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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7:百里视——念德不怠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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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10/13

《文三年经》:

秋,楚人围江。((p 0528)(06030004))(049)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p 0528)(06030007))(049)

《文三年传》:

楚师围江。晋-先仆伐楚以救江。((p 0531)(06030601))(049)

冬,晋以江故告于周。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p 0531)(06030602))(049)

我的粗译:

也是在我们的文公三年,楚军包围了江国。晋国的大夫先仆率兵去进攻楚国,以此救援江国。

晋人把江国受到围攻的事报告了周王室,王叔桓公和晋国另一位大夫阳处父再次率兵进攻楚国,攻打方城的城门,遭遇楚国的息公“子朱”才收兵。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曰:

《公羊》、《谷梁》俱无“以”字,《淮南子?说林训》云:“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故解捽者不在于捌格,在于批抌。”章炳麟《读》谓其所引乃《左氏》家说,或是也。《春秋》书帅师者百三十次,而僖公以前仅九次,且皆为内大夫。文公、宣公以后,外大夫亦多书帅师,定公、哀公之间所书尤多,可见诸侯大夫之权日益增重,而史书体例因之有变。

《康熙字典》“捌”:“破也,分也。又擊(击)也。”

《揚子?方言》:“抌,推也。”

杜《注》“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云:“桓公,周卿士,王叔文公之子。《经》仅书晋?阳处父,不书桓公者,亦犹践土、黄池不书王子虎与单平公,刘康公、成肃公会诸侯伐秦,成桓公会晋侵郑,亦皆不书也。”

杨伯峻先生注“遇息公子朱而还”曰:

息公,息县之尹,名子朱。杜《注》:“子朱,楚大夫,伐江之帅也,闻晋师起而江兵解,故晋亦还。”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江”(杨注:江,国名,嬴姓,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息县西南。顾栋高《大事表》云在正阳县东南。文公四年为楚所灭。),推测位置为:东经114.57,北纬32.33(正阳-大林乡-涂店村)。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方城”——“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息”(杨注:息,一作鄎,姬姓之国。不知初封于何时何人。庄十四年前为楚所灭。息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息县。《清一统志》引《息县志》,谓有古息里在县治西南十五里,即息侯国。),推测位置为:东经114.70,北纬32.31(息县-城郊乡-徐庄村-青龙寺-息国故城遗址)。

“阳”(杨注:樊,亦名阳樊,今济源县东南约二十里有古阳城,当即其地。#《清一统志》谓山西-太谷县东十五里有故阳城,汉为阳邑县,为晋大夫阳处父之邑,不知何据。文六年《传》云“阳处父至自温”,成十一年《传》云“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狐氏、阳氏先处之”,则阳处父之食邑在温。江永《考实》疑处父食邑先在阳,后在温,亦系揣测调和之辞。),估计当在“温”附近,具体位置无从考察。或即为“阳樊”,则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0,北纬35.09(济源西偏南曲阳,即阳樊)。

下面是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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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四年经》:

晋侯伐秦。((p 0532)(06040005))(049)

《文四年传》:

秋,晋侯伐秦,围刓(wán)、新城,以报王官之役。((p 0534)(06040501))(049)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文公四年(公元前六二三年,周襄王三十年,晋襄公五年,秦穆公三十七年,楚穆王三年),秋天,晋侯(晋襄公)率兵进攻秦国,包围了“刓”和“新城”,以此报复上次“王官之役”秦人来进攻。

一些补充: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刓”(杨注:刓音元(wán)。沈钦韩《地名补注》谓即《魏世家》之元里,则在今陕西省-澄城县南,大荔县东北。新城即梁国之新里,《汇纂》谓今陕西省-澄城县东北二十里有古新城。俞樾《平议》谓新城疑即刓,非二邑,未必可信。),推测位置为:东经109.90,北纬35.09(今澄城县-交道镇-元里村)。

“新城”——“新里”(杨注:新城即梁国之新里,《汇纂》谓今陕西省-澄城县东北二十里有古新城。俞樾《平议》谓新城疑即刓,非二邑,未必可信。),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09.97,北纬35.28(澄城县东北10公里罗家洼乡-王家城)。

“王官”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04,北纬35.19(王范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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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四年经》:

秋,楚人灭江。((p 0532)(06040004))(049)

《文四年传》:

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shù)。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p 0534)(06040601))(049)

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獲(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p 0534)(06040602))(049)

我的粗译:

楚人攻灭了江国,秦伯(秦穆公)得知此事后,为表示哀悼,不穿染色的衣服、不住主要的宫殿,不举行盛大的宴会,超过了一般诸侯被攻灭时哀悼的礼数,大夫为此进谏,他们的“公”(秦穆公)说:“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这是我们的同盟被攻灭了,虽不能救,还敢不警醒吗?我是在告诫自身呢。)”。

贵族们都说:“《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獲;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诗》里说的,“只有那两家,治理没章法;于是别人家,都会想办法”,这说的就是秦穆公吧。)”。

一些补充:

看来秦人对于楚国在内心深处还是有些格格不入的,楚人似乎忽视了此点。

杨伯峻先生注“楚人灭江”曰:

文十五年《传》云:“凡胜国曰灭之。”杜《注》云:“胜国,绝其社稷,有其土地。”襄十三年《传》又云:“用大师焉曰灭。”此盖文十五年《传》义。

杨伯峻先生注“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曰:

降服,素服也。又详成五年《传》。出次,避开正寝不居也。不举,去盛馔而撤乐也,详庄二十年《传?注》。过数,谓过其礼数也。哀悼他国之被灭,有一定之礼数,哀十年《传》云:“齐人弒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此是哀悼他国君被杀之礼数。至于他国被灭,哀悼之礼数如何,虽不可知,据《传》,秦穆公“降服,出次,不举”,则过甚矣。哀二十年《传》,越围吴,吴被灭之势已成,赵孟亦“降于丧食”而已。

杨伯峻先生注“同盟灭”曰:

秦、江为同姓之国,或亦为同盟之国。

杨伯峻先生注“敢不矜乎?”曰:

矜,哀怜也。

杨伯峻先生注“惟彼二国,其政不獲;惟此四国,爰究爰度”曰:

《诗?大雅?皇矣》句。二国,毛《传》云:“殷、夏也。”不獲,杜《注》解为“不得人心”,于省吾《泽螺居读诗札记》(《文史》第一辑)谓“獲”即“薙”、“彠”,法度也。则不獲犹言不合法度,两解皆可通,唯以诗上文“求民之莫(瘼)”言之,杜《注》更切。四国,四方国家。爰,用法同焉,于是也。《传》文引诗之义,谓夏、殷之政不得人心,因被灭亡,四方诸侯以此为鉴,于是推寻之,图谋之也。秦穆之自惧亦是此意。

《诗?大雅?文王之什?皇矣?首章》:

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维彼四国,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顾,此维与宅。(《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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