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哀六年经》:
吴伐陈。((p 1632)(12060003))(109)
《哀六年传》:
吴伐陈,复修旧怨也。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p 1633)(12060201))(109)
《哀九年经》:
夏,楚人伐陈。((p 1651)(12090003))(109)
《哀九年传》:
夏,楚人伐陈,陈即吴故也。((p 1652)(12090301))(109)
《哀十年经》: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p 1655)(12100011))(109)
吴救陈。((p 1655)(12100012))(109)
《哀十年传》:
冬,楚-子期伐陈,吴-延州来季子救陈,谓子期曰:“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乃还。((p 1656)(12100601))(086、109)
我的粗译:
再两年后,我们哀公六年(公元前四八九年,周敬王三十一年,楚昭王二十七年,陈闵公十三年,吴夫差七年),春天,吴国又去进攻陈国,这还是在报复旧怨。楚子(楚子-轸,楚昭王)发话:“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咱前面主上与陈国有过盟约,不可以不救。)”,于是去援救陈国,带部队开进到城父。
三年后,我们哀公九年(公元前四八六年,周敬王三十四年,楚惠王三年,陈闵公十六年,吴夫差十年),夏天,这回是楚人去进攻陈国,因为陈国投向了吴国。
过了一年多,到我们哀公十年(公元前四八五年,周敬王三十五年,楚惠王四年,陈闵公十七年,吴夫差十一年),冬天,楚国的司马子期(公子结)又带兵进攻陈国,吴国派延州来季子带兵前往救援,他对子期说:“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咱两位主上都不肯致力于广施恩惠,而打算靠武力征服诸侯,可咱“民”有啥罪过?请您让我撤走,这一来大人会因战胜而扬名,同时也能致力于广施恩惠、安抚咱“民”。)”,于是他把部队径自带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吴伐陈,复修旧怨也”曰:
元年《传》云:“吴侵陈,修旧怨也。”然而未能得志,故此年又用兵,复修旧怨。《会笺》云:“夫差之所以亡也。定五年《传》云:‘子常唯思旧怨以败。’”
杨伯峻先生注“吾先君与陈有盟”曰:
昭十三年,楚平王礼送陈侯-吴归于陈,必有盟。
杨伯峻先生注“夏,楚人伐陈,陈即吴故也”曰:
六年吴伐陈,楚救之而不得。
杨伯峻先生注“吴救陈”曰:
《春秋》于吴,除与鲁有关者,如襄二十九年《经》“吴子使札来聘”,例不书其卿大夫之名。此亦季札帅师,而不书名,非鲁事也。
杨伯峻先生注“吴-延州来季子救陈”曰:
杜《注》:“季子,吴王-寿梦少子也。寿梦以襄十二年卒,至今七十七岁。寿梦卒,季子已能让国,年当十五六,至今盖九十余。”此延州来季子未必即季札本人,以近百岁老翁帅师,恐情理所难,或其子孙,仍受延、州来之封,故仍其称乎。本孔《疏》引孙毓说。
杜《注》“二君不务德”云:“二君,吴、楚。”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楚”——“荆”——“鄀”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城父”——“许”——“夷”——“东夷”(杨注:许,姜姓国,周武王封文叔于许,故城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六里。鲁成十五年,许灵公迁于叶,即今河南省-叶县南稍西三十里。昭公九年,许悼公迁夷,实城父,今安徽省-亳县东南七十里之城父集。一九六二年在安徽-宿县-许村公社-芦古城孜发现许国-诸俞之器。许国君葬于许村,离城父集固不甚远。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峡县。定公四年,许男-斯迁容城,容城故城在今鲁山县南稍东约三十里。传世器有许子钟、许子妝簠等。“许”皆作“鄦”,与《说文》同。自文叔至庄公十一世,始见于《春秋》。战国初灭于魏。详《汉书•地理志》“颍川郡-许”王先谦《补注》。#焦、夷皆陈邑。焦当今安徽省-亳县,夷在亳县东南七十里。杜《注》谓“夷一名城父”,其实城父不过夷之一邑耳。说详昭九年《传•注》。#徐国本在今江苏-泗洪县南,昭三十年被吴所灭,楚迁之于城父,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夷,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城父故城。#楚有两城父,此所谓夷城父,取自陈。僖二十三年楚伐陈,取焦、夷。杜云:“夷一名城父”,即此。又有北城父,见十九年及哀六年《传》,详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城父即夷,其田盖城父境内田之一部分耳,在养东北;胡即今阜阳市,胡田在养东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哀十一年经》:
