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3:崔杼——过君无归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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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3附:崔杼无归13/14

《襄二十七年传》:

齐-崔杼生成及彊而寡,娶东郭姜,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无咎,与东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疾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无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彊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庆封曰:“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嫳。卢蒲嫳曰:“彼,君之雠也。天或者将弃彼矣。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他日又告。庆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p 1136)(09270701))(113、090)

我的粗译:

齐国的崔杼在有了两个儿子“成”和“彊”之后成了鳏夫,他又娶了东郭姜,生了个儿子“明”。东郭姜还带来个孤儿,叫棠无咎,此人和东郭偃一起负责管理崔家的事务。崔成因为有病被废黜,另立了“明”作为崔家的接班人。

我们的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五四六年,周灵王二十六年,齐景公二年),“成”在被废黜后请求把“崔”那个城邑给自己养老,崔子(崔杼)已经答应了,但“偃”(东郭偃)和“无咎”(棠无咎)不肯给,说是:“崔,宗邑也,必在宗主。(“崔”,是咱家的“宗邑”,只能直属于“宗主”。)”于是“成”和“彊”很生气,准备杀掉这两个人。

他们去找了崔子的副手庆封说:“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我们家大人那人,大人您是知道的,只肯听“偃”和“无咎”的,别的叔父和兄弟的话都听不进去。我们非常害怕他们会伤到我们大人,所以斗胆把这事报告给您。)”

庆封回答说:“子姑退,吾图之。(大人请先回去,等我考虑考虑。)”然后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家臣卢蒲嫳。卢蒲嫳提出:“彼,君之雠也。天或者将弃彼矣。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那个人,是主上的对头,上天也许正要抛弃他了。现在这完全是他自家的纠纷,大人有什么可着急的?削弱崔家,就是增强了我们庆家。)”

过几天“成”和“彊”又来求助,庆封就告诉他们:“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如果能有利于你们大人,那就应该除掉他们。要是有困难,我会帮助你们的。)”

一些补充:

杜《注》“崔,宗邑也,必在宗主”云:“宗邑,宗庙所在。宗主谓崔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棠”——“郵棠”推测位置为:东经119.87,北纬36.85(平度市-门村镇-唐田村北)。

“崔”推测位置为:东经117.42,北纬37.05(邹平县-魏桥镇-崔八村)。

《襄二十七年传》:

九月庚辰,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众皆逃,求人使驾,不得。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且曰:“崔氏有福,止余犹可。”遂见庆封。庆封曰:“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使卢蒲嫳帅甲以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杀成与彊,而尽俘其家。其妻缢。嫳复命于崔子,且御而归之。至,则无归矣。乃缢。崔明夜辟诸大墓。辛巳,崔明来奔,庆封当国。((p 1136)(09270702))(113、090)

我的粗译:

到九月庚辰那天(杨注:庚辰,五日。),崔成和崔彊在崔家的正堂上杀掉了东郭偃和棠无咎。崔子(崔杼)很生气,就想出去转一圈,可他家中的家臣都已逃散,连为他套车的人都寻不到,只好让负责喂马的圉人把车套上,由本在他家内宫中服役的寺人为他驾车。在车上他还念叨着:“崔氏有福,止余犹可。(要是我们崔家有福,只加祸于我一个人就好了。)”

然后他就也去见了庆封求助。庆封马上说:“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崔家和我们庆家本就是一家,什么人竟敢这么干?我一定为大人讨灭他们。)”于是派出卢蒲嫳率领甲士进攻崔家。虽然崔家那边在院墙上加筑起女墙,尽力防守,但这边把那些国人也召来助阵,终于攻下崔家,杀掉“成”和“彊”,把崔子的家臣都抓起来,东郭姜也上了吊。

然后嫳(卢蒲嫳)向崔子复命,自己驾车把崔子送回家。到家一看,已经无家可归,崔子就也上了吊。

崔明当时趁着夜晚逃到大墓那里躲避,辛巳那天(杨注:辛巳,六日。),他逃到了我们这里。

庆封执掌了他们齐国的国政。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曰:

古者诸侯及大夫皆有外朝及内朝,此盖崔杼之外朝。

杨伯峻先生注“崔氏堞其宫而守之”曰:

