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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2:管夷吾——民受其赐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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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2附:齐桓宁周6/6

《僖十六年经》: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p 0368)(05160005))(041)

《僖十六年传》:

王以戎难告于齐。齐徵诸侯而戍周。((p 0370)(05160401))(041)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僖公十六年(公元前六*四四年,周襄王九年,齐桓公四十二年,宋襄公七年,陈穆公四年,卫文公十六年,郑文公二十九年,许僖公十二年,曹共公九年,杞公十一年),天王又向齐国通报有戎人来侵扰,齐国就再征召各家诸侯的部队去帮助保卫周王室。

一些补充: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卫”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许”——“旧许”推测位置为:东经114.03,北纬34.00(张潘镇-古城村,成十五年迁于叶)。

“邢”——“夷仪”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9,北纬35.4(聊城西南,夷仪,邢,僖元年后)。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淮”(杨注:杜《注》谓淮在“临淮郡左右”,晋之临淮郡治在今江苏省-盱眙县。#鄫为淮夷所侵凌,谋所以救之。),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9.4,北纬36.1(齐-鲁之东,淮夷之淮。今潍水畔)。

“戎”——“扬、拒、泉、皋、伊、雒之戎”,洛阳西、南。

“周”——“王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2,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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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十六年传》:

冬十一月乙卯,郑杀子华。((p 0370)(05160501))(041)

《僖二十四年传》:

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鹬(yù)冠。郑伯闻而恶之,使盗诱之。八月,盗杀之于陈、宋之间。((p 0426)(05240301))(041)

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诗曰:‘彼己之子,不称(chèn)其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诗曰,‘自诒伊慼’,其子臧之谓矣。《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p 0427)(05240302))(041)

我的粗译:

就在这一年,冬十一月乙卯那天(杨注:乙卯,十二日。),郑国杀掉了子华(太子)。

又过了八年,到我们僖公的二十四年(公元前六三六年,周襄王十七年,齐孝公七年,宋成公元年,陈懿公十二年,卫文公二十四年,郑文公三十七年,许僖公二十年,曹共公十七年,杞桓公元年),郑国-子华的亲弟弟子臧出逃去了宋国,在那里,他沉迷于收集鹬冠,郑伯(郑文公)听说以后很生气,于是指使不务正业的人把他引诱出来,这年八月,那些受了指使的人在陈、宋之间杀死了他。

贵族们都说:“服之不衷,身之災也。《诗曰:‘彼己之子,不称其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诗曰,‘自诒伊慼’,其子臧之谓矣。《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衣服穿的不对头,就会给自身招来灾祸。《诗》里说:“彼己之子,不称其服。”子臧的服装,也是太“不称”了!《诗》里说的“自诒伊慼”,就说的是子臧这样的。《夏书》里说的“地平天成”,就说的是要“称”。)”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郑杀子华”曰:

金泽文库本作“郑伯杀子华”。参见七年《传》。据宣三年《传》,杀之南里。

杨伯峻先生注“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曰:

宣三年《传》云:“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生子华、子臧,子臧得罪而出。”僖十六年郑杀子华,子臧奔宋当亦在十六年。

杨伯峻先生注“好聚鹬冠”曰:

鹬音聿,鸟名,为涉禽类,即《战国策燕策》“鹬蚌相持”之鹬。夏季繁殖北方,冬则南渡,《说文》云,“鹬,知天将雨鸟也”,盖指此。古以为知天文者冠鹬冠。子臧不知天文,而聚鹬冠,故以为不称。所聚者为此羽所饰之冠。又《续汉书及《晋书舆服志》又以为鹬冠即汉、晋时之建华冠。疑不能明。

杨伯峻先生注“郑伯闻而恶之”曰:

好聚鹬冠,何以为郑伯所恶,《传未之言。《隋书张衡传》言隋炀帝“恶衡不损瘦,以为不念咎”,若与此相比,则郑伯之所以恶子臧者,盖谓其得罪出奔,犹不自韬晦且好奇耳。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彼己之子,不称其服。’”曰:

《诗曹风候人》句。己音记,《礼记表记》引《诗》作记,今《诗》作“其”。彼其之子即彼子,其、之皆虚词以足句者,无义。称,去声。不称其服与服之不衷义同。

《诗曹风候人二章》:“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94))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自诒伊慼’”曰:

《诗小雅小明》句。诒,遗也。伊,是也,此也。慼,今《诗》作戚,忧也。言自遗此忧愁也。

《诗小雅谷风之什小明三章》:“昔我往矣,日月方奥。曷云其还?政事愈蹙。岁聿云莫,采萧穫菽。心之忧矣,自诒伊戚。念彼共人,兴言出宿。岂不怀归,畏此反覆。”(《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18))

杨伯峻先生注“《夏书曰,‘地平天成’”曰:

杜《注:“《夏书》,逸书。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称为宜。”《伪古文》窃此四字入《大禹谟》。——桥案:“地平天成”就是日本现行年号“平成”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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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年经》:

及苏子盟于女栗。((p 0575)(06100005))(041)

《文十年传》:

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顷王立故也。((p 0577)(06100401))(041)

我的粗译:

十九年以后,我们文公十年(公元前六一七年,周顷王二年,齐昭公十六年),秋七月,文公与苏子在“女栗”那里举行盟誓,是为了支持顷王继承王位。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及苏子盟于女栗”曰:

及苏子盟者,未详何人,疑是鲁文公。杜《注》:“苏子,周卿士。”僖十年狄灭温,苏子奔卫。此苏子复见者,狄虽灭其采邑,苏氏固未亡也,周王盖复立其支子。说详王夫之《稗疏》。

“女栗”杨伯峻先生注云:“女栗,不详何地。”地不详,或周或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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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扬、拒、泉、皋、伊、雒之戎”与前面所谓“狄人”类似,都与“诸夏”之人生产生活方式不同。不过他们是在周竟一带与“诸夏”之人杂处的,也就构成了对周王室的威胁。这一次被击败以后,“伊雒之戎”还两次参与“诸夏”的会盟,其后大概就逐渐消融而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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