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说 -- 桥上
“陪臣执国命”是孔老先生的话,在《论语?季氏第十六》:
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在这段话里,“陪臣”中“陪”的意思和现在常见的用法不大一样,使用的是《汉语大字典》中“陪”的下列义项:
重叠的土堆。引申为重,指臣的臣。《说文?阜????部》:“陪,重土也。”徐灏注笺:“重土为陪,引申为凡相重之偁。”《论语?季氏》:“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
陪臣还有个称呼叫“曾臣”,其中“曾”使用的是《汉语大字典》中“曾”的下列义项:“犹重,指中间隔两代的亲属。如:曾祖;曾孙。”
所以,在“陪臣”这个词里,陪=曾=重。
再说“臣”,《汉语大字典》“臣”字条有:
《说文》:“臣,牵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甲金文)均象一竖目之形。人首俯则目竖,所以‘象屈服之形’者,殆以此也。”
下面是“臣”甲骨文、金文及篆体字形,出自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页一一七:
而到春秋时代,“臣”已演变为“君”的对称,其含义大体上是“君”——家族族长统属下的那些家族成员,但不一定与族长有血缘关系。由于那时的家族中非血缘关系之成员越来越多,所以朱凤瀚先生专门发明了一个词“家族共同体”,来描述这种家族。关于春秋时代的“臣”,我在前面曾专门讨论过,您如有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臣_一》,《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臣_二》,《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臣_三》,《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臣_四》,《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臣_五》。
当时之所以有“陪臣”这个概念,则因为当时社会结构是春秋时代及以前一段时期特有的、以家族为核心的社会结构。当时没有现在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机构,是用家族结构来行使行政机构的功能。在这种结构中,大多数人都归在大大小小一“重”一“重”家族构成的金字塔式体系里,有大大小小一“重”一“重”的“君”——家族族长,同时有大大小小一“重”一“重”的“臣”——家族成员。这和后世那种天下一家,只有一个人可以化家为国、君临天下、通过一“重”一“重”的行政机构进行治理完全不是一回事。
当时在地面上,金字塔最顶上一“重”的“君”是天子,但他还是天上什么大神的“臣”;他也是独一无二、金字塔最顶上一“重”家族的族长,不过他那个最顶上一“重”的家族包含着很多下面一“重”家族的族长(但不包括下面一“重”家族的成员)。
天子直属的那些大臣以及各路诸侯是下面一“重”的“君”,但他们也是天子为族长的那个最顶上一“重”家族的成员,是天子直接的“臣”;这些人的家族就是天子家族下面一“重”的家族,其成员则都不是天子为族长的那个最顶上一“重”家族的成员。
再下面一“重”的“君”是诸侯手下的各“氏”族族长,这些“氏”族族长也是诸侯手下的大夫,是他直接的 “臣”;而这些“氏”族就是诸侯家族下面一“重”的家族。
“氏”族族长下面也都有各自直接的“臣”——家臣。这些家臣都不是诸侯为族长的那个家族的成员,所以对于诸侯而言,他们就是“陪臣”了。
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下,直接的“臣”只对自家直接的“君”效忠,“陪臣”这个词就是要强调这个“臣”不是直接的“臣”而是隔了一“重”或几“重”的“臣”,因为隔了一“重”或几“重”不仅意味着身份更低下,更重要的是这隔了一“重”或几“重”的“臣”对隔了一“重”或几“重”的“君”其实是没有义务的,和直接的君臣关系有本质不同。所以,虽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最底下的“臣”和最上面的天子隔了好多“重”,是不能去效忠天子的。非但如此,底下那些“臣”如果擅自跑到天子手下效命,那是要被抓回去的,“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就是要派人大搜索,逮回去。
不过在这一“重”一“重”的“君”和“臣”之中,当时最重要的“君”和“臣”是后面两对:
第一对,
“君”:诸侯——公;
“臣”:诸侯手下的大夫(包括各“氏”族族长),以及其他较低级的公臣。
第二对,
“君”:“氏”族族长;
“臣”:“氏”族族长手下的家臣。
