争,至少中国的现状是虽然一直有人在用各种冠冕堂皇的幌子,比如毛泽东的大旗也好,皿煮湿疣人权的虎皮也好一直在试图颠覆这个国家,但中国目前在世界上的主要国家里依然是尚存的没有权力与财富彻底媾和的唯一,并且现政权也是中国目前看得到的有能力并且还在努力避免这种媾和的唯一政治组织。这就是我认识到的中国现实。

这也可能是我们认识上的本质区别。

我们的区别还在于,我还认为都是普通人自己觉得非革命不可了不革命也不为过,但公开夸大各种不公煽动同情私刑,至少思想上就不是普通人了,不是极左就是极右思想作怪导致的投机盲动,没有例外。

家园 你就别为自己脑补找理由了

真正在司法实践一线中干过都会或多或少认可我说的话。

这话要说也轮不到你自己去说,这得多没底气呀。

你真以为法院判案就是某个法官判决了就完事了,然后以后数年自己就可以依据这个错误的判例去照搬,最终出现你脑补的现象?你以为案审委是干嘛的、领导是干嘛的?上级法院是干嘛的、检察院是干嘛的,所有这些错判案件的当事人都是干嘛的?所有这些人都会对这种低级错误视而不见,任由其照搬多年吗?

很多案件就是同质的,比如处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案情大差不差,法官很多时候并不会过于细致的去甄别案情中细微差异,而是会套用既有模板,这也是在判决书必须公开的高峰期,经常会爆出判决书出现各种低级错误的原因之一。

家园 本来22年后就没上网过,拿什么查

你以为的是法院的判决书都会上网,事实是2021年前高法对基层法院判决书上网率进行考评的年代,上网率也不到一半,上网率最高的是吉林省,最低的是北上广,只有三成的上网率。全国仅有7个省上网率超过60%。到了22年之后,最高法不考核上网率,大部分法院的判决书也不会上网了。所以22年之后所有法院的判决书上网都是断层。

这个在河里之前已经有过讨论。最高法说明

据最高法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是裁判文书网的升级版本,会向社会公众公开。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 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持续推进阳光司法的努力方向不会变,通过深化、优化司法公开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态度不会变。

此外,最高法强调,“公开”与“公布”不能划等号,司法公开并不意味着所有司法信息都要在互联网上发布。按照宪法和法律,庭审依法公开进行,裁判文书经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就是在践行审判依法公开原则。最高法还表示,民事、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公众可以查阅生效裁判文书,但并未要求生效文书必须在同一网络平台上集中公开。从全球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的裁判文书也都仅在所在法院的官网上公布,许多国家的文书数据库还主要由商业公司在运营。

你以为是法院的判决书只要审判后就会上网,事实是要经过挑选、复核、院长审批、录入、上传等程序,最快也要2-3个月时间。而且很多判决书是不允许公开的,比如涉及儿童的、涉及隐私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前上网的也是经过选择的。

你以为的是判决书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事实上现在公布的渠道有很多,比如裁判文书网、庭审网、法院案例库、北大法宝网等等都有,现在王法官的判决书,法宝网上录入的更多。

你以为的是经济越发达,法治越进步,司法越公开,事实是北京、上海和广东的人均GDP在31个省中分别为第1名、第2名和第7名,但相对应的裁判文书上网率则排在第25名、第22名和第27名。

所以纠结判决书是否上网,根本就是个无意义的事。王法官的判决书22年之后就没有上网过,当然也不涉及什么删除的事。

通宝推:翼德,
家园 建议你把帖子读完后再发言

但是,王佳佳的文书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同一法院的张义敏的裁判文书却能更新到2024年5月30日。

家园 建议多看官方的说明少自己脑补

最高法强调,“公开”与“公布”不能划等号,司法公开并不意味着所有司法信息都要在互联网上发布。

同一法院的所有判决书都上网,也不等于王的也必须上网。拼命搜索王以往的判例,就是网络法盲的找茬游戏而已,无异于刻舟求剑。

家园 你这样硬拗自己不累吗?

