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漫谈打黒与法制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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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漫谈打黒与法制

    印象中,打黑最开始是警察为农民工讨工钱。本来,按照法制社会,商家就应该给农民工付工钱。中国拖欠工资的案例不少,农民工吿到法庭要工钱的也有,但是,更多的时候是农民工没有走法律程序,因为有法律成本,要费时费钱,农民工没有这方面精力去。2008年东莞许多厂商弃厂而讨,赖掉许多工钱都是政府代为支付。这种现象可以说是法制不健全,也可以说是法制无能无力。人家跑到国外了,工钱怎么追?有法律程序追回来吗?赖昌星被加拿大庇护多年,天天鼓吹法制的西方国家根本不和中国法制配合。

    实际上,美国如今的法律成本如此之高,法律早就是富人的法律,而不是穷人的法律。农民工讨工钱怎么讨?要正当程序?正当程序还没走完,农民工已经破产了。所以才有了重庆警察为农民工讨工钱的没有法制不走正当程序的事情发生,这是打黑的正义性。

    当法律成本增加到美国这种水平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现象,正当程序保证富人不会被冤枉,但难免使得许多白领犯罪逍遥法外,OJ辛普森案就是一例。OJ辛普森杀人证据确凿,但是,由于正当程序那些证据都不能用于法庭作证。OJ辛普森案是美国路人皆知的枉法杀人案,凶犯逍遥法外不说,而且还冠冕堂皇的继续出入上流社会。相反,穷人被冤枉的冤案多,但穷人绝对逃不了法网。对,这种社会很安全,如【卖柑者言】所说,小偷小盗都被杜绝了,而大偷大盗可以冠冕堂皇的进行,富人即便逃不了法网,在监狱里依然可享受上流社会生活。美国这种法制对富人根本就没有约束力。华尔街有人因为滥发房贷入狱吗?导致全球2008金融危机的人有被起诉疏忽罪入狱吗?他们也没有按照法制社会欠钱倒闭?没有。他们还得到政府救助。

    有一次,我的房东要把房租增加超过政府正常额度,其理由是更换了一个新的锅炉,做为房东“投资”可以把投资额换为房租增加。但是,我租房的时候热水供应就在合同之内,更新锅炉应该用的是以前锅炉折旧费,而不是新投资。这个浅显的道理,被房东雇佣律师强词夺理。房东通知所有的房客一起出庭,显然大多数房客都要上班,几十户房客只有三个到会。房东律师有备而来,而房客虽然预先得到通知,但不值得请律师,律师费1小时300块,不如多交点房租省事。辩论中法官肯定也明白我的辩论有道理,但是,由于律师懂法庭程序,最终是房东律师获胜。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律师和法官狼狈为奸侵害房客利益的事情。当然,我还可以上诉,但上诉表格也得付费获取。这我就领略了西方的法制了:保护有钱人侵害穷人利益。

    当2008年许多厂商欠工钱而逃,没听到有人呼吁法制,也没有听到有人说政府出资付给农民工厂商欠的工资是违法法制侵害纳税人利益,因为比较农民工等米下锅,等不了那么长的正当程序。OJ辛普森案据说是现代文明的普世原则的彰显:程序正义高于事实正义。政府替农民工不但违法法制,而且还违法程序正义,按照“普世原则”,应该通过正常程序让逃走的厂商给农民工付工钱。赖昌星官司在加拿大打了多少年?十多年。富人十多年无收入光开销可以活,穷人能耗十多年正当程序吗?

    当法律成本高到美国水平的时候,富人不会被法律冤枉,因为有正当程序,富人只会被任其逍遥法外;穷人不会被任其逍遥法外,只会被冤枉,因为穷人无法负担正当程序的成本。

    警察不经法院裁决为农民工讨工资,被一些人说不是法制社会。我想,我理解为什么重庆人赞同打黑,而有钱人则反对,认为没有正当程序。

    唵啊吽:王立军打击犯罪团伙与中国政治改革拉美化的风险

    通宝推:邻居大哥,高粱,履虎尾,鳕鱼邪恶,南京老萝卜,夜如何其,河江河,篷舟,俺本懒人,马哥,月下,隔路山贼,zen,神仙驴,雪之駅,桥上,愚弟,土八路,
    • 家园 好文有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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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富人耗得起,穷人等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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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富人的犯罪成本太低了,越有钱,违法代价应该越大