因为他们都在同一个“国”——城之内,是真正生活在一起的。所以当时人尤其注意要划清界线,强调“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就是说,为维护当时的家族结构,“陪臣”——家臣如果跳过自己直接的“君”、自己的族长、去效忠隔了一“重”的“君”——公,不但无功,而且有大罪。
上面把“国”——城划了等号,需要专门解释一下,当时的“国”和我们现在的“国”意义不同,因为在春秋及以前的时代中,所谓“国”所统辖的往往只有一座城邑,“国”就是城,城就是“国”,所以这“国”——“國”字是由“或”——“域”字和“囗”——“围”字组合而成:
“或”——“域”代表需守卫之疆域,是“國”这个字的本义,同时是“國”这个字读音的来源,“囗”——“围”字则代表城圈,“或”——“域”添加上“囗”这个部首将“國”这个字的含义引申并限定在特定的范围,表示“国”——“國”不再是一般的“或”——“域”,而是由城墙围着的城邑。
另外,这里的“执”字,和现在的含义差别不大,大体上是执掌的意思。至于“命”,在《说文》“命”字条中有:“使也。从口从令。”。则“命”在这里大体上意味着下命令的权力。
如上所述,当时在一个“国”——城之内,有两对直接的“君”和“臣”,也就是说,大体可分为三层,第一层,诸侯——国君——全“国”的族长,同时是周天子的“臣”;第二层,“氏”族族长,既是国君的“臣”,也是手下家臣的“君”;第三层,家臣。因此,“陪臣执国命”,就说的是第三层的(不应该效忠于诸侯的)家臣执掌了第一层的诸侯家、也就是“国”的大权。
需注意,上面说的家臣,也包括前面提到的那几“重”的“臣”,都属于统治集团内部中人,并没有包括奴隶(或者该说是奴仆,不是奴隶制社会中的那种奴隶)。而按当时某人的一种说法,如果把奴仆包括进来,其实当时人可以分出来的“重”数更多,“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有这么多“重”,其中,“舆”以下那几“重”就多半是奴仆了。另外,还有在“国”——城之外的农奴。都属于广大的被统治阶层。
不过那人的分法可能有夸张成分,后面几“重”的关系也与前面几“重”不尽相同,不再都有几“重”家族,且地位较低,与“国命”无关。这里关注的还是同一“国”——城之中统治集团内部那三层,因为只有他们才有条件接触到“国命”。多说一句,历来革命都需要统治集团内部有人出来参与才会成功。列宁有句话(大意):只有统治集团内部有人认为需要改变,革命的条件才算成熟了。而“陪臣执国命”就包含了让统治集团内部中人出来彻底颠覆当时社会结构的因素。
这种一“重”一“重”家族的结构,是周王朝建立之初发展起来的,当时周家要开枝散叶,于是安排立功的子侄兄弟以及一起打天下的别族伙伴率领自己的小家族前往远方建立新城邑——新的“国”,在新的“国”里,也会对族长的子侄兄弟甚至无血缘关系的“臣”同样论功行赏,让他们建立独立的新家族——“氏”族。这样的安排在同仇敌忾对付“国”——城外面的敌人时,有让家族中人在战斗中更加勇猛的功效,又能最大限度地庇护家族中人;同时各家族间由于有更上一“重”或几“重”家族形成的羁绊还能守望相助;而在城外敌人威胁下,离开了家族的个人则几乎无法生存。
但这种结构的弊端,不能人尽其才,各家族间无法团结一致等等,也一直存在,尤其是这种结构本身就不能持久。当然,历史上原就少有能持久的结构,有不少结构一开始很有效,却由于内部的自然演变最终走向反面。“陪臣执国命”之颠覆性正是出于这种走向反面的逻辑。
最初,因为这种家族结构自身的逻辑,导致用人只能在那个小圈子里,内部难免有兄弟成为生死冤家,外来人才也无法升到高位。于是,才要采用嫡长继承制,避免内部纷争。到后来,又发展出家族内部掺合进外来家臣的安排,发展出了“家族共同体”。
“家族共同体”这种容纳外来非血缘关系家臣的安排能够解决人才问题,同时还把自家可能起纷争的兄弟送给别人当家臣,一举两得,是非常成功的安排。可这样一来,继续发展下去,外来家臣越来越多,家族的意味也越来越淡薄,到春秋末期,能干的外来家臣甚至在很多家族占了主导地位。
于是,因为这种安排,就带来了让这种家族结构崩溃的因素:既然用了外来的人,又驱逐了自家兄弟,那这种家族结构何必存在呢?何况这种家族结构在更彻底的动员体制、更正规的军队组织之中无疑是破坏因素。而且,当外来家臣占了主导地位,这种家族结构又如何延续呢?就有越来越多的统治集团内部中人开始对原来的家族结构不以为然。后来李斯的《谏逐客书》,正反映了这种逻辑的影响。
另一方面,到春秋中期以后,由于当时农耕族的外部敌人已经衰败,内部不同家族尤其是各家诸侯之间的争斗就越来越激烈了,当主要敌人从能轻易碾压的分散游牧族——蛮夷戎狄变成和自己同样有组织的兄弟甥舅之后,对于有组织战斗力的要求无疑更严苛了,对组织结构合理化、建立更正规军事组织的要求也就更迫切,对外来人才的需求同样更迫切了。
加上多年以来,随着开拓,以及各家诸侯之间的逐步兼并,一家诸侯已经大多拥有不止一座城邑,那些诸侯不常驻的城邑只能是非家族的行政单位,而不能让属下的独立家族单独驻在那里,因为在新的条件下这很容易产生另外一个“国”,脱离控制。类似的还有某一“氏”族的采邑,其中也多有其族长因为要在诸侯那里任职,或者只因为这个“氏”族拥有多处采邑,使族长无法常驻于此,自然那里的统治方式也无法再是家族式的。于是,从这一类城邑就演变出“县”。也就是说,在原有的家族结构之内其实已经生长出了新型的非家族的行政结构。
