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对贺梅案的看法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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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我对贺梅案的看法

    因为历史观的相似,讨论历史问题时候,对依稀支持的时候多,反对的时候少。不过这次对于贺梅案,忍不住“跳”出来支持另一种观点了。

    我们中国人有两种矛盾的个性,第一是勤劳肯干,第二是善于取巧,勤劳肯干使我们能够在从南非到北加拿大坚韧的生存,善于取巧使我们在需要动脑筋的领域比其他民族往往有独特的灵感。但是,把善于取巧用到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手段,就不能说是我们的美德了。我觉得贺的做法,充分展现了投机取巧,为了目的不惜一切手段的 --- 卑劣。

    从法律上说,贺本来就是一个玩弄法律的人,对这一套游戏规则毫无尊重,可以说,法律对他有利的时候,他就要求法律的帮助,法律对他不利的时候,他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作假。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人在海外面临信任问题,比如中国人的学历难获承认,中国人的驾照遭到质疑,别人的歧视是有的,而在一些地方,不歧视非洲人越南人却歧视中国人,不能不说就是贺这种玩弄伎俩而自以为得计者给整个中国人群带来的伤害。法律上,在证词中如果有不实之处,整个证词都应该作废。法律对贺给予不利判决,我会认为他自取其辱。

    这不怪某一个人,也不是中国民族有劣根性,而是长期以来,在中国法律被作为是对百姓的束缚而不是保护,且以能够超越法律为荣耀,因此,养成了若干中国人对于法律的不良心理。在一些稳定的社会结构中,法律如同一种规则,为良性的社会周转提供保护,这一点,中国也在尽力向趋同。而贺的案件,那种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依然令人触目惊心。

    也许,按照法律的条文,也许,可以把贺梅判给贺家,我认为,那将是法律的悲剧。

    从情来说,我认为贝克夫妇是那种真心的把父母之爱赋予了贺梅的人。收养手续只是一个手续问题,实质上,贝克夫妇所作的,又有多少亲生父母可以做到?换过来,假如是中国的一对夫妇收养了一个外国的儿童,且付出了这样的代价,我们作为国人,又情何以堪?贺家的说法寻隙觅缝,作为同一个国家出来,有同样文化背景的人,我颇为怀疑他们对于贺梅的珍爱到他们所说的程度,至于其目的,兄弟不分析也罢。法律可能和人情道理产生矛盾,但不是故意要和它作对,相反,法律正是为了保护人情道理而条文化的产物。

    从贺梅来说,为了孩子的未来,我也认为贝克夫妇对她会是更好的选择。这不在于有多少玩具,有多大的房子,而在贝克家更多的“爱”。清贫的家庭不乏快乐的孩子,贝克家没了房子,或许也会清贫,而我始终相信,贺梅会在他们那里得到快乐而健康的成长。

    假如贺家真的爱贺梅,何不让她到十八岁上自己选择?贺家要求得到贺梅的理由不过是血,血,十八年后也不会变,不过,贺梅自己现在没有选择的能力,十八年后却会有。是不是也应该对小贺梅公平些?

    这不是一个中国人和外国人的问题,只是一对养父母和一对生父母的问题,我看不出贺家是中国人或者印度人,这个问题会有什么差别。我也看不出贝克夫妇在谋取怎样的利益,或者有怎样的反华倾向。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想,我应当选择的,是正义,和

    爱~~~~~

    • 家园 完全赞同老萨的观点

      法律的用处,就在于主持公正,惩恶扬善。它不是橡皮泥,而是维持社会公正以及依赖于此的社会生存与和谐的基础。这点不应该随着族群、血统和个人利益而改变。

      贺氏的这个案子,我观察了很长时间,此人毫无道德廉耻,肆无忌惮地钻法律空子,甚至不惜为此做假证。这样的人所做的这样的事情,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我认定此人有罪;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以此人为耻。

    • 家园 不太同意

      贺开始的时候确实做得很不对. 我不喜欢他在镜头前嚼口香糖跟头反刍的牛似的样子.

      但是后来他能坚持不懈, 几年打官司说明了他已经悔悟并付之行动. 贺梅能得到的爱不会比在贝家少.

      贝家让亲生女儿辍学无法证明他们对贺梅的爱. 一个父亲让一个女儿为另一个女儿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难道是好父亲吗? 要是下次再有啥家庭危机, 是不是该轮到贺梅辍学了呢?

      贝家做得并不比贺家好.

      • 家园 几点意见

        但是后来他能坚持不懈, 几年打官司说明了他已经悔悟并付之行动. 贺梅能得到的爱不会比在贝家少.

        我认为没有迹象表明他会改正。无论从访谈,还是自己的文章中,他表现出对于两个小孩子的疼爱了没有?没有理由认为,一个不疼爱自己身边孩子的人,会特别的爱护早就不在身边的孩子。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推理,您不会有意见吧?

        贝家让亲生女儿辍学无法证明他们对贺梅的爱. 一个父亲让一个女儿为另一个女儿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难道是好父亲吗? 要是下次再有啥家庭危机, 是不是该轮到贺梅辍学了呢?