      为了提高富人的道德水平,在富人违纪的时候应该有额外的惩罚。

      譬如车辆违章罚款,普通车罚200,高级车罚500,豪华车罚2000

      如果罚款都一视同仁,对于富人来说罚款不痛不痒的,当然容易违章

      这样的方法可以推广到其他方面。

      这样,越是大企业,越是有钱人,违法犯纪的代价越大,自然而然的就能减少违法犯纪,进一步提高社会道德水平。

      虽然大企业、有钱人能够仗势欺人,但是一旦追究责任时付出的代价也大。

      即使他们通过社会关系可能避免法律责任,但是使用社会关系的成本也会增加

      通宝推:唵啊吽,
      • 家园 不是很同意您的看法

        这是给公民分成了三六九等,本质上和明朝商人不能穿绫罗的规定毫无区别,是社会的倒退。

        在中国现在的环境下,如此限制富人,一定会大量出现碰瓷的行为,这难道不是在助长不劳而获的风气么

      • 家园 赞同你,但事实上资本控制的舆论一定会大跳特跳——这不公平
      • 家园 道理非常对,也很理想,但操作完全不可能!

        有多少钱算富呢?如何在执法时即刻得知,不用进行特别甚至专门的调查?如果调查又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此外,调查一定要有成本的,这个成本由谁出,现在中国的警力是很不够的,按万人比,中国警力只有大约还不到美国的1/4,香港的1/5。如果警力用来调查富人财富,就会导致其他方面的警力减少。

        调查完了之后,如果要严格并合理,就一定要按财富多少分门别类,比方说100万一个等级。但一进入执法,问题又来了。某人999.99万,另一人100.001万,如何惩罚;惩罚之后这些人就会指控、上诉。

        为避免这些麻烦,因此这个权力也许就不能管的太严,就由警察或执法者现场看着来。但,那样的结果就一定会是执法腐败。最后的结果很可能还是一样的,富人并没受到额外的处罚--却又把执法者还都腐败了。

        还有富人同样也可能是特定意义上的穷人——几乎只有富人因资金周转不过来而破产跳楼自杀的,几乎没有穷人。

        世界上有许多事都是理论上很对,但就是没法真正付诸实施,实现理论上的好效果。因此考虑问题时更要考虑能否操作,不能仅仅考虑是否理想,要力求以简单规则对付复杂世界。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有些人号称要坚持程序正义的时候,其实他们更想把程序复杂化,用这种复杂的程序来掩饰实际结果的不正义,来腐败。在这种复杂的程序面前,没钱的人是斗不过有钱人的,不仅没钱,甚至你说也说不过他。

        这些分析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警惕那些打着程序正义的幌子、过于复杂让人眼花缭乱的程序。一定要知道我们当然需要程序,需要一个从直觉上就能判断的简单公道的程序,但千万不要以为有什么单独的与实体正义完全无关的程序正义,所有的程序无论你是否号称正义如果最后结果是让无辜者受罚,有罪者脱罪,或其他的重大不公,那么这就既是实质不正义也是程序不正义,程序是否正义无法单独存在,它在很大程度上同实体正义联系,尽管并非有实体正义其程序就是正义的,但未能实现实体正义的程序不可能是公正的。

        • 家园 谢啦!所谓程序正义

          基本就是蒙事的,可笑许多人视之为宝,为利益集团和个人鸣锣开道。其实民主也是达到正义的“一个”程序,现在却被包装成正义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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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其实我觉得,中国古代就已经有程序正义了

            至少到了明朝清朝,按正规程序杀个人都得要皇帝亲自批。好人被杀的照样不少,坏人照样逍遥法外。

        • 家园 但是,在索赔案中,同样的案例,富人总是得到更多索赔

          但是,在罚款案中富人和穷人被罚的一样,这和索赔案不对称。

          比如说,同样是肢体损伤,富人索赔往往是类似损伤穷人的许多倍。

        • 家园 程序正义,已经被中国右派精英宣布为屁

          批评贺卫方 一会号称程序正义,一会又弃之如敝屣。

          冼岩:政治流氓贺卫方

          2011年4月12日,贺卫方发表《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以“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的名义,批评重庆“打黑除恶”有违司法程序,俨然成了程序正义的化身;2011年7月,针对民情激愤的云南李昌奎奸杀案,贺卫方微博却称:虽然认为判决有误,但岀于维护司法独立,防止反复无常,建议不再改判,“虽有抗诉等审监程序,仍以维持滇高院终审判决效力为宜”——总而言之,就是不得改判;哪怕你冤死,也要维护“法治权威”。此时,贺对所谓程序和法治的痴迷,似乎已经深入骨髓,以至于同为法律人的何兵也指责他:“不是维护司法独立,而是维护司法独裁。”

