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科学界里的龌龊事 -- 伊儿
大家说的都是光明面,我讲几个听来的故事,不好意思,都是阴暗面。希望大家遇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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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实验室里死活也养不好细菌,老板说,没准是实验室空气里漂浮着噬菌体(细菌病毒)的过?我等皆不信,觉得此类东西在空气中不能存活多久,怎么可能因而感染细菌的生长呢!结果老板就讲了个故事给我们听:
几十年前(大概是七十年代),两个实验室都是做噬菌体研究的,大概就是竞争者的关系。实验室A的老板给实验室B的老板写了封信,想要些B实验室的样本,B老板很快回了信(平信,那会儿还没有e-mail呢),大意约为只要我有口气在,你就别想得到我们的样本!A老板其实早料到会是这么个结果,但是人家早有对策:撕下来点信纸,水里泡泡,按照养噬菌体的方法培养----样本到手了!多么的阴险呀,互联网早发达几十年,B老板就不会被坑了!
依此老板推论,噬菌体在空气中存活的可能性不是没有的。不过我们实验室出了什么问题还是没有定论。
听了这个故事,又想起前几年有个爱讲故事的老师上课时讲的一些科学界“逸事”,讲来大家分享一二:
故事一:
一位得了诺贝尔奖的大牛是一个知名期刊的编审,一日收到一份新的论文,内容和他们实验室做的东西类似。人家大牛不能昧着良心扣下论文不给人家发呀,于是用诺贝尔奖的奖金发了一期特刊,把他自己实验室的成果抢前发表,迟了半个来月发表的他人论文自然没有能够得到应有的影响力。
故事二:
有一位“小牛”在博士期间就发了两篇顶级期刊的第一作者论文,于是去了一个很不错的大学当博士后,一段时间后,她在系里给报告,是关于她最近的研究成果的。数据很多,反响很不错!台下有一位听众有些纳闷了,得到那些数据需要用一个系里只有一台的仪器,而且根据“小牛”的来到时间,昼夜不停的做才有可能得到这么多数据。更何况听众本人也在这段时间长时间的使用过仪器,但是根本无幸见过“小牛”的真面,这件事情有蹊跷!这位听众会后向系里领导反映了有关问题,于是领导们向“小牛”求证,结果发现“小牛”根本就不会操作仪器----狐狸的尾巴就这样的露了出来。后来还证实连那两篇博士期间的论文数据都是编造的。事后“小牛”当然是开路走人了,她之前的博士导师也因此受到了连累,没有评上终身职称,从此在科学界销声匿迹了。
老师的编后语:数年后,在一家古董店里碰见了“小牛”,原来开始经营古董生意。心中暗想:这古董不会也都是假的吧?
再有一件就算是身边的人和事了,不过还好不是发生在我身上,但是发生在“师爷”(老板的老板)身上。当初师爷做博士后的时候有所发现,但是有另一个老板也对这个发现有了兴趣。于是写了封貌似客气的信,曰我们实验室有兴趣研究这个东西,希望你割爱。你不割爱也无所谓,反正我是个老板,有很多人手可以干这个项目,你想接着做你就自己单枪匹马得接着干吧。师爷无奈放弃。N年后,另外那个老板因为基于这个发现基础上的研究获得了诺贝尔奖
想得起来的故事就这些个了,不禁感叹:科学是公正客观的,但科学界混水摸鱼的还是大有人在。本以为干净些的美国科学界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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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听说的,有人妒嫉同事试验进度太快,于是在培养液里面洒脏东西,于是不管他多小心,第二天总是满视野细菌。最后被阴的那位受不了了,在实验室里面装了摄像头,人脏并获。
还有身边发生的。我们隔壁的实验室,就经常闹鬼。不是数据莫名其妙被删了,就是溶液的酸碱度突然完全不对了。他们是电生理实验室,酸碱度或者渗透压差一点都不行的,结果也是郁闷了好久才发现被人下了毒手。不过这个是无头公案,最后不了了之。那位当事人痛哭一场之后,改行不干了SCIENCE了,555,伤透心了呀。
就去年还有因为学术不端弄到死人的,太阴暗了,不说了。
不过美国这边还是相对好些吧。不管是大boss还是小虾米,科学从业人员在上岗前一般都要考思想品德的,不通过就考到通过为止。投诉有专门的渠道,哪怕是诬告呢,查无实据之后也不可以报复举报人的。
偶觉得其实他们做过头了,有人甚至利用这一条来保住自己的工作的:比如说你要解雇我,我就先举报你有学术舞弊,然后不管调查结果怎么样,反正短期之内是不能被解雇了(好像连合同到期不续约都是不可以的)。555,俺就是栽在这类荒谬的规定上,结果思想品德考试没有通过,留下话柄,被俺们老板和同学笑话惨了。
我在一本关于科学道德的书里见过。不过多一个细节,B老板是在实验台上写的回信。
美国这里不好的也有很多。听说过有的实验室,大家只喝瓶装水,一会儿不在身边了,就不会接着喝了。和酒吧里防色狼有一拼
不懂为什么不可以继续喝水,难道会被下毒么?那么大仇啊?
据说是有人往别人的饮食里面放放射性物质的可怕呀
咱绕着走,免得不小心挂了还不知道怎么挂的。
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哪里。不过据我所知,有不少大的实验室风气都不太好,恶性竞争太激烈
共勉之。
说得对,科学家也是人,不论哪个国家的!
阴暗面的故事,有好几个,有时间回帖写几个。
有一件事,实验室A往B的反应里加水,弄得别人总也搞不好。
B知道了向老板反映,但A是老板的宠儿,无任何下文。终于有一天B怒了,往反应里加了一块金属钠。还好有师兄C,早就预料到会出问题,一直在留心他们两人,终于在A又一次加水的时候成功的挽救了她。这次老板知道事情搞大了,经威逼利诱,以A换了个实验室,整个事情在实验室内部消化为结束。
据说B毕业以后老板推荐了个好去处做博后了,老板也是很有地位的。
前面有兄弟讲到人赃并获。但在国内,人赃并获又能有什么意义呢?老板会以家丑不可外扬把事情消化得无影无形。在国内又不能谁便换老板。只要还在这个环境里,受害者就只能是受害者。
是没加成水,还是烧伤叫了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