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动物福利无需立法——清华大学赵南元教授专访(1) -- 东湖珞珈
人,作为生物的一种,而且是不能自己进行光合作用的一种;注定人只能通过摄取能量的方式来获得生存。在目前能够人工制造的营养素中,还没有哪种是可以完全代替食物的作用的。
作为动物保护的目的,当然不是要让人都饿死。
我认为,动物保护的目标,有两个主要的方面。
1、人作为自然界最有智慧和最有能力的生物,对维护这个自然体系的平衡富有责任。我们无法知道哪种生物是必须要被灭绝的。维护每一种生物的存在,是我们的责任。尤其是众多的野生动物,我们人类没有给他们做过什么贡献,索取就要有限度。
2、除了我们人类生存的必需和有限度的使用之外,不应因为人类的骄奢淫逸和某些变态的欲望来残杀生命。这不仅是要保护动物,更是要保护人类的正常心态。
中国文化,自古以来,就强调一种人与自然的平衡和谐。这种平衡和谐,不仅是在生物存在种类和数量的平衡和谐,更重要的是人的心态与自然交融的和谐。这种感情不仅仅是中国人独有的,而是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普遍认同和追求的境界。无论是东方的佛教、道教、儒家思想、还是西方的基督教、伊斯兰教,没有哪一种文明是以屠杀动物,甚至虐待动物为荣耀的。赵南元的文章,开头就把动物保护列为西方宗教侵略的政治错误。这种观点,就跟方舟子意图用所谓资金来源于国外反动政治势力为借口打击国内的NGO一样。观点有差异,不奇怪,可是明知中国是这种政治过度敏感,管理极其专制的国家,还使用这种政治棒子,可以说,其心可诛!
我也不赞同那种为了保护动物,完全无视人类需要的做法。但是,以所谓人类需要作为动物不需保护的观点,就更是错误。保护动物,不仅仅是为了动物,更重要的是为了自然,为了人类。比如说,中国人和韩国人一样,也有吃狗肉的传统。据说当年张飞就是卖狗肉的吧?我们当然不必为了与其他国家的文化看齐就禁食狗肉。但是,现代的动物屠宰技术已经不仅仅是先进,而且处理方式也更卫生。那种所谓要淹死、吊死、打死的方式,就根本不必要了。在这一点上,就根本没有什么文化问题,纯粹是心态问题。更进一步说,科学研究的动物使用。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使用动物的过程中,努力减少动物的痛苦,减少动物使用的数量,还是应该争取做到的。有人说,人不是动物,如何知道动物的痛苦?这句话,属于没有常识的胡搅蛮缠了。动物的无论是神经系统分布还是痛觉感觉,都与人类的结构和功能基本类似。人能因为皮肤损伤感受痛苦,动物也一样;这也是动物可以被用于实验研究的原因之一。
动物保护,究竟如何保护,保护到何种程度,对于某些行为,应该免于追究还是应该绳之以法。这些都可以讨论,也应该讨论。讨论的结果,就应该制定一个让国人遵守的规矩。这就是以法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某些问题,不可能一开始就达到共识,但是,仍然需要在达到共识之前,建立一个约束的规范。这个规范可以在以后随着人们的认识不断修改。
所以,早日建立《动物保护法》,实在是很有必要。
这也是为什么赵南元是胡说八道的原因。他以所谓“动物无需保护”来否认动物保护法的建立。哪怕大多数国人真的认为动物无需保护,也需要一个《动物不保护法》来明确一下。不过,我不信哪个国人脸皮厚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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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胡说八道 1 一刀 字1342 2006-07-03 17:53:26
🙂自相矛盾:要建立起对“生命”的尊重,我们无法不食用和使用其他的动物。 2 wsxx 字406 2006-07-04 11:39:33
🙂为了延续生命而摧毁其他生命 jazz98 字219 2006-07-06 05:45:45
🙂这个问题确实是关于动物保护的一个焦点
🙂糊涂呀糊涂 CatOH 字2307 2006-07-06 03:59:27
🙂温柔地一刀杀死动物和淹死、吊死、打死动物没有太大区别,都是残忍杀害生灵 wsxx 字268 2006-07-06 03:30:40
🙂嗯,貌似死刑中的凌迟跟注射也没啥区别,都是剥夺生命哈~ catchu 字376 2006-07-06 06:15:57
🙂畅所欲言吗,何必出口伤人? 不是老陈 字0 2006-07-04 09: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