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宁夏固原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说起 -- 自以为是
再聚焦一点:要不要法律。也可以宽松一点,是最好有法律可以依据,还是有没有法律无所谓,甚至没有更好。在法治是怎么回事中,我亮明了观点
一个社会总是存在某种规则的,法治是一种规则,专权是一种规则,黄金荣杜月笙也是一种规则。当然还有其它类型的规则。没有任何一种规则是完美的,期望完美的规则是不切实际的。我们所能期望的,不过是比较好的。
所以,从任何意义上讲,我都没有绝对化神圣化法律。但我认为,并且坚定地认为,法律的规则好于任何其他既有规则。只要有可能,就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矛盾,而不是以实质正义的名义抛弃法律。法律不是完美的,这点不需要争论。早在改革之初,就有合法的不合理,合理的不合法的说法。那时候的不合理,可不仅仅是学校霸凌,而是全方位的,当时也确实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社会代价很大。解决之道是什么?是不要法律,还是修改法律?实践结果是修改法律,社会也不断发展。现在一个校园霸凌,就不要法律了?两害相权取其轻,请自己评估一下何者为重吧。
至于实质正义的实现一定需要量化,这个属于理所应当,刑法里面,除了死刑,都是要定量的。只要不是死刑,没有量化,就没有实质正义,否则冉阿让的19年苦役,也符合实质正义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3 层
🙂看来我的判断是没有问题的 4 唐家山 字904 2024-12-12 23:19:24
🙂你的判断充满问题 1 自以为是 字1213 2024-12-12 23:59:01
🙂好的,讨论又聚焦了一点 3 唐家山 字1608 2024-12-13 01:53:14
🙂看来问题简单了
🙂看来是思维模式的差别了 2 唐家山 字252 2024-12-13 20:42:49
🙂你怎么打别人,别人就怎么打你 匿名 字60 2024-12-12 23:09:52
🙂又来个凹造型的 自以为是 字66 2024-12-12 23:35:34
🙂根本不懂法治的是你 1 自以为是 字375 2024-12-11 19: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