          如果能够像这样一直板着脸,装圣人倒也不错,前提是你要能够始终如一,包括愿意为此承受一定的利益损失和牺牲——圣人就是这么来的,甘地、马丁路德,无不如是。然而,贺卫方显然不是这类人。与其说他不愿意承受损失,不如说他心中有比之法治和程序正义更重要的目标。于是,2012年,人们突然看到了贺卫方的另一副面孔:当有人指出对重庆的处理不符合程序时,贺的回答竟然是“结果难道不好吗?”——把他曾经大声咋呼的“法治”、“程序正义”,一下子都扔到爪洼国去了;所谓“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也忽然不再是“理想”了。只有打倒重庆的某个人,才是唯一的重要。为了这个目的,其他一切都可以放弃和改变,包括作为他立身之基的法治和程序正义。

          这就暴露了,什么才是贺卫方内心的真正坚持。他的目标非法律而是政治,也就是西山会议上所说的“心照不宣”。平常“宣”出来的法治、民主和程序正义,只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采用的手段。当手段有利于目标实现时,当然要大举特举,一直举到高大得让人家看不到它后面真正的目标;当手段不利甚至有碍于目标的实现时,则弃之若蔽,不管此前自己曾经怎样地、似乎饱含深情地高举过它,赞美过它。

          这种行径,如果放在男女感情上,就叫始乱终弃。贺卫方对法治和程序正义的“始乱”,一方面是为了西山会议上所说的真正“心中那一份理想”,另一方面则是从现实和职业身份出发,为了建构一种法律人的特权秩序——这种特权,既是“法律人”的,也是能够以权、钱、势与“法律人”进行利益交换的那部分人的。李庄案就是明显例证。

          现在“终弃”,则是因为程序在此时此点上,已经成了他通向最高目标的障碍。贺卫方在将程序正义弃之于一旁时所表现出的那种理所当然和义无反顾,让人不能不觉得,他是一个始乱终弃的高手——他当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流氓,或许只能称之为“政治流氓”。

          王希哲评论:“普世价值”已经被中国右派精英宣布为破产

          “普世价值”已经被中国右派精英宣布为破产(也作为冼岩:政治流氓贺卫方一文按语)

          王希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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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派们兴高采烈,拥戴一夜成了他们的“中共中央”原封不动地开动他们昨天咒骂的全套的专制机器去镇压、钳制中国左派。他们拒绝现在再去高唱什么“普世价值”,他们幸灾乐祸地说:不能对左派有任何“普世价值”,因为他们是敌人,这些敌人过去不承认“普世价值”,所以今天就不能给他们“普世价值”。

          这些中国右派及其精英们就等于宣布了自己的“普世价值”的破产。

          普世价值之所以是“普世”的,其价值,恰在于它不仅“普世”于自己,更能够普世与自己的敌人!恰在于它不仅“普世”于承认普世价值的人们,更能够普世与不承认普世价值的人们!这才显出它真的“普世”。如果一个被宣称为“普世”的价值,仅能普世于自己,不能普世于敌人,仅能普世于承认普世价值的人们,不能普世于不承认普世价值的人们,那就根本没有所谓“普世价值”,也就当然等于宣告了“普世价值”的破产!也就等于宣告了那些曾经高唱普世价值今天却对胡温中央的法西斯专制作为大唱赞歌的人们,是一群货真价实的骗子。

          中国反共右派,口喊“普世价值”,实际完全是反过来的阶级战争和阶级专政主义者。列宁主义-毛泽东主义过去的错误根源,以为实现人民的“民主”理想,必须消灭“反动的”阶级,通过阶级战争和阶级专政扫除了社会“进步”的障碍才能实现。他们没有能够明白,植根于社会特定经济条件的阶级,是不可能消灭的。企图以阶级战争和阶级专政来消灭社会上层阶级实现某种“进步的理想”,结果,只能给全社会各阶级都带来普遍专制的痛苦。它不是列宁-毛泽东个人的错误,实际上,它是人类对自己的发展方式的历史认识过程必然阶段的错误。中国左派的主流,现在已经能够懂得了列宁主义-毛泽东主义过去的错误,已经不再主张阶级战争和阶级专政,相反,被右派视为左派代表人物的薄熙来,无论在大连、重庆的施政,强调的都是各阶级和谐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其他左派代表人物大体也是这样。

