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南海冲突对中国有利是南海种岛的逻辑基础 -- 陈王奋起
应该说,在当事国都同意受其管辖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只有一方同意,则没有法律效力。
国际法庭的积极一面是,给争端当事国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途径,如果双方争执不下,又很想立刻解决争议,同时不想诉诸暴力方式,国际法庭就是个不错的选择。所谓仲裁就是双方找来中立第三方来评断。
可是如果只有一方去找法官,另一方根本没同意,自然也就没有效力。中国在签署条约时作了保留,后来也从来没同意过,所以中国自然认为没有法律效力。
仲裁庭在明知道是双方存在边界纠纷的情况下作出这样有硬伤的裁决实际是在损害国际法庭的权威。一来很多国家会认为仲裁庭可以轻易被一些势力左右,会更加抵触,二来其判决不断被强国们无视,威信自然越来越低。对于岛还是礁的认定有问题;对于九段线的依据的认定有问题;口口声声说不涉及划界,却又嘴欠地提及了划界,这些都反应了仲裁庭法官们的偏见和自私自利的一面。他们完全是迎合小圈子为了自己的名利判的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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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法律文件,是个非法结果,仲裁管辖是无效的。 8 知其何休 字542 2016-07-13 22:37:31
🙂没有那么悲观。 3 普鲁托 字636 2016-07-13 06:45:25
🙂全世界的立场都是没有法律效力 6 xiaobailong 字706 2016-07-12 16:54:52
🙂不能一概而论
🙂这个机构根本不是国际法庭 2 xiaobailong 字614 2016-07-13 06:04:44
🙂完全同意 1 lilly 字691 2016-07-12 19:24:32
🙂不仅这张废纸不能执行,而且这仲裁根本无效,自始无效。 4 知其何休 字623 2016-07-14 02:20:01
🙂很有道理,但是也要看到另一面 12 xiaobailong 字1659 2016-07-12 20: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