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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8:成得臣——大功自败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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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8附:城濮之战9/21

《僖二十八年传》:

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则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能无战乎?”公说,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p 0455)(05280302))(045)

我的粗译:

宋人派了大夫门尹-般前往晋军驻地告急。晋人的主上(晋文公)问:“宋人告急,舍之则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宋人向我们告急,如果置之不理就会丢了这个朋友,我们向楚人求告他们又不答应。我准备与楚人开战,但齐人和秦人不愿支持我们,怎么办呢?)”

先轸告诉他说:“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能无战乎?(咱们可以让宋人离开我们而去贿赂齐人和秦人,请他们去求告楚人。我们则把曹君(曹共公)抓起来,再没收曹国和卫国的田地送给宋人。楚人爱护曹国和卫国,肯定不会答应齐人和秦人,齐人和秦人得到了贿赂,却因为楚人的固执而丢了面子,还会反对开战吗?)”

他的主上(晋文公)很满意他的建议,于是把曹伯(曹共公)抓了来,又没收了曹国和卫国的田地给宋人。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曰:

杜《注》:“门尹-般,宋大夫。”《晋语四》“般”作“班”,古同音通假。马宗琏《补注》谓“班,盖宋卿掌门尹之任,如桐门右师之类,楚围急,故使重臣如晋乞师”云云,以“门尹”比“桐门”,所比不相类。盖桐门为城门名,门尹则否。然以门尹-般为宋重臣,则颇合情理。哀二十六年《传》宋有门尹得,似亦重臣。顾栋高《大事表》十谓“《国语》‘敌国宾至,关尹以告,门尹除门’,《周礼地官》之属有司门、司关,郑司农以司关为关尹,则门尹即《周礼》之司门也”,(所言似甚有据,)然司门官职卑(,又不合此时情事)。疑此门尹相当庄十九年《传》楚之大阍(楚之大阍,庄十九年鬻拳,曾拒楚王及师入城,王死于外,遂自杀以殉。)。

桥案:此“宋”之“门尹”后来还曾出现于《左传》中,又有一种推测,将“门尹”与“宋”之“门官”联系起来,以之为“门官”的首领,则“门尹”大体相当于晋国后期的公族大夫。

“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秦”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古城。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卫”——“楚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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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二十八年传》:

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p 0456)(05280303))(045)

我的粗译:

楚子(楚成王)退入方城之内,住到了“申”,下令让申叔(申公叔侯)撤出“穀”,让子玉(成得臣)撤离“宋”,并告诉他说:

无从晋师!晋侯(晋文公)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不要寻求与晋军作战,晋侯在外流亡,经过了十九年,才最终得到晋国。所有的险阻艰难,他都尝到了;那些“民”的要求和动向,他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上天让他活了下来,又为他扫清了障碍,上天建立的,还能去掉吗?《军志》上说:“允当则归。”又说:“知难而退。”还说:“有德不可敌。”这三条“志”,就说的是现在的晋国。)

但子玉还是派了伯棼向成王请战,说:“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臣下不敢说一定能立功,只希望能堵住那些小人的嘴。)”他的“王”生气了,不肯给他多派部队,只派了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在外,十九年矣”曰:

晋文以僖五年出奔,在狄十二年,二十四年方入晋,以夏正数之,则整十九年。《晋语四》云“晋公子生十七而亡”,昭十三年《传》亦云“先君文公生十七年有士五人”云云,则晋文出亡,时年十七;亡十九而返国,时年三十六;城濮之役,即位已四年,则年四十,死时才四十四。《晋世家》谓重耳出奔年四十三,凡十九岁而得入,时年六十二,阎若璩《四书释地三续》谓史迁之说不若《左传》、《国语》足信,其说是也。乃洪亮吉《诂》信《史记》不信《左传》,其考据实误。若如《史记》之说,重耳奔蒲,年四十三,而其年献公灭虢,执井伯以媵秦穆姬,秦穆姬为申生之姊,长于重耳者至少数年,岂五十岁左右始嫁耶?

杨伯峻先生注“愿以间执谗慝之口”曰:

间执犹塞也。《庄子渔父篇》:“好言人恶谓之谗。”《荀子修身篇》:“伤良曰谗。”《尔雅释训》“崇谗慝也”,《释文》:“言隐慝其情以饰非。”古人“谗慝”连言,其意为好言人过恶。谗慝之口指去年蔿贾之言,谓子玉过三百乘不能以入矣。

杨伯峻先生注“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曰:

广,去声。宣十二年《传》言楚“其军之戎,分为二广”,西广当即二广之一。文元年《传》太子商臣以宫甲围成王,则东宫有兵,此东宫当亦是太子之宫甲。若敖为楚武王之祖,楚君之无谥者,皆以“敖”称,而冠以所葬之地,昭十三年《传》所谓“葬子干于訾,实訾敖”者是也。则若敖者,为楚君之葬于若者,实亦子玉之祖也。敖即豪,犹今之酋长矣。若敖之六卒,疑为若敖所初设之宗族亲军。卒为车法,非徒法。一卒三十乘,六卒一百八十乘。详江永《群经补义》。杜《注》谓一卒为百人,六卒则六百人,以徒法释车,误。《楚语上》云:“及城濮之役,唯子玉欲之,与王心违,故唯东宫与西广寔来。”除子玉原将围宋之军外,此又以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益之。

桥案:我估计“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大约共二百多乘人马,“围宋”的则是“申、息之师”各一百乘人马,或者还有少量各将领自家的人马。

“方城”——“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申”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穀”——“小穀”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8,北纬36.17(平阴县-东阿镇)。注意与“阳穀”距离甚近,不知是双城还是有一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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