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雅舍”的由来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北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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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其实你引用的这个人民日报的说法也是很暧昧的

      这六间房,梁实秋占两间,龚业雅及孩子住两间;其余两间由时任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代主任许心武和他的秘书尹石公租住。

      这里没有讲龚业雅和她丈夫住一起,只说她和孩子住一起,而隔壁就是梁实秋。如果北宸目的是想澄清一个事实,或者提出一个主张:

      我们写文章时,若是涉及到个人名誉,还望慎之再慎之。

      那么北宸引用的文字却只能添乱啊,慎之再慎之!

      • 家园 我覺得你有些過份了。

        坦白說我並不是梁實秋先生的什麼鐵桿讀者。

        別人若說不喜歡梁的作品,我覺得很正常,絲毫無所謂。

        但是刻意隱略房舍為梁和友人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共同所購得。

        我以為是一種較為苛刻的寫法。

        • 家园 读者读我的帖子自然是已经读过你的帖子了。你的帖子里已经

          交代房舍為梁和友人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共同所購得,我就没有必要非得再引用。

          我只是提醒你那个文章有暧昧之处。如果龚业雅夫妇是住一起的,那段文字最好说“这六间房,梁实秋占两间,龚业雅夫妇及孩子住两间;其余两间由时任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代主任许心武和他的秘书尹石公租住。”而那段文字作者没有提“夫妇”,那么有可能是作者的失误,也可能是龚业雅夫妇并不住在一起(或不经常住一起),虽然房子是以夫妇的名义买的,总之那段话是很暧昧的。我只是提醒你,我哪里过分了呢。

          • 家园 九霄兄,

            北宸MM的“过分”二字,或有可议之处,但九霄兄指称人民日报的说法很暧昧,我不赞同。

            原文没有说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及孩子住两间,一种可能确实是作者笔下疏漏,另一种可能是 ---- 我缺乏背景知识,所以只能猜测一下 ---- 当时吴景超公职在外,不是天天回家。

            但即令这“另一种可能”是事实,难道就能证明龚业雅是梁实秋在四川的女朋友了么??

            以常理度之,(1) “雅舍”并非只有梁实秋与龚业雅及两个孩子居住,还有两位租户,如果梁龚真的不清不楚,这种事多半遮盖不住;可当时并无这种传闻;(2) 拖带着两个孩子的母亲,恐怕连自家老公都满足不了,与外人勾搭成奸的概率有多大?

            所以,即使当时真的是吴景超在外、只有龚业雅带着两个孩子住在“雅舍”,这件事实也完全无法证明梁龚有染。这是针对九霄兄所言。下面的话则与九霄兄无涉。

            可能有人会说,无须证明二人有染,只要让人怀疑二人不清楚就足矣。那么对这种人我唯有八字相送:“捕风捉影”,“不足与论”。

            • 家园 说得好!
            • 家园 煮酒不是在为梁先生撇白,简直是抹黑

              拖带着两个孩子的母亲,恐怕连自家老公都满足不了,与外人勾搭成奸的概率有多大?http://www.ccthere.com/thread/1822932

              天啊!狂笑中!

              • 家园 你要那么理解,别人又有什么办法

                别以为我是梁实秋先生的粉丝。但不喜欢一个人并不代表坐视他被人捕风捉影而不管。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824839

                • 家园 煮酒不要误会

                  我的意思是,如果男女们想整事儿,没有任何外在的事务能够阻止他们。如果不想,独处整年也没有问题。你举出的原因是不成立的。

                  关键是一个念头。梁先生这样人物,自然不会作出实情被人抓住。

                  • 家园 谁立论谁就应拿出过硬的证据和论证过程,

                    尤其事关一个重要人物的品行方面,更要过硬。

                    而攻击一个立论无须什么证据,只要论证过程具有合理性就可以推翻或至少弱化那

                    个立论。

                    你这句“梁先生这样人物,自然不会作出实情被人抓住”,与韩世忠痛斥的那个

                    “莫须有”有什么分别?再说从逻辑上也难以自圆其说。梁实秋善于抢占道德高点

                    去批驳别人,但他自己却并不善于掩饰自己的缺陷和人格问题。他的缺点问题在他

                    那个时代让人一抓一个准儿。梁如果真的做出什么来,被人看破并传扬出去的概率

                    明显大于掩饰住的。

            • 家园 师哥这段话

              正让我想起简雍在成都道上向刘备告路人通奸的典故来。

              我也认为九霄兄的暧昧二字可以商榷一下。

            • 家园 我只是提醒北宸论述问题的逻辑与严谨。我并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原文没有说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及孩子住两间,一种可能确实是作者笔下疏漏,另一种可能是 ---- 我缺乏背景知识,所以只能猜测一下 ---- 当时吴景超公职在外,不是天天回家。

              但即令这“另一种可能”是事实,难道就能证明龚业雅是梁实秋在四川的女朋友了么??

              确实不能证明,但是在这样的语境下,平常人是有可能往那方面去想的。我重复一下,我没有对梁龚二人的关系做任何结论。

              至于“暧昧”一词,有一个意思是“态度不明朗或行为不可告人”,另外一个意思是“模糊;不清晰”。我在这里取的是“模糊;不清晰”,我的意思是人民日报此文意思模糊,不清晰。别人,包括煮酒兄可能以为我取的是“态度不明朗或行为不可告人”这个意思,那确实是我意料之外,九某文字功底还是欠缺了点,汉语确实是比较微妙的。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九霄兄既然注意探寻文字细微之处

                俺也想纠缠一下文字细节 (五年前俺写那个三国武评的游戏文字,其中一个关节就是扣原文)

                但是在这样的语境下,平常人是有可能往那方面去想的。

                平常人应该是大多数人。但事实上,似乎“往那方面去想的”人并不多。九霄兄自己也承认是比较追究文字细微的,我想,大多数人似乎容易忽略文字细节。所以九霄兄那句“平常人”似乎不够精准。换成“有人”或可。

                当然我注意到还有一个“有可能”,但这个词强调的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而不太估及现实情况。基本上,只要后面放上“有可能”三字,前面的“平常人”换成“所有人”,理论上也没问题。

                另外,“暧昧”一词在这个语境中的确会产生歧义,所以似乎还是使用“不清晰”或干脆说“容易令人产生其他联想”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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