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路外伤亡赔偿多少才合理?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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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您说的很对

                      其实就是把“事故当事人”和“人身损失赔偿人”强行剥离开。有了事故,当事人没有给别人养老送终的心理/经济压力,杀人或者逃逸没有好处反倒有罪。谁不全心全力地救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嘛。

                      至于费用加到哪里,这个都好说。我看加到牌照里就不错,上牌就开始,每年验牌的时候交一次,清清爽爽,简单易行。保证每辆合法上路的车都被cover--非法上路?非法上路还撞人,那还不赔死他!

                      这么简单的办法国内怎么就不执行,真是

                • 家园 对不起,在下还是不能接受

                  以在下的小见识,交通事故(包括其他民事纠纷)的责任认定,理应从责任/过错方面出发作出判断。和强势弱势有什么关系?这并非缴税和慈善,为何强势一方要被强制性地被剥夺权利?

                  PS,俺自己就不说了。俺父母一年的收入不超过5万人民币,应该不会被划到有钱人的范围吧。

        • 家园 我有个朋友,高速上为了闪一个行人,撞在隔离墩上

          从此他的女儿没有了父亲,而那个行人也死了。

          可是未亡人还要赔偿那个行人家里的损失。很公平啊很公平。

          要是开过车,大家都有本能避让前面的物体,你说的一通大道理,我一点共鸣都没有。所以,国外我开车,回国就不开了。我不想让我家帅哥没了爹,还要赔偿几十万。

          • 家园 这是太常见了,但是应该分开来看

            给你讲一个真事:某单位一位职工,假期借一辆宝马出行,在高速路上超奔驰的时候突现一老人,匆忙中打把撞到奔驰上,奔驰受伤无大事,宝马车毁人亡,而且全家皆亡。而老人无事,相反拍屁股走人了。

            我也考虑过这种问题,但是我依然主张我的观点。事实上,现在的车主中都流传着一句告诫:高速时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打把直接撞死行人得了。对于这种观点我也是接受并主张的。死一个人总比车毁人亡程度轻吧。但是赔也是要赔的。只不过赔付人应该是你的保险公司。现在大家都在骂保险公司,因为险种、赔额不合理等等,但是这是保险公司和车主之间的问题,不是车主和行人之间的问题,不应该扯到一起来的。

            有一次我长途,在高速路快车道上超行车道的货车时,中间隔离道里的花丛里突然出现两个小姑娘,幸好没有越栏杆,只是探头看,就这样也吓得我腿都差点软了,赶紧轻刹车停止超车并回行车道。城市里拥堵也是天天见的事。你们遭遇的我全遭遇过。

            • 家园 我依然不会接受,而且现在这个条例已经修改

              若驾驶方无过错,赔偿金额不到10%。

              看来行车的人,命还是慢慢值钱起来。

              保险公司不愿意,理所当然,我给车保险,凭什么行人犯错我承当?当我是大户,谁都可以来吃?

          • 家园 有人认为你开车了就是错

            对于封闭的高速路上不应该出现的行人,驾驶者没有办法预期其出现,也就无法避免事故发生。在驾驶者采取了正常的挽救措施,完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却要求驾驶者承担完全违规一方的民事后果,不清楚这方面怎么会有合理的法理依据。这种第三者险一般都是道路基金和保险公司出,不知道为什么在国内需要个人支付。

            民事的法律需要有指导作用,从而避免相关事情发生,减少最大的损失。事件发生后进行补偿只是一方面,不是全部。像这种预订了前提,开车本身就是错,没错也有三分责任的做法,对于预防这类事故起不到任何作用。这就是恶法。

            如果两边有障碍或者有车辆的情况下,我的前方忽然出现了行人,进行闪避会危及我个人的安全的时候,我会去撞人的。这时候我首先要保证我自己的安全,以及我两侧的其他车辆的安全。

            至于高速路上的那个行人,对不起了,你是来自杀的,我会尽力去刹车,寻找闪避的机会,但是如果避免不了,那我没办法,我的车不是飞机。让我牺牲自己的安全去保护一个要自杀的人,一个其行为危害了我的安全的人,我做不到。

            • 家园 村长,你说的倒是容易,其实,那一瞬间就一个词,本能

              如果两边有障碍或者有车辆的情况下,我的前方忽然出现了行人,进行闪避会危及我个人的安全的时候,我会去撞人的。这时候我首先要保证我自己的安全,以及我两侧的其他车辆的安全。

              至于高速路上的那个行人,对不起了,你是来自杀的,我会尽力去刹车,寻找闪避的机会,但是如果避免不了,那我没办法,我的车不是飞机。让我牺牲自己的安全去保护一个要自杀的人,一个其行为危害了我的安全的人,我做不到。

              这种时候,大概半秒钟都没有,就该撞上了,不管撞哪里。

            • 家园 “有的人”不是指我吧?呵呵

              和老兄的想法真的相反,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恶法。在我看来,这就像富人应该比穷人多赋税一样的道理。

              我家也有一辆私家车,我也经常开车,你所说的情况我全遇见过,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改变这个法律条款的理由。

