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漫谈打黒与法制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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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一个关于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笑话:

                    很多人指责司法黑暗、司法不公的一个证据就是法官们“吃了原告吃被告”。

                    一次饭局,一个熟悉的法官也被这句话拿来打趣要他多喝酒。酒后解释道:如果吃了原告不吃被告,那才是真正的不中立不公平!

                    如果都不吃?谁信?没被吃的那一方只会以为你接受了对方请吃而不接受自己请,这样你判决时无论怎么公平他都认为你偏袒了对方没照顾自己。双方都这样想的结果只能是双方都上诉,多数情况是发回重审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成本。

                    所以干脆两边都吃,这样请吃双方都认为自己在法官的倾向性方面至少没吃亏,对判决的接受程度就会高得多,容易服判息讼--这样整个社会都受益。

                    所以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是法官为了节约社会司法成本而在名节和身体上付出的沉重代价!

                    • 家园 看了下来,很有启发。说句题外话

                      现在医患关系紧张,一个原因就是大家觉得医生收红包,其实道理有些类似。患者都觉得自己送了红包,医生就会对自己关心一些,照顾一些,手术时会更尽心,确实,医生多了几百块收入,自然也要多关心一下,查房时多问几句,态度也会好一些,但也就这么回事了,不可能不受红包就故意不给病人看病,故意不好好开刀,没那个医生敢这么做的。但是患者一方就不这么想,一定要送了红包才觉得安心,觉得医生一定会好好对待自己,好好开刀,当这种心理成为普遍心理时,就变成一种社会风气,所有人都要送红包,不管你愿不愿意,别人都送,自己不送会觉得医生就不会认真对待自己。问题是很多人并不是“心甘情愿”送的,而是迫于这种社会风气才送的,所以一旦治疗效果不满意,理想与现实有差距,就非常不满,各种矛盾就出来了。

                      其实,现实中,至少就我了解的范围来说,送与不送都差不多。病没有因此有多大差别,差别更多的是心理上,觉得自己送了红包,医生开的药效果更好,手术也更理想,也算是一种安慰剂效应吧。

                      当然,主动索要红包就是另外的问题了,就和索贿一样,不仅不道德,还有违法之嫌。一旦被发现,是会受处分的。

                  • 家园 半个宝!

                    送花成功。有效送花赞扬。恭喜:你意外获得 8 铢钱。1通宝=16铢

                    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7。本帖花:1

                  • 家园 问一个问题

                    首先说明我是不懂法的,很可能是对Due Process理解有误,不太明白,所以在此真心求教,不是找茬。

                    那个离婚的案例:法官既然是“依据法律对某离婚请求进行了调解,又要求等证明“调解确实无效”(法律要求)。。。。。 在我看来,既然是“依据法律”,“法律要求”。 那么法官虽然是“多此一举”但是“走对了程序”,为什么说法官没有给包工头“程序正义”而“偏心”了呢?是因为他“明知调解一定无效”吗? 

                    谢了。

                    • 家园 是的,明知无效,这样的婚姻已是名存实亡,没法持续的。

                      法官知道离是一定的,问题是最后离的时候,不能让妻子太“吃亏”,不能让妻子出事。因此调解就是要拖,让身孕在身的小蜜天天在家折腾男子,摔盆子砸碗,让他半年不安生!男子自然会把一部分藏起来的钱拿出来“购买”尽早离婚。

                      这当然是法官的智慧,用作好事了;但还得想想,如果换个坏法官,甚或仅仅换件事,这些手段也完全可能用作坏事!

                      所以我也并非在赞扬这种程序,我只是指出不能过分相信某种程序就一定都导向好结果。事实上我想说的就是一句废话:程序重要,人也重要。不可能只要有公道的程序就行了(这是程序正义派强调的),说是程序对了坏人也干不了坏事;也不可能只要有好人就行了,好人就一定会干好事,就总是想着干好事,或是一定就能把好事干成(这就是彻底的人治论强调的,但今天基本没这种人了)。

                  • 家园 大神

                    你难道是吴法天,我要读你研究生。

                    • 大神
                      家园 不是
                      • 不是
                        家园 那怎么能选修你的课?
                        • 家园 不要相信有哪个人接近真理,无论他是否热爱或声称热爱真理

                          最好的教师和教材永远是普通人和他们的生活,而且还要经过你自己的思考——这意味着对老师也不能言听计从。

                          此外,如今已有大量优秀的著作。自己发现吧。

                  • 家园 这点真是让人奇怪。。。

                    我也是知道他的。一些同他打过交道的检察官和法官对我说,他曾多次在不同的法庭上威胁说,你们还想不想当这个法官/检察官了?你信不信,老子能让你明天就下岗!仗着其后台——而这是程序公正?哦,是的,据说是,法律没禁止就是允许。可你真信吗?

                    谁给他的权力在法庭上大放厥词?没有人给录下来?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对法官进行人身威胁?这是哪国的法律?

                    我虽然不算太清楚美国法律的事情,假设他是美国身价最高的某个律师之一,就敢在法庭上直接对法官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他敢吗?

                    • 家园 听说过“客大欺店,店大欺客”的说法吗?

                      这在中国司法和律师从业中也不时如此,尽管并非总是如此。

                      此人家庭是高干,虽不特别的高,他所在的所的律师背景可谓顶级高干了。

                      到了下面的县基层法院,他可牛着呢!

                      说实话,最初,他并没把王立军放在眼里,王在他们眼里,不够格的。

                      但没想王得到了薄的支持。因此薄在打黑中得罪的并非抽象的律师,其实在律师之外,更有另一层势力,不知如何概括,非官但仍能呼风唤雨的二代?

                      • 家园 吊诡的是付洋和三少应该是中学同学,都是北京四中的

                        他们俩不是同一届的就是只差一届。三少真是豁得出去的一个人

                      • 家园 道理我倒是懂啦。。。

                        这家伙扯的“律师准则”不就是美国的那一套吗?

                        美国厉害的大律师敢在法庭上,数次对法官和检察官进行公开人身威胁?

                        说不听他的就丢饭碗坐牢?精神病突发了吧?

                        美国他这样干行得通?1912年或许还行。。。现在都可以?

                        或许是我孤陋寡闻,在下是真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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