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9:苌弘——恨血千年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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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9附:子朝作乱2/11

《昭十八年传》:

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杀毛伯-过,而代之。苌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济侈于王都,不亡,何待?”((p 1394)(10180101))(125)

秋,葬曹平公。往者见周-原伯-鲁焉,与之语,不说学。归以语闵子马。闵子马曰:“周其乱乎!夫必多有是说,而后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无学,无学不害。’不害而不学,则苟而可,于是乎下陵上替,能无乱乎?夫学,殖也。不学,将落,原氏其亡乎!”((p 1397)(10180501))(081、125)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昭公十八年(公元前五二四年,周景王二十一年,晋顷公二年),春王二月乙卯那天(杨注:乙卯,十五日。),周王室那里毛家的“毛得”杀了自家族长、王室卿士毛伯-过,自己做族长。周王室大夫苌弘预言:“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济侈于王都,不亡,何待?(“毛得”肯定会被赶走。今天是昆吾遭报应的日子,他太放纵了因为。现在“毛得”在王都还更放纵,不被赶出去,还等什么?)”。

这年秋天,为曹平公下葬。我们这里去参加葬礼的人见到周王室大夫原伯-鲁,和他谈了话,发现他不喜欢学习,回来就告诉了我们的大夫闵子马。闵子马评论:“周其乱乎!夫必多有是说,而后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无学,无学不害。’不害而不学,则苟而可,于是乎下陵上替,能无乱乎?夫学,殖也。不学,将落,原氏其亡乎!(周王室怕要动荡了吧!肯定已有很多这类说法,才会影响他们那里的大人。那些大人担心利益受损又没想明白,还说:“不学习没关系,不学习也不会出乱子。”,因为不会出乱子就不学习,那只能是因循度日了。于是乎下属不听上司的,上司也得过且过,能不发生动荡吗?学习,就像种植。不肯学习,种下的作物就长不好。原某人怕要被赶出去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是昆吾稔之日也”曰:

《诗?商颂?长发》云,“韦?顾既伐,昆吾、夏桀”,故《尚书?汤誓》孔《疏》引皇甫谧云:“左氏以为昆吾与桀同以乙卯日亡。”昆吾本人名,韦昭《郑语》“昆吾为夏伯矣”?注?谓“昆吾,祝融之孙,陆终第一子”。《吕氏春秋?君守篇》“昆吾作陶”,即此人也。又详十二年《传》“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注》。初封于帝丘,故哀十七年《传》卫有昆吾之观、昆吾之虚。其后国仍名昆吾,其君亦曰昆吾。《续汉书?郡国志》一《注》“安邑”下引《帝王世纪》曰:“县西有鸣条陌,汤伐桀,战昆吾亭。《左传》,昆吾与桀同日亡。”《尚书?汤誓》孔《疏》解之云:“明昆吾亦来安邑,欲以卫桀,故同日亡,而安邑有其亭也。”杜《注》:“稔,熟也,侈恶积熟。”即恶贯满盈意。

杨伯峻先生注“侈故之以”曰:

即“以侈之故”倒装句。与十三年《传》“鲁故之以”同。

杨伯峻先生注“而后及其大人”曰:

杜《注》:“大人,在位者。”言不好学之说多,然后影响及在位者。

杨伯峻先生注“大人患失而惑”曰:

患失即《论语?阳货篇》之“患失之”,患失位也。章炳麟《左传读》谓患借为惯,失通佚;患失意即惯于安逸,不可信。惑,不明理也。

杨伯峻先生注“不学,将落”曰:

孔《疏》云:“夫学如殖草木也,不学则才知日退,将如草木之队(坠)落枝叶也。”

“周”——“京师”——“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5,北纬35.16(济源-原昌村)。

《昭二十一年传》:

