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非诚勿扰男生攻略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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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说说我为什么要提倡新道德。

                    坏女人也是这样。当婊子就当,这个社会就是这么个现状,没有个人能够扭转这种社会环境,但是别当了婊子还非得辩解这是新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逃避道德价值观的衡量是因为这种人害怕道德。这种辩解说好听的是在建立新的社会道德标准,实质上是在摧毁社会道德。我所反感的不是婊子,而是这种黑白颠倒的是非观善恶观,我不接受摧毁社会道德的行为,特别不能接受这种摧毁社会道德的公众行为~~~却辩解为“标准不同”,

                    当时看到你这话的时候,只是觉得不对劲。但是没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后来想就此写个主帖,但一直没有成行。就先在这里回一下吧。不知是不是迟到得太多了。

                    当您说这些话的时候,恐怕没有想到另一类人的心态。现代人,对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了,对情感和性也是一样。但是美女俊男只能是少数人。不可能人人享有。追求所谓美女,所谓情场坏小子,富人或公子哥的成率肯定比一般老实人高。这在人类的多数时代恐怕都是如此。但这并不是说老实人就没有欲望。所谓AV,受众主要是宅男。也就是喜欢呆家里,没有女友的一群人。对于这些人而言,我们应该板起脸来教训他说“你找不到女朋友就应该洁身自好”吗?我想这些人恐怕都会问一句“凭什么?”

                    对于结婚成家的人也一样。他的一生已经定了型。跑车、美女这些事情早已经与他无缘,那恐怕只是早年间的一个梦想,接下去,也就只能多想想生活中的好处,然后了此一生了。

                    无论对于上述哪种人,如果他们想体验一下美女的话,所谓妓女是满足他们梦想的唯一选择。

                    为什么我不觉得妓女这个职业是可耻的,就在于此。与情人相比,她们恐怕更没有想要“撬位”的动机,对于家庭而言,是相对安全的。也可能是那些找不到情人的老实人的唯一选择。

                    但是现在跳出一个人来指着他骂“你丫的嫖妓,你结婚了,你知道吗?”“啥,只是想体验下美女,没想离婚?你想娶美女,你当初干啥去了?你赚个几百万不就都有了?你没娶上,这辈子就只能认了。”

                    这个指责对不对呢?我没法说对与不对。你相信它,就会认为这是对的。否则,谁说对,你不认也白搭。

                    咱们还是拿社会道德的变迁来讲事。现代社会里,电视上,大街上净是美女广告。电影大片里也少不了美女现身,床上镜头啥的。这样一个世界,就把男人欣赏女人的标准给带高了。要是换作古代,女人都呆在阁房里,天下的女人就没见过几个。能娶上个媳妇得很是满意了。就这样,古代嫖妓也是合法的。所以说,从最低标准上讲,我主张现代社会性工作合法化,我觉得不为过。

                    至于说用新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为自己辩护。

                    如果从老实人的角度来看,我一生本本份份,就是看个A片,就不道德了。就是去嫖妓了,就不道德了。可是花心大少也好,贪官也罢,这些平时在老实人眼里不怎么样的人,个个身边美女不断。想想自己当初如果不那么老实,恐怕落不到今天的地步。上面那些人虽然也被人指责,但从来纵横驰骋,游韧有余,惹得人们好生艳羡。如此,情何以堪嘛!——如此,老实人只好发誓,下辈子不做老实人了。

                    所以说,我认为,一个道德准则,要想规范了多数人。就不能不考虑到人的欲望。如果人的欲望不能在正常渠道得到满足,而只能变坏之后才能满足的话,人有什么理由不去变坏呢?所以,在不伤害到他人的前提下,满足自己的欲望,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对。看AV绝对就属这一类。至于婚外性或婚前性,是否伤害了对方,完全在于自己的另一伴对这件事情是什么态度。在古代,婚前失贞那绝对是天大的事。而在现代社会,要求处女的程度已经远不如过去了。这就是人的态度在变化,也就是出现了新道德。

                    老实人是看重社会秩序的。也是看重名分的。如此才会提出确立新道德的要求。如果不看重道德,直接去做就是了,还管什么呢?所以,这种心态和您提到的什么不承认自己坏,是两码事。

                    而树立新道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把一部分人洗白出来,以便其他道德能对他继续起作用。

                    有人在研究张居正的时候说,后人指责的张居正的生活文活腐化等等,多发生在夺情事件之后,因为张居正没回家守孝,结果被朝中大臣骂得简直不是人了。经历如此之后,张先生觉得既然如此,那么其他节操也就没必要那么看重了。

                    还有一部分人,把嫖妓、AV这类涉及性的事看得很重。总觉得,如果这都干了,别的什么坏事干不出来?

