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尊重某些宗教的悖论 -- fuller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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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别人污辱我,我有没有权力反驳?

            如果有这个权力,那么穆斯林觉得我会下地狱,这显然污辱了我,我很生气,能不能在报纸上撰文批评伊斯兰的教义?这显然不可能。

            所以现在的这种“尊重”法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 家园 这还是不一样的

              对宗教的态度基本是敬而远之,只要不是当面或广为宣传的公开提出意见,就各管各好了。

              一般世俗化后的宗教对这些在创始时很看重的部分基本也都是淡化处理,否则如何和其它宗教间国家进行交流。

              你说那个例子其实并不算什么,毕竟穆斯林并没有到你这来公开宣扬这个观点不是吗? 《世界宗教研究》应该也就是个专业的研究刊物,不能够看作是在做宣传,也不能等同于普通的报纸杂志。

              不同文化和宗教间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是很正常的现象啊,难道都要争个你死我活?那不就是宗教战争吗?

              • 家园 你敬而远之,但它却常常要来找你

                一个巴掌拍不响。

                所以说,虽然一方面不能针对别人全体宗教开轰,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听之任之,主要是加强《信仰自由法》的立法,对教职人士必须加强教育,不听话的必须处分。

    • 家园 某个人的观点代表整个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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