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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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级媒体发布连篇专文,结果上到法庭只有口供,这使得李庄案前后反差很大,中央媒体除去判决结果几乎不报道了。
关于证据有效性,我以将要审判漏罪案为例,就现在知道信息主要是徐丽江在孟英挪用资金案中受李庄诱导作伪证,依据我的浅薄法律知识应该按如下说明来证明其有效性:
1、徐丽江不应该是举报人,而是必须自首或被缉拿在案的同伙,这样他(她)的口供笔录、立功举报才能成立。否则变成一人使坏,别人吃药的现象,或责对公检机关说一个样,到律师那里又说另一个。
2、应有文件证明徐的一百万元是投资而不是借款,会议纪要、公司文件、股权变更、投资协议、工商记录等等。不能只凭徐一张嘴说东道西。必须证明徐的口述证言是有真实背景的,不然即使孟挪用了,也只能判诈骗罪而不是挪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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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关于录像的要求实在是太逻辑古怪了 1 黑岛人 字918 2011-04-12 21:40:37
🙂可是说警方有录像的一开始不是支持重庆一派的吗? 1 mcpssx 字1509 2011-04-12 22:03:23
🙂你不用搅,录像实际有无和是否呈庭是两个概念 黑岛人 字400 2011-04-12 22:15:11
🙂李庄如何证明有录像,电脑扣到现在还没有发还!
🙂这个真的有,叫“明传电报” 老驴 字39 2011-04-13 01:56:10
🙂也即是你承认全案依靠的是都是口供了? mcpssx 字496 2011-04-12 22:28:18
🙂录像这个事情是警方说的! czm1968 字208 2011-04-12 21:56:10
🙂很好,请问李庄方说的录像在哪里,他自己说有的在北京呢 黑岛人 字308 2011-04-12 2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