          但现在中国的问题是反过来,右派极端地仇视左派,他们也抱了一套他们自己理解的“普世”民主的理想,他们也以为,要实现他们的“普世”民主的理想,就必须先消灭“反动的”阶级,扫除实现他们理想的“障碍”。左派(所谓“毛左”)及其代表人物,便是他们眼里的“反动势力”和“障碍”,是“脑残”,必须先行“扫除”。因此,他们的政治方针和今天的行为,表明了他们实际还是一群反过来的阶级战争和阶级专政主义者,是反过来的列宁主义-毛泽东主义者(其实他们真的大多都是早年接受了列宁主义-毛泽东主义阶级革命教育今天转向以同样思想武器反列反毛的),他们的“普世价值”完全是虚伪;他们反向的列宁主义–毛泽东主义才是真实的!自己受压迫的时候是“普世价值”主义者,一有机会压迫别人的时候,立即就是了反向的列宁主义-毛泽东主义者。他们所要的“民主”,已经证实完全是右派专政。他们犯了列宁-毛泽东一样的错误,同样地不明白,植根于社会特定经济条件的阶级,是不可能消灭的。因此,代表中国基层广大人民群众阶级利益的中国左翼、左派及其代表人物,是不可能被消灭的,是不可能被当“障碍”“扫除”的,在新“三座大山”压迫下的中国基层民众反对全面私有化,反对全面无节制资本主义化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要求,是极其顽强的,左派一定会产生,是杀不绝,压不倒的,其代表人物将是不断涌现的,杀了一个薄熙来,将有成百成千成万的“薄熙来”出来。传统的反共右派以为今天终于找到了他们的“中央”代理人胡温,“理想”情景突然就在眼前,于是欢呼拥戴,抛开了“普世价值”的伪装,赤裸裸主张对左派实行法西斯右派专政,支持对左派封网封口抓人,甚至呼吁杀人灭族“立威”,结果,不会实现他们的右派专政“理想”,极端地倒行逆施下去,只可能又是一场阶级的战争,中国的灾难。

          右派应该明白,“障碍”是相互的。左派是实现你的理想的“障碍”,你们右派,同样是左派实现理想的“障碍”。大家都坚信自己的理想代表了“进步”,人家都是“反动”的。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就去“扫除”别人,不承认别人平等的存在权利,无论左右,都是一样的专制主义,都是违背社会自然规律的。人们走路,摩擦力也是一种“障碍”,你要扫除它,没有了“障碍”,你能走稳路么?甚至你还能走路么?中国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左右两派,都应该用这样的眼光,看待对方“障碍”的性质,承认对方的“障碍”作为社会利益平衡调节和制约机制的积极功能。没有了这种“障碍”和制约,社会必定滑向或左或右的极端和腐败。中外的近代史已经无数次地证明。如果你认为对方“障碍”的存在,使你的“理想”不能明天马上实现,正说明了社会条件还未能成熟到使这“理想”能够明天实现。你急什么呢?在平等承认对方存在权利,相互尊重而又相互“障碍”中,自然走出一条各方都能大体接受的中道发展之路。什么是民主?这就是民主。再争取把这种实际的社会民主关系法制化宪法化,就是民主的宪政。

          2012年4月24日

          [email protected]

        • 家园 我的意思是界定不同罚款级别的时候可以简单粗暴点

          譬如,发现车辆违章的时候,无论是人工警察还是电子警察发现的,就按照车的品牌来罚款,BYD就是罚200,BMW就是罚2000。有钱人开好车,违章就是要多罚。

          在对企业罚款时也是一样,按照注册资金的比例来罚款,譬如污染严重的企业,或者是制假、毒奶粉之类的,100万注册资本罚注册资本的5%,1000万的罚6%之类的。

          就是按照一些直观明了的标准去处罚,这样至少一部分人,和一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水平会得到提高

          • 家园 这种分级处罚北欧不早就在施行了么?我国计划生育也是

            无非是按被处罚人的年收入以一定比例罚款,比如都是2个月工资;比如超生貌似是罚几年的收入,有钱人自然罚得多。和车绑定有何意义?开豪华车的可以是老板的司机,开普通车的也可以是抠门的大老板,处罚的关键是要对被处罚人有威慑力,要罚得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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