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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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能否告诉我证据在哪里?总不能说诽谤名誉就不是犯罪了吧?
现在铁的事实是,检方在法庭上称没有相关录像。不管它对检方有利没利,没证据证实它存在之前,它就是不存在的。法律是讲证据,不是讲猜测的
我觉得这是一个进步,你有没有发现,在我在本贴发言之前,大家大谈录像啊,程序正义啊。
现在呢,倒过来了,连您也斩钉截铁的宣布没有录像,就是没有,你看,我们这点达成了一致,证明了本案并没有录像物证。
那以后大家就应该着重研究“眨眼”的逻辑性,那你看,口供的“眨眼”算教唆犯罪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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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请问李庄方说的录像在哪里,他自己说有的在北京呢 黑岛人 字308 2011-04-12 22:00:45
🙂重庆方面要的是实体正义,还是程序正义? mcpssx 字951 2011-04-12 22:16:54
🙂“警方也说有对自己有利的录像”吗?这个你一直在混淆 黑岛人 字346 2011-04-12 22:22:41
🙂那公诉人宣称李庄嫖娼,那总是法庭说的吧?
🙂这个你用力在证明本来就没有分歧的观点,或者说你硬生造出了 1 黑岛人 字596 2011-04-13 00:42:01
🙂前面说检方有录像的一大堆,我建议你回头去看看帖的前半部分 1 mcpssx 字1505 2011-04-13 01:03:44
🙂发现这贴被举报了 5 猪头笨笨 字473 2011-04-11 19:23:22
🙂真要是公布,就真的牺牲定了! 无明火 字0 2011-04-07 22: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