                    其实,这还是一种道德观的作用,而不是行为本身的作用:

                    一个道德,在你心中占的重量越大,你越不愿突破它。如果突破了,的确可能对别的都不在乎了。这就如同上面说的张居正的例子差不多。我虽然认为婚前守贞是没意义的(意义主要是保证孩子生父可以确定,以维持父系社会的家庭私有制的传承),但如果一个古代女子突破了这个,我的确要好好审视一下,她是道德败坏,还是另有奇异的异人。但换到现代社会,因为不再把这东西视作一条绝对的道德底线了。所以用来检验一个女人是不是好女人,也检验不了了。如果当年有人认为女人不讲处女了,就会亡天下。那么他会看到,今天也没看见野兽食人之类“亡天下”的惨状。

                    关键词(Tags): #新道德
                  • 家园 明白了。但我是不相信绝对化的社会道德观的

                    明白了。但我是不相信绝对化的社会道德观的。要是有绝对的道德观,女人们就应该养在闺房里不出来,男人就会理所当然地娶小妾了。父母们也可以理所当然地包办子女的婚姻了。这点我就不想多说了。

                    关键词(Tags): #道德
        • 家园 抬个扛, 保持必要的尊重是应该的.

          “思想本身无所谓对错。 保持必要的尊重是应该的.”

          以此为标准,评论中“拜金女贱” “疯狂媒体更贱” 之类的话就显得“无聊”了。 直说“作者我不认同”,就行了。

          只是以此为标准,无法说此评论将拜金的女人比成小姐有什么不高尚。 因为依据同样的标准,小姐只是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方式而已,无所谓对错, 保持必要的尊重是应该的。 在评论中并无直言“小姐下贱“的前提下,将拜金女比作小姐,与将拜金女比作教授,并无本质不同。 只有类比是否准确的问题,不存在是否高尚的问题。

          站在道德高地,是人维护自身利益,感受的自然要求。 只是各人的道德不一样。 自己支持的道德观不占上风时,说“我不认同“ 显得有风度; 说“你下贱“ 则是气急败坏,嗯~,或嫉恶如仇;“老拳相向”则既失格又违法。

          思想上的差异,用思想方式解决。 以此为原则的话,解决道德观的冲突,和风细雨固然好,刻薄挖苦也无不可。 憋屈苦闷之下,说不赢,斗不过了,动起粗来。 咱们虽不认同,情理也可理解。

          物不平则鸣。人家认同的道德观不占上风,肚子里总是憋气的。 憋得多了总是要发泄出来。 别人花钱买了电视机是找乐子的,不是换台玩的。让人看不顺眼躲远的或许可以,但总不成看社会不顺眼就自杀去?

          总之要保留别人动用自己的力量改变现有社会秩序、观念的权利。只要手段合法,那么就你嘴来,我舌去,拳来则腿往。 叫别人顾念风度别来惹你,既不可能,也没那个道理。 谁叫你的道德观“泛滥”得让我生气呢。 惹毛了连上面所列的各原则也不认你的, 所有码的字都成废屁。

          • 家园 嗯,这位是个诡辩高手,多读无益,易导致脑抽筋,慎入
          • 家园 话语的原义要在作者的话语体系中探求,而不是读者的体系中

            抬个扛, 保持必要的尊重是应该的.“思想本身无所谓对错。 保持必要的尊重是应该的.”

