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法律角度看,许霆的一审判决书不过是个笑话 -- 起于青萍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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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观点就是说许霆还可以上诉,在二审或其它的法律程序上有翻案的辩护理由。
不妨假设你来替许霆上诉,请将针对一审判决书上诉的理由和支持的证据说出个一二三四。
是骡子是马,来出来遛遛。让我们也长点儿见识。
请别用王文琦那样的狡辩:
其次,ATM机算不算金融机构?这也是定罪时最大的争点,但在二审中仍然没有进展。这一点,现有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法庭是这样解释的:自动柜员机是银行对外提供客户自助金融服务的设备,机内储存的资金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可是,人们通常理解的金融机构是什么呢?它应该是一个场所、一些人员和一些物的总和。ATM机充其量是金融机构的一个电子服务窗口。硬把一个电子窗口说成全部金融机构,这明显以偏概全,这是现代法律早已废弃的落伍手段。我们看到,“法无明文不为罪”,这个基本的刑法原则,在二审和法庭的解释中被巧妙地绕过了。
判决书中针对什么是金融机构可是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根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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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法律角度看,许霆的一审判决书不过是个笑话 3 起于青萍之末 字1673 2008-04-01 21:37:18
🙂批评是容易的,既然许霆的一审判决书不过是个笑话
🙂看来对此案判决书提出批评意见的不止我一个 起于青萍之末 字683 2008-04-02 07:48:35
🙂这个王文奇一口一个“二审”,实在不敢恭维 一个历史 字0 2008-04-02 07:55:03
🙂在我看来这只是小瑕疵,但他点出了这个判决的核心问题。。 起于青萍之末 字268 2008-04-02 08:07:44
🙂两个伪问题,所以也就更谈不上“核心” laska 字1635 2008-04-02 08: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