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对时事观点版的《访监记》的不同看法 -- 一个历史

共:💬127 🌺2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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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是誓死反对你这样的律师

      把自己圈在法律的小框框里,脱离生活脱离社会脱离国情,典型的本本主义。真的取消了双规,对谁有利,对谁不利?

      法律真的是万能的么?双规可以被滥用,法律就不会被滥用么?一切都合法了,国家就能稳定、发展了么?

      情、理、法,凭什么法就要高出一头?过程和结果,要过程还是要结果?

      法律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律师的作用到底是什么?

      • 家园 先不要誓死反对,请问双规的法律依据何在?
        • 家园 呵呵,再把我的帖子贴一下

          宣誓入党时怎么说来着

          “服从党的决定……不怕牺牲……”

          连生命都是党的,何况人身自由。

          中国目前没有强迫入党的吧。入党他们自愿的,誓言也没人拿枪逼着他们念,所以,被双规对象是自愿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我有段时间一直在想,如果某人被双规时宣布退党,那该怎么办,是不是就该立即双规转两指,还是先开除党职公职,再提请检察院立案

          另外,我也支持司法机关对“双规”的质疑,理由见下面的那个帖子:法律不能呈一时之快

          链接出处

      • 家园 您消消火,历史兄是以自己的专业素养在谈问题

        其实他的态度才是可取得

        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从自己的职业角度出发看问题

        例如:律师从律师的角度批评双规,而党务工作者从政治的角度看双规,在这样的合力之下,才能够保证双规的威力,有尽可能的少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 家园 我倒不是生气

          只是觉得看问题要眼界开阔一点。

          比如双规,按照很多搞法律的人士的观点,双规不合法,一定要废除。但是,他们为什么不看到双规有效率的一面?为什么不能让双规合法而只是要求废除?废除双规所引发的一些问题他们看到了么?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从自己的职业角度出发看问题”真的就会减少不必要的伤害么?我真的是怀疑的。

          比如当年废除收容遣送规定,结果呢?对谁有利对谁不利呢?规定废除之后引发的新问题解决了么?再扯远点,造成孙志刚惨剧的真正原因真的就是那个收容遣送制度么?

          我在那个帖子里提得问题都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早就想提出来听听大家的看法,今天看到这里了,就写了出来。倒不是针对楼主,只是觉得我们对待法律的态度是不是有偏差而已。

          • 家园 夹棍伺候

            其实要我看来,最好还是将人犯带上堂来,夹棍伺候。为什么现在的人‘不看到夹棍有效率的一面?为什么不能让夹棍合法而只是要求废除?废除夹棍所引发的一些问题他们看到了么?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我也不是生气,我就是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人犯带上堂来,夹棍,板子伺候!为什么要说什么‘嫌疑犯’,还要有律师,都是多余。只要大板子打去,‘人心大快’就可以了。那样‘效率’大概是最高的。只不过,人心往往不可持,杀了袁崇焕大概就是人心大快的,因为还有老百姓‘食其肉’的。

          • 家园 法律不能逞一时之快

            他们为什么不看到双规有效率的一面?为什么不能让双规合法而只是要求废除?废除双规所引发的一些问题他们看到了么?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相对于我国的司法体系而言,双规以及我国的党务体系毫无疑问是高效的,甚至在我的另一个帖子里认为,双规的合法性源自党员的入党誓言。然而,这种高效意味着一种隐藏的危险,即:纪委的权力无限扩大。

            今天,纪委的权力是受制约的。在党内部,受到同级党委、政法委、上级纪委的领导,纪委要对某人进行双规,必须得到这三方面的支持。同时,程序上受到检查司法机关的制约,纪委只有审查权,没有审判权,被双规人必须经历司法程序才能定罪。最后,被双规人的身份限于“七品官以上(某人笑言)”,我们这种平头百姓是不用当心被双规的。

            但我们假设一例吧:

            在不久的将来,纪委相对于其他反腐工具显出了巨大的优势,于是,顺乎民意的,纪委的权利越来越大,比如,纪委书记担任政法委书记形成惯例,比如,纪委可以绕开检察院直接起诉,比如,双规的对象不再限于中级以上官员……谁敢保证没有这么一天呢?

            与某些“制度至上”的人相反,我不相信制度,只相信制度中的人。历史兄的论调,在许多检察、司法机关的专业人员中大有市场,也许,容我小人之腹,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权力不被纪委侵夺,但这对限制纪委的膨胀,对个人权利的保障,是有益的。

            话题展开,各个机关之间争权夺利,最终形成平衡,才是制衡。

            不知道讲清楚没有?这个话题好大。一时之间不知从何说起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制衡是对的

              所以公检法系统同样需要制衡。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法律一家独大同样不是什么好事情。

              况且,纪委的权力无限扩大只是个推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按照这个逻辑,谁能保证公检法的权力不会无限扩大?扩大到摆脱监督自成系统自行其是的地步?

              世界上没有隐忧的事情很少,关键是如何发现、如何解决。这个靠制度是不行的,还是要靠人。

            • 家园 土,政法委书记必须是xxx

              这个可是有规定的,我接触的所有地市都这样

              • 家园 政法委本来就是党的组织啊

                我是说政法委和纪委的书记不能为同一人

                • 家园 我是说政法委书记必须是某部门某职位的人兼任

                  广东所有地市都是这样,这个某部门俺就不解释了,反正不是纪委,也不可能是纪委。

                  而副书记由另外一个部门的某职位担任。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 家园 完全同意。很多人把专业精神误解为死抠教条和书生意气,

            完全不愿意有任何变通。殊不知一切条例法律都是人定的,好用的办法为啥不能合法?有利于人民的利益而不合法,到底是损害人民的利益算了,还是把这个不合理的法给更新一下?

            俺们是坚决的“修正不止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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