同一法院的所有判决书都上网,也不等于王的也必须上网。

建议你回复的时候慢一点,不要出现无谓的低级错误。

“王的判决书”是“同一法院的所有判决书”的子集。如果“同一法院的所有判决书“都上网,那么“王的(判决书)”一定是上网的。

算了,不抠字眼了。就算你说的是“同一法院的其他人的判决书上网了,也不等于王的也必须上网。”这句话仍是正确但无用的废话。

问题本来就是:王的判决书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在同单位其他人的判决书能上网的情况下,王的判决书从2022年10月26日之后就再也不上网了呢?不要告诉我王自2022年10月26日以后的判决书全是要保密的,一件也不能公开。这个理由有些low了。

拼命搜索王以往的判例,就是网络法盲的找茬游戏而已,无异于刻舟求剑。

我这个“网络法盲”之前还真不知道怎么去“拼命搜索”王以往的判例。《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还是你提供的,我才知道可以在这个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的网站上查询裁判文书。所以“找茬游戏”这个词原物奉还。

最后,我认为“脑补”不是一个贬义词,尤其是在能“较真”的情况下。

通宝推:newbird,
家园 你以为判决书是判决之后自动上网吗?

搜到和该法官被杀相关的那个案子的裁判文书了吗?

用什么去想也不会问这种问题吧。

你以为判决书是判决之后当天自动上网,实际上是法官或者助理将判决书写完,上传到法院内网平台,经三级核验即审判庭领导签阅、主管院领导签阅、文印电子签章,由印务室印刷文书,书记员送达当事人。书记员在内网上传笔录、上传文书、电子修改、填写当事人信息、填写开庭情况、文书送达情况、报结申请、四类案件评估,在内网上提交审管办办理报结。所有这些完成属于内网结案。文书要近一个月时间才算正式生效。因为民事案件有15天上诉期,还要有文书印刷邮寄的日期等直至当事人收到文书。此时案件才算生效。但文书上网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书记员或者助理修改判决书,进行隐名处理,删去隐私信息,经过院领导审核批准,包括中院分管领导审批后,通过平台上传到裁判文书网。而裁判文书网是由网站管理人员管理的,需要上传的文书他们没有权限直接上传,而是最高法的管理部门审查后才能上传。

所以仅仅是一个案件的判决书,这一套流程走下来,也要至少一个月时间,这还是书记员每天能够按时完成当天的审判工作后才有余力去做。

自2022年最高法不再考核文书上网率之后,各地法院文书上网这件工作基本上是能省就省。除了少数需要报送法院案例网的文书,同时上传裁判文书网,很少有人会专门传送这个了。也正因为如此,有些法院某些法官的文书一直能搜到最近的,因为他们的文书是作为案例,要同时上传到案例网平台的,属于一稿两投了。

至于某些人脑补的直接删除文书,流程比这还繁琐,而且是自上开始审查决定。

按这些人的认知,只要县区法院院长上下嘴皮一动,底下人就直接把网上的文书删除了。但事实上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除因网络传输故障导致与送达当事人的裁判文书不一致的以外,不得修改或者更换;确因法定理由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撤回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以上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专门机构审查决定,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办理撤回及登记备案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试问,最高法的院长,有撤销王法官以往判决书的意愿吗?每天要管理全国法院系统的一堆事,他才不会去关注一个县级发言法官的裁判文书;即使有问题,对他来讲有必要去删除吗?同理,院长都不关注的问题,副院长更不会在乎了。

而哪怕是到了省高法,院长也是一样的逻辑,女法官的文书即使有问题,能影响到省高法吗?法官判案本就是个人终身负责制,关省高法何事?

漯河中院也是一样的态度,对区法院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女法官以往的案件即使判错了,板子也是打到法官自己身上,顶多区法院领导负领导责任,中院凭什么介入?

至于区法院的院长能不能想到这些文书都不一定,即使想撤销,也不是他能撤销的,需要按规定走程序报最高法审批。基层院想从网上撤文书,得需要院里3-4分管名领导签字,再上报到中院,中院若干名负责领导同意签字后上报高院,再报最高法,而且撤销文书还得担责的,因文书错误或者讹误下撤文书(包括涉及到重审、再审)承办人是要挨处分的,影响单位绩效的。王的死亡已经引发了全国的关注,此时删除文书无异于引火烧身,就如奥运会那个部长半夜删微博被人发现沦为全网笑料一样,即使漯河区法院有这个申请,最高法会批准吗?

所以无论是文书不上网还是编造删文书的谎言,不过都是一堆法盲脑补的结果。稍微有点正常认知跟司法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但偏偏有某些人趋之若鹜,把这些当事实还要做一本正经状地较真求证,未免可笑了。说白了就是人菜瘾大,总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大明白。比如某人脑补的质疑

问题本来就是:王的判决书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在同单位其他人的判决书能上网的情况下,王的判决书从2022年10月26日之后就再也不上网了呢?不要告诉我王自2022年10月26日以后的判决书全是要保密的,一件也不能公开。

根本原因就是最高法不考核文书上网率,书记员没有动力去干这个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同院里有其他法官的审判文书被院里认定为优秀案例,同时上传到案例网了,书记员就顺便再传一遍到文书网。就这么简单的事而已。偏偏有人要用阴谋论的思维去喷去杠。

通宝推:淡淡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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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人肉宝推

不过哈,在某些人习惯思维里从基层法官到最高法都是亲父子亲夫妻还不能有家庭矛盾必须是一条心的那种,甚至整个近亿党员的GCD都是某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人的家臣,而且14亿人的中国事无巨细都得是那几个人在乾纲独断都是可能的,你说这些没用!