夏,陈-辕颇出奔郑。((p 1657)(12110002))(109)
《哀十一年传》:
夏,陈-辕颇出奔郑。初,辕颇为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有馀,以为己大器。国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辕咺进稻醴、梁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给也?”对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谏?”对曰:“惧先行。”((p 1661)(12110201))(109)
《哀十三年经》: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p 1674)(12130004))(109)
盗杀陈-夏區夫。((p 1675)(12130011))(109)
《哀十四年经》:
陈-宗竖出奔楚。((p 1681)(12140006))(109)
冬,陈-宗竖自楚复入于陈,陈人杀之。((p 1681)(12140014))(109)
陈-辕买出奔楚。((p 1681)(12140015))(109)
我的粗译:
到下一年,我们哀公十一年(公元前四八四年,周敬王三十六年,楚惠王五年,陈闵公十八年,郑声公十七年),夏天,陈国的卿辕颇流亡去了郑国。早先,辕颇担任司徒,主持他们“公”(陈闵公)嫁女,从他们所有正式的田地都抽了税,办下来之后还有剩余,他就为自己做了个大青铜器。于是他们国人要赶他,他只好出走。走到半路上,他渴了,他的族人辕咺为他献上稻米酿造的甜酒和上等小米做的干饭以及腌制的肉脯,他立时高兴起来,问:“何其给也?(怎么这么丰盛?)”,那人答:“器成而具。(您那大青铜器一铸好我就开始准备啦。)”;他再问:“何不吾谏?(那你为什么不劝劝我?)”,那人答:“惧先行。(害怕先就被您赶出来。)”。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陈-辕颇出奔郑”曰:
据梁履绳引万氏《氏族谱》,杜预《世族谱》惟辕涛塗(僖四年《传》)、辕选(文二年《传》)列为辕氏,余并入杂人内。《唐书•宰相世系表》以辕颇为辕选之曾孙,与杜《谱》异,盖附会之说。
桥案:一般来说,司徒乃众卿之首。
杜预《注》“赋封田以嫁公女”云:“封内之田悉赋税之。”
杜预《注》“有馀,以为己大器”云:“大器,钟鼎之属。”。——桥案:从这一句可见,当时只要能拿出足够的东西交换,可经订制得到青铜器。
下面是上海博物馆藏西周晚期陈侯簋的图片,出自《古代灿烂的青铜文化》:
杨伯峻先生注“其族辕咺进稻醴、梁糗、腶脯焉”曰:
族,属也。稻醴,以稻米所酿之甜酒。梁糗以精细小米所为之干饭。腶脯,杂有姜与桂所腌之干肉。糗,求上声。
杨伯峻先生注“何其给也?”曰:
给,足也。言其不仅有酒,且有肉与饭。
杨伯峻先生注“器成而具”曰:
意谓余早知将被逐,故大器铸成,即具备食品。
杜预《注》“惧先行”云:“恐言不从,先见逐。”
杨伯峻先生注“陈盗杀陈-夏區夫”曰:
无《传》。“區”,《公羊》作“彄”,据杜《注》:“称盗,非大夫也。”“非大夫也”,“也”字依金泽文库本增。宋-赵鹏飞《春秋经筌》云:“《春秋》书盗者四,杀君者一,杀兄者一,杀大夫者二。”
杨伯峻先生注“冬,陈-宗竖自楚复入于陈,陈人杀之”曰:
无《传》。疑非善人,亦非善杀。
杨伯峻先生注“陈-辕买出奔楚”曰:
无《传》。疑与宗竖被杀有关。
“楚-公子申(令尹子西)帅师伐陈。”与“陈盗杀陈-夏區夫”是“陈-辕颇出奔郑”两年后的事,以《春秋》笔法,所谓“盗”亦可以是大夫,而“夏區夫”及下面的“宗竖”、“辕买”均当为卿;“陈-宗竖出奔楚。”、“冬,陈-宗竖自楚复入于陈,陈人杀之”与“陈-辕买出奔楚” 是“陈-辕颇出奔郑”三年后的事。陈国正在分崩离析。
另外,辕颇之后还有辕买,正说明以辕为“氏”的家族在辕颇被赶出去之后还能占据卿位,这也是当时贵族流亡的常见做法之一,族长被赶走并不一定会导致家族地位下降。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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