《释名?释宫室》,“城上垣或名堞,取其重叠之义也”,则堞有重叠之义。此堞其宫谓加筑其宫墙也。说本洪亮吉《诂》。

杨伯峻先生注“崔明夜辟诸大墓”曰:

辟同避。大墓,崔氏群墓兆域。此言崔明所以未死。

《唐书?宰相世系表》二下云:“崔杼为齐正卿,子明,奔鲁,生良。”

《襄二十七年传》:

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尹。((p 1138)(09270901))(090)

《襄二十八年传》:

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在句渎之丘。及庆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与晏子-邶殿其鄙六十,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对曰:“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与北郭佐邑六十,受之。与子雅邑,辞多受少。与子尾邑,受而稍致之。公以为忠,故有宠。释卢蒲嫳于北竟。((p 1150)(09281101))(102、113、090)

我的粗译:

在崔氏之乱那时候,申鲜虞也逃来我们这里,他在郊野雇佣了仆从,为他们的庄公服丧。这年冬天,楚人来请他,他就前往楚国,当了右尹。

也是在崔氏之乱那时候,齐国的群公子都离开了齐国国都,公子鉏在鲁,叔孙还在燕,公子贾在句渎之丘。等到一年后,我们的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齐景公三年,晋平公十三年,楚康王十五年),庆家也被赶走以后,就又都把他们召回去,为他们准备好各种家具用度,他们原来的城邑也都还给了他们。

接着赏给晏子(晏婴)邶殿所属的六十个村邑,他不肯接受,执政者之一的子尾(高蠆)就问他:“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富,人之所欲也,为什么您偏不喜欢?)”他回答说:“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庆某人的“邑”能满足他所欲,所以他被赶走了。我家的“邑”现在还不能满足我所欲,如果加上邶殿的这些“邑”,就能满足我所欲了,满足了我所欲,我就也快被赶走了。被赶到外面,一个“邑”都享受不着。所以,我不肯接受邶殿的这些“邑”,不是不喜欢“富”,而是害怕失去“富”。而且这个“富”,就像布帛有“幅”那样,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有限制就不会走偏。那些“民”生活好了,干活顺当了,就应当让他们端正态度,把他们管起来,别让他们胡来,这就叫做“幅利”。“利”没了限制就会变质。吾不敢贪多,也是为了要“幅”住自身。)”

又赏给北郭佐六十个村邑,他接受了。还赏给子雅(栾灶)一些村邑,他只接受了一小部分,多数都推辞了。赏给子尾(高蠆)的村邑他也退回来一小部分。齐国的“公”(齐景公,此时非常年幼)认为他“忠”,所以他“有宠”。

把卢蒲嫳放逐到了北部边境上。

一些补充:

注意,申鲜虞应该是升官了,而一般来说流亡者都会降级使用。

杨伯峻先生注“仆赁于野”曰:

郊野有自由贫民可供雇佣。

杨伯峻先生注“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在句渎之丘”曰:

此二十一年齐庄公复讨公子牙之党之事,齐庄之立由崔杼,故溯其源曰崔氏之乱。二十一年《传》云“执公子買于句渎之丘”,此云贾,買、贾二字形近,阮元《校勘记》云:“未知孰是。”

杨伯峻先生注“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曰:

《说文》:“幅,布帛广也。”富与幅俱从畐得声,故以相譬喻。

杨伯峻先生注“为之制度,使无迁也”曰:

古代布宽二尺二寸,帛宽二尺四寸,此即制度,不能增减。《礼记?王制》:“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

杨伯峻先生注“使无黜嫚”曰:

黜,贬也,下也,退也。此用作不足之义。嫚,借为漫,水满而泛滥为漫,此用为过之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释卢蒲嫳于北竟”曰:

卢蒲嫳,本庆封之党。释,放也,谓逐之于北边。昭三年《传》又谓齐侯田猎于莒,嫳见之,又逐之于北燕。

桥案:此齐侯田猎于莒之莒乃齐东境之莒。卢蒲嫳当是脱离所放之齐“北竟”之地自行去见了齐侯,恐怕也是因此而被逐之于北燕。

“北竟”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北纬38(此时齐国之北境,今沧州附近,当时的黄河南)。

