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吱一声】讨论“关于汉奸辩论”中的诡辩问题 -- 不爱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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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主流观点”,还是非主流观点,都有对对方“无情批评”的权利,不能接受这一点,也是与言论自由和民主宽容的精神背道而驰的。
但是,要补充的是,一个仅仅是表达了这种观点的人,也应该受到合法的保护,不受暴力袭击的权利,即所谓免于恐惧的权利。
如果一个法律体系,有意无意地纵容这种暴力袭击,则不能称之为公正的法律体系,这和政府直接使用国家机器,手段不同,效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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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篇文章,关于言论自由再简要谈谈我的看法 2 不爱吱声 字737 2005-05-13 17:32:36
完全同意不爱的观点
实际上,你在抬价 行路人pacers 字46 2005-05-23 11:46:00
关于“火中的十字架”里面提到了这各两难问题 1 不爱吱声 字997 2005-05-13 18:27:09
😮呵呵,好一个“理性批评”。(修改过) wanderer 字388 2005-05-13 21:00:21
这可能恰恰是我们对“言论自由”看法的分歧之所在 不爱吱声 字563 2005-05-14 05: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