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对贺梅案的看法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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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呵呵,连萨苏也搅进来了

我忍不住“跳”出来也支持萨军门一下。

世间事不外乎情理法三者,让我们看一下从这三方面来看,究竟谁是赢家。以下的论断都以贺梅的利益为出发点,大人的情况放在次要的位置。

先说情,首先,贺梅究竟是对于谁更有感情?

好像没有直接的报道,但是从报道上,可以知道,贺梅从被她父亲送到贝克家之后,对于自己的亲生父母的感情,恐怕只是淡淡的,毕竟是生长的环境比血缘更重要。

反过来说,谁对于贺梅更有感情?肯定是贝克夫妇。看不出她的亲生父母有什么感情的表现,她那个混蛋爹就不要提了,即使她的母亲特别喜欢她,那也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尤其是下面有了两个弟弟妹妹之后。

再说理,贺父的做法就是利用了贝克夫妇的善良,但是人家不是傻子。如果说可以拿到一大笔钱的话,我相信,他一定会很愿意不打这场官司,高高兴兴的走人,当然,以后还会不时地来骚扰一下,打打秋风。

虽然说他是亲生父母,但是他的做法跟遗弃也没有什么大区别。如果他的家庭真的困难到邀请别人帮助抚养的地步,那么后来生的两个自己抚养又如何解释。将不到一岁的小孩扔给别人,不是遗弃又是什么?也许唯一的差别就是,并没有放弃再一次利用这个孩子的权利,还可以待价而沽。这次输了,活该!

至于说到法,这次的法官到真是灵活了一把,值得夸奖。考虑到贺父的所作所为与遗弃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个判罚也是应该的。

这不是一个中国人和外国人的问题,只是一对养父母和一对生父母的问题,我看不出贺家是中国人或者印度人,这个问题会有什么差别。我也看不出贝克夫妇在谋取怎样的利益,或者有怎样的反华倾向。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想请那些满口爱国的人冷静,这并不是你们表演的好地方。说话的时候,要对得起自己的天地良心。但是话说回来了,这年头还有谁在乎这些东西,要不然贺父的证词法庭一概不信。

那就再奉劝一句,随便讲,只是别犯了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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