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运钞员开枪打死人的俩版本 -- 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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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杀人并非易事,谁都有点人性,楼上很多人以为口角就杀人的太

                拗。

                就算天性凉薄,一枪下去,遍地鲜血,然后还要被审查、拘留,一圈下来,自己也伤筋动骨。

                为了什么,就为口角受这罪?

                至于认为拘留没有什么的,可以进去参观下。

              • 家园 关于左和右的事,我想起以前看的一本美国战地记者

                写的黎巴嫩的书,其中有这样的描述,“内战以前,有偏向穆斯林的马龙教派,赞同基督徒的穆斯林,或者很多人有其他宗教,社团的好友。在内战中,你必须选择一个团体以保护自己。没有第三条路选择。

                或许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还有着根据事件选择观点的权利,而不必像中东人一样。

              • 家园 你走在路上时,不必怀疑每一个身边经过的人,而且也可以

                避开危险的地段。他们可不行。

                至于左还是右,就不必太介意。这样的评价,很多人都有过。

        • 家园 砸出好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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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喜:你意外获得【乐善】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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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郑有点偏执,银行不大可能“先叫来后拿枪吓”,大概礼物是花

        花草草、一个镜框而已,害人家童话大王以为是元宝天降,宅男好不容易出次门,这不是打击人脆弱的心灵么。

        所以火大了“

        我面无惧色抓住其中一枝枪口,顶到我的胸口,说:“请朝这里打。”

        强人啊。

        如果不是在写童话,那真是好大的火气。

        • 家园 郑渊洁抓住枪口

          已经有夺枪嫌疑了,碰到个愣头青点的,手指头一哆嗦,直接就开膛了。

          郑渊洁其实也就一过气儿童作家,搁在早二十年,作为小朋友的我们大概还能认出童话大王郑渊洁叔叔(皮皮鲁和鲁西西是不是郑渊洁写的?)

          搁在现在,郑渊洁走在马路上,也就一脑满肠肥,长得绝对不给人好感的秃头肥男,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

          郑渊洁应该给银行写封感谢信,他们的押运员虽然火爆,但电光火石间的控制力还是很强的

      • 家园 郑渊洁真牛

        真碰上一个二杆子的押钞员,就完蛋了。

      • 家园 为什么不打死这厮呢,打死小老百姓没人真正管的
      • 家园 他也就是在北京,以前东北也发生过运钞员打死人的事
        • 家园 北京貌似96年鹿宪洲被击毙以后就没出过大的银行劫案

          东北那边后来发生过爆炸抢运钞车的,押钞员可能也警惕性高点。

        • 家园 打死人的保安

          才判了三年,还缓刑两年,等于没判。

          • 家园 你说的这个可能是两年前沈阳建行的一件案子吧

            才判了三年,还缓刑两年,等于没判。
            死者是一个包工头,先是和银行大堂里的一个押运员吵闹,结果外面一个押运员听见动静进来,把这个包工头爆了头。

            这件事情当时我就说,最倒霉的不是这个死者,而是这个开枪的押运员。因为他根本没有参与争执,推门进来直接枪就响了,最大的可能就是因为紧张误伤。记得这个押运员用的是长枪,没有举起来,而死者是被爆头的,就是说很有可能当时押运员枪是跨在肩上,枪口四十五度向上~~~

            后来这件事情也没动静了,没看到判决书,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判的,如果确实是判三缓二,说明这个开枪的押运员责任确实不大。

            • 家园 不知道怎么审判的

              保安在情况没有明确的时候开枪,起码应该是个过失杀人吧。不过苦主没有闹,说明给了不少钱。

              • 家园 这个案子的细节我现在记不清了

                但当时争论的时候是仔细推敲过的。

                具体的报道网上应该还能找到,我记得是先是死者和在大堂里的押运员吵,押运员不许死者通过,死者硬是要走,押运员说,你再过来毙了你。死者还是不信邪,押运员叫了一声“来人”,在外面的押运员进来,一枪把死者爆头了。

                大概情况是这样,但疑点就在于这个押运员开枪动作太快了。

                给我的感觉完全是下意识的开枪,一般如果判断情况不是特别危急,又无怨无仇地,押运员再怎么牛逼,或者如一些人说的什么“特权意识”,也没道理一个不相干的人,一进门二话不说直接搂火的。

                所以我的判断是大堂里吵架的押运员,最后叫一声“来人”的时候,这声叫的大概特别扭曲,以至于外面的这个押运人以为真的发生重大情况,出于高度紧张状态,正好那个死者也牛逼哄哄往外闯,正闯在枪口上。

                而且从动作细节上分析,当时有人说押运员是“端起枪来一枪”,我认为是不太可能的。一种可能是押运员已经把枪端起处于瞄准姿势,这个时候他的视野是很小的,恰好碰上死者一团身影闯过来,手指一抖一枪就打出去了,否则不太可能正好打在头上。

                另外一种可能也很大,

                  押运员小金对此有异议:“就我使用枪支的经验来说,开枪的押运员并非是瞄准死者头部开枪,而是要鸣枪。因为我们的枪是无法瞄准的。开枪的姿势是右手握枪紧贴身体右侧胯部,左手握前手柄平端,按照这种姿势来说是打不到死者头部的,打到死者头部唯一的可能就是枪口斜上呈鸣枪姿势。”

                这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所以我说真正倒霉的不是死者,死者某种意义上说是咎由自取;那个开枪的押运员才倒霉,吵架的又不是他,听见同伴“呼救”进来,在高度紧张中开了一枪,摊上了这桩莫名其妙的人命官司。

                从后来判的结果看,应该对他的认定不是很严重,因为我记得最早好像是按照故意杀人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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