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删帖封号方案的再思考 -- frn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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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时增加一个理由选项(即违反哪条河规的选项),只比现在的做法加一点点。鼓励(不是必须)举报者提供依据(与现在的做法一样)。要求监察只对举报意见做判断。Keep it as simple as possible,这样也许是目前的比较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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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多数人的暴政。 btest 字286 2009-04-30 04:07:00
🙂这个,这个…… 驿路梨花 字111 2009-04-30 04:30:39
🙂可以增加举报时候的理由选项,对应于河规各条,供判断参考 3 铁手 字900 2009-04-29 12:21:23
🙂同意不能把系统搞得太繁琐
🙂奢谈别的什么都没什么用了。 1 说了就走 字756 2009-04-28 04:43:21
🙂写这些都是头脑风暴的目的 frnkl 字348 2009-04-28 06:45:32
🙂最关键就是只能举报而不能自辩 北京阿新 字0 2009-04-28 04:53:21
🙂不能随机分案,这是最要命的。 说了就走 字478 2009-04-28 0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