            只是以此为标准,无法说此评论将拜金的女人比成小姐有什么不高尚。 因为依据同样的标准,小姐只是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方式而已,无所谓对错……在评论中并无直言“小姐下贱“的前提下,将拜金女比作小姐,与将拜金女比作教授,并无本质不同。

            诡辩。从那篇文章的内容,可以读出对拜金女和小姐的鄙视。在作者的评论体系中,那个语句符号代表什么,一望可知。话语的原义要在作者的话语体系中探求,而不是读者的体系中。

            关键词(Tags): #诡辩
          • 家园 我对小姐没有特殊的看法,但是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遵守现行的法律应该的.

            我可以不喜欢某些法律,但是,我首先不能违背它.

            小姐,这个职业从道德上该如何评价,我不大清楚.不过呢,就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似乎是违法行为。

            抛来有争议的道德标准,从法律意义上看,把某位合法公民比成某种违法职业的从业者,这多少带有辱骂的意味。

            你说的意思我能理解,我只是觉得,还是那句话,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

            对一个道德斗士来说,用辱骂来卫道,能不能算是件比较无聊的事呢?

            • 家园 公民对于恶法,没有遵守的义务。

              我对小姐没有特殊的看法,但是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遵守现行的法律应该的.

              我可以不喜欢某些法律,但是,我首先不能违背它.

              我恰恰认为,对于恶法,公民是没有遵守的义务的。我们选择遵守,不是因为义务,而是惧怕处罚,对于民主和法治的国家,选择遵守,是尊重民主程序而已,但不是对这部实体法本身尊重。

              一些国家实行过种族隔离。对于这种恶法,公民就没有什么遵守的义务。

              关键词(Tags): #恶法
              • 家园 公民为什么遵守法律

                这从法理学的角度有多重解释,你的回复中包含了其中的两种。

                不过,我觉得这个问题没什么讨论的必要。一来很麻烦,二来也过于偏离主题,三来就我个人来说,我不会为小姐去对抗法律。这本身也是从我个人利益的权衡出发。

            • 家园 不用那么谨慎,我不是下政治正确的套。

              不用那么谨慎,我不是下政治正确的套。 我个人对小姐是有看法的。 虽然不到“下贱“的程度,却肯定是明确地不赞同,没什么不清楚的。 而对小姐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毫无疑问支持的。

              个人对道德的看法是,有些道德观就象吃蛋要敲大头还是小头一样无伤大雅。有些道德观,从根本上说,是用来维护特定的利益和秩序的。围绕道德观的斗争手段也必然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可能在长期的斗争中会形成一定的斗争规范,如“辱骂和恐吓不是战斗“, ”声音大的影响力大“。 但对这些规范是否存在广泛认同,本身就是很成问题的。

              在道德冲突中,重要的是了解对方通过道德观表达的利益诉求,从而给以合理回应。 如果关注放在斗争规范上,强调道德观的多样性,进而呼吁大家谨守自己的道德观,不要过多对他人进行道德指责。 那么不免会忽视了推动德观冲突的利益冲突。 如果根本的利益问题得不到关注和道德层面上的解决,那么不同道德观的和平共处和理性的斗争规范也不可能大范围存在。

              具体到《非诚勿扰》这个节目。 曾子航的评论固然没说到点上。 这却不代表《非诚勿扰》体现出来的冲突的道德观,可以在道德观多样化的原则下和平共处。 社会经济活动已经分出了尊卑。人们确立特定的道德观来掩盖、缓和矛盾。 如果放弃维护这类特定的道德观,而推行道德观无对错、皆平等。那么与之冲突的道德观很可能在客观的尊卑实力对比推动下,占据统治地位。 这难道是说,要理性认识现实,不屑于缓和冲突的努力?

