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评陈经的腐败无害论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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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消息 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第326期刊登文章《政府管理改革的几个切入点》,认为政府改革的切入点的选择有着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指出我国政府自身管理改革主要应从“公车改革”、“公费出国改革”、“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改革”四方面切入,对降低政府成本、提高政府效率、有效遏制腐败、确立政府威信、增加政府与人民的亲和力、张扬社会主义价值具有现实意义 ,全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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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3/17/content_4313021.htm
A为政府官员。
有人关于反腐成本的问题,我不能同意。
我举的例子,3个人都腐败,但来源各不相同
第一个,新生利益的分配中,向自己倾斜。A
第二个,动用社会资源过程中为自己或小集团谋利益。B
第三个,将属于其它社会集团的利益,划归自己名下。C
而一般人对腐败的直接反应是c,但中国大量存在的是A,B。而另外一个问题是中国的发展模式,政府控制大量的资源,政府也进入市场。
有资源的投入,就会有利益的产出,这些利益如何分配,特别是操纵这些资源的官员,他们也可以称得利益集团,公司职员可以得到,老A们自然也会要求。现在这些利益非法,往往以后会合法化,所谓的合法腐败。
资源的运作和投入方向会对社会的各个阶层的利益产生影响,这也带来一个利益的问题,这是B的困境。
现在中国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中国的这种发展模式,就会带来AB问题。规范和约束能够产生效果,但一方面这是个长期的问题,另一个中国的经济活动尚未定型。
无论对那个社会,C是一定要打死的。但反腐败,是a,b,c的问题。反腐败会对政府运用资源产生抑制作用,因为在中国运用资源与对其的约束并未平衡。在发展第一的前提下,在中国现有的模式下,杜绝腐败,做不到。
第二段的作者要补习高中语文
追求绝对的100%是劳民伤财
昨晚喝酒了吧???
公平道义的原则只限于一个国家以内,干吗要对国家以外的个体群体负责?在民主国家内,一个国家的政府只对选他上台的群体负责,如果选他上台的群体要他提供好的生活,掠夺其他国家达到目的就是正道,就是对国内最大的公平道义。
楼主不知道想过没有,喊口号,挑毛病,谁不会?
说出个如何改变的道道来,才算本事!
要在其他的论坛,这类帖子我看都不看!厌烦了!现在言论是自由多了,好事。但是喜欢“口淫”的人越来越多。就事论事就算了,整一个个在人身攻击。
说个事,227股市暴跌那天,我在证券所,就听到隔壁房间在大喊大叫,“胡jt死掉了,”现在的人什么都敢说!难道是传说中的“民主”来了?
关键还是发展,分配的问题依靠发展经济这个基础。
我回你的帖子里已经分析得非常明白,为什么 A 和 B作为政府官员不能拿钱。而你仍然陷在非 A、B 不能成事的成见里。
中国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大于别国不假,但这不等于说政府官员就可以贪污。A 和 B所作的事就是国法难容的事。如果不处理,要国法何用?
所以经济发展的同时如果不注重反腐,不注重执法就会产生你所说的困境。其实这哪里又是什么困境,无非就是能否“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问题罢了。
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