二十一年春,天王将铸无射,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乐,天子之职也。夫音,乐之舆也;而鐘(钟),音之器也。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鍾(钟)之,舆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摦,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窕则不咸,摦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摦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p 1423)(10210101))(125)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三年,在我们昭公二十一年(公元前五二一年,周景王二十四年,晋顷公五年),春天,天王(周景王)打算制作一件音高在无射的大钟,周王室大夫泠州鸠就评论说:“王(周景王)其以心疾死乎!夫乐,天子之职也。夫音,乐之舆也;而鐘,音之器也。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鍾之,舆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摦,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窕则不咸,摦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摦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我们“王”怕要因为“心”出毛病去世了!所谓“乐”,是天子的责任。所谓“音”,是承载“乐”的“舆”;而“鐘”,是呈现“音”的“器”。天子感悟了天地的流动,作出“乐”,要靠“器”来实现,要靠“舆”来传布。小的鐘不尖厉,大的鐘不粗砺,就能与万物和谐。万物和谐就能丰收。这样,和谐的声音入于耳而藏于“心”,“心”愉悦就是“乐”了。尖厉就不能平和,粗砺了就无法安宁,“心”自然会感应到,而感应到这些则会生病。现在这个“鐘”就很粗砺,“王”的“心”肯定受不住,怕坚持不了多久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天王将铸无射”曰:

杜《注》:“周景王也。无射,钟名,律中无射。”射音亦。无射,盖大钟,景王初铸于王城,敬王移之洛阳。秦灭周,徙于咸阳,汉至晋常在今西安市。及刘裕灭姚泓,又迁之于今南京市,历宋、齐、梁、陈,其钟犹在,东魏使魏收聘梁,收作《骋游赋》,有云:“珍是淫器,无射高悬”,即是钟也。隋?开皇九年平陈,又迁于西安,置之于太常寺;至十五年,敕毁之。

桥案:

所谓无射是中国古代十二个绝对音高的名称、即十二律之一,按下面《周語下》中伶州鳩的说法,这十二律分别是:黃鍾、太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和大呂、夾鍾、仲呂、林鍾、南呂、應鍾。无射的音高据说大体相当于今天的Bb1(频率58.2706),但作为大钟,这里无射那个钟的主音高或者低八度。

下面是现在已出土且体型较大的三件秦公镈(《正韻》镈:“大鐘。”)之一的图片,其中最大的那件通高75.1厘米,镈身高53厘米,舞宽30.4 X 26厘米,重62.5公斤。图片出自《国家地理杂志-揭密不一样的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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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泠州鸠”曰:

杜《注》:“泠,乐官;州鸠,其名也。”《释文》:“泠或作伶。”

杨伯峻先生注“天子省风以作乐”曰:

杜《注》:“省风俗,作乐以移之。”《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注》:“应劭曰:‘风,土地风俗也。省中和之风以作乐,然后可移恶风、易恶俗也。’师古曰:‘省,观也。’”

杨伯峻先生注“器以鍾之”曰:

“鍾”原作“鐘”,今从《校勘记》及金泽文库本订。杜《注》:“鍾,聚也。以器聚音。”器谓各种乐器,备具各种乐音。

杨伯峻先生注“小者不窕”曰:

杜《注》:“窕,细不满。”此谓小乐器而音不细。

杨伯峻先生注“大者不摦”曰:

杜《注》:“摦,横大不入。”此谓大乐器而音不洪大难入耳。摦音化。

杨伯峻先生注“窕则不咸”曰:

咸,遍也。《庄子?知北游篇》:“周、遍、咸三者,异名同实,其指一也。”此谓音细则能闻者不周遍。

杨伯峻先生注“心是以感”曰:

感借为憾,不安也。

《周語下》6:

二十三年,王將鑄無射,而為之大林。單穆公曰:“不可。作重幣以絕民資,又鑄大鍾以鮮其繼。若積聚既喪,又鮮其繼,生何以殖?且夫鍾不過以動聲,若無射有林,耳弗及也。夫鍾聲以為耳也,耳所不及,非鍾聲也。猶目所不見,不可以為目也。夫目之察度也,不過步武尺寸之間;其察色也,不過墨丈尋常之間。耳之察和也,在清濁之間;其察清濁也,不過一人之所勝。是故先王之制鍾也,大不出鈞,重不過石。律度量衡于是乎生,小大器用于是乎出,故聖人慎之。今王作鍾也,聽之弗及,比之不度,鍾聲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節,無益于樂,而鮮民財,將焉用之!”