        注意,法律上没有规定家长必须要支付成年孩子的学费的义务。贝克家只是不再供给大女儿学费,并没有证据表明他要求亲生女儿从大学里退下来。至于大女儿退学,是自己的决定。因为她已经是成年人,家庭没有进一步抚养,并提供学习条件的义务。这就是美国的态度。要是下次再有家庭危机, 贝克家会在贺梅成年之前提供必需的生活或者学习的资金和条件,如果负担不起,那么法院就会为贺梅寻找另外一个监护者。这是在美国,与国内的情况自然是不同。

        贝家做得并不比贺家好.

        就目前来说,我觉得贝克家做得并不比贺家差。

        又多说话了,罪过罪过,莫怪莫怪。

    • 家园 提醒大家几句

      对这事没什么了解,也不关心。

      但看到楚不留香与fengshui网友的评论觉得有些人把讨论问题转化到人身攻击了。

      特别是楚不留香那所谓清高的朋友,我是不会有这种朋友的,有也不会跟着他一齐瞎掰。

      族群的对立是社会问题的一个根源,在我们当中应该有不同意见者,但不应该因为有不同意见就分派系,更不应该用某人的出身居住地等作为派系族群的划分点。

      华文电视史东栏目上星期有侯孝贤的记录片<那一夜>是讨论台湾族群问题的,让我领悟了很多很多,族群问题之大可以包括文革,中国革命,纳粹等等。上星期很想建议本地的河友也看看聊聊。

      跑题了。

      • 家园 up!
      • 家园 Re: 楚不留香's friend must have some reason to say so.

        楚不留香's friend must have some reason to say so.

        My experience aboard is short (2 yrs sharp). Honestly speaking, a few of Chinese people are really bad and even evil. I use the word "a few" not "few" here. I made some new Chinese friends in the first 6 months. The only Chinese friend I made after that is a girl (my wife and I helped her to find a job). As all of us know, "network"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for new immigrants, and I really want to set up the network among Chinese people, but..., just because of some unpleasant experience.

        Maybe because there are too much pressure. It's really hard to find a professional job. I donot know the situation in US. More pressure or less pressure??

      • 家园 发现梦晓也变得成熟了

        赞。

      • 家园 谢谢指正!

        我已经在原文作了修改。并向所有看过此文的人表示道歉。

        不过她的确是我的朋友,我不知道她是在国外看到了什么,或者是受了同胞什么样的伤害,才让她说出如此激烈的话来,不过,事情真的如此,我第一次听到人渣那个词就是7年前她回国之后听她讲的,记得我当时真的怕得要命,没敢问她为什么这样讲人。

        生活中她是很温和,很礼貌,很有教养的。真的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她现在在国内。

        其实我引用那个词的意思是想说,即使一个人的行为道德水准沦落到了极其极其低的程度,是不是就真的可以因此丧失了他的人权?

      • 家园 话说得有些过,在此表示道歉

        原不想扯到私德上面,但是整个事件的起因结果跟贺父的私德密切相关,不知不觉就指责了起来。罪过罪过。

        但是无论如何,贺梅在心理上已经埋下了创伤的种子,我见过几个被外国人收养的华裔,虽然养父母对他(她)很好,但是社会,舆论以及同学都会不知不觉中作出伤害。

        我实验室有人收养过一个华裔的小孩,他们两口子对待小孩真得很好,完全看不出来不是亲生的。但是即使这样,有些时候,还会造成伤害。有一次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他们的华裔孩子也跟着去了,大家都玩得很高兴,只是小孩的一个表姐妹把整个事情搞砸了,她问:“为什么你跟你的爸爸妈妈长得不一样?”然后大家都很尴尬,不知道如何去解释。那个孩子的感受可想而知。

        大家都在讨论着讨论那,又有谁设身处地地为贺梅想一想,想象一下以后她要经历的种种苦难。

        这一切,都是贺的亲生父母造成的,无论如何解释,也难辞其咎。不管有什么借口和理由,能够这样忍心对待自己的亲生子女,我也算开了眼界了。

        再者,从贺父的言论,对外的公开书上,看不出一点点地悔过之情,完全是一副老子是她爹,她一切都要老子说了算的态度。(潜台词就是老子爱送就送,想要就要,就算是卖了,你奈我何?)罪过罪过又说多了

        我不认为判给贝克夫妇是一个好的决定,尤其对于这个孩子的将来来看。但是,以其父母的表现,难道我们会认为,判给其亲生父母会比在贝克家更好?

        总要替孩子想一想。

    • 家园 【评论】我也说点对围绕贺梅案的讨论的看法

      贺梅案的帖子看了不少,第一感觉基本同意萨兄看法,但有时又隐隐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其中是非恐还另有曲折,未必能为旁观者所明,大家也只能是“盲人摸象”了。

      这场讨论其实反映出了在美华人所处的弱势地位,同时也反映出这个弱势群体在维护自身利益上开始觉醒。而很多争论的起因和本质其实不在于泛民族主义,而是由于弱势群体在争取自身权益时的矫枉过正。就事论事,这种矫枉过正我不赞成,在本案中就是:为了维护华人的形象和由此影响的群体利益,即使贺是个混蛋,也要力挺――以维护群体利益的名义打压和牺牲个人(贺梅)的利益倒是中国一贯的传统。但从历史来看,作为一个弱势群体要在美国社会拓展自己的空间,矫枉过正的阶段恐怕是不可避免的,这既与周围环境有关,也与弱势群体自身的思维习惯有关。其他的弱势群体(曾经)是这样,华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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