              从节目中表现出来的道德观冲突方式来看。 所谓的“辱骂和恐吓不是战斗“虽然正确,却根本不现实存在于这类冲突中。 尊观与卑观,谁也没见得客气了。 确确实实的“嘲讽就是战斗,辱骂代表我的愤怒“。 这让我不禁怀疑推行斗争规范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

              归根到底,道德观的多样化和平共处原则不过是从尊卑有别秩序中,抽掉了尊可灭卑的成分,代之以尊可隔离卑,尊可操控卑的新秩序而已。 对这样的一个秩序,反抗如果仅仅以辱骂和恐吓的形式出现,已经让人觉得一切尽在掌控之中了。 对不同的道德观,是一笑置之,还是选择性支持,直至发起道德攻击,我还是要想一想的。

              • 家园 道德观有对错。

                如果放弃维护这类特定的道德观,而推行道德观无对错、皆平等。
                道德观有对错。只是对错的裁定可以有很多标准。只有那些被大众认为有必要,并且可操作的东西,才会由大众设定一个统一的裁定标准,就是法律。但是,即使是法律,也只能裁定人的行为。每个个人完全可以从各种角度反对这种裁定标准。

                关键词(Tags): #道德观
              • 家园 我赞成你的观点

                道德和利益的共生本身不是个秘密,只是大家都会装着没看见。

                这种没看见习惯的养成是源于前现代社会。

                而进入现代社会的必然伴随的旧道德的解体。这也就是所谓“上帝死了”。

                但“上帝死了”并不等于道德的消亡,事实上,这只是旧道德向新道德演进的一个标志。而随着现代社会发展进程,新的道德训诫同样也在形成,而且与旧道德训诫相比可能更为严厉,对人的禁锢在某种程度上更加严厉。

                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如同有看守的监狱,做为犯人的群众,从道德训诫的意义上来说是处于一个地位。自然可以根据看守的习惯,形成某种无需言明的攻守同盟。

                而现代社会的道德如同没有看守的监狱,福柯使用过这样的隐喻。这样监狱对人来说有两个影响,一是内在的,在内心中人类需要某种确定性的事物引为规范,而当身处在没有看守的监狱中时,他很难习惯看守的不存在,而总以为有个隐形的看守在注意着自己,从而自己给自己找来种种戒律。二来外在呢,没有看守,并不等于没有牢头狱霸。而成为牢头狱霸当然能获得利益。

                而正如你所说,在道德的言说上,手段即目的。道德本身并不是如数学般存在严谨的演算过程。而更像是谎话重复一千遍就成为真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甚至可以大胆一些,认为所有的道德皆是谎言,只是这些谎言是我们一日不可稍离的。

                五毛和美分从来就不是问题,我们所有所有的人,不是五毛,不是美分,就是打酱油。

                就这次讨论来说,我又何爱于马诺,马伊咪,说实话,就我老婆一个女人就已经够折腾我的了。与其说为她们不如说是为自己。我的意思相必你也能理解。

                除此之外,我多多少少有些打抱不平的意味。一群男人欺负一个女孩,有意思吗?这部分算是我忙了几个月,突然闲下来有点无聊吧。

                • 家园 道德就是谎言?

                  你可真够彻底虚无主义四大皆空的。既然如此看破世情人性又不知为了那些拜金欲女码了这么多字算哪门子的道德标准?或者你根本不是在为她们做道德辩护,而是利益一致价值趋同了。又或者跟那些职业讼棍一样,是出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在婚姻上对金钱诛求无已一向就是不仅对个人伤害极大,同时也是对整体的社会伤害极大。像现在的剩男剩女,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调难道不是即使严重的个人问题又是严重的社会危机?在婚姻上女方对男方在金钱上挑剔不可取,男方对女方的挑剔也是不可取的且不说什么更不可取。印度的风俗一向就是要女方出高额的嫁妆造成了无数火烧新娘的悲剧,不知道夹报纸说怪话的你站在道德多元众生平等的立场上又如何就印度特殊风俗男女平等人人有罪一番?

                  像非诚勿扰这种垃圾节目根本不看,有空还不如去网络上的情感类论坛去扫描,节约时间精力,信息量大失真度少。不过挂着非诚勿扰好歹还是相亲节目,好像还不是卖淫节目吧?直接把婚姻爱情跟物质享受挂钩,老实说这些拜金欲女还不如妓女来的光明磊落敬业修身,那些妓女们好歹还是明码实价产权明晰钱货两清毫无纠葛。一个人要是摆出了一幅公共痰盂的形象,就不要埋怨别人不献花光吐痰。

                  至于是不是个女痰盂,有可以强调的必要吗?一群男人欺负一个女孩按照你那种齐生死一寿疡无是非没对错的道德观跟一群男人欺负一个男人有什么区别吗?