“夫樂不過以聽耳,而美不過以觀目。若聽樂而震,觀美而眩,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樞機也,故必聽和而視正。聽和則聰,視正則明。聰則言聽,明則德昭,聽言昭德,則能思慮純固。以言德于民,民歆而德之,則歸心焉。上得民心,以殖義方,是以作無不濟,求無不獲,然則能樂。夫耳內和聲,而口出美言,以為憲令,而布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從之不倦。成事不貳,樂之至也。口內味而耳內聲,聲味生氣。氣在口為言,在目為明。言以信名,明以時動。名以成政,動以殖生。政成生殖,樂之至也。若視聽不和,而有震眩,則味入不精,不精則氣佚,氣佚則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有轉易之名,有過慝之度。出令不信,刑政放紛,動不順時,民無據依,不知所力,各有離心。上失其民,作則不濟,求則不獲,其何以能樂,三年之中,而有離民之器二焉,國其危哉!”

王弗聽,問之伶州鳩,對曰:“臣之守官弗及也。臣聞之,琴瑟尚宮,鍾尚羽,石尚角,匏竹利制,大不逾宮,細不過羽。夫宮,音之主也。第以及羽,聖人保樂而愛財,財以備器,樂以殖財。故樂器重者從細,輕者從大。是以金尚羽,石尚角,瓦絲尚宮,匏竹尚議,革木一聲。”

“夫政象樂,樂從和,和從平。聲以和樂,律以平聲。金石以動之,絲竹以行之,詩以道之,歌以詠之,匏以宣之,瓦以贊之,革木以節之,物得其常曰樂極,極之所集曰聲,聲應相保曰和,細大不逾曰平。如是,而鑄之金,磨之石,系之絲木,越之匏竹,節之鼓而行之,以遂八風。于是乎氣無滯陰,亦無散陽,陰陽序次,風雨時至,嘉生繁祉,人民酥利,物備而樂成,上下不罷,故曰樂正。今細過其主妨于正,用物過度妨于財,正害財匱妨于樂,細抑大陵,不容于耳,非和也。聽聲越遠,非平也。妨正匱財,聲不和平,非宗官之所司也。”

“夫有和平之聲,則有蕃殖之財。于是乎道之以中德,詠之以中音,德音不愆,以合神人,神是以寧,民是以聽。若夫匱財用,罷民力,以逞淫心,聽之不和,比之不度,無益于教,而離民怒神,非臣之所聞也。”

王不聽,卒鑄大鍾。二十四年,鍾成,伶人告和。王謂伶州鳩曰:“鍾果和矣。”對曰:“未可知也。”王曰:“何故?”對曰:“上作器,民備樂之,則為和。今財亡民罷,莫不怨恨,臣不知其和也。且民所曹好,鮮其不濟也。其所曹惡,鮮其不廢也。故諺曰:‘眾心成城,眾口鑠金。’三年之中,而害金再興焉,懼一之廢也。”王曰:“爾老耄矣!何知?”二十五年,王崩,鍾不和。

《周語下》7:

王將鑄無射,問律于伶州鳩。對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鍾,百官軌儀,紀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黃鍾,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太蔟,所以金奏贊陽出滯也。三曰姑洗,所以修潔百物,考神納賓也。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五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六曰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為之六間,以揚沈伏,而黜散越也。元間大呂,助宣物也。二間夾鍾,出四隙之細也。三間仲呂,宣中氣也。四間林鍾,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肅純恪也。五間南呂,贊陽秀也。六間應鍾,均利器用,俾應復也。”

“律呂不易,無奸物也。細鈞有鍾無鎛,昭其大也。大鈞有鎛無鍾,甚大無鎛,鳴其細也。大昭小鳴,和之道也。和平則久,久固則純,純明則終,終復則樂,所以成政也,故先王貴之。”

王曰:“七律者何?”對曰:“昔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星與日辰之位,皆在北維。顓頊之所建也,帝嚳受之。我姬氏出自天黿,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牽牛焉,則我皇妣大姜之姪伯陵之後,逄公之所憑神也。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馬農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經緯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鶉及駟七列也。南北之揆七同也,凡人神以數合之,以聲昭之。數合聲和,然後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數,而以律和其聲,于是乎有七律。”

“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未畢而雨。以夷則之上宮畢,當辰。辰在戌上,故長夷則之上宮,名之曰羽,所以藩屏民則也。王以黃鍾之下宮,布戎于牧之野,故謂之厲,所以厲六師也。以太蔟之下宮,布令于商,昭顯文德,底紂之多罪,故謂之宣,所以宣三王之德也。反及嬴內,以無射之上宮,布憲施舍于百姓,故謂之嬴亂,所以優柔容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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