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通鉴评说》文哲系列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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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小刺

牧野之战在前10XX年,周朝800年

秦汉一体,隋唐一体

家园 那个时候的战国各国形式很像现在的国际形势
家园 俺不是牛人

借曹三公子的花献佛

至于民间,如果私藏禁书,抗拒不交,后果又会如何?答曰:“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也就是说,将接受黥面和输边筑长城的处罚。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但在刑罚严酷的秦国,这却算得上是轻罚了,并不严厉。而且,这样的处罚还是在藏书被官府发现的前提之下,如果未被发现,自然也就不用追究。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禁令中,焚书并非第一要务。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李斯和嬴政自然也明白得很,焚书哪能焚得尽!焚书只是一种手段而已。且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我们会很奇怪地发现,偶语诗书的罪罚,居然远比私藏诗书的罪罚为重。私藏诗书不过黥为城旦,偶语诗书却要弃市掉脑袋。再加上罪罚更重的“以古非今者,族”这一条,可以判断,禁令的最大目的,是禁止民众议论当今政治,其次是禁止民众讨论古代政治。归结为一句话:禁止议论政治。庶人不议,然后天下有道,这大概就是禁令背后的逻辑依据吧

家园 挑个小错,打中山的是乐羊
家园 与您商榷一下:

李学勤:《“国学热”中谈清华简》,(2009年10月24日 武汉大学“珞珈讲坛”演讲,承“讲坛”记录)

因为我们中国的文明也曾一度几乎断绝,这就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秦始皇统一并兼天下之后,丞相李斯上书,制定一个挟书律,规定凡是有私藏“诗书百家语”者都是犯罪的,“偶语诗书”要弃市。过去有人说“偶语诗书”是偶然谈谈诗书,其实理解错了,“偶语”是互相谈,“偶语诗书”誻两个人互相谈诗书。所有的诗书百家语都要交到政府去,交到政府之后要“杂烧之”。过去不懂什么叫“杂烧之”,以为是堆在一块儿烧,后来看了雲梦秦简才懂得,“杂”是共同的意思。什么叫共同烧呢?你家里有诗书,你自己烧不行,是犯法的。你说烧,结果你没烧藏起来了,这不行。交到官府,官府也不能自己处理。要交的人和官吏“杂烧之”,一块儿来烧。“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那也是死罪。所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对于以诗书百家语为中心的战国时代文明的传承,应该说是一个重大的打击,而且这个打击相当彻底。现在发现的心是属于挟书律实行的将近四十年左右时间的墓里面出土的文字材料,内容都符合这个法律,没有任何人敢在死后埋违反法律的东西。它是很厉害的,可是文明没有完全断绝。到了秦亡汉朝建立之后,学术界唯一的一件事,就是去搜导古书。所以当时政府也好,学者也好,尽量到过去的古书重新搜寻起来,这可以说是西汉整个一代学者的重大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可是,实际上造成的影响是不能全部挽回的。在秦以前,中国是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到汉朝之后,《乐经》忆经没有了,只有《乐记》。所以今天有人部我说清华简里有《乐经》没有,我说里面有关于音乐的内容,可是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叫《乐经》,因为《乐经》没有留传下来,我们不知道《乐经》是什么样子,所以六经是存在的,不是没有六经。尽管对文明打击很大,可是还是可以通过整理、发现把她接续起来。接续的最根本点,就是那些经典性的文献,如果没有这些经典,就接续不下来。所以《乐经》的传是很大的一个问题,当时的朝廷没有乐,很多礼仪就不能够做,那怎么办呢?后来就请人从古书里辑了一些材料,编了《乐记》,后来又发现了更古一点的公孙尼子的《乐记》,可是究竟只有记没有经了。

李学勤:《楚文字研究的历史和意义》,2009年10 月25日在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所作的学术报告。(原载《简帛》第5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什么叫早期的古文字研究,得由秦始皇焚书坑儒说起。这几年越是有新的简牍的发现,越是感觉秦的法律有效,为什么呢?从秦始皇三十三年下挟书令、禁诗书百家语以来,一直到汉惠帝四年,甚至于再往后延长一段时间,这一时段所有墓葬里面出土的文字材料都符合这个法律。西汉初年,主要的事情就是,复兴礼乐,这就要有根据、有经典,有大家承认的一个传统和权威。这样,《诗》《书》百家语,特别是经的传统,就显得非常重要。不管是河间王征求天下藏书,还是张苍献《左传》,都是要把被秦火斩断的传统重新延续起来。不过,由于秦统一文字,废除六国文字,秦法苛刻有效,从焚书坑儒到解除挟书令约四十年,当时的人们一般不再有对六国古文的认识,看不懂六国文字。我们今天不难体会当时人的困难。所以孔壁藏经一出现,朝廷退还给孔安国。孔安国本人是《尚书》博士,他所能做的,就是以伏生的今文本子来释读,至于没有本子的,就可能做不好。从这点来看,孔安国可以说是整理简牍的老祖宗。