“莒”——“剧”(杨注:杜《注》:“莒,齐东境。”十年《传》陈桓子请老于莒,杜《注》:“莒,齐邑。”当即此。#莒,齐邑,见三年《传?注》。《晏子春秋?杂下》作“剧”。孙星衍《晏子春秋音义》云:“《左传》作‘莒’,与‘剧’不同。《括地志》‘故剧城在青州-寿光县南三十一里,故纪国。密州-莒县,故莒子国。’”章炳麟则谓“莒即借为剧”,见《左传读》,恐不确。),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3,北纬36.75(寿光市-纪台镇)。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燕”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6,北纬39.61(北燕,董家林古城,董家林村东)。

“句渎之丘”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32,北纬36.79(据云在临淄,我怀疑在淄水曲处)。

“邶殿”(杨注:邶殿,今山东-昌邑县西北郊。“其”作“之”用,例见《词诠》。邶殿其鄙,邶殿之鄙也。邶殿-齐之大邑,其郊鄙亦广。六十,六十邑,参去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9.39,北纬36.86(位于今昌邑市实验中学(原昌邑一中校址)、昌邑复习学校(原昌邑师范校址)、市人民医院、原市检察院驻地、市文化馆,北城墙在现检察院北侧,南城墙在市人民医院南端,东与西关相邻,西与刘家辛戈毗连,都昌故城(邶殿故城)遗址:东西300余米,南北400余米)。

此时大概是晏子在齐国地位最高的时候,但犹在“栾”、“高”甚至“陈”、“鲍”之后,何况其上还有世卿“高”、“国”。我的感觉晏子在齐国的位置有点类似叔向在晋国,名气大但势力小,从来没进入执政集团。

《襄二十八年传》:

求崔杼之尸,将戮之,不得。叔孙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乱臣十人,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既,崔氏之臣曰:“与我其拱璧,吾献其柩。”于是得之。十二月乙亥朔,齐人迁庄公,殡于大寝。以其棺尸崔杼于市,国人犹知之,皆曰“崔子也。”((p 1150)(09281102))(113、090)

《襄二十九年传》:

二月癸卯,齐人葬庄公于北郭。((p 1155)(09290201))(113、090)

我的粗译:

齐人寻找崔杼的尸首,准备示众,但一时找不到。我们的卿叔孙穆子(叔孙豹)听说以后就说:“必得之。武王有乱臣十人,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肯定能找到。我们的武王有十位能干的臣子,崔杼能有吗?要不够十个人,就没法下葬。)”过了些天,崔家的一个家臣就出来说:“与我其拱璧,吾献其柩。(把他的大玉璧赏给我,我就献出他的“柩”。)”于是就找到了。

十二月乙亥朔那天(杨注:十一月有乙亥、丁亥,则十二月朔不得为乙亥,“乙”乃“己”之形近误。《齐世家》作“秋,齐人徙葬庄公”,“秋”字恐误。),他们把齐庄公的尸首挖出来,停在“大寝”那里,准备改葬。把崔杼的尸首也找了出来,就用原来薄葬庄公的棺材将崔杼的尸首陈放在“市”那里示众。那些“国人”都还认得他,都说:“崔子也。(那个就是崔大人啊。)”

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五四四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齐景公四年),二月癸卯那天(杨注:癸卯,六日。),齐人葬庄公于北郭。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武王有乱臣十人”曰:

《说文》:“乱,治也。”乱臣,治理天下之臣。《论语?泰伯篇》(云):“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郑玄《注》(云):“十人谓文母、周公、大公、毕公、荣公、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括。”(桥:此十人只列九人,不知何故。)

杨宽《西周史》85页:

古本《太誓》记武王说:“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左传?昭公二十四年》记苌弘引)。《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叔孙穆子说:“武王有乱臣十人”,就是依据古本《太誓》的。前人解释“乱”是“治”的意思,“乱臣”就是“治臣”。其实“乱(亂)”是“????[辭-辛+司]”字之误,“????[辭-辛+司]”即“司”字(西周金文多数如此),因而有“治”的意思。

杜《注》“齐人葬庄公于北郭”云:“兵死不入兆域,故葬北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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