                  • 家园 码这么多字的目的,我此前已经说了

                    虽然我对别人很少做诛心式推测。但是,我倒不介意别人这样对我。既然你垂问。我觉得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道德是谎言这个观点,在我个人看来比较认同,只不过我觉得谎言也没什么不好,在我看来,只是用在何处罢了,有些谎言或称道德可以活人,有些道德或称谎言可以杀人,当然如果在你心里对谎言一词已经有了明确的价值判断,就另当别论好了。

                    马诺是吧,我对她没什么感觉,既不觉得她长得漂亮,也不觉得她的言论得到我的认同。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她觉得宝马能给她带来的快乐,胜过爱情给她快乐。这有什么错了,她就没有这个选择的权力吗?当然别人也有批评她的权力。

                    如果说有人一定要规定,一种快乐胜过另一种快乐,一种满足胜过另一种满足。我个人强烈要求,这个规定由我来做,其实我最乐意干这个事了。干这事的充实感,胜过10部宝马。

                    从现实利益的角度来说,我和马诺似乎真没什么一致的地方,我天天骑电动车上下班,顺便接送老婆,唯一的希望就是电动车能有个棚,这样冬天开起来不是那么冷,下雨天也不用等公交车。每个人对生活质量的定义不同,可能马诺的要求高一点,宝马,确实让人觉得很夸张,其实吧,宝马也分几系的是吧,据说中产阶级现在都觉得宝马有点俗了。这么说起来,马诺也算不上什么富人,最多想过点富裕的生活。当然马诺也没偷没抢,甚至也没听说她当小三,也没听说她伤害了谁。

                    是啊,人该守本分,比如像我,简直就是这个社会的道德楷模,哦,对了楷模还称不上,最好骑车或是走路更好,这么说起来,我和马诺倒还真有价值趋同的部分哦,比如说我吃鱼爱吃鱼肚,吃肉爱吃瘦肉,下电驴用迅雷,要是用狠斗私字一闪念来说,我虽说算不得穷奢极欲,但离危险的悬崖也不过一步之遥。

                    是啊,整个社会的风气都让马诺和我带坏了,其实我还不如马诺,她想要宝马还直接说了,我用迅雷还时常觉得内心有愧,读了几本书,好的没学到,光学虚伪了。

                    但是啊但是,该声辩还是声辩一下,我可从没叫人和法律对抗,马诺怎样我不知道,但至少明面上没说,而我,标准的顺民,除了用盗版的事……从没让人,别说犯法了,违法都最好少干。烧新娘,这算是犯法的事吧?我觉得既然是讨论,最好有条线,我想这条线,就是法律。再说也不好这么类比的,让农民出去打工,和让人去富士康跳楼是两回事。估计我是让你怒了,不然,这里的逻辑也不至于乱成这样。

                    说到哪儿了?哦,对,婚姻,婚姻是要讲感情啊。但感情从来也不是不证自明的,如果说马诺嫁给一个宝马男,那又如何确定马诺就不爱宝马男呢?男人的成功本来就能让女人爱慕,这没什么奇怪的。

                    再说吧,穷,是很麻烦,但是呢,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爱到天崩地裂的程度,首先该想到的是去挣一辆宝马给女人。对,是很难挣。但再难也比骂女人拜金比较好,这样除了显得自己无能,也很没品。我个人以为,男人嘛,输了就该认,不是自己的,就让人家走好了。

                    还是那句话,女人或男人爱钱,和妓女,鸭子,是不同的。不同的地方就在法律,这一点上和你赞赏不赞赏,应该没什么关系。你一定要把合法的爱好,比成违法的勾当,这该算是骂人了吧?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的什么道,你可以喜欢,也可以不喜欢。但最好别过法律的线,否则就没法说了。

                    最后,好吧,我承认我错了,不过这个错和你说的有点不同,从男女平等的观点来说,男人欺负女人,似乎旁观的男人表示义愤也是种男权观念。至于说男人欺负男人,哦,对,我是在欺负曾先生没法回嘴。也是我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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