              举个例子吧。我亲自测量过,从我现在的住所到我上班的单位,坐公交基本需要40分钟,夜间骑电动助力车需要30分钟,而且基本都是40Km/s的速度,白天我自家的车上班拥堵时间也只需要20分钟,而走一条绕远的但是畅通的路仅需要15分钟,从这个比较也许大家就知道为什么行人乱穿马路了吧?谁想在滚滚车流中闯来闯去阿?我家只有一辆车,我老婆有时开去上班,我就挤公交,那种着急的时候我也闯马路,而且在疾驰而过的车流中感觉实在不怎么样。

              事实上,人与人的平等是在同等状态下的平等,如果你用钢铁武装了自己并且大冬天的缩在车里吹着暖气还要和柔弱的肉体来保持平等的话,那我们就没有讨论的基础了。

              还要高速公路的问题。我认为这同样也不是理由。人为什么要造汽车?难道是为享受么?我看不是,更重要的是方便了人们的出行,给人们带来了快捷和方便。可是你方便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许多人因为这个而不方便了?原来200米的距离变成折线700米才能到达,你知道这种不方便的感觉么?千万别说“不就是两步路两分钟的事么”的话,因为无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惨剧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事实证明,人民群众为了这两分钟的事情是会而且肯定会不惜一切的。好像亲王原来写过一篇文章还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呢,干嘛和政府作对的时候就一致好评,而到了非法的农民就义愤填膺呢?太不地道了吧?

              • 家园 你觉得开车的都有钱?

                这不是劫富济贫的时候。

                我不觉得开一辆破奥托的会有什么钱。

                请不要混淆国家应该负担的责任和个人负担的责任。

                既然你认为行人从高速路过马路是市政造成的,你让市政赔钱去。

                • 家园

                  开破奥拓的再没有钱也比一年挣3000块的农民有钱的很吧。

                  对你来说,市政的责任就是不应该修路,因为只要是修,那么无论如何都会侵犯当地民的利益。

                  • 家园 你并没有提供一个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法

                    你的想法是车就不应该存在。

                    是你把问题归结到道路建设不合理上的,搞清楚问题。

      • 家园 国内莫名其妙的法律

        反正制定法律的不自己开车。

        • 家园 有一些,或者不少此类人

          不过是傍着一些半通不通的新名词,捞取政治资本而已.

        • 家园 倒不是这个原因

          制定法律的怎么会没有车呢?有N辆都是有可能的。就算有司机为他们服务,出了事对他们也有影响。

          偶认为这只是ZF惰性执政的一种体现罢了。

          国内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百姓数量太庞大了,教育起来难度确实很大。而且穷人的数量又太多,医疗费用也不便宜。有人吃饱撑了没事干跑到高速公路上被撞了,如果撞死,失去一个重要的劳动力,或者可能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没有了。如果没撞死,更惨!虽然责任100%是被撞者的,但是后果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确实非常严重。

          谁来为这个后果买单呢?他们没有保险,就算有,估计保险公司也会以违反交规为由拒绝支付——自找的嘛,活该。ZF似乎是一个比较好的对象,但这只是一个白日梦而已,他们正在想着怎样增加GDP,怎样增加财政收入和自己的小金库。可是如果不赔他们,一家老小谁来养活?惨啊!媒体会煽风点火添油加醋的说贫富差距怎样怎样的大,穷人怎样怎样的可怜,富人怎样怎样的无情(虽然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是事实,但是和这场交通事故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自己走正确的路不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了么?);一些老百姓又会嚷嚷着要回到毛主席的时代去。还是ZF聪明啊,让没有责任的车主赔有责任的行人。那车主不就惨了么?没关系,ZF让保险公司帮忙,多交点保险费就成了。超过保额怎么办?车主认命吧,算你倒霉——新交通法就这么出现了。

          说到底,ZF这个管家没有当好啊。

          说个听来的故事,不保证真实。在云南出差的时候,听当地的同事讲,云南南部的回民是非常彪悍的,ZF都很怕他们。曾经有回民被车撞死了,找不到肇事者,家属就纠集百十来号穆斯林同胞把ZF大院给堵上,尸体就放在大门口,不赔就不撤。后来ZF没办法,不仅赔了钱,还安排了死者家属的工作。

          有人会问,叫警察来清场不就行了么?这种措施很常见啊。呵呵,对汉族同胞是很常见,但是对穆斯林同胞就要谨慎一些了。大家都知道疆独藏独很疯狂,可能有人还听说过五、六十年代炮击壮族村庄的事情,在云南南部一个回民聚居的小镇,也发生过一场战争。这件事应该是真实的。我那个同事是安恩溥的孙子,他有一个中学同学是省公安厅高层的公子,在这位公子家里曾经偷看过一个内部录像,就是当时的战争场面。那应该是80年代初或者70年代末的事情,具体的地名我忘记了,反正现在也是回民聚居区。当时那里每家都有地下室,储存着枪支弹药,甚至有火箭筒。据说足够武装一个加强连。当地武警去镇压的时候,开始并不知道那些回民的武装这样强大,结果第一次冲锋就死了不少人。现在外地的汉人路过那里都不太敢停留,否则强买强卖的事情是一定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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