而且既然那些诸侯已经大规模互相开战,对自己的兄弟甥舅开战,拿自己的大族长周天子不当回事,那么原有的家族结构,恐怕也不再那么神圣不可侵犯了。加上在嫡长继承制下,他们自己家里的族长难免有年幼无法亲政的时候,那时他们自己的家臣就会实际执掌家中的大权,如果他们的家族是执掌诸侯家——“国”之大权的,那他们自己家执掌大权的家臣——陪臣也就顺理成章地执了“国命”了。
最初,这样的事情是有办法避免的,如果原来在“国”中执掌大权那家的族长年幼,可以保留他家卿的名义,但不让他再担任实际执掌大权的排首位的卿,甚至不让他实际担任卿,不过在各家族之间争斗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哪个家族都不会后退一步,于是即使他们的族长年幼,也要由自家家臣——陪臣实际“执国命”。
因为这是掌握了隔了一“重”的“君”他们家的大权,这掌权的人——“陪臣”按原有行为规范又不效忠于这个隔了一“重”的家——“国”,所以“陪臣执国命”就极具张力,显然会破坏原来的结构。从这个角度看,孔老先生说的当然不错,陪臣走上隔了一“重”的上层家族的高位,会出现多方面的破坏家族结构的可能,自然有“三世希不失”的风险。
不过孔老先生是站在要保留原有家族结构的方向来批评的,只是在当时,新的社会结构正在产生:
首先当然是新型行政单位“县”已经产生,而且越来越多,证明可以比原有家族结构运行得更好;
其次是新式的军队也已经萌芽,家族式军队已无法适应新式的战争,需要更彻底地动员一切能动员出来的人力(包括原来在“国”——城的外面只负责种田的农奴)加入战争,这同时就大大冲击了“国”——城里面家臣和公臣的界限,冲击了原有的家族结构;
再次是由于外部条件改善,那些个人也不再非得依附于家族,于是有了孔门师弟关系这样的安排,以及不依附于“国”——城及其中家族而自食其力的“野人”,家族结构的必要性明显降低,人员的流动更加频繁,后来还逐渐出现了大量的“士”——门客;(关于当时的“士”,我曾较详细的讨论过,您如有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士_一、“士”是最低级的官员,同时还是家长》、《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士_二、“士”也作为男子的通称》、《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士_三、“士”这一官职的普遍化》、《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士_四、作为孔子学生的“士”与作为四民之首的“士”》、《春秋左传注读后_补充与修正_士_五、补:朱凤瀚先生《“朋友”考》以及“士”的家长身份》);
当然还有越来越多的“陪臣”以及外来的“客卿”在“国”——城的政权中占据要职;
而让那些能干的“陪臣”可以有机会“执国命”,在新的结构中其实更加合理,更利于人才的发展,也没那么大的张力,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统治集团内部的有识之士出来支持。
由于没了家族结构的支撑,于是礼崩乐坏,原来的“礼”和“乐”本身逐渐消失,“礼乐征伐”从哪儿出就不再是问题。何况,“陪臣”这个概念也正在消失,于是“陪臣执国命”也将不知所云。
这样一来,就在孔老先生眼前,原有家族结构逐步解体,已经没人再撑得起来,老先生大概也看得出来,虽然“天下无道”,但毕竟“天之所坏,不可支也”,只好嚷嚷着要“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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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说 56 桥上 字8931 2016-12-09 03:37:09
🙂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陪臣执国命说
🙂其实据我观察 2 明心灵竹 字364 2016-12-16 03:24:29
🙂对一个松散的近似区域的笼络统治非常有利 1 林风清逸 字1185 2016-12-16 05:24:34
😄野人前来报到 2 楚庄王 字0 2016-12-14 23:40:56
🙂大王可是大大的有种 3 桥上 字0 2016-12-15 00:34:11
🙂楚国周封子爵立国,一开始和诸侯不是一个档次,后来破罐破碎 9 三力思 字7048 2016-12-15 10:36:34
🙂东周列国志? 1 林风清逸 字0 2016-12-16 05: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