但除掉是非道德判断,我怎么觉得这些人的思维是在造神,神话那几个或某个人的能力了呢,毕竟连耶和华也管不住犹大出卖和耶稣受难,还不得不承诺一个不知何日到来的虚幻飘渺的末日大审判和天国来忽悠信徒嘛。

家园 那就问一句,现在舆论哗然,纵然以前千条万条不公开的理由,

现在是不是应该剔除涉及隐私、国家机密等事由的,能公开的尽快公开,让那位“如春风般的法官”王佳佳的专业水平平息舆论。

再者,高某索赔案的庭审视频能不能公开,什么时候公开?

家园 你给出的这个理由我接受

根本原因就是最高法不考核文书上网率,书记员没有动力去干这个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同院里有其他法官的审判文书被院里认定为优秀案例,同时上传到案例网了,书记员就顺便再传一遍到文书网。就这么简单的事而已。。

是我“脑补”错了,也算长见识了。

拥有“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十佳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全区先进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的王佳佳法官在2022年10月26日之后的裁判文书居然没有一件被认定为优秀案例,看来还是我“法盲”了。

那就等党某某的裁判文书吧,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

通宝推:newbird,
家园 无他,缺乏辩证能力

一部分是非黑即白的二极管思维,只要自己不认可的都是总有刁民想害朕,从来看不到事物的多样性;

另一部分就是夏虫不足语冰的认知缺陷,为了抬杠而抬杠,对自己不了解不懂的领域靠自己的脑补来弥补认知的缺陷,就如皇帝用金锄头这样的笑话;

还有一部分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地抹黑,故意带节奏。

家园 你虽然说出了西西河有一个好的传统就是较真

但从你的回复上看,却没有做到身体力行。确实是脑补多于求真务实的较真。

拥有“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十佳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全区先进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的王佳佳法官在2022年10月26日之后的裁判文书居然没有一件被认定为优秀案例,看来还是我“法盲”了。

王法官虽然有这些荣誉,但那是没有比较的情况下,跟本院其他人比,她并非最突出了。

查看郾城区法院官网,法官风采里有13条,并没有她。

点看全图

张义敏两条、许凤梅两条,这足以说明为什么2024年5月张法官的文书上网了,而王法官的没上了。因为张比王更优秀

2016年,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义敏被省法院授予“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这是该院女法官第一次获此殊荣

进入案例库是有要求的

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

张法官的案例优秀,具有参考示范价值,所以收入案例库并同步收入文书网,这个没什么异议吧?

因为征集案例库参考案例是有更高的要求的,截止目前为止也不过3000多件,全国各级法院3500多家,平均一个最基层的法院进入1个而已。

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

既然你接受这个理由,

根本原因就是最高法不考核文书上网率,书记员没有动力去干这个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同院里有其他法官的审判文书被院里认定为优秀案例,同时上传到案例网了,书记员就顺便再传一遍到文书网。就这么简单的事而已。

那王法官的案例不能上网,还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同样,许法官也比王法官更优秀

郾城法院许凤梅做法官20年,获得的荣誉数不胜数——“个人三等功”、优秀法官、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县直干部、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区十大杰出青年、优秀党员等等。

不否认王法官的优秀,但也应该承认她不是区法院最优秀的,所以选择最优秀法官张法官的典型案例入库上网,这个道理很难懂吗?

家园 不好意思,你问这句跟讨论的问题无关

现在讨论的是王法官22年之后的的判决书网上为什么没有。

至于你的问题,其实根本不是问题。现在全网都在拿着放大镜找王法官以往的判决书来挑错,且不说涉及党某的判决书有没有错判,即使没有问题,现在也没必要放出来。

就问一句,换成你是法院院长你会现在放出来吗?你放出来的目的是什么,想起到什么作用?

家园 我承认我是“法盲”

我只是感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除了张义敏法官之外,还有李慧杰、唐瑞丽、韩闯、蔡桂花、鲁芳芳、高源、李军、刘迎鸽和张昊等这么多优秀的法官。他们自2022年10月26日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都至少有一个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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