我个人以为,由我以上所引述的材料来看,特别是从考古发现来看,两个人谈诗书(偶谈诗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烧书,是死罪。而且这个法律实行的十分彻底,以致于当时的经典之一《乐》的亡佚。这种损失,不可谓不大。现在我们对于先秦的文化的很多空白,也是由挟书令所致。所以,焚书,绝不如您所说的那么轻描淡写。说起来,我个人以为,秦对于法律的执行力度,大约是中国历史上最强的一个朝代了吧。

家园 这个 我并不是轻描淡写

俺上个帖子是为了回答穷的叮当响为什么焚书之后诸子百家还能流传至今

俺(其实是曹三公子)给出的答案是焚书的重点不是焚书 而是 禁止民众议论当今政治

就比如说 我们吃饭时是为了喝酒 只要酒喝好了 有些剩菜是不会有人逼你吃完的(这里不讨论节约粮食的问题) 同样的 秦法虽然严苛 执行的很彻底 但是这么做的核心目的(曹三公子认为 我认同)是为了禁止民众议论政治 只要这个目的达到了 自己偷偷藏几本书 只要低调一点是完全可以的

另外还有一点没说的是 秦朝虽然焚书 但是这些书籍在秦宫中还是有的 这些书是被西楚霸王他老兄付之一炬的 所以么 俺同意您说的 焚书的确是损失

家园 我个人以为,秦始皇是可以说是再统一中国。

我个人以为,秦始皇是可以说是再统一中国。因为在历史上,西周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从甲骨文可以看出,商人是有统一的文字的;从西周发掘出的青铜器可以看出,当时的青铜器上的文字(金文)也是统一的。直到了战国时期,才出现了各国文字不统一的情形。然而基本上,可以分成二类,一类是上承商、西周的六国文字,王国维先生称为东土文字(体系);一类是秦国的文字,王国维先生称为西土文字。我个人以为,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文明发展的黄金时代,秦国在六国中,是文化相对比较低的一个。六国的文化中心就是诗书百家。所以后来,当秦始皇再统一中国,下达了《挟书律》,用秦文字做为官方文字,偶谈诗书就要弃市,这样持续下去,最算那些用六国文字写成的书保留下来,又有谁可以看得懂呢。现在考古界对于楚国文字的研究,实际上就是找到连续文化传统的一个节点,因为,相比于秦文字,六国文字对于研究甲骨文和金文更有帮助。民国时期的“古史辨”,个人以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挟书律》造成的文书错疏。现在对于夏商时代的很多问题,个人以为,也是由于《挟书律》而造成。有外国人对于我们中国的夏商时代的历史说三道四,其中一个理由,也是我们的历史书不是当时写就,而是由后人录写~~~由以上我个人以为,《挟书律》对于中国文化的传承是一个很大的伤害。就算有诗书流传,也不能肯定那个就是真的当时流传的诗书;是不是全本的。现在当我们研究儒、法、道家的思想流派和发展也还是受到《挟书律》的影响。因为很多百家的书已经不全了。

您说“但是这么做的核心目的(曹三公子认为 我认同)是为了禁止民众议论政治 ”,我个人以为,在春秋战国秦时期,说民众可以谈诗书我个人不太相信。基本上是对于贵族阶层的影响,他们对于秦的仇恨不会因为不读诗书而消失。而且,我在上一帖已经由出土的文物证明了,我可以再说一遍,在执行《挟书律》的那四十几年里出土的文物,到目前为止全部符合《挟书律》的规定,所以您所说的“自由偷偷藏几本书,只要低调一点是完全可以的~~”我个人以为不成立。事实上,当《挟书律》在四十几年后解除之后,孔壁藏经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看得懂了。可见秦律执行真的很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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