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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宁夏固原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说起 -- 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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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从“宁夏固原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说起

    央视报道

    起因是:11月23日,网传“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

    很快就有了调查结果:11月22日15时许,张易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副所长王某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到达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民警便对现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抚伤者和其家属情绪。期间,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王某遂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网传相关视频中事件即为王某、戴某找到马某某时发生。

    处理结果:11月24日,经固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事情很简单,没什么可多说的。令我惊讶的是央视新闻微信视频号下的留言,几乎清一色的支持警察,认为警察打那个霸凌小学生的马某某是对的,反对处分警察。此处的分野,不过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争而已。

    支持警察的人,显然是认为马某某欺负小学生,该打,打就对了。但是,他们永远不会想到,如果警察可以法外打人,那么就可能打坏人,也可能打好人。他们也许相信警察永远正确,直到某一天警察打到他们自己身上。

    中国法治历史上最有意义的一个画面,应该是刘少奇面对红卫兵,举着宪法,声称他受到宪法保护。宪法是否保护刘少奇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十年前宪法没有保护右派,十年后也就不会保护刘少奇,此后也没有保护那些红卫兵。

    法律保护所有人,或者不保护任何人。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这才是更深一层的周期律

    通宝推:Swell,
    • 家园 警察说张三吐痰,然后枪毙张三对不对?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坏人的判定。警察是不是有判定权力。而是惩戒标准,一个学生霸凌另一个学生,成年人警察殴打的标准是不是合理。

      本质上,还是我们国家制度过于宽松,留下的空子太多。有时候可以有自相矛盾的好几个法律管,有时候又没有法律管。导致执法人员不得不自行判断。而中国不是没有立法的能力,而是一旦法律规定清楚了,权力就没空间了。

    • 家园 是你太天真还是国外的学校不教给你们逻辑呢?

      因为“法律保护了右派”,所以“法律一定会保护左派”

      因为”警察为了结果正义打了欺凌小朋友的小学生“,所以”警察将来一定会打好人“

      我问你这个逻辑关系如何成立?胡诌起来信口开河?

      另外法治精神讲究“疑罪从无”,这个警察打了欺凌小朋友的坏小学生是已经发生的事,无论是惩罚还是放过总归有事实可依据。这个警察打了好人是你臆想中的尚未发生的事。用虚构的,未发生的事作为依据去断定已经发生的事,疑罪从有这就是你口中的法治精神?

      • 上帖之待认可回复,花囧定1 / 0
        警察可以打人了?

        警察是执法者。他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反抗,或者威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有条件,有限制的使用暴力。比如一个人拿着菜刀拘捕,他掏出枪来击毙这个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既然是执法,那必须是有规范的。他如果看到两个孩子正在霸凌另一个孩子,他可以采取一定手段制止霸凌。 这个事实已经结束了,他并没有权利去执行惩罚。那是需要法院做的事情。确认有罪,拘留坐牢赔款都可以,好像法律惩处里没有类似鞭刑之类的东西。他有罪,你警察揍他,警察也有罪。

        如果警察打人被认可,那他未来就有了自由裁量权。 他认为是坏人,他就可以揍。那自然也会有好人被误认为是坏人。所以当然会发生警察打好人的事情。

        如果法律保护一个人不管犯什么罪,都必须走法律程序,哪怕终生监禁,哪怕枪毙,也不许被群众殴打。任何人不得殴打他人,强迫搞喷气式被批斗。那确实法律既保护左派,也保护右派。

      • 匿名 你是不是脑雾吃多了

        今天允许警察主动打坏人,明天警察就可能主动打好人。

        因为警察没有权力决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那是法官的权力。

        唯一避免警察打好人的办法就是不允许警察打人,只能自卫。

        哪天警察把你亮子当坏人打你就知道我今天说的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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