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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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一点儿不同意见

                南京二桥的那件事,看了你给的链接,感觉太多的细节没有说清楚,我有很多感到疑惑的地方。我曾经接触过数百件信访案件,也曾经亲自处理过一些信访案件,单纯听上访人一方的意见,经常会感觉义愤填膺,但经过调查,往往会发现事情并不是那么不合理的,上访人经常会隐瞒和夸大一些事实。说实话,我不相信南京的地方政府会那么简单的明目张胆欺骗农民,背后一定还有其他隐情。

              • 家园 我给你送花支持

                物权要清晰才行,不管是不是老板和农民。

              • 家园 最近广州的拆迁出这么个事,

                是武广高速铁路拆的.有九个钉子户.上电视才知道,他们每平米可以补2000多快钱.这点钱在我们这全国最低房价的地方也买不回房子.你说叫人家怎么搬呀?

              • 家园 二桥倒是值得争一争,这个就算了,反正我不同情这些大老板
      • 家园 双方都不简单呐,

        看起来结果是资产阶级输给了无产阶级。花

        • 家园 也不好这么说,赢的也不是纯粹的“无产阶级”

          这个audi4S店,估计投资要几千万吧(2000年),老板和雨花台区的领导少不得要有些undertable的来往。这些年,区领导估计也换了,不过audi店应当是每年照样打点不误的。各位以为我在瞎扯吗?我有个邻居,在南京周围的某县办了个厂,不是高科技,劳动密集型,投资大概7、800万左右,告诉我,这些“年节打点”是最通常的常规。

          不过这回高铁项目下来,别说是区政府,老板就是市长的二舅子,那也得搬。资本家和政府的关系,说白了,资本家就是政府的狗,能利用时利用,该抛弃时抛弃。政府是永远的赢家。

      • 家园 基层干部没素质

        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打报告要求上级协调法院为自己的目的,还写了很多理由。明知道人家是合法的建筑,也知道正常程序是6个月。

        啥时候TG为老百姓做事效率也超高,老百姓就幸福了。

        我记得以前有个网友说过, 现在的官员是从下到上,一级对一级叩头叩上去,从上到下,一级对一级打耳光。

        • 家园 你说说修京沪高铁是为谁做事?
        • 家园 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是所有问题的关键

          无论你的目的是多么高尚,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象这种损毁别人大宗财产的事情,是无法让人接受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波的受害者。今天有人为了“真正的”“国家利益”,比如高铁项目,可以任意扒人房子,明天就有另一个官员拿了“国家利益”做幌子,恣意妄为。象那个“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铁腕市长,事实上他的“国家利益”也就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捞钱工程。

          我这里并不是反对城市改造和市政项目。我只是认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太大,想干什么事几乎没有约束。铁腕背后的绝对权力,是社会一个大问题。谈判,法院判,事实上是个博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的利益,都应当得到公平的体现。这里的法律,不是市委王书记和法院的李院长打招呼让他如何判。

          至于TG内部,他们是打耳光还是叩头,这和我没有关系,我又不在那个圈子里混。

          • 家园 这叫“损毁别人大宗财产的事情”?

              房屋是肯定要拆的,也会给一定的(咱就不说合理的吧)补偿,所以拆房肯定不能算损毁财产。

              至于所谓砸坏的汽车,那是一家之言,有没有砸,砸了多少,砸的程度都不知道。

          • 家园 跟您讨论,我觉得手续大概还是有的,

            不过打招呼大概免不了,暂时这种现象也不会很快改进,但这是与那个“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铁腕市长不一样的,哪个是违反了现行程序的。虽然现行政府权力很大,但一般还是有程序的,在此次也很可能是走了程序的。

            • 家园 政府内部的程序一定是走了的,但是政府和店里没什么程序

              比如最前面引用的雨花台区向市政府打的报告,申请强拆令。如果这份报告是真的,那么从打报告(12月2号)到动手(12月9号),就只有一个星期。就算市政府12月2号当天批复同意,区政府12月2号当天通知了AUDI店,audi店最终同意搬家,店里也只有6天时间搬家。且不算如果店里不同意,还要上诉啊什么的法律手续。拆迁方(政府)和被拆迁方(店、普通居民)的程序应当是:先是拆迁办代表拆迁方和被拆迁方谈,谈好了万事大吉,谈不好到法院判,不服的二审为终审,限令时间搬家,到时不搬,再强制。耗时好几个月到一年。

              所以,这次强拆audi店,政府对audi店履行的“法律手续”,最多算“知会”,告诉你我要动手了,别谈你有什么权利到法院维护你的财产了。从店里汽车被砸,人员还在上班来看,我估计连这个“知会”都没有。不过,店里谈拆迁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家都知道要拆,但是按照拆迁法规,有基层法院判决、上诉等过程,没想到政府在需要的时候,“特事特办”,一切都免了。

              这个“走了程序”,只是政府内部的行政程序,例如,区里从市里申请到强拆令,区政府通知了下属的拆迁办,执法队,等等,政府内部的程序是完备的。但是就政府、audi店的争执双方来看,只有拆迁办代表政府和店里谈判过补偿,这双方没有法律的介入,也就是被拆迁方基本上没地方为自己争利。政府的做法是,谈得成就谈,谈不成就砸,不走法院这条路。不过,法院只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就是给你地方,那理也都在政府方面。只是能多拖延一点时间,早